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解释-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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谓量?需求曲线是指哪价?哪量?量是有质的还是委托的?这些问题不能避免。
(《经济解释》之二十)
第七节:消费者的盈余
消费者的盈余叫作consumer'ssurplus,是需求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题目,对解释行为大有用场。一八四四年,法国经济学者度比(J。 Dupuit)首先提出这个概念,二十世纪末期马歇尔定其名而加以发扬。马老的学生庇古(A。 C。 Pigou; 1877…1959)大手地带进他极力倡导的福利经济学那方面去。不幸的是,庇古认为消费者盈余对解释行为没有用场。大致上说,从马歇尔到今天,这「盈余」大都用在与解释行为无关的福利量度上。
以消费者盈余作为解释行为的工具,昙花一现,限于五、六十年代的芝加哥经济学派。该学派当时对价格安排的现象有兴趣,而与连销现象合并起来的学问,是该学派独有的了。虽然这门学问十分精彩,有关的文章或论着却甚少。这是因为该学问主要是芝加哥元老戴维德(A。 Director; 1902…)的口述传统。戴老平生喜欢读,喜欢想,喜欢谈,但却不喜欢写。我应该是承受了戴老传统的最后一个人。
要细说消费者盈余,最好是从史密斯的价值理念说起。前文提及过,史前辈认为水的用值甚高,而其换值甚低。简单地说,用值与换值的差额就是消费者的盈余了。
以水为例吧。你在家中很口渴,但没有水或其它饮品、生果之类,又因某些缘故不能出外找水喝,你愿意出多少钱买一杯清洁的水呢?说一千港元可能是低估的了。家中有水了,一杯之价只一分钱。你第一杯的最高的用值是一千元,你愿意出这个价,但你只须付一分,其差额就是你的盈余。当然,家中有了水,你喝呀喝的,喝到你不要再多喝时,最后一杯的最高用值只是一分钱。在边际上,水的最高用值与价(换值)相等,消费者的盈余是零。但边际之前的每一杯水,其用值是高于换值的,每杯皆有盈余,这些每杯盈余加起来,就是消费者的总盈余了。
假若一个苹果的市价(换值)是港币二元,你买五个。第五个(边际)的最高用值当然也是二元,否则你会多买一点或少买一点。这第五个的消费者盈余是零。然而,第一个苹果你愿意出十元之价(你的最高用值),第二个是八元,第三个是六元,第四个是四元,第五个才是二元。你每个须付之价只是二元。这样,你的消费者盈余是八元、六元、四元、二元、零,加起来是二十元。
对你来说,五个苹果的最高总用值是三十元(十加八加六加四加二),总换值是十元(二乘五),消费者盈余是二十元(三十减十)。五个苹果,你最高的平均用值是六元(三十除五),每个苹果的平均盈余是四元(六减二),总盈余(四乘五)也是二十。
我是卖苹果的人。在有竞争的情况下,同行的每个卖二元,我只能跟大市要价。但如果我是唯一的出售者,而我又知道五个苹果你最高愿意付三十元,其中二十元的盈余我当然希望可以兼得。那怎么办?我有三种办法。
第一种办法是最困难的。你买第一个苹果我收你十元之价,第二个收八元,第三个六元……这样,你买五个的总付价是三十元而不是十元了。你的消费者盈余(二十元)就给我榨取了。困难是你会骗我,说一个小时前跟我买了四个苹果,现在买的是第五个。
你骗我?我还有两个办法可以榨取你的盈余。其一大方得很。每个苹果收价二元,买多买少随君便(我知道二元一个你会买五个),但你要先给我二十元入场费。这入场费就是你的消费者盈余了。
最后一个办法是不收入场费的。我说每个苹果收价六元(你五个苹果的最高平均用值),但你一定要一起买五个,不然就一个我也不卖。你一起买五个,付我三十元,其中二十元的盈余就给我榨取了。(不要与六瓶啤酒一盒的现象混淆,因为啤酒有竞争,也可以散卖。六瓶一盒是量多节省交易费用,打个折头。)
「全部或零」有个名堂,叫作all…or…nothing。全部或零之价(上述苹果每个六元)是最高用值的平均价,消费者盈余包括在其中。一般常用的需求曲线,是每价任君买多少。但若每价都规定要买全部,要不然一个也不能买,这条需求曲线就变作全部或零的需求曲线(all…or…nothing demand curve)。在这曲线上,消费者的盈余是零。在《何谓价?》那节中我说价是最高的边际用值,但以全部或零的需求曲线来说,价是最高的平均用值。
以上的榨取消费者盈余的分析,有一点小枝节。消费者的盈余被榨取了,他的收入或财富下降了一点,因而可能少购一点。另一方面,如果该物品是「贫穷物品」(inferior good),消费者会因为穷了一点而多购一点。(这我们假设这些小枝节不存在。)
上文可见,一个有专利,或垄断,或所谓寡头的销售者,大有意图去榨取消费者的盈余。有好些困难可使他不能这样做,这是后话,按下不表。这我要指出的,是一般书本上所说的专利或垄断或寡头的订价行为,都是胡说八道。
再回头看苹果的例子,若每个只卖二元,消费者盈余没有被榨取,那么指定了需求量(例子中说是五个),消费者盈余可以有三个定义,是从不同角度看同样的盈余:
(甲)消费者盈余是一个消费者愿意付出的最高换值(三十元)与实际换值(十元)的差额。
(乙)消费者盈余是一个消费者的总用值(三十元)与总换值(十元)的差额。
(丙)消费者盈余是一个消费者在全部或零的选择下愿意多付的最高差额(二十元)。
苹果的例子可不是空中楼阁、没有真实世界的比对的。且让我谈另一个假设的例子,然后转到真实世界那去。
假若香港政府租一个大水塘给我,让我在那殖鱼供顾客用小艇垂钓。又假若每次供应一个顾客的成本是二十元,而若我收二十元的话,他每年会光顾八次。但我知道他八次的最高平均用值是五十元。问题是,若我每次收他五十元,他每年只光顾三次。我希望他每年光顾八次,又要每次平均收他五十元。怎么办?一个办法是每次收二十元,但每年他要给我二百四十元(三十乘八)的会员费,不是会员不能光顾。这二百四十元是光顾八次的消费者盈余,而每次收费二十元,只要二百四十元的会员费不会影响他的需求下降,他是会每年光顾八次的。这是说,每次收费五十元会大幅地影响这顾客的边际需求量,但每次二十元就没有什么边际影响了。二百四十元的会员费是全来八次或全不来的选择,与「全部或零」的安排是一样的。
当然,读者会问:每个顾客的需求曲线不同,我们怎可以单为一个顾客订会员费呢?这是个好问题,我要过好几章后才作答。
这要提到的,是今天的香港有很多「会」,什么美国会、马会、高尔夫球会、乡村俱乐部之类。他们都收入会费,另加年费或月费,而内供应的食品或服务是比外间市场相宜的。这些会费或年费或月费皆从消费者盈余中抽取,不一定抽得很尽,而会场内较为廉价的供应是鼓励多光顾,有多一点消费者盈余可抽。十年前我听说香港某高尔夫球会的会员资格值六百万港元以上。老会员的消费者盈余何其高也!
我认为最好的榨取消费者盈余的实例,是美国的迪士尼乐园的收费安排。该乐园给予园前顾客两种选择。其一是顾客先付一个可观的入场费,进场后顾客要选享哪些项目绝对自由,但每项要另收费。其二是顾客可购买一本有多个项目的册子,有了册子就可免费入场。显而易见,这两种安排都是「全部或零」的化身。
也显而易见,因为顾客的需求曲线各各不同,多些收费安排,榨取消费者盈余可以「榨」得「尽」一点。难怪迪士尼乐园还有学生呀,老人呀,富有的、不富有的游客呀种种的不同收费安排了。这些不同的安排牵涉到另一个重要的话题,要到好几章之后我才作分析。那是价格分歧(price discrimination)。
(《经济解释》之二十一》
第八节:需求的价格弹性
价格下降,需求量上升─这是需求定律。但价格下降,购买者对该物品的总消费可能下降也可能上升。从出售者那边看,减价后的收入可能下降也可能上升。其决定关键是需求的价格弹性(price elasticity of demand)。价格弹性是一个系数(coefficient),由一条很简单的方程式算出来。十九世纪后期,好些经济学者要找这简单的方程式,但莫名其妙地找不到。一天下午,马歇尔坐在家中的天台上,看自己心爱的山(此公喜欢看山),灵机一触,想出来了。
今天,除价格弹性外,还有数之不尽的其它弹性系数的方程式,可以搞得非常复杂。不幸的是,对解释行为来说,弹性系数的用场不大,所以不重要。(估计社会福利的转变,如果你相信有这回事的话,弹性系数是重要的。)
只谈需求的价格弹性算了。价格下降,本身导致消费减少;需求量上升,本身导致消费增加。结果的消费增或减就要看这二者的分量哪方面比较重了。马歇尔当年「破案」的关键,是二者的分量比对要以百分比处理。弹性系数的方程式是把量的百分比转变放在上头,价的百分比转变放在下面。价格下降,上头的量的上升百分比若比下面的价的下降百分比大,那么弹性系数就大于一,说是有弹性(elastic)。这样,价格下降会导致消费增加(出售者的收入增加)。弹性系数若小于一,是无弹性(inelastic),消费会减少。
价格有弹性(系数大于一),价格与消费的动向背道而驰。价格无弹性(系数小于一),价格与消费的动向并驾齐驱。要记,价格弹性系数只可以从一个价位来算。一条需求曲线有数之不尽的价位,价格弹性系数可以价价不同:曲线上某部分的弹性系数大于一,某部分小于一。
需求的价格弹性对解释行为帮不到多少忙,是因为我们不容易(其实不能)预知其系数的大约数字。虽然需求量我们看不到,但因为有需求定律,我们是预知若价格下降,需求量是会上升的。价格的弹性系数我们就没有这种方便了。
举一个例。一九九七年香港新建的西区海底隧道,是私营的,经营者当然要增加盈利。该隧道开始收费三十元,生意不好,用几种方法打个折头。后来生意好一点,收费提升到四十元。这提升使收入下降(弹性系数大于一),收费减至三十五元。多一辆车过隧道的服务、维修费用近于零,所以该隧道主要是争取最高的总收入。说不定收费二十元的总收入会比收三十五元或三十元高得多。
举另一个例。多年以来,香港政府每次加烟、酒税,都先行预测库房的收入会增加多少。但经验是政府这种预测从来不准确,与街上担瓜卖菜的差不多水平。要是香港政府求教于我,要我替他们预测加烟、酒税后的库房收入增加多少,我的本领也只能如担瓜卖菜之辈矣!困难所在,是大家都不知道烟、酒需求的价格弹性。
不能预知价格弹性系数,但可以试行自作聪明地猜一下。不久前我为某出版商的刊物作了两次猜测,一错一对,打个平手。
第一次是我替周慧珺老师出版的影碟,是教书法的。我想,周老师的示范神乎其技,市场上没有相近之物可代替,而学书法的人找教师上一课,要百多二百元,周老师的影碟是可以看完再看的,看之不尽,售价若是五十元,其弹性系数应该小于一,售价一百元应该没有问题吧。殊不知大有问题,价是开得过高了,猜错了价格弹性系数。
第二次是不久前自己以旧文重组的关于教育及学术的两本书。这两本书编得很用心,自觉满意的。出版商问我订何价?我细想之后,说一百港元,比通常的高一倍。何也?我认为这两本书在市场上没有相近的代替读物,价格弹性系数应该小于一。这次是猜对了:售价提升一倍,书的销量仍然很不错。
一错一对,但我用的推断方法完全一样。价格弹性系数主要是由代替物品的多或少及其价格决定的。有趣的是,无论怎样看,我认为周老师的书法影碟的代替物品,比我那两本书还要少。但我是猜错了的。
第九节:需求第二定律不能成立
因为有价格弹性这回事,而我们不能预先知道这弹性系数的大略,艾智仁(A。 A。 Alchian)与史德拉(G。 J。 Stigler)分别发明了需求第二定律(The second law of demand),其目的是要让我们有一个关于价格弹性的规律,可以增加一点解释行为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