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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嫁时衣-第85章

小说: 嫁时衣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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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谁?谁是他?

这还用问么?

小冬微微一惊:“在哪儿?”

“我刚才出去了……”她深吸口气:“前天我们回府的时候,有人在门口给我递了个纸条……”

小冬眉头一皱:“你好糊涂,你怎么知道这纸条是谁递的?”

“他的字,我认得。而且,上头有我们以前用过的标记,那个旁人不会知道的。”

“那你就去见他了?”

“嗯,就在后面街上的茶楼里头。”

这算什么?先斩后奏?

还是坦白从宽?

“那……都说什么了?”

“没说旁的。就是从那次观星台出了事之后,我和他再没见过面。有的话,也确实该说清楚。”她的手指拨弄着一只象牙胭脂盒子,轻声说:“他已经娶了妻生了子,我也嫁了人了。再想起那时候的事情……就象上辈子的事儿一样。喝了一杯茶,我就回来了。”

屋里静悄悄的。

小冬想,姚锦凤只是需要找一个人倾诉。

有些事,也许在心里已经存了很久。也许说出来,她会觉得轻松释然,能真正将这段往事放下。

她望着那只象牙脾脂盒,指尖顺着上头雕琢的花纹划动。

“开始的时候,我没在乎过他是什么人,一直到最后,我也不在乎。他是皇子还是平头百姓都没有关系,我只知道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在紫檀山,这才是最重要的。可是一件事情,当你身边所有人的都反对的时候,只有你自己坚持,那没有用。我一直以为他和我会一直好,可是他却要娶别的人……”

红芙的酸梅汤一时半会儿大概端不来了,小冬倒了杯茶给姚锦凤。

她喝了两口,紧紧攥着杯子,继读说下去:“我当时不是有意的,即使他要娶别人,我也不会想杀他。以前有几次吵了嘴,他递过东西讨好我,我就扔在他身上——可那时候,我手里拿着刀子的……他的血沾在我手上,热热的,黏乎乎的……”

她手抬起来,认真的看着自己的手指,仿佛上面还沾着未洗去的血渍一样:“那时候我都要傻了,一直被关在一间屋子里,没有光亮,听不见声音,也没有人来。我就反来复去的想,要是他死了,我也跟着去死……到了黄泉路上我们也能作伴儿,我得跟他说,我没想杀他的…真到了那地步,不知道他会和我说什么?他怪我吗?还是……”

小冬静静听着她说。

“结果一直到离开京城,我也没见着他。王爷让秦烈送我走,走得远远的,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回京城来。秦烈和我说,他没有死。

那会儿我求他,让我回京城来,我只要再见他一面.和他说两句话就行……”

结果一隔就是这么些年,物事人非。

“那,他没说什么?”

“说了。他说他知道我不是有心的,他也不怪我。知道我过得还好,他也就放心了。他还提起他儿子来,我跟他说,我也有现成的孩子了,两个侄子一个侄女儿……其他的,也没有说什么别的。”

其他的也没有什么?

既然有其他的这三个宇,那就应该有什么,而不是没什么。

小冬没有再接着追问,转而问起:“对了,你家那一位,什么时候能到京城?他是一个人来,还是把你们家里那三位混世魔王都带来?”

“他说手头的事儿差不多还得半个月,算一算,现在该在半路上“嗯,我只听秦烈提过,还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姚锦风一笑:“你不用绕圈子,我知道你什么意思。”

被她堵了这么一句,小冬也不觉得有什么。反正她早知道姚锦风是这个脾气。

“你放心,我不会再做什么的。当年我是喜欢过他,可是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我嫁给万河之前,就已经和他说起过这事儿,他也不是不知道。我现在心里装的人是他,所以我才嫁他。三心二意水性杨花这种事情,我做不来。

那就好。

可有的话小冬还是要说的。

“你不要再和他见面了。而且……最好早点儿离开京城回遂州。”

姚锦凤看着她,小冬耐心地解释:“你也听说过景郡王与二皇子谋乱的事吧?”

“知道,唉,景郡王府的人是不是都……那个和你挺好的小姑娘叫赵什么来着?她怎么样了?”

“她嫁了人了,就在屏州,离遂州不远。”小冬说:“从二皇子坏了事之后,不知多少双眼睛盯着三皇子呢。皇上没有旁的成年儿子了,他既是嫡子,也算是长子了。他地位有多重要不用我说了吧?别说他到茶楼来和你见面,恐怕他每天掉了几根头发都有人替他数着呢。

你也说了,那些人那些事儿都过去了,你干万不要再卷进去。”

姚锦凤慢慢的点头:“我知道了……”

小冬没再和她细说。

其实现在的情形她也不是十分的明白。三皇子和三皇子妃可算是模范夫妻,三皇子身边没有姬妾,京中人无不称赞他的品行,着实是端正贤明一一都端正得有点过了头。连皇后想将李氏女放置到三皇子身边,他都不肯,母子间婆媳间为这个还生了不少闲气。皇后奈何不了儿子,就拿儿媳妇出气,认为她妒毒。三皇子妃吴氏可不软柿子,虽然她不能顶撞皇后,可是皇后寻畔几次也没能把她怎么样。吴氏的父亲,那位沈州镇守虽然已经算是半退隐了,可他余威犹在,吴氏又生了儿子。

后来这事儿是皇帝出面,才算暂时搁下。

可是肯定不能就这么算完。

皇后为了巩固自家的权势门第,还有她自己将来的地位,势必要将在外戚的道路上大步前进,就算是夫妻父子母子之亲,放到权势的天平上一称,孰轻孰重还用得着问么。

而三皇子妃吴氏那一边,如今也算是外戚了。旧一代的外戚与新一代的外戚之争,隐然已经拉开序幕。皇后给自己挑了个好儿媳妇,现在见成果了——两人斗起来可算旗逢对手。

所以姚锦凤是万万不能搅进这混水里去的。不管是两方中的哪一方,伸出小手指来就能将她碾得粉碎。

姚锦凤自己应该也已经明白了。在皇权之下,儿女私情能算得什么?

送走了姚锦凤,小冬心里并不平静。

她想起姚青媛。

自己的母亲,何尝不是皇权之下的可怜女子。爱情?爱情算得了什么?根本不值得…….不值得啊。

不过,后来姚青媛是怎么嫁给了安王的,小冬一直没有细问过。

以前是怕惹着安王伤心,后来懂得越多,就越不会去问,因为中间牵涉到的事情太多太复杂太沉重。

红芙才端着酸梅汤姗姗来迟。小冬白她一眼:“你就是现买冰糖酸梅煮汤去,也平该回来了。”

红芙知道她不是其生气,笑着说:“这可靠熬到火候了,您尝尝。”

深红的酸梅汤盛在琉璃碗中,碗外沿上渐渐凝上了雾,接着又变成了细密的小水珠。小冬尝了小半碗,没敢喝多。

“姑奶奶过来说了什么?”

小冬只是摇摇头,红芙也就会过意亲,不再向下问。还剩的半碗酸梅汤放在桌上,碗上的水珠渐渐汇在一起淌了下来,在桌上积了小小的一滩。

但愿这件事快点过去,不要再节外生枝。

小冬虽然想留秦氏和姚锦凤多住,可是既然有了这件事,还是早早送姚锦风离开的好。美丽的女人被称为祸水,果然是有原因的啊。她自己毫无害人之念,可是每每那些是非却都是因她而生。

是她的错?是美丽的错?还是爱情的错?又或是皇权的错?

小冬摇了摇头。

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一一结果是遗憾。

在错的时间,遇到错的人的话……那就是彻头彻尾的错误了。

三皇子和姚锦凤本来就是一条道上的人,而且,他们那时候也都太年少了。因为年少,所以一个血气方刚,一个情窦初开。因为年少,所以一个对世事懵懂,一个率性大胆。因为年少……所以他们闯下的祸,由旁人来收拾烂摊子。

年少不是轻狂的理由。

可有几个人不曾年少过呢?

而且……人们总在年华老去之后,回忆过往一一最刻骨铭心念念不忘的,总是那一段时光。

蚂蚁首发

第78章回忆

李万河比秦氏她们慢了多半个月,终于到了京城。

小冬冷不妨突然被个铁塔似的汉子叫“嫂子”,真是不习惯啊。

能被秦烈称李大哥,当然李万河是比秦烈年长的。他今年得有三十多了吧?看起来简直比安王还······咳······姚锦凤是怎么喜欢上他的呢?

小冬简直象是装进了闷葫芦里头,别提多么好奇了。

难道······咳,她严重缺乏安全感?

秦烈和京城这些读书人,公子哥一比,那是很粗犷了。可是秦烈和李万河比,那他立马又成了小白脸。恩,果然人是需要对比的,小冬要是和一帮宗室姐妹仕女相比,也算得相貌姣好秀美可爱,可要是往秦氏和姚锦凤身边儿一站,那······那还是别比了,真伤自尊。

秦氏对小冬真是没的说,她和姚锦凤先前为了赶路,一应东西都没带来,这回李万河来,带了足足好几车东西。大部分都是给小冬的,遂州的遂锦很是有名,车上装了不少,都是适合这年纪的花色纹样。还有遂州极有名的其他特产,茶叶,药材,鱼饼,玉石,还有两个包得严严实实的盒子,拆了好几层都没拆开外头的包装。

“这是什么?”

“这个金贵着呢。”姚锦凤笑着说:“你知道遂州有种奇花······”“火凰花。”这个小冬知道了。

“恩,这种花别的地方就是栽不了,带土移出去都活不过一个月。这花极好,我们当地的姑娘有用它来做胭脂的,有的用来染嫁衣。恩,火凰花的花粉花蜜也是好东西,只是量极少,一般人很难得到。这两瓶应该就是花蜜,干娘特意给你搜罗预备的,连我都没份儿呢。”

这些天秦氏和小冬的关系亲近了不少,虽然有生活习惯啊风俗啊之类的差异,但那都是小问题,容易克服。秦氏不是汉人,没有什么“打倒的媳妇揉倒的面”那种心态和目的,小冬也就省了“熬啊熬啊,油都熬出来了媳妇还没熬成婆”的过程。

其实婆媳冲突说穿了很简单,以前这个家里的一切,都是婆婆的,财产是,儿子是,权利也是。突然来了个媳妇,儿子肯定归了媳妇了,管家的权利和财产就要靠两方你争我夺了。大家普遍早婚,媳妇进门十岁,婆婆三十多,婆婆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媳妇就得熬了。婆婆活多久,媳妇就得熬多久。往往有好多媳妇熬不过婆婆先走一步的,这不在少数………………因为婆婆占有先天后天两方面的有力武器。一是儿子是她生的,有母子亲情,比起媳妇来,相处的时间也多了许多,媳妇毕竟是外来者,外姓人。二是婆婆占着“孝”字的名份,她训媳妇罚媳妇打媳妇都行,可媳妇却只能忍受,否则下场不是悲惨二字可以形容。

小冬和秦氏之间这些问题都不存在。秦氏本是燹夷女子,个性独立,养儿子也是放养,与中原的“圈养”不一样。财产方面,小冬嫁妆不是一般丰厚,秦烈有自己的商队,还有四海聚宝和美味居,秦氏的生意大多在遂州,大家互不搭界。管家方面——小冬的地盘小冬做主,秦氏只算是来做客的。不过小冬想,就算是将来和秦烈回遂州去,长居也好,小住也好,这都好解决,秦氏一看就是爱往外跑不爱在家蹲的,人家志向是女强人不是家庭妇女。

既然各方面都没有,那就纯是性格爱好共同语言这些细枝末节了。性格爱好是可以慢慢互相了解的,共同语言是可以培养的。

秦烈火速从铺子那边赶了回来,小冬看着两个大高个儿重重的抱在了一块儿,那一声“砰”的重响,小冬都替他们撞得肉疼。

两个人哈哈大笑,秦烈喊着李大哥,李万河喊秦兄弟。

这长幼怎么算的?李万河刚才还叫自己嫂子呢!结果秦烈倒过来又喊他哥——算了,各亲各叫吧,反正又没真的血缘关系,姑啊嫂啊兄啊弟啊,也不用那么严格。

小冬喜欢招待客人,尤其是这样热情的简单的客人——饭量还特别好。

以前小冬自己在家开个小花会也好,去别人家赴宴也好,无论是听还是说,都得小心翼翼,生怕别人哪句话是陷阱,又怕自己透露出去什么。而且那些人吃饭实在不能看,点心两口就饱,装米饭的碗不比茶杯大,有的比茶杯还小,就跟喂猫喂鸟一样。和这样的人一起吃饭,小冬也养成了被迫的“斯文”的好习惯,在外面用餐,菜只吃一口,反正桌上菜多每样只吃一口也饱了。饭也只吃一点,汤也如此。不知大家是怕胖,讲排场,还是怕人下药,总之这个少量,多样的习惯在宫中,在宗室里,在京城名流权贵之间都是这么做的。不过在自己家里就不是如此了。谁喜欢吃什么就吃什么,谁喜欢吃多少就吃多少。小冬让厨房准备了遂州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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