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死去的爱说再见-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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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沉默了一会儿,低声问道,“我真得不懂,你受伤了,阿尔萨蓝走了。还有什么比查清真相更重要?还有什么比养好身体更重要?我说过了,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那会儿……总之,我们走得是不同的路,已经不能回头了。”
“有何不同!”胤的表情好可怕,而他浑身散发的狂戾之气,更令我的心猛地感到一阵寒意。
转瞬间,胤轻拍我地肩头,他眼中带着淡淡笑意,仿佛刚才的杀气是我的臆想,“好了,快点帮我重新包扎一下,皇阿玛还在等着我们回去呢。”
我叹了口气,找出干净地布条还有金创药,帮他褪下内衫,然后露出层层绷带。随着绷带圈数的逐渐减少……这是我第一次在这样近地距离看他地伤口。一道狰狞的伤口横在原本光洁白皙地胸膛上,血肉清晰可见。我倒吸一口冷气,紧张地问,“不是说只中了一掌吗?”
胤看在眼中,只以为我终究是在乎他的,比起言语,行动似乎更能表明我对他的感情。所以他无所谓地笑笑,“江湖上的杀手,谁知道练得什么邪功,竟是掌上也带着毒的。不把这块腐肉剌去,我岂能有命再看见我的小雪花!”
我没有再说什么,只是重新帮他上好药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绷带一圈一圈地缠上。好一会儿,我擦拭着额头上的汗水,满意地看着我伟大的包扎成果,然后重新替他穿好衣裳。
她的气息就在耳边,那么近,近得只需伸手就能将她拥入怀中。是的,拥住她易如反掌,就像曾经度过那些夜晚……
胤这么想着,伸出手,将我抱在怀中,双手圈住我。
倒在他的怀中,我赶紧想要起身,却被他牢牢圈住,我不知所措地低着头,不敢看他的眼睛。曾经那样熟悉的怀抱,一分一秒也没有属于过我,更不是我需要的温暖。我局促而僵硬地挺着身子,想要拉开和他的距离。
“小雪花,让我抱抱你,我只想抱抱你。”胤的声音低哑得让人心疼。他伸出手将我的头轻轻按他肩上,我只能顺从地靠着他,内心却并不平静。若是被人发现了怎么办,怎么办?死定了啊!
“放心,这里的眼睛都是我的人。”他将脸埋在我的脖颈里,轻轻地说。只是他的眼前,不能忽视地停留着几块碍眼的恼人的青紫。
他伸出手指擦拭着我的脖颈,然后力气越来越大,几乎要把皮都搓破。
忍不住轻呼一声,我嗤笑道,“怎么,嫌我脏了?我本来就是你皇阿玛的人,你既然有这么多眼睛,怎么会不知道呢?”用力推开他,我整理了一下衣裙,“请吧,八阿哥,万岁爷主持的家宴可还等着您呢!”
胤懒懒洋洋地笑了,“兄占弟媳,子继母妃,天经地义,这是我大清祖上传下来的规矩。无论你曾经属于谁,现在属于谁,但你终将属于我。”他自己系上腰带,突然弯身在我耳边轻轻说道,“以后不许再在我的面下说这些没用的话,这样只会让我更加生气,更加想拥有你。但是,现在,却不是治好你的最佳时机。”
说完话,他轻轻击掌三声,刚才出去的小太监和宫女鱼贯而入。替他清洗玉佩的宫女上前几步想将玉佩系于胤的腰上,被他温言斥退。胤如风一般和煦地笑道,“萦雪姑娘,还是由你来吧。这些人粗手粗脚,毁了额娘送得玉佩可不好。”
我无言地从宫女的手里接过玉佩,从袖子里掏出丝帕小心地擦拭了一番,然后俯下身子帮他把玉佩系在腰间,仔细整理好玉佩上的丝绦。
“走吧。”胤看了眼几案上的香炉,“时间刚刚好。”
第三卷
第二百二十六章 且行
入夜,厢房内***通明。
云苏在外间挑灯夜战她手里要紧的活计。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给她画了一个新鞋样,小姑娘看着新鲜又喜欢得不得了,恨不得立刻就变出来穿在脚上,好在小姐妹们面前显呗显呗。
无叶刚带着御医给我做完一轮针灸,把这些老夫子们送走,现下她正有模有样地琢磨着新药方。
我坐在书案前,发呆地看着面前的一方丝帕,也许是想看出经纬,也许是想试试能不能从眼睛里射出火苗,把它烧出两个大窟窿。
听说过用戒指做印信的,也听说过用玉佩做凭证的,只是,从没见过用这么大的玉佩当印信的。不对,胤是个精细人,如果他真的用贴身的玉佩当印信,怎么可能会把朱砂的痕迹留在上面。
难道是那个宫女……
眼前突然一花,再看桌面,丝帕不翼而飞。我一伸手,“无叶,还我。”
无叶蹦到我对面翘着二郎腿坐下,“小姐,无叶有些不明白,这丝帕有什么好看得呀!”
我没好气地说,“那你就好好看看呗!”
无叶把丝帕举到眼前对着烛光仔细观瞧,“就是你平日常用的帕子啊,而且肯定是你用的。因为角上绣着一片云纹。诶,上面有些红色的痕迹,难道是血?”她把帕子放在鼻尖闻了闻,又摸了摸那几抹小小的红色,“不对呀,有股淡淡的药香,而且还是很名贵的药材。这个是朱砂吧。而且是宫里才有的特制品。”
“研究够了吧?现在可否还给我了?”我挑着眉毛看看她。
“喂,是不是有什么小秘密,或者是好玩地事情?”无叶从椅子上窜下来。趴在我的耳边絮絮叨叨,就差把整个人挂在我的身上了。
“你这个毛病怎么就改不了呢!”我伸手狠狠地拧了她一把。
“哎呦!”无叶嘟着嘴巴揉着被我拧红地地方委屈得眼泪汪汪的。
“少在那里装模作样,我自己地手劲,我自己心里有分寸。就你那皮糙肉厚的,根本不可能觉得疼。”
“为什么呀?”
“比城墙拐弯还厚,怎么会觉得疼!”
“臭……小姐。又取笑我!”无叶不依地说。
我看了眼窗外,低声问道,“惊蛰那边可有什么消息传来?我让你打听的事情,有结果了吗?”
“是山东绿林的人下得手,说是误伤。但是我派人打听过了,买家花了银子的。那边只是接了个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地过路买卖。”
“查到这笔买卖的买家了吗?”
“说也奇怪,查来查去……”无叶挠挠下巴,“牵头的人说,是两拨人花钱找了那个杀手做了这笔买卖。”
“两拨人?”我皱起眉头。“说说看。”
“谈生意和付银子的都是一个人。一边是个白胡子的老头,身材瘦削,不过看上去内力深厚;另外一边是个无须的后生。面色焦黄,身无武功。”
“也就是说他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两拨人?那他们要买的东西。你可曾打探到?”
“白胡子老头要买的是两个人地命。一个就是你的发小阿尔萨蓝,另外一个叫韵铎。后面这个人杀手还没来得及下手。所以暂时逃过一劫。无须的后生要得也是这两个人地命,另外再加上半条命。”
“半条命?”这我可就听不懂了。
无叶笑道,“这是我们杀手里的行话。虽说杀手出招,百死无还,但是我们也做另外地一种买卖。”
“就是半条命?那不是跟打手一样了吗?”
“不一样,当然不一样。这半条命地意思就是我们先收了半条,另外的半条要在半年后,由阎王爷亲自去收。”
“你地意思是慢性毒药或者慢性死亡这种?”
“没错!”无叶赞赏地说。
“难道这半条命指得是胤?”我突然想起白天,胤跟我说得什么毒掌,还有他身上的伤口。
“不清楚,这个没有留下姓名。只说是,到了扬州另行通知。嗯……以什么什么标记为凭。”
不好!我腾地一下站起来,难道就是胤的玉佩?难道那个宫女是内线,他们还要再次来刺杀胤?“无叶,我问你,八阿哥的伤可否把所有的毒素全都逼出体外了?”
“当然啊。虽然这毒也算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只是怎么可能难得倒那个苦竹!他可是制药的高手,不,是制药的狂人。”
“那我问你,如果任务没有完成,是就此放弃,还是会继续派来杀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无叶想了想,“这个就没有查到了。一般我们是不会接不死不休的任务的。因为这样损耗太大,一般的杀手组织承担不起。”
“别人我不管,我只问这个隐匿于山东的杀手组织,他们有没有能力承担呢?”
“他们算是北边最大的吧,应该没问题。”
“没问题?没问题!”我被她气得七窍生烟,就快白日……啊不,是黑夜飞升了!
“怎么啦?有什么不对吗?我已经派人去保护那个韵铎了。至于八阿哥,他在的地方很安全吧,只要他不出门。”无叶茫然地看着我如同困兽一般游走。
噗,我又被她气得要内伤要呕血了!“下次……拜托……下次能一口气说完吗?”
“我在说啊!”无叶认真地说。
额的神,没活路了,赶紧,赶紧来个人把她收走吧!在这么下去,姑奶奶我肯定是红颜薄命英年早逝啊!
“万岁爷驾到!”小太监在门口尖声喊道。
得,这位爷!晚上放了我的假又来骚扰我,还不给我补偿性的加班工资,啊!我要我要找工会找劳保协会找妇联找……我呸,怎么一个都没有!
“奴婢叩见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我带着云苏、无叶跪倒在地。
“都起来吧。萦雪啊,朕路过此地,见你房内***通明,便过来看看。”康熙扶起我,然后自行走到书案前坐下。
我看李德全没有跟来,想来是在外面侯着,便朝无叶施了个眼色,“云苏,给主子爷看茶。”
“。”
“那下官也先告退了。”无叶施礼万福,然后跟在云苏后面退了出去。
我心中不禁哀叹道,真不愧是一家人!就算我好歹算头小绵羊,你们也不能全体都当豺狼虎豹啊!这点肉,根本就不都你们塞牙缝得啊!
“过来。”康熙轻笑着。
我几步走到他的身侧,垂手而立。
他拉住我的手,把我抱在腿上,伸出手指刮了刮我的鼻梁,然后在我唇上吻了一下。“后日就要启程去金陵了,你这次可不能再闹出坐错车的笑话!一会儿就让你的贴身侍女开始收拾东西,不需要的就留在这里。”
“我上次不是故意的。”天知道我应该坐哪辆车,再者说,能与皇帝同乘銮驾而行的,只能是皇帝的宠妃。而且还要瞒着一干大臣,否则肯定会有自诩是诤臣的人,梗着脖子红着眼睛,论古谈今的进谏。还好我只是小小的长随,伺候人嘛,总不能让伟大的皇帝陛下自己动手沏茶倒水吧!
“冰无叶所说的各种灵药,都在加紧采办。等拜谒完明成祖的陵寝,就直接返回京城。”他戏谑地勾起我的下巴轻轻吻着。
咳咳,昨天的戏很好看,唯一的遗憾是离乐池太近了,锣鼓点震耳欲聋。回家的路上,87。6正在放陶的歌,行驶在北京的午夜,突然感觉自己穿越了古今……
第三卷
第二百二十七章 故友
史兴衰多少事,尽看古今金陵城。
秦淮河是金陵的妩媚,到金陵城不游秦淮河,那此地真真是不来也罢。融了古雅诗意的秦淮河水,弥漫着脂粉的芳香和旖旎。不知有多少寂寞芳魂沉睡于此处,更不知包容了多少凄惨离别的眼泪。也许是泪水凝聚了太多不为人所道的心酸,洒到秦淮河水中时间久了,把河水也变得惆怅和惘然。
依然是漾漾的柔波,水上荡漾着数只小舟,舟上三五个学子聚在一起吟诗作对。有三两条画舫停泊在岸,花舫间不灭的璀璨花灯,依稀能听到佳人手弹琵琶呢哝地唱着曲。
康熙自是不会到这种地方去体味唐诗宋词中那一场风花雪月,或许它们只是他年轻时定格在泛黄线装书里那一抹玩味的微笑。
说也奇怪,秦淮河北岸的夫子庙,不远处就是江南贡院。或许正因为如此,才成就了一段段才子佳人的不知或悲或喜的传说。从现实上看,寒窗苦读的学子追求得是金榜题名,光耀门楣,衣锦还乡,功成名就,荫蔽子孙。这里是康熙极为重视的地方之一,因为贡院几乎就是未来臣子官吏的摇篮。
出得夫子庙,有一条蛮有韵味颇深的小巷——乌衣巷,就是那条有名的“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乌衣巷。如今,走进弯弯纤纤的小巷深处,霸气的金陵城黯然收敛萧瑟笙歌;朱门石阶前的石狮子伤痕累累,没有了往日的威武;曾经的富贵繁华,空留几多沧桑。
当康熙身着便服带着李德全、穆子煦还有我,走过这条小巷地时候。他的脸是沉思的,也是坚毅的。与其说此行是为了拜谒明陵,倒不如说是为了警醒。就好像唐太宗李世民在祭拜魏征时说得那句话,“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康熙眼中。折腰拜祭明帝陵寝,是为了江山社稷,是为了笼络汉人,是为了抚慰江南学子。这无损他身为帝王的威严,更无损他被称为“千古一帝”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