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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不死交响乐-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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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天的星斗!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它们一颗颗地按部就班在极力煽动着人类自古以来就已经贪得无厌的心理发挥作用。

星星的主人吁了一口气,很满意地笑着,可是一张嘴却马上吸入一股甘甜的汁液,是血。

想到身上还有一个小伤口,他又从另一只袋中拿出一只创口贴……

他从来认定自己命交华盖,早就想出家做和尚了,因为听说只有做和尚的人命交华盖才会走大运。

他的内心狂热,肚中永远有一团火在烧,颠沛流离风餐露宿,苦中作乐丝毫不以为苦。认识他的人都称呼他为“鹰前辈”,而他的名字叫胡披风。

在公路的斑马线上摆出一副英雄气概与一只野狗对峙,街道上不停打着漂亮的响指迈步追美女,酒店里与人划拳拼酒量,地下室中的一场豪赌令人一夜提心吊胆。

天仙的奇迹,一路燃烧而不中止飞翔。这都是鹰前辈燃烧的翅膀在兜光城留下来的痕迹!

货车急驶,奔向远方,奔向黎明……四处寂静无声,只有车轮在地面飞掠的声音不停。胡披风把耳朵伸在货车的尾部,看着尾灯,俯身探头地倾听着。

他把那件天赐的异宝用双手紧紧捏着小心翼翼地揣在怀里,心中猜想着它为何会如此轻易就让自己得到手的问题。

“也许……命里有时终需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他匍匐着悄无声息地爬到前面去了,揭起车头上那块蒙住了后窗玻璃的苫布其中一只角,见到驾驶室内有两个人。

一个已经睡得像一头死猪,完全不知今朝的事情,一觉醒来时便可能到了明天的早上。里面还开着收音机音量很大,因为从玻璃破碎的一角可以听见一首老歌的声音。难怪刚才他在忘形地大呼小叫时,里面的人却完全不知道外面的一点动静。

“这只表可能就是他们其中一人的,那个人为了避免同室被盗所以才偷偷放到外面的苫布底下。”胡披风凭着四处流浪,多年闯荡才日积月累下来的江湖经验,做出了这样的猜测,“表的主人已自认为藏宝的事除了他自己心里知道以外,也就只有天知地知了。”

那么黎明时分,车上仅有的两个人,有秘密的人和根本不知内情的人,必将同室操戈。因为失主一定会这么认为:自己在藏宝的时候,就已被身边的那个人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了!

那么小的一件物体,即使猜测有人在半夜搭乘此车,也不可能便在车上找到它。

而胡披风也认为这只手表简直就是一颗从天边飞下来的星火,却又故意要落在他的面前,让他得到……要是胡披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偷溜下货车,将永远没有人会知道雷达表失手的真相以及它最后的下落。

九、新加入者

世上怪人总遇怪事!

在上面提到的遇宝的怪事,平常人是一辈子也不会经历得到的。怪人身在江湖,轰轰烈烈,在血腥沙场上战不死的同时也总是饿不死人,这是因为他们老是会遇到古怪的事件。

一件事情发生得越离奇,就越让当事人有所收获。

通常怪事才一发生,怪人们似乎早就跟这件事情定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参数而参与其中,这也许是怪的人导致怪的事发生吧。

而一旦凑巧遇上了一件希奇古怪的事情,一个本来十分正常的人也会随着事态的发展变化,逐渐地变成令所有旁人都不可以理喻的怪种。这说的就是怪事也会使人怪的现象!

怪人胡披风得到了金表,即使不找活干也自然已饿不死,而且,不用说他又有了条件在江湖中做一个上等的人士。

一路所见都是荒芜的平野,和一个又一个平凡的小镇。

小镇上见不着一丁点亮光的人间景象,好象天地之外正蹲着一只与天地同寿,口如这个天地一般巨大的庞然怪兽,忽然之间就吞没了日月与星辰,然后又猛然张开了黑得深不可测的血盆大嘴来暗示:这里已没有一个活人还在活动着。

——因为夜深,人人已入睡。

披风清点了一身携带的物事,知道它们都还在。没有什么一不小心掉了出来,又将遗漏下来的。

这时车子驶离兜光城已差不多有一百五十公里远了,披风呆在车上的时间大概有两个多小时了。

我们的这位怪人在内心估计了一下:这辆东风车的时速,应该在五十公里左右。

路上静得像死了一般。

披风在叹气,不管你信不信,他连叹气的时候都满脸的笑意。

而每当他打算了一件事情的时候,都会情不自禁地叹一口气。现在他又已经有了打算,他打算在前面不远的J国破璜城市郊溜下车子,他根本不知道东风要一直驶向何处。

“风真的好大,距离破璜城市郊可能还有两三里吧!”披风整理了夜行衣上上下下,把一些褶子都抚得平平的。

高速公路上一棵老树老得弯下了腰。

这时,车上的披风灵机一动轻轻地一跳,再用手一捞就挂了上去。才一挂住,货车上面带了过来的惯性却几乎又叫他摔下来。

他的臂弯用力把住了这棵老树的树枝,手掌也使劲抓着不敢有一点放松,那留了好长时间的长指甲可能都断了开来。

东风一下驶得老远。

四周静得耳朵的鼓膜都要爆炸了!

披风引体向上的能力虽然很不赖,但也必须先悬在空中稍微地休息一下,同时再喘上几口气,等心神安定了才有所举动。

所以,这时他在大口地喘着粗气,脸色涨得通红,脑子几乎一片空白,脊背已完全被汗水湿透了。

不一会儿那腾空垂着的双脚,忽然紧随着上身由于向上引起的抽动动作,灵活地贴上了一截横生的树身。好象一只青蛙用它脚上的蹼一下粘住了荷塘里的荷叶,或许这个人本来就是一只从小天生在树上的树蛙。

接着披风的身形,又像一只长期居住在树洞里面的松鼠一样开始进行活动。

他用整个上身捧住树干,双脚也蹲在了上面,一搂又一抱,跳跃着很快地溜下树来,站在地上。

披风现在所在的位置,是破璜城外的平野。有一处飞云风景区就在城北,距离这儿大概有半里路,那也是离城最近的一处所在了,他决定步行去那边!

近来城北这边很不安全。因为,闹鬼——听说一个叫老苗的市民,无端见到了地底老鬼黑无常!

但是现在的披风却根本不晓得有这些事情在这儿发生,他是外来的新加入者。

这个新加入者有一个习惯,就是每晚过了十二点就要开始在路上面游荡,也不知目的,因为他认为人在世上走这一遭,其实很多事都是没有目的的。

而且他还发现一个特点,越是没有目的的事,干着越是开心。

有一句俗话——“夜路走多了,就会遇见鬼。”但是,披风听了就笑!

今天这一个晚上,说不定早就过了12点。过了时间,他同样又来到了路上,好像不论白天黑夜他都一定在路上。

因为,他是鹰!

“不知道今天晚上的运气如何,是否会因为走多了夜路遇到鬼?”他在自言自语,不竟为自己的胆大而笑。

披风很喜欢笑,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会笑。他倒不是为了庸人说的那样“笑一笑十年少”!

他仅仅是喜欢笑。

这时,他笑着徘徊在路上,嘴里咬着一颗烟,并没有急着赶路。

不觉起雾了,起雾的时候世间最平静,什么动静都没有。

却又起风了!

“奇怪,好端端的老是起风干什么?”披风笑了笑,“莫非这就是‘阴风阵阵’?”

雾中越走越黑,只因雾——越走,越浓。好多树叶被风卷起,在他的脚边打转儿。

“世上人人怕鬼,却不知人才是最可怕的。有时人吓人,便会吓死人呢!”披风认为世上跟鬼搭上边的事情,多半都是背后有人在作祟。

风骤然大了起来,卷着披风的衣裳往后拖。仿佛,前面有什么可怕的东西!

十、半颗头颅

“这两年的鬼很贪心,把人杀了之后还将衣物钱财尽数拿走。所以,裸尸奇案是一起又一起的发生!”披风就不信鬼还在乎那些钱物,再说也不能够拿去阴间当作冥钱使用。

“只是……”他不禁打了几个寒颤,那些人的死法确实诡秘非常,每个人的脖颈处都有两个深深的牙印。

“吸血鬼?”

他有些害怕了,鬼他不信。可是吸血鬼就不一样,他们基本上是人的畸形形态,这有科学证据——也许,吸血鬼是由地球上被遗弃的人类所变成的狼孩,也许是尸变之后成为僵尸的,也许根本便是外星人种。

他十分地确信有外星人存在。

“国外流传吸血外星鬼的故事,但是在东方却很少听说,可同样是外星人既然是到一个地球上的,它们会去欧洲等地,自然而然也会在东方出现。”

“其实那些劫财害命的强盗,也许是拿一把电钻在尸体上钻出孔来,故意吓唬人的。我是庸人自扰,哎!人吓人真的要吓死人呐!”

想着想着,披风的脚步并未停下。

但他的思路却猛地被打断了,是不能不断。

因为一股腥风吹来,扑向他的脸接着又从天空上面掉下一件不明的物体来刚好砸在他的肩膀。

那力度,好像有人故意轻轻地拍了一拍。

同时,前方传来一下大叫,凄厉的惨叫。

依稀是在喊,“妖孽!”

他站住了,立在雾中不知该如何是好。然后,前方却又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两条影子正向这边奔过来,一高一矮表情轻松地抬着一口红漆的棺材。也许这口棺材根本就是空的,并不沉重,但是他们却是蹒跚着过来的。

——表情轻松非常,脚下却见吃力。

“大王!”一个在叫。

“大王!”另一个也叫。这两个人都似乎是瘸了腿,于是奔走的速度缓慢。

“我在。”一个声音叫!

却又见不到人……

这声音在一旁响起,披风便回过头来看了看,但四周都没有人影。于是,他不知所云了,却发现自己身上的那一件东西有一些怪异,正是刚刚才从半空落下来的。

这时候,他打算好好地去打量一下它,还准备拿出一只手去卸取。但他不去看,倒也不打紧!

“哇,我的妈呀!”

原来那是半颗人头,上面连着一大串不知被谁人从肚子里面一下拉出来的肠子。

人头睁着一只大眼睛,在虎虎有生气地怒视着披风,或许是不怒而威……而那肠子不但红花花又湿漉漉的,看起来确实蛮新鲜,难怪会这么臭。

叫大王的两个影子已匆匆过来,问道:“大王呢?”

披风见两人都是牛头马面的样子,身子却又和人类一般,便猜想他们不知戴了从哪里买到手的面具,忍不住怪声地哈哈笑了:“牛头马面?啊呀,两位戏子兄台在演什么戏——”

因为只有在文学创作中才会见到“牛头马面”这二鬼,而它们一般都被拿来做为形容或者是衬托的描写,实际上并不存在。

而这两个玩具性质的面具,手工的确不错,样子真的很逼真。那牛头几乎要“哞哞”的放出声来鸣叫,马面的样子,看来已经要撒开四只蹄子来奔跑。

传说——鬼是没有影子的(但仅仅是传说而已,要是鬼也有影子呢),披风看着月下的人影,判断这两个家伙如果不是谋财害命来的,就是脑子出了大毛病,半夜三更还抬着一口大棺材四处乱跑,只怕是专门找胆小的孩子来吓唬的!

“也许他们是盗墓贼子,由于在墓中得不到满意的钱财数目,所以便把新鲜的没有腐烂的尸骨都挖出来乱抛了,可盗幕归盗墓,为什么又要自讨苦吃抬着什么棺材呢?”披风实在想不通!

“强盗用的这一招就叫作‘攻心为上’吧!先吓碎需下手的对象的胆子就进行洗劫,实在不行再杀人,看!他们就连棺材都已经准备妥当了。”披风在想不通之际,认为这样想比较合理。

“请问大王是谁啊?”披风看着一高一矮二者。

“大王,黑无常呀?”马面。

“马兄,这是大王的头。”牛头。

那大王正在披风的肩上开口:“快,快,我身体已经先回去了,你们帮我找到那半颗头颅之后,也赶快回去吧!”

披风认为自己七想八想却想漏了一点:现在的死人,都给实行火葬制度了。“所以,从哪里来的新鲜尸骨呢?”他在自言自语。

接着,他又大叫了起来:“真是怪事,人头已经离体居然还能开口而言!”

牛头马面已对着披风一折腰:“我们不打扰大人了,不过请务必小心外星来的妖孽!”他们把人头放进棺材,左顾右盼着飞快地跑走了。

原来,鬼还怕鬼。

被放在棺中抬走的半颗头颅,正是那一路跟踪着王伊将的黑无常。

黑无常怎么会变成这样?请看下章说明。

十一、一根尾指

(一)

身形犹如一只在夜间捕食的蝙蝠,飞快地行动着,王伊将知道这个无常鬼难缠得很,便已经在心下打算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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