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灵童-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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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好玩,对了,小钰呢?”小五笑着问道。
“李牡丹带他出去玩去了。”凌痞懒洋洋回了句,然后又皱紧眉,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似的,好半天才道:“小五,我打算和李牡丹结婚了!”
“什么?咳咳咳,我的妈,呛死我了!”小五一口茶水“噗”地喷了出来,边咳边惊问:“老大,你真的要和李牡丹结婚?你不是在和我开玩笑吧,那可是只母老虎啊,就她那样也能吸引你娶她?比嫂子可差了十万八千里……”
凌痞脸上掠过一抹痛苦神色,缓缓道:“快四年了,玉儿不可能再回来,我们已经彻底没有了缘份。孩子一天天长大,我希望给他找一个后妈,让他拥有一个健全的家庭。只要能让孩子幸福就行,我这一辈子算是完了,再也不可能和谁去谈什么爱情,娶谁还不都一样,李牡丹既然不嫌弃我有儿子,我想还是娶她吧!”
凌痞自然不好意思说自己酒后乱性的事,虽然事后他心里明白是香槟酒出了问题,可又能怎么样呢?对爱情已经心灰意懒的他,连和女人计较的心情都没有了!
“老大,你想清楚了?我觉的李牡丹不是很适合你,或许她不一定能给小钰一个幸福的家,要不你再仔细考虑一下?”小五沉吟着说道。
“没什么好考虑的,我已经答应下周和她结婚!”凌痞木然的摇了摇头。
小五欲言又止,也跟着摇头叹息了一声,忙着搬货去了。
一周后,凌痞与李牡丹结婚了,两人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四方来宾,络绎不绝,非常热闹。
李牡丹的父亲很有钱,她又是独生女,当然不可能让她寒酸出嫁,恨不得将所有认识的人都请来喝喜酒。虽然凌痞很想一切从简,无奈李家父女说什么都不同意,他也不好再过多坚持。
李父送了一套新别墅给他们,作为女儿的陪嫁,但凌痞无论如何不肯住到那里,送完宾客已快深夜,仍坚决要回自己家住。李牡丹初为人妇,心里纵有千般不愿,也只能装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贤淑模样,跟凌痞回到凌府度他们的洞房花烛之夜。
推开家门,凌钰还坐在沙发上等爸爸一起睡觉,小家伙长到三岁一直是和凌痞一张床睡的,这下要让他一个人去另一间房睡,不知道他会不会哭闹。
“儿子,你已经三岁,以后爸爸就不和你睡了,你自己到对面那个小屋睡,好吗?”凌痞蹲在儿子面前。
“爸爸,你不要我了吗?”凌钰眼里滚动着泪花。
凌痞的心象被针刺了一样疼,免强挤出一丝笑容道:“傻儿子,爸爸怎么会不要你呢?因为牡丹阿姨要在爸爸的房间睡,所以你只能去小屋睡了,以后她就是你的新妈妈,你不高兴吗?”
“爸爸,我舍不得和你分开!”凌钰泪流满面扑进父亲怀里。
“小钰乖,别哭啊,你可是小男子汉,哪能老和爸爸睡觉,别人会笑话你的,走,爸爸看着你进去!”凌痞鼻子发酸,轻轻拍了拍儿子的后背。
凌钰懂事的点了点头,一步三回头进小卧室去了。
“你先去洗澡吧,我酒喝多了,上天台去透透气。”凌痞目送着儿子躺到床上,偏头望了望李牡丹,转身上天台去了。
依然是皓月当空的好天气,月儿将皎洁的光涂满了人世间,圣洁而清亮;稀稀拉拉的星星在天幕上眨着调皮的眼睛,依稀还能看到王母娘娘划下的那条银河,一如四年前和玉儿洞房的那夜,美丽而宁静,什么都没变,唯一变了的只有新娘,还有一颗憔悴不堪的心!
玉儿,你还好吗?你还活着吗?我终于成功的领到了结婚证,今夜又是我的洞房花烛夜了,可是我感觉不到任何快乐,相反的,我很痛苦,这样的情景这样的夜晚,只会让我更加的想念你,玉儿,你收到我的思念了吗?
凌痞仰头望天,任泪水源源不断滚出眼眶,顺着脸颊流进嘴里,慢慢的咀嚼那一份苦涩……
第1卷 第二十三章 后母的毒肠
婚后的李牡丹有了不少变化,不再处处讨好忍让凌痞。
或许富贵人家的娇娇女,都会带着一定的矫扬跋扈之气吧,凌痞并不爱李牡丹,自然也不是很在意李牡丹如何对他了,难怪有人说越爱一个人就越容易受到伤害,反之,则可以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对待,这样下来,可怜的就是小凌钰了。
李牡丹愈看凌钰愈不顺眼,尤其见不得他与凌痞亲密,总觉得是他抢走了凌痞对自己的爱,恨不得将小家伙扔出去,远远的离开她与凌痞的生活。
当然,李牡丹并不是一个笨女人,再讨厌凌钰也不会在凌痞面前表露半分,深知万一让凌痞知道自己的心思,夫妻感情毫无疑问肯定会破裂,这是她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的,再怎么说她还是很爱自己老公的,她讨厌的只是那个老公前妻的儿子。李牡丹到现在仍不知道凌钰是捡的,其实,她下意识也是在嫉妒胡玉儿,她心里很清楚凌痞仍然在爱着他那个美丽的前妻,这也成了她讨厌凌钰的一个重要因素。
女人一旦有了嫉妒心,那是很可怕的!
这几天小五家里有事,请假没有来店里,凌痞只好自己去隔壁城市进货,千叮万嘱将儿子托付给李牡丹便匆匆搭上火车走了。
“妈妈,我饿了,我要吃饭!”凌钰起床后,小心翼翼走进李牡丹的房间,对着还在睡懒觉的她怯怯说道。
“吃吃吃,就知道吃,没见到我在睡觉吗?想吃找你那死鬼娘去,滚,快给我滚出去!”李牡丹抬起脑袋,象有仇似的怒吼了凌钰几句,抱着枕头又睡着了。
凌钰可怜兮兮走到阳台上,蜷缩着小小的身子眼巴巴望着院子铁门,盼望爸爸能快点回来。一直到日上三杆,李牡丹才懒洋洋起床,煮了一点东西给自己吃,然后拿着两片饼干扔给凌钰。
“我还要吃!”凌钰吃完饼干,咂吧着小嘴小声道。
“不许再吃,你屁大一个小孩子,吃那么多干什么?乖乖在家里呆着,晚上老娘再回来给你做饭,哼,你这个死孩子,干吗当初不跟着你那死鬼老娘一起死掉?我上辈子又没有欠你,凭什么要照顾你?”李牡丹象个母夜叉一般气势汹汹瞪着凌钰,吓得小家伙大气都不敢出。
李牡丹锁上门去店里忙去了,凌钰饿的两眼发昏,倒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凌痞不放心儿子,往家里打了一个电话,凌钰被电话铃声惊醒,听到是爸爸的声音,马上哭起来,边哭边道:“爸爸我饿,我的肚子象有人在使劲挤,爸爸我难受,我要吃东西!”
“什么?你妈妈没给你做饭吃?乖儿子,别哭,自己去冰箱找点吃的,爸爸明天就回来!”凌痞一听儿子哭声,心急如焚恨不得马上赶回家。
凌钰抽抽咽咽挂掉电话,走进厨房忙了半天也打不开冰箱门。可怜的小家伙,从早上到下午就吃了两片小饼干,胃里象有猫抓一样,早已饿的没有力气了。看到桌子上有一条鲜嫩的黄瓜,洗也没洗就拿起来一顿狂啃,仍然不解饿,揉着肚皮蹲到墙角落不住抹眼泪。
再说凌痞听儿子说饿,挂掉电话又拨响了李牡丹的手机,问她为何不把儿子带到店里去,又不回家给孩子做饭,万一把孩子饿出毛病怎么办?言语之间,颇有不满!
李牡丹生怕丈夫责骂,赔着笑脸说店里一个人忙不过来,怕照应不到他,只好锁在家里,还说给凌钰做了一些吃的放在厨房桌上,又说冰箱也放了东西!
凌痞一听也不好再说什么,带着孩子去店里确实忙不过来,听说给儿子准备了吃的,想着小家伙应该会自己吃东西的,一颗心跟着放了下来,他完全没有想到李牡丹是在骗他,其实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
天色渐晚,李牡丹关好店门回到家,发现凌钰已眼泪汪汪趴在沙发上睡熟,厨房桌上自己用来做美容的黄瓜不见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提起凌钰的胳膊朝着孩子的小屁股一顿乱揍,边打边骂:“你这个死东西,居然敢把我的黄瓜吃掉,我打死你,打死你!”
凌钰被打醒,抿着小嘴哼都不敢哼一声,忍着疼痛怯怯往后面躲,用哀求的眼神望着这个让他越来越害怕的妈妈。李牡丹不仅不为所动,反而更生气,又狠狠拍了两巴掌才住手,骂骂咧咧进厨房做晚餐去了。
次日早上,凌痞因担心儿子,心急火燎匆匆坐车赶了回来,到家已是中午,李牡丹一个人在店里忙,说凌钰在家里。凌痞扔下东西,二话不说又往家里跑。
李牡丹见丈夫一门心思都扑在凌钰身上,心里更恼火了,望着凌痞逐渐消失的背影恨恨咬牙,心底深处那股无法遏制的妒火越发强烈。
小五恰好此时走进店来,说家里的事都忙完了,正式来上班。
李牡丹眼珠一转,朝小五抛了一个掉鸡皮疙瘩的媚眼,娇滴滴道:“小五,我问你一件事,就是那个关于你们老大的前妻,她真的很漂亮吗?你给我说说究竟有谁那么漂亮?”
小五一听问到胡玉儿,顿时想也没想就兴奋的说了下去,“那当然,简直就象画里的仙女一样,不,比画上更美,反正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她更漂亮更温柔的女人,就是那些所谓的电影明星也没有她一半好看,我要是老大,别说死心塌地爱她,就算为她去死都心甘情愿……”
“小五,你是不是犯贱?从没见过女人吗?她美她美,她有多美?欺负我没见过,就随便来骗我,对不对?哼,她有我这么漂亮吗?”李牡丹气得两眼冒火,双手叉腰恶狠狠打断了小五的话。
小五对胡玉儿甚有好感,话闸子一开自然会拼命说好话了,等到被李牡丹打断才想起不该在人家后老婆面前提前老婆的好处,遂赶紧闭上嘴不吭声了。
“你说啊,她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人都死了还让你如此替她说好话,我才不相信呢,说不定是个丑八怪……”李牡丹不屑的白了小五一眼。
“是,是,其实她没我说的那么好,我是随口瞎说的,对,我不是在说她,我是说昨晚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女明星,嘿嘿,是女明星!”小五讪讪陪着笑脸解释了几句,见有顾客进来,一溜烟跑去招揽生意去了。
“哼,天仙?只有我李牡丹才配称得上天仙!”李牡丹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臭美的抖了抖身上的大红旗袍。
凌痞匆匆跑回家,只见儿子正缩在墙角落打盹,小脸上隐约可见泪痕。
“儿子,醒醒,爸爸回来了,你怎么蹲在这里睡觉?爸爸抱你去床上,好不好?”凌痞拍了拍儿子的小脑袋。
“爸爸,我又梦到你了,昨晚也梦到你,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我饿,我要吃饭!”凌钰睁开朦胧睡眼,见到父亲站在面前还以为自己做梦。
“傻瓜,做什么梦啊,是爸爸回来了,来,爸爸抱抱!”凌痞心酸的抱住儿子。
“爸爸,你真的回来了?爸爸我好想你!”凌钰这才相信是爸爸回来了,抱住凌痞的脖子“哇”地哭出声来。
“乖儿子,别哭,你先在沙发上躺一会,爸爸马上给你做饭,做好多你爱吃的东西,好吗?”凌痞把儿子放在沙发上,转身进厨房去了。
凌钰悄悄起身,默默依着厨房门框看爸爸忙碌。
凌痞不时回眸望一眼儿子,父子之间的默契均在相望中呈现无遗……
第1卷 第二十四章 祸从天降
丁百万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店,离凌痞的服装店大概几条街的距离。
自从凌痞改邪归正不在社会上鬼混以后,他那些昔日的手下大部分也都走上了正道,开店的开店,打工的打工,几乎很少再有人出去惹事。因为修理店刚开张,二胖与阿飞都在店里帮忙,另外还招了几个修理工。
这一日来了几个很奇怪的人,五大三粗长相凶横,胳膊上纹着蛇形刺青,脖子手腕和耳朵上都挂满了首饰,特别引人注目。尤其是领头的那个家伙,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个子很高,穿着一件对襟黑马褂,手上戴着好几个黄灿灿的金链子,生怕人家不知道他有钱似的,鼻子上还套着一个小小的白金环,阴鸷的眼里透着狡诈。
几个家伙一来就指着开来的白色宝马小轿车,说是要把车子换成黑色。
领头的高个子则一声不吭围着修理店转了一圈,象寻找什么东西似的这里瞧瞧那里看看,然后压低嗓子道:“你们老板在不在?请你们老板出来一下!”
久经江湖的阿飞看出来者不善,平静的说老板在楼上,然后转身上楼去了。
“百万,楼下来了几个人,看样子象是黑道混的,满脸的凶形恶煞,指名要找老板,是不是你的仇人找你来了?你要不要先躲一躲?”阿飞推门进到丁百万房间。
“我的仇人?应该不会,我近几年没在社会上混,也没得罪什么人,哪来的仇人?如果说是以前的,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怎么可能等到现在才来找我算帐?再说了,老子就是甾州的黑社会,怕他们干什么?走,下去看看!”丁百万眼一瞪,起身下楼。
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