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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知识改变异界-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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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骷髅弓箭手小弟,却被自己人的骨箭射翻了一大片。

眼看着浓雾正朝我冲过来,我又只好再次转身朝外逃命。

而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刹那,浓雾团突然猛地停滞了一下,好像被什么冲击到一样。

尽管我转身逃跑,但我的视线依然跟自己的骷髅小弟相连,时刻关注着战场上所发生的一切。

在浓雾团又一阵停滞之后,我终于发现情况了。

还是小骷髅!

只见它对准浓雾团,握紧自己的骷髅手,然后身体一甩,虚空一拳朝浓雾团砸了过去。与此同时,那团由千年僵尸所幻化而成的浓雾,便仿佛被这拳砸中一般,猛地身形一滞,雾气也随之淡了下来。

第三十九章 特殊技能。鸠占鹊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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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我还是赶紧安排前来支援的骷髅弓箭手,搭箭随时做好准备,以防它现行逃跑。

我可不认为小骷髅那娇小的身形,能追得上千年僵尸。

在砸了四五拳之后,千年僵尸终于显露出身形。刚现出身形,便马上手脚并用地朝我奔驰了过来,速度比浓雾还快上了一倍有余。

不过,骷髅弓箭手的箭支更快,在它刚现出身形,翻爬了几步的时候,纷纷射出了蓄力已久的箭支。

第一支箭支撞击到千年僵尸的后背之后,只在它身上停留了一小会,便掉了下来。

紧接着,第二支,第三支,一箭接一箭,延绵不断地朝千年僵尸射去。

尽管只是c级下阶的攻击力,对上c级上阶,只能造成一点点伤害。但是,几千的箭支,连续不断地朝它射去,恐怕任它是钢筋铁骨,也注定要被耗死。

终于,奔爬了五六十步之后,千年僵尸变成了千年刺猬,哀嚎着趴倒在了地上,不屈服地拼命挣扎着。但箭支还是不断地朝它身上落去,仅挣扎了几下,便不在动弹了。

“呼!”终于解决了。

我重重地嘘出一口气,安排离它近的骷髅弓箭手冲上去查看,自己却慢腾腾地朝那边走去。

虽然精神体不会累,但是,这样却很折磨人,让我的心神,感到一阵疲惫。不过,我还是必须过去,因为这千年僵尸说了,吸收它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我还不想自己损失那么大,却什么也没换来。

在骷髅弓箭手确定之后,我经过了几分钟的“漫步”,来到了千年刺猬面前。

此时,千年僵尸的后背,包括脑壳在内,已经再也找不到一处插箭的地方了,密密麻麻地插满了箭支,显示这个颇为厉害的千年僵尸,早已死透了。

在千年刺猬的上空,漂浮着一团小小的黑影,在竭力挣扎着那条把黑影和千年刺猬连在一起的黑带。

灵魂能量的消散,一般需要十分钟左右。而千年僵尸的灵魂能量更强大,要消散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不过,我不敢怠慢,生怕这千年僵尸的灵魂能量更强壮,反而消散得更快了。

于是,在骷髅弓箭手的保护下,我来到黑影前,用力一吸。

黑影在竭力挣扎着,只可惜,没有实质的它,所做的都只是无用功。

在黑影被我吸收进身体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一股暖流从我的口腔,缓缓地流到了我的额头,催动着我额头上的能量团,极速运转了起来。

于是,我便在黑影完全被我吸收进身体之后,专心地催动着额头的灰色能量团,炼化了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团黑影终于彻底被我炼化了。

精神力确实如千年僵尸所说,增加了。不过,增加的却不是一部分,而是一倍多。在炼化完后,我试验了一下,之前跟僵尸们签订“灵魂契约”需要花费大约三四分钟的时间,不断地点才行。而现在,几乎一下一只,非常方便快捷,让我高兴地又跳又笑地好一会。

好处还不止这些,融合了黑影带来的信息之后,我得到了两个技能。

一个,就是幻化浓雾,跟千年僵尸在刚刚战斗时所用的技能一样,免除所有的物理攻击。

幻化浓雾,将精神体幻化成一团可移动的雾态物质,物理攻击全免疫,无法进行攻击,持续需要消耗精神力。

听贝琪说过,在死灵空间里,精神力就是生命,只要精神力消耗完了,你的生命便终止了。毕竟,你是利用精神体来到这个世界的。

以我的精神力,一天大概能维持幻化浓雾总共约三十分钟左右,而用完这三十分钟之后,当天最好就别再前往死灵空间了,否则第二天绝对虚脱。所以,这个技能能不用就不用。

另一个技能,叫“鸠占鹊巢”。原本技能是没有名字的,觉得这个名字贴切,便起了。

顾名思义,鸠占鹊巢,其实是在亡灵虚弱的情况下,精神体强行侵入对方的身体,将对方的灵魂从身体里逼迫出来,将对方的身体彻底zhan有。

在占巢的时候,可以使用大部分在人间的力量,比如魔法或斗气。不过,在占巢时,也要持续消耗精神力,无法坚持很久。而且,无法占领跟自己签订有契约的亡灵,只能占领那些比较低级,或者那些被自己折磨到精神接近崩溃的其他亡灵,存在有一定的失败率,大约跟“灵魂签订”差不多。因此在紧急的时候,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价值。

而且,失败一次,鹊巢的鹊便会丧命,就必须重新再换一个亡灵才能继续,更是拖延了保命的时限。

另外,经过我的试验,越低级的亡灵,附体之后所能发挥出来的力量就越小。比如僵尸,我不需要将它打残便能轻松附体。但是,所能发挥的力量,只有我在人间不到六分之一,相当于让我从B级下阶生生地降到了c级中阶还不到。

而且,斗气和魔法,并不是使用自己在人间所储备的,而是使鹊巢里鹊的灵魂能量。因此,一只鹊灵魂能量的大小,决定了自己所能发挥出来力量和持久力的大小。

以一只僵尸来打比方,占领了僵尸的身体之后,全力运转斗气的话,只需要一分钟,便再也没有一丝斗气给你吸取了。如果我使用魔化技能的话,最多十秒,便彻底枯竭了。力量达到了c级上阶,但持久性,却是D级中阶甚至是下阶。

所以,相比之下,还是幻化浓雾比较有利于逃跑。

当然了,如果像千年僵尸那种情况,则是“鸠占鹊巢”比较好。

第四十章 男人最喜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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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单挑,然后找一只实力比较强的亡灵,占领了之后就马上开始。如果所寻找的亡灵,能发挥出我八成能力的话,相信以我魔化之后所能发挥出来的接近B级中阶的战斗力,千年僵尸吗?来一群我都能战胜!前提是,需要找到能让我占领,又能发挥我较强战斗力的亡灵。如果没有则还是向刚刚那样,依靠小骷髅。

不过,“鸠占鹊巢”也并不是不无好处。以我占据僵尸的身体之后,所能发挥出来一分钟c级中阶左右的水平,对于更换新品种,有着不小的帮助。

以往更换新兵种,第一个一般都是旧兵种一窝蜂上,用人海战术将其耗到筋疲力尽,损失一大群手下,才能收服一个。第二个在有第一个帮忙的情况下,难度稍微小了一些,但还是要损失不少手下。而且,更重要的是,新兵种在收服时,已经被打到极其虚弱,需要很长时间来修养才能帮忙,很浪费时间。

虽然要换新兵种了,旧兵种损失起来不会怎么心痛。但是,在新兵种数量上来,完全代替旧兵种之前,我还是需要旧兵种用来战斗的。而且,兵种需要多样性,让我不能随便地浪费。

因此,在下次更换新兵种的时候,就我上吧。

另外,占巢的这段时间里,对方的攻击是无法伤害到我的。除非将我占的巢彻底撕毁,把我从里面逼出来后,才能伤害到我。如果有碰到懂得像小骷髅那样的隔空攻击的亡灵,在幻化浓雾技能无法逃走的情况下,这个技能还能用来保命。

所以,鸠占鹊巢这个技能,至少在这两方面有用,不完全是鸡肋。

这次的事件多亏了小骷髅的帮忙,不过,我并没有着急跑去签订它。

并非我不想签订,什么碍于道德之类的,别人救你一命,你就要收人家做奴隶等的,我不会放在心上。我很想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做到,竟然能将c级上阶实力的千年僵尸打得落荒而逃。

所以,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我还是会选择签订它的。可是,有可能吗?

尽管,我的精神力增长了一倍,达到了D级上阶。但是,能将c级上阶实力的千年僵尸打跑的实力,至少也得有超越c级上阶的实力吧。凭我这点精神力,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收服的。

所以,有一些事情,还是等我有那个能力的时候,再去了解吧。

其实,我也很疑惑,凭千年僵尸那c级上阶的实力,都可以用精神沟通。而小骷髅它明显超越c级上阶的实力,为什么只会“咔咔”地磨牙呢?

或许,小骷髅尚小,而千年僵尸名为千年,至少活了上千年了,有那么一点智慧也不足为奇。

我的僵尸手下损失不多,大约被撕碎了一百多只,其他的都完好。骷髅弓箭手则损失比较多,大约两百多具,而且,大部分骷髅弓箭手的骨箭都已经消耗完,暂时无法进行战斗。

至于被我忘记在一旁的骷髅战士,则有几只在被自己人——僵尸的攻击下受了点轻伤而已,其它的全部状态完好,可以继续进行收服或探查工作。

安排它们该修养的修养,该工作的工作之后,我回到了人间界。看看时间,我也已经“睡”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再睡一会,就没饭吃了。

吃饭是按组分配的,我和开心冒险团是一组的,吃饭时自然分配到同一组。

增长了一倍有余的精神力,我很想测试一下,我现在究竟能召唤出多少只骷髅弓箭手,是否已经有能力帮上我的忙了。

所以,边吃饭,我边跟开心冒险团的团长汤尼请缨着:“那么多天都是你们冒险团担任夜岗,那么,今天就辛苦一下小弟了,由我来当值吧!”

“不行!”

在我说完之后,竟然同时响起三个声音,而且都不是汤尼所发出来的,是另外的四人中,除了一个女团员之外的三个男团员。

我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们,汤尼却大笑了起来。

笑声,是我们一伙最常有的东西,让别的团队组合都非常之羡慕。不过,这次的笑声实在太奇怪了。在汤尼和他们团唯一一个女团员放声大笑时,我是一脸疑惑,而其他三个男团员,则一脸尴尬,甚至有个别腼腆的,直接就脸红如火。

“怎么回事?”我疑惑地问道:“有什么好笑的?让我也笑笑!”

许久,汤尼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断断续续地指着其中一名男团员说道:“维克……哈哈,你……跟菲力克斯说说,啊哈哈……”

那名叫维克的蓝发水系剑士,尴尬地看了看大家,选择了沉默。

汤尼又笑了一会,才喘息过来:“既然他们不愿意说,那就由我这个团长代劳吧。”之后,他看看四周,确定没人关注这边之后,便一脸神秘地问我道:“你知道我们负责的那辆马车,里面是什么?”

“什么?”我侧着头,皱起眉头想了老半天,想不出来。

汤尼一脸就知道你会这样问的表情:“马车里是人!”

“哦?”里面的人肯定是自闭症患者,否则怎么会一声不响地那么多天呢?我应了一声,问道:“那又怎么样?”

汤尼无奈地摇了摇头:“我问你,男人最喜欢什么?”

“钱,权利,力量!”这是事实,我经历了那么多遭遇,深深地为钱和权利所折服。有了钱之后,没什么东西无法买到的,有了权之后,甚至能掌控别人的生死。而力量,则是获得这些东西最直接的方式。

“还有呢?”汤尼满脸期待。

“嗯……”迟疑了一下,我摇了摇头。有了钱和权利之后,没什么东西得不到的。

—————————————————————…

在此,回答一个书友提出的问题,书友“钢牙铁齿”提出疑问,道:“把你的书名换成第一卷的名字更合适吧。。。。。。”

呵呵,其实,我想很多朋友应该都有这个疑问。

为什么这《知识改变异界》,愣是不见“知识”出现,谈什么改变?

其实,书名,顾名思义,就是代表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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