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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重生手记-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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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只能有一个解释:那些最新最先进的治疗手段和药物所产生的疗效,几乎被它们给病人带来的摧残抵消掉了。所以,在一些病人延长存活期的同时,另一些病人也因为“过度治疗”缩短了存活期。说白了,就是更快更痛苦地死去。

我遇到过很多满脸悲怆、眼里充满期待的人。这些人不是癌症患者,就是他们的家人。他们在经历了最初的打击之后,能想到的唯一的事,就是去找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最好的医疗技术和最好的药。他们也许以为我一定是受益于这些“最好的”,所以不断地问我:“哪里的医院最好,上海的还是北京的?”“你看的是哪个医生?”“你采用了什么方法?”“你吃了什么药?”……他们用了所有精力去寻找所谓治疗癌症的新技术。有“手术”,有“化疗”和“多药联合化疗”,有“放疗”和“超大剂量放疗”,有“伽马刀”“氩氦刀”“质子刀”“光子刀”“R刀”“中子刀”,有形形色色的中西医新药,甚至还有“烫死疗法”“冻死疗法”“饿死疗法”……

可是大多数患者都忽略了一个问题:这些所谓“癌症患者的福音”,或者所谓“攻克癌症的曙光”,其实潜伏着巨大危险。

我这样说,是因为身边发生的一些事引起了我的疑虑。

我的一位同行不幸患了淋巴癌,那时候他正当壮年,有一个受人尊重的岗位。他恪尽职守,有兢兢业业之心,无哗众取宠之意,所以在公众中享有很高声誉。这样一个癌症患者,正具备了医生下重手出狠招的两个条件:有一副好身板,而且不缺钱。他进了最好的医院,请了有名望的医生,享有最新、最周到的医疗条件。于是,他开始接受一轮又一轮的化疗,就这样过了十个月。医生后来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他那个时候白细胞降到零,意味着身体无免疫功能了”,同时还说,“实际上还有一些并发症”。2009年夏天,他在最后一次,也是“更大剂量的一次化疗”之后不久,撒手西归。他“化疗了九个疗程,他是个坚强的男人”,报纸在宣布他去世的消息中这样说。

然而,他的治疗被不少人认为是一次失败的努力。患者的“坚强”毋庸置疑,可是这没能挽救他的生命,甚至有可能助长医生的“过度治疗”。有些人甚至极端地指出,这是“西医杀人”的典型例证。人们当然不会指望一个身患癌症的人还能长命百岁,但是他们全都认定,这个“医治无效”的病例更准确地说是“医治失败”。有个名叫张明的人在自己的博客上指出,这次失败的治疗“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过度的化疗”。

张明不属于那种疾恶如仇的外行人。他是国家注册执业医师,还拥有“主任医师”的头衔,所以他的质疑中有很强的专业味道。“就淋巴癌来说,”他写道,“目前无论中医、西医,治愈率都非常高,五年存活率50%左右,相比肺癌仅10%的存活率,可以说是一种比较容易治愈的疾病。”接着他又指出,这种一轮接一轮的化疗“太残忍和太不人道”,“正是这最后一次大剂量化疗”给了病人“致命一击”,“导致全身功能衰竭而亡”。这等于是在暗示,在这一失败的病例中,医生是“杀手”,作案工具就是化疗。(详见“39健康网”,张明博客)

张的批评看上去有些偏激。他“中华中医药学会肿瘤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身份,显示了他的专长是中医,所以有人怀疑,他对化疗的攻击只不过是中西医的门户之争。我对中西医之间的相互贬损多少抱着一点警觉。不过,由于身边接二连三地发生差不多同样的病例,更由于设身处地,同病相怜,我还是很认真地把张明的话琢磨了一番,希望能够去伪存真,看看那些带偏激情绪的言论中是否也有几分真相。

根据张明的描述,这位患者“患病前身体素质非常好”,“可以说就是不治疗也能活十个月,而且生活质量也不会这么差”。这个情节让我怦然心动,不由得再次想起我那位死于肝癌的亲戚。那时候,我的脑子里也充满了这个念头:就算不治疗,他也不至于活不过三个月啊。

对待癌症不应麻木不仁,不容讳疾忌医,医生主张“积极治疗”也是有根据的。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坚定地认为,“积极治疗”不等于“过度治疗”。

“过度治疗”这个词,不是我的发明。医学行家们在描述肿瘤治疗现状时,早就频繁地使用了这个概念。它意味着医生使用了超过疾病所需,或者超出患者肌体承受范围的治疗手段。根据美国癌症研究协会2009年发布的一项报告,健康的免疫系统是预防癌症最重要的部分。而过度治疗会破坏患者的正常器官、组织和机能,令病人增加不必要的痛苦,甚至不能正常新陈代谢。结果是,患者迅速衰竭或者出现其他并发症,加快了死亡的进程。

要想界定“过度治疗”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或间接的因果关系,并非没有可能。2010年3月,我在媒体上看到一则新闻,上海一个患者在查出癌症之后仅仅两个多月便去世了,家人以“过度放疗”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两位精明的律师居然在患者病历中找到了有利于原告的证据:医生为病人放疗13次。“在已引发极度‘低血小板血症’的情况下,仍持续不断地给患者进行致死性的放射治疗,导致患者全身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而发生死亡”,最后一次放疗距离病人去世仅仅11天。这一案件最后以病人家属获得9万元赔偿、“医院当庭承认错误”了结。(详见《过度放疗送了她的命》,2006年4月10日新浪网,据《劳动报》报道)

对逝者家属来说,意识到“过度治疗”的恶果为时已晚,然而诉讼结局毕竟可以算作不幸中的一个幸运。因为要想证明“过度治疗”与患者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事实上,“过度治疗”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很难追究的。患者家属或者旁观者即使心存怀疑,也很难拿出确凿证据来指控医疗中的过失。比如张明对那个病例中“过度治疗”的质疑,就仅仅是建立在常识和推理的基础之上。

尽管如此,这一病例还是促使我去搜寻一些资料,结果让我着实吃了一惊。原来近几年有很多人指出“过度治疗”给癌症患者带来巨大伤害,而且,这种伤害相当普遍地存在着。

有一项统计称,由于过度和不合理的治疗,“致使至少15%的患者加速死亡”。另外有个说法,叫作“三个三分之一”:

死于癌症的人——

三分之一是吓死的;

三分之一是治死的,也就是“过度治疗”导致病人无法承受而死;

三分之一是病死的,也可以说是癌症本身造成的死亡。

还记得我刚刚发病不久,曾听到纪世瀛说过类似的话,当时以为这不过是外行人的愤世嫉俗,或者是给予我的好心安慰。如今我却惊讶地发现,原来这“三个三分之一”竟是出自肿瘤医学界的内部,并且相当频繁地被一些医学专家阐述,包括陈焕朝和汤鹏。这两个人,前者是湖北省肿瘤医院院长、省抗癌协会理事长(详见《三分之一癌症患者是被吓死的》,2010年4月20日汉网,据《楚天都市报》报道);后者是中华医学会肿瘤分会委员、海南省抗癌协会副理事长、省医学会肿瘤分会主任委员(详见2010年4月13日《海南特区报》)。另外还有几位,虽然没有直接说到“三个三分之一”,但也在异口同声地斥责“过度治疗”。其中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150医院院长高春芳(详见《道德缺失及经济利益导致过度治疗》,2010年3月7日中国经济网),南方医科大学博士生导师、南方医院副院长、广州抗癌协会理事长罗荣城(详见《生命不息,化疗不止》,2006年9月27日《青岛晚报》),以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后者曾说:“很多药不是该吃的,却在吃,很多治疗是不需要的,却在做。”为了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他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把这个问题提交给所有医药卫生界的委员,还向大家推荐德国人尤格·布莱克的著作《无效的医疗》。他说:“在美国,40%的医疗是无效的;在我国,这种现象也已经非常突出。”(详见2010年3月18日《当代健康报》)

2008年秋天,也即我决定不做化疗的几个月后,适逢上海抗癌协会癌症康复与姑tb息治疗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召开。上海《新闻晚报》发表的一则消息说,“过度治疗”正在损害患者的肌体,“甚至危及了他们的生命”。这是与会的400位国内外专家对肿瘤的“过度治疗”达成的共识。

我很快就看到了这次会议提供的一些调查数据:

——目前我国有80%的癌症晚期患者在有意或被迫接受着超过疾病治疗需要的“过度治疗”。

——全球肿瘤患者有1/3死于不合理治疗。

——因为“过度治疗”盛行,癌症患者的死亡率上升了17个百分点。

看到这么多的“圈内人”痛斥“过度治疗”,并且使用一些相当具体的数字,我觉得很不寻常,所以想知道这些数据是否精确无误,是否有根据。

于是我开始到处搜寻,结果看到了一些让我惊讶不已的事实。它们来自一个美国人的报告。

此人是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的肿瘤专家,名叫厄尔。在对1991年至2000年死亡的215488个癌症患者的最后治疗状况进行了一番调查之后,厄尔提出,有超过10%的晚期癌症患者在临终前两周还在接受化疗。

根据患者临终前的一个时间段,厄尔界定了“过度治疗”的标准。鉴于化疗这种医疗手段的性质,我猜想它不应当被用在一个垂死者身上。所以,我一眼就看出“厄尔标准”在逻辑上的合理性——如果一个病人在化疗之后很快死亡,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医生根本没有意识到病人已经命在旦夕,因而使用了这种完全不该使用的手段;要么是化疗导致了病人加速死亡。

厄尔在第42届美国临床肿瘤学年会上提出他的报告,时为2006年6月。这个会议在美国亚特兰大举行,世界各地近3万名肿瘤专家参加,包括80多位中国肿瘤学专家。根据厄尔的研究,实施在临终病人身上的化疗一直在增加着——1993年这个数字为10%,到1999年增加到近12%。调查还显示,临终前一个月在重症监护室里接受化疗的癌症患者比例从7。8%增加到了11%。(详见《专家称15%癌症病人被医死》,2009年12月21日“39健康网”)

尽管厄尔只是证实了“过度治疗”的普遍存在和日益严重,我们还是能清晰地看到“实施在临终病人身上的化疗”与“死亡”之间的关系。

所有这些汇集而成的一幅幅图画,着实令人震惊。你可不要以为这只是美国癌症患者的危险。实际上,危险离我们很近很近。根据中国抗癌协会肿瘤转移专业委员会在2009年提供的一项资料,目前,美国肿瘤病人五年存活率达81%,而我国肿瘤病人五年存活率仅10%。(详见2009年4月15日《法制晚报》,记者王敬霞报道)差距如此之大,应当能够间接地证明,中国人遭遇的“过度治疗”比美国人更甚。

癌症病人是否正在被治死?严格说来,无论“15%”“17%”,还是“1/3”,都只是一种未经临床医学证明的“治死率”。但是,没有人能够否认“治死”的事实普遍存在。所以,这个问题也许应当这样来问:究竟有多少癌症病人正在被治死?

你只要知道每年全世界有大约1000万癌症患者去世(其中有接近200万人是中国人),就可以很容易地估算出,在一连串艰难痛苦的治疗中,“被吓死”和“被治死”的人一定数量巨大。可惜的是,我们这个世界每天投入无数人力物力,去证实形形色色的“治愈率”,这给病人带来巨大的期待,同时却只有很少的人能够认真面对“治死率”的问题,其结果是误导病人走上“过度治疗”的歧途。

我见过不少苟延残喘的癌症患者:面无人色,口舌溃烂,头发脱落,四肢肌肉萎缩,把咽下的每一口饭、每一滴水都吐出来,惨淡羸弱之状已无人形。如此大规模存在着的悲惨景象就像电影一样在眼前闪烁,让我备感失望,同时加深了我的疑虑,随之而来的想法也就更理智、更现实。

癌细胞各色各样,病人的肌体更是千差万别。治疗手段究竟是激进一些好还是保守一些好,每个医生都会有自己的观念,每个病人也都会有自己的体验。同一种治疗手段,用在这个人身上恰到好处,用在另一个人身上就可能是“过度治疗”。这中间包含了科学性和必然性,也充满玄机、侥幸和偶然性。即使一个医术精湛、一心向善、绝无私念的医生,也难以做到处处周全。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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