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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圣徒-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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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回,收藏家无意中将信掉到火炉旁,高温让信笺空白的地方,出现了用隐形墨水书写的几行文字与签名,是一百三十年前,一位红衣主教的亲笔信。

而这几行字,恰恰解答了历史上一件大事的来龙去脉。

这封信引起了收藏界的轰动,不少富翁说,只要愿意割爱,他们愿出五十万块。

五十万!

行长稍微用了点力气,想把不值钱的素描弄开,大概是年代久远的关系,两幅画有三分之一的部分紧紧地粘连着,只有专业人员用专门的药水和工具,花上几个月,才能在不弄坏的情况下,一点点将它们分离。

这是对技术要求非常严格的细致活,稍不留神,就会毁掉大师的心血。

“倒霉。”德博拉无奈地把画还原,他得去请教下银行的鉴定师,看有没有便捷的方法。

当然,他不会吐露这个也许价值连城的秘密。

第三章 奔牛

红雀在三天里,就赚到了起先设想的收入。

芭蕊团长慷慨地宣布,今天上午只演出一场,让大伙好好乐乐。

毕竟狂欢的气氛,让每个爱热闹的姑娘都有些不安分。

耳朵里都是快活的人声,口袋里也有点余钱,谁不想出去走走,买点喜欢的东西呢?

帐篷内,一场戏剧正接近尾声。这是讲叙某个叛逆的红发女强盗,为了拯救监狱里的恋人,与邪恶的典狱长斗智斗勇的故事。

最漂亮的妮可当仁不让扮演女强盗,红色的头发上戴着用羽毛和廉价宝石制成的小头冠,而小皮甲上满是闪亮的漆片,这副打扮也许让不少艺术界的人士觉得毫没品位,但普通市民们可不追究,他们只要女演员能露出半个雪白的胸脯以及皮裙下修长的美腿,就心满意足了。

长得英气的恩娜经常反串成男角,高挺的鼻梁与齐耳的短发,惹来不少女士们爱慕的叹息。

典狱长当然是福兰装扮,不过他的腔调过于正义,在结尾,他喊着“罪人下地狱时”,凛然得仿佛女强盗真的有罪,幸亏妮可急中生智,加上了一段谴责典狱长装模作样,其实是想策划邪恶阴谋的台词。

这峰回路转的情节没让观众起疑,反而以为是高超的演技,所以,在大团圆结局,坏人被打败,失散的恋人拥抱在一起时,热烈的掌声持续了好一段。

在后台,妮可气愤地抱怨,“光凭模样,观众就认为你是坏蛋,所以你不用加什么个人风格和讲究演技。”

“抱歉。”福兰整理着道具。

“还有还有”,妮可把胳膊伸给福兰看,皮肤上有清晰的青色痕迹,这是在打斗戏中,被他捏伤的,“下次小点劲,你真不知道自个的力气有多大么?”

芭蕊团长很快来解围,“妮可,有客人想买你的晚上,你去和他谈吧。”

“三十个银币我就答应。”妮可说,然后朝福兰钩钩手指头,“大个子,你想的话,给你打折。”

“代价可是我一月的工资。”福兰拒绝,但他的话被误解,红发姑娘瞧不起的说,“哼哼,想免费,那可没门。”

“好啦,别闹了。”芭蕊说,“还有,卡西莫多,你去买点食物和酒,晚上加餐。”

福兰答应了,他走出营地,所以没听到两个姑娘的嬉闹声。

“团长,大个子不像是男人哦,没见过在姑娘堆里,却不偷腥的。”妮可咬着团长的耳朵,低声说,“不会他没那方面的能力吧。”

“卡西莫多算个绅士。”

“没见过长得这么丑的绅士。”妮可仔细瞧瞧芭蕊,“你这么维护他,难道,你偷偷和他在小帐篷里待过?”

“小狐狸。”团长笑骂,“客人还在等着。”

“原来年纪大的女人,要的是强壮的身体,而不是长相。”妮可促狭地想着心思。

※※※※

赞美欢乐!

费都的大街小巷变成了舞台,化装游行、小丑、美食、欢笑、疯狂将是整整一周内的主题,如果不能将自己旺盛的精力消耗干净,直至疲惫不堪,那么,你会被讥笑为不懂得享乐的呆子。

街头奔牛正在竞技场前面的庞洛街进行中,这条一千多米长的狭窄石板路,聚集了百多名勇敢的爱好者,尽管每年的奔牛活动,都有不少人会在公牛的践踏下送命,但费都人还是乐此不疲,噢,根据传统,如果参加奔牛的小伙子们没有受伤,那准是个只会逃跑的孬种。

根据表现——通常是一个健壮的,背部有不少擦伤的年轻人,会获得冠军的称号,奖励是一大桶香槟,和赞助商提供的小礼物。

街道两旁早被精明的住户出租了出去,每个视线良好的小窗口,趴满了不敢亲自参加,又不愿错过刺激的人,不少都是上流社会的公子哥与小姐。

这次的奔牛节额外加演了一段花边,两位贵族青年为了获取某位小姐的芳心,如骑士般走上了街头。

“鲁齐,要小心啊。”漂亮的姑娘在二楼的窗户前,摘下白手套挥舞着,她神情既羞涩又得意,而陪伴在旁的女友们,纷纷嫉妒地想,“怎么没两位勇士这么追求我。”

“亲爱的,冠军与荣誉属于您。”叫密斯的年轻人在楼下回答,并炫耀地朝竞争对手微笑。

“纳奥米小姐,您太偏心了。”另一位青年悲痛地叫道,“请恩赐点爱意于我,不然我宁愿等会死在公牛的蹄子下。”

这特意将自己放在弱势地位的说辞赢得了纳奥米小姐的同情与眷顾,她亲切地喊,“里德尔先生,晚上的沙龙,你能来邀请我跳第一支舞。”

十六头健壮的公牛从栏棚中放了出来,人群立刻开始奔跑,这是在死亡边缘的狂欢,如果不能跑进竞技场就被追上,那至少得断几根骨头。

两条腿始终跑不过四条腿。许多人见锋利的尖角越迫越近,侧身逃进了路旁楼房的门里,本来整齐的队形立刻杂乱不堪,观众们传出一阵阵嘘声。

为美人芳心而飞奔的两位小伙子,显然平时进行过大量的运动,直到离竞技场大门只有几步之遥才被追赶上,鲁齐面色苍白,但他灵敏地避开一只公牛的撞击,趁着牛群间的空挡,放弃了努力,逃到街边。

而里德尔没这么好的运气,他不是本地人,不知道参加奔牛的一些忌讳,当外套被牛角钩下来后,里身鲜红的小夹克使公牛兴奋了,他被牛角擦了下,在地上狼狈地滚了几圈,等晕呼呼地半爬起来时,牛群改变了前行的方向,都朝他冲了过来。

“天,小心。”人们提醒道,不少人预见了悲惨的结局,捂上眼睛。

里德尔手脚并用,想逃过这群死神的践踏。

他怕得想哭,为自己莽撞地选择而后悔,纳奥米就算再漂亮十倍,也没有性命重要。

似乎天国同情这小伙子的命运,救世主从天而降。

一支粗壮的胳膊扭住牛角,狂奔中的牛竟活生生停住了,再也无法前进分毫,手臂的主人喘了口气,用力把牛摔倒在地。

然后他扯下里德尔的夹克,朝反方向扔过去,牛群迟疑地想转身,反而混乱地撞击起来。

人群欢呼着,不过这勇士的相貌可不好看,不少光顾过红雀的客人,都认出来,他是那巡回剧团的员工。

“这巨人力气真大。”大家交头接耳。

“我的腰……”里德尔躺着一动也不能动,显得很痛苦,旁人递过来半杯甜酒,喂到他嘴里,过了老半天,他才喘过气来。

“如果您没事,我该走了。”福兰说。

“哦,请等等。”里德尔喊道,“如果不能报答恩人,会让我的名誉蒙羞。”

纳奥米不知何时挤了过来,眼眶都是了泪水,“里德尔。”她的称呼亲密了许多,没加上先生的后缀,“你没事吧,刚才吓死我了。”

美人的到来,让小伙子又充满了勇气,他站起身,拍拍衣裤上的灰尘,“吾爱,为了你,再危险的事儿我都愿面对。”

他拉着纳奥米的手,不愿松开,而小姐红着脸,默认了他放肆的行为。

里德尔过了好久才想起救命恩人,他用那种上层人物惯用的语气说,“这位先生,我该怎么报答你呢。”他摸摸钱袋,突然又有了个好点子,“晚上我有个聚会,你可以作为我的同伴参加。”

福兰早准备离开,但绣在这男人衣服上的家徽让他改变了主意。

那是一朵金雀花。

“我很乐意。”福兰回答。

“太好不过了。”里德尔高兴地叫道,“傍晚我来接您,您住在……”他看看福兰很普通的衣服,“您可以在三大街的广场等我,六点钟。”

“我将手头的活计处理完,六点钟在广场恭候您。”

纳奥米偷偷对新任男友说,“为何邀请他,那些伤疤光看一眼就觉得害怕。给几个金币,乡下人就会感动得流泪。”

“亲爱的。”里德尔还在为自己的好点子兴奋,“难道跳舞和聊天,你还未厌倦么?这种丑八怪,可是个滑稽的乐子。”

同时,福兰也在想,这是他接近莱因施曼家族的良机。

既然复仇之神赐予了机会,那就别错过。

※※※※

“达奇大师在记载里,有很多画作都于战乱中流失了,我们只能从书中的名字,来推测那些无缘一见的伟大艺术。”银行的资深鉴定师说,他受邀与行长共进午餐。

“真遗憾”,德博拉感叹,“大师可有传世的肖像画?”

“《恋人》、《少女》,都是达奇的巅峰之作。”

“哦,我曾经听人谈论起,他绘制过一副黑衣女子的肖像,名字叫……”德博拉揉着额头,装做记不起来。

“《海伦》!”鉴定师说,“这是大师最杰出的作品!画中的模特,是达奇于晚年的情人,也有另一种说法,那模特,根本是大师的自画像,他用画笔,如天国之主般,赋予了自己女性阴柔的特征。”

“太奇妙了,不知《海伦》目前被哪位王公收藏着。”

“阁下,它在五十年前就失窃了。而原主人,是位威名显赫的亲王,他用了各种方法,都没有找到。”鉴定师回答,这宗案子传得很广,很多人都知道。

德博拉也清楚,他只是想证实。

“如果《海伦》能出现在市面上,起码值一百万,所有的艺术家与王公贵族,都会为它而疯狂。但我想,没准这名画早已被谁秘密收藏起来了。”

对,就收藏在银行的金库里。德博拉欣喜若狂,他肯定那败家子不知道素描下的秘密,一百万是他的了。

还有个更关键的问题。

“我的朋友,因为保管不善,两副收藏品粘在了一起,有方法分开吗?”

“保管艺术品,非常讲究技巧,不是什么人都能学会的。”鉴定师鄙视地说,他为行长的话感到心疼,“湿气、炎热,都会让脆弱的彩墨颜料酝散,必须用中和液、溶剂、经过训练的灵巧手指,专业工具,慢慢修复。精神稍不集中,画就毁了。”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看具体情形,我曾经处理过这类事故,花了两个星期。”

行长暗想,“两个星期?来不及了,存期是十天,现在都过了五天。”

他本想把《海伦》从框子里取出来,但一百万与一万,像孪生兄弟般黏得紧密。

把两幅画都私吞是不现实的,那可是寄存在高等金库,难道能用丢失之类的理由来答复?黄金路最著名的银行守卫最严密的金库,居然丢了东西,这种大案子巡警厅就会介入,而做为行长的他,名誉扫地,总行也不会放过自己。

一百万,与身为银行家的信誉,他都不想失去。

德博拉很快下了决定,“既然败家子认为画只值一万,我找个理由,用原价,或者出双倍,把它买下来就成了。”

第四章 舞会(一)

三街的广场依旧人山人海,六点一刻,一辆打扮得花里胡哨的马车出现在人群中,棕黄的车厢粘满五颜六色的羽毛,掩住了那些精美的花雕,皮制顶棚上装饰着小巧的铜冠,车轮被漆成红色,更滑稽地是,两匹拉车的高头大马,在额头处用丝绸系上了长长的尖角。

似乎主人为在狂欢节中大出风头,将马车改造成神话里大神驾驭的灵骏飞车。

驭座上的马夫,上半身什么也没穿,只在右肩至腰部,横拉过一条白色的宽布带,头戴着桂树叶冠,春天傍晚的气温挺低,让这个扮成神使的车夫冻得鼻子发红。

里德尔一眼就望到了福兰,两米的大个子在人群里很是显眼,他招着手,喊福兰过来。

车厢宽敞,用几层天鹅绒铺就,甚至连座椅都被拆掉,乘客可以舒服地躺在靠垫上,从内壁悬挂的小酒柜中,取出上好的红酒,恣情纵意地享用。

有钱人通常都会将马车分类,根据用途来修饰。像这种车辆只适合短途旅行,路程一长,半躺的姿势绝对是种折磨。

贵族青年正打量着福兰,直到确认,他身上没有虱子,连指甲缝都干干净净,才舒了口气。

“平民很少有你这么干净的,老实说,他们都是群冒着臭汗的猪猡。”里德尔的腔调让福兰很厌恶,也是,这话是对他的恭维,但福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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