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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打造盖世英雄-第2章

小说: 打造盖世英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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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命?死一回还不够,需要死第二回?

贼老天、笨老天、白痴老天,看姑奶奶我好欺负是不是。叶晓易顾不得那么多了,她撒开脚丫子猛跑,一手拽着“娘”,一手拽着“弟弟”。听着马蹄声跟刀枪声渐渐接近,她恨不得自己就是奥运赛场上的百米飞人,跑不过盗匪,起码跑得过逃命的同伴。

多活一刻是一刻,拜托苍天不要让自己再次悲惨了。

听着背后人凄惨的哀嚎,叶晓易跑得更快了,她不知道顺着自己脸颊流淌下来的是汗还是泪,此时此刻,她唯一自我安慰的事情就是:无论如何,我叶晓易起码穿越过时空,也算时尚了一把。

而身后,刀锋呼啸而来……

第一卷 第三章 再死一次

人仰马翻,哭爹喊娘。叶晓易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盗匪来袭的场面。看着冲入人群砍杀的盗匪,她只觉双腿变得软绵绵,一股寒意也从脚底直直升到脑门:长了这么大,除了自己死过一次,还是第一次看到活生生的死人场面。

血沫、肉块、胳膊、腿、眼睛……人身上能剥离的东西都被骑马奔驰的盗匪砍下去,而随骑马盗匪而至的贼人也形成了个包围圈,像是包饺子一样把这些逃难的百姓围在了中间。

“饶命啊。”恐惧中,也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接着,一只家传银镯子就丢在了盗匪的面前,而旁边的人见此,也纷纷将仅有的稍微值钱的东西丢出,希望盗匪可以饶了一干人的性命。那马上的一个盗匪看到财物都堆在一起,便挥手让同伴停止杀戮,去拾那些东西,又挥着马鞭,驱赶惊惧中的百姓凑成一堆。

“秋儿、喜儿,过来。”杨王氏见盗匪挥手就砍死一个走得慢的百姓,脸都吓成了青灰色。她双手紧紧抱住一双儿女,拼命往人群中心靠,怕被盗匪阴狠的目光扫到。叶晓易被她护在臂弯,心里涌出一丝温暖,也学着样把杨秋抱在了怀中。

几个盗匪拾捡完所有财物,就把那些东西都拿给为首的贼头。那人骑在马上,看也没看,便说了句:“能看的女子与小孩留下卖,其他都杀掉。”

杀掉?

这话比晴天霹雳还响,让刚刚安静不久的百姓又绝望地惨叫起来。他们朝盗匪们冲了过去,想死里逃生。盗匪们则像切菜一样料理着他们,把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斩杀在脚下,直至圈中只剩妇孺。

“娘。”杨秋看一个盗匪砍向杨王氏,就上去拽,结果被一个盗匪踹倒在地上,而另一个盗匪则把一柄剑从杨王氏的胸前捅入。

从心口插入,又从背后透出。带起无数血花的剑刃让叶晓易浑身僵硬。眼睁睁看着刚才还保护自己的“娘”倒下,她就像一座泥塑呆愣当场。可下一刻,杨秋的哭叫却唤醒了她。她抓住杨秋,捂住了他的嘴巴紧紧将他抱在怀里。她知道如果激怒盗匪,杨秋也会被杀掉。

“这个,这个,还有那个……”匪首不住指点,而随着他的手指,那些面容苍老点的女人都被杀掉,余下的,便是他口中能卖钱的。而还活着的女人跟小孩都噤若寒蝉,生怕他的手指点到自己的头上。

又一轮杀戮过后,盗匪头目吩咐手下把活着的人绑在一起带走,这时一个小个子盗匪匆匆忙忙地从远处跑过来,在匪首耳边低声道:“大哥,那边……”

不知道那人说了什么,叶晓易只见匪首脸色大变,跳下马挥剑砍死了一个女人道:“除了小孩,都杀光。步行的散开走,骑马的带上小孩。”

为什么?叶晓易恐惧中带上了点困惑。她借机远眺,发现前方来了一对人马。

是官军?可那些人能赶得及吗?喜忧参半的叶晓易紧紧抱住了杨秋,心说如果是,那自己跟这小孩便有救了。但她刚庆幸了一秒钟,一道血幕就在面前升起——一个年长女人被杀了,而杨秋也被一个盗匪狠狠拽住,拖向另外一匹马。

“姐。”杨秋哭喊了一声,便被打了一巴掌丢到马上。

叶晓易用拳头堵住嘴巴,不敢发出声音,她见另一个盗匪拉自己,也不反抗,只趁那盗匪不留意,给杨秋做了个禁声的动作,示意杨秋保命要紧。杨秋傻傻地望着叶晓易,不知道是明白了她的意思,还是害怕盗匪的剑刃,终于不再挣扎。

“散开,上马。”匪首杀光了不方便带走的女人,就命令手下散开逃走,他自己则带头挟了个小孩上马,用力挥手。一众匪徒也大吼一声,跟着拽人上马,开始奔驰。

趴在起伏的马背上,叶晓易感到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快被震出来了。她偷眼看向远处,发现刚才那队人马越来越近。那些人穿着虽不像官军,但各个带了刀枪。他们见到尸横遍野的惨状就怒吼着上马,朝盗匪追了过来,有的还拿起了弓箭,往盗匪这边射。

“大哥。”几个盗匪被箭射中,纷纷栽倒。匪首大怒,但又害怕什么一样,命令谁也不要管同伴,只求拼命逃走。

挟持叶晓易的那个盗匪也被箭射中,虽然没有陨命,但胳膊却被穿了个大洞。那人骂骂咧咧,狠命抽打着马,流下来的血溅湿了叶晓易的衣服。

因为死过一次,所以自己才会这样冷静吗?叶晓易忽然觉得自己有些非人类。看着渐渐被盗匪甩下的追兵,她心中生出了个主意。

一不做二不休,反正被盗匪劫持去也没什么好下场,索性拼一次。

叶晓易想完,伸手就拉住了盗匪那只没有中箭的胳膊,往他的手上狠狠咬去。

“啊,臭小子。”那盗匪根本没料到一个小孩敢如此对他。吃痛中,他拉住马缰绳,慌张地把叶晓易向马下甩去,可叶晓易却像叼住了东西的小王八,死活不肯松口,甚至还顺势蹬了下马肚子,双手用力,在掉落的瞬间将他也拉拽下马。

两人摔了个灰头土脸,叶晓易顿感头上一阵温热,紧接着便有液体流下。明白自己流血了,但生死之间也顾不得许多,松开口的瞬间,她就地捡起一块石头砸向身旁的盗匪,又趁着盗匪躲闪的机会,连滚带爬向渐渐冲过来的那群人方向跑去。

“我打死你。”那盗匪吃瘪,恨得牙根痒痒,顾不得追大队人马,他爬起来,抽出腰中剑追赶叶晓易,要在追兵到前先把叶晓易捅个透心凉。

救命啊。

叶晓易在心中大喊,但嘴巴却只顾地喘气,半个字都发不出。虽然思维还是十七岁的叶晓易,但身体毕竟是十二岁的杨喜儿,营养不良导致的细胳膊腿儿根本支撑不了多久,她跑着跑着就被那盗匪追上,一巴掌按倒在地。

“敢咬我?哼。”那盗匪举剑,朝无法躲闪的叶晓易迎面砍下。

自己要再死一次不成?白痴老天爷啊,你就这么对我吗?叶晓易大喊了声“救我”,便怒视盗匪手中利剑,决定来个死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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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四章 真正的猛女敢于直面要死的人生

第四章、真正的猛女敢于直面要死的人生

真正的猛女敢于直面要死的人生。

叶晓易发现自己瞪大眼睛迎接死亡的决定无比正确。因为老天爷证明了他还没有白痴,所以,剑刃砍上她脸的前一刻,一只箭从远处射来,穿透了盗匪的手腕。

“啊。”盗匪把持不住,用另一只手捂住手腕,剑也从手中掉了下去。叶晓易则借机躲剑、起身,在盗匪的胯下狠狠踢了一脚,直接送盗匪的子孙根见了阎王。

一切都在电光火石间发生,那盗匪被踢得连声哀嚎,双腿夹紧跟只兔子一样在地上猛跳,连捡兵刃都顾不上了。

“防狼宝典第一式,下半身攻击。”从鬼门关逃出来,叶晓易发现看过的武侠小说场景都涌上了脑海。学黄飞鸿亮了个招式后,她捡起了那柄剑,然后,向后转。

开跑。

“小儿站住……拿命来。”盗匪痛苦支撑,追赶叶晓易,可从双腿姿势看,他很可能已经告别了“性福时代”。

站住?站住让你抓去杀啊?

叶晓易拎着剑冷笑,跑得更快了。她看到追盗匪的一伙就在近前,便又大喊着救命,拦在了那队人马前。

“王大,你先带人去追那伙人。”跑在最前面的人勒马站下,他抬手,用箭射穿了追赶叶晓易盗匪的胸膛,然后下马蹲在叶晓易的面前,抬手拭去了她脸上的泪痕。

被温热的手掌碰触,叶晓易才发觉自己脸颊上有冰冷的水痕,这瞬间,刚才所有的恐惧一起涌上了心头,让她明白过来,大滴大滴的泪珠也便顺着眼角滑了下去,沾湿了那人的手。

“干得不错。”那人接过叶晓易手中的剑,把它抛给同伴,又对追赶盗匪回来的伙伴问:“救得几个?”

“直娘贼的家伙跑太快,半个未得。”叫王大的一步上前,用赞赏的目光看着叶晓易道:“只这小子厉害,胆大逃脱。不过那些孩子被劫持后,多数会卖给人为奴,也不至立时就死。”

“既然如此,咱们就回去吧。”那人抱叶晓易上马,让她坐在自己前面。策马往方才盗匪屠戮的地方驰去。

哭了半天,叶晓易心情才渐渐平静。她擦擦脸,才仰头仔细端详的救命恩人,结果,发现救命恩人竟然只是个少年。似乎比自己还小。至多十五、六岁吧。不过长得很英俊,唔,不对,是非常英俊。绝对称得上是美少年,还不是那种风吹便倒的弱质型,而是骨骼匀称、肌肉起伏却不夸张的类型。

放到自己的年代,他走在街上,女性的回头率绝对百分百,男性的憎恨率绝对百分之二百。

条件反射一样擦了擦嘴角不存在的口水,叶晓易紧紧抓住了少年的衣襟,心说自己这个身体是十二岁,可对比自己那年代的人,似乎才不到十岁,说明体质不好,但眼前这个少年发育良好、相貌英俊,说明起码衣食无忧,加上他刚才救了自己又悉心安慰,说明他性格善良。这样的人,必须跟狗皮膏药一样贴住他,不然,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就无依无靠了。只不过,不知道他肯不肯成为自己的靠山呢?

要想个办法,一定要想个办法。在古代女子本来就没什么地位,自己虽然扮成男装,但不知什么时候就露馅了,一定要在露馅前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看这盗匪来去自由一样,说明这个时代很乱,朝廷肯定也不怎么地,如果不找个厉害的家伙做老大,恐怕自己的小命很快就玩完。

叶晓易越琢磨越紧张,手也抓住了少年的衣襟不肯放松。那少年察觉,低头见叶晓易满脸的严肃,以为她还没有从刚才的杀戮中缓过神,便揉了揉叶晓易的头,待见到上面还有血口,便皱着眉,从怀内掏出药粉撒在血口上,又撕下衣襟一条,把伤处包好。

多么温柔的少年啊,长大一定是好男人。身在古代,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社会大环境让女性不能独立自主,那么选择一个好老公就至关重要了。尤其像自己这种穿越而来,一无家世,二无钱财的人,想要完好无缺、身心健康地活下去,嫁个好男人更是当务之急。

为少年的温柔感动,叶晓易更是抓住少年不松手,心说这么好的标准老公苗子如果放走,岂不是太没有天理了。虽然他尚且年幼又是古人,但经过自己的一番打造,必定会成为拥有现代男女平等意识的优秀男人。前景可期啊前景可期。

“没事了。盗匪不会回来了。”少年自然不明白叶晓易在想什么,只当她依然无法摆脱惨痛回忆。

他提马在尸体遍地的道旁站下,带着身后一帮人跟那里指挥收尸的老者见礼。

“救回一个?”老者看看叶晓易,问少年道。

“嗯,这孩子伶俐,所以我们来得及救。其他的都被盗匪掠走。”少年看了眼地上死尸惨状,露出恻然表情。

“你的爹娘可在这里?”指着尸体堆,老者看向叶晓易,他见叶晓易并无太多悲伤,便问了这么一句。

“我自幼父母双亡,此次跟村中长者去雁门郡,不料遇此大难……我孤苦伶仃,世上已无亲人。如果不是诸位英雄相救,恐怕也成为冤魂一缕。”叶晓易拼命回想小说上看过的古代台词,暗暗掐了自己大腿一把,挤出几颗泪珠。她本来就灰头土脸,受伤后脸颊还有血泪痕迹,此时再被泪水混合,显得十分地凄惨落魄。

哭着、谢着,也不管那老者,她径自拉住少年的手说:“大哥,你救了我,我惶恐中尚未道谢。大哥的救命之恩高如山、深似海,我无以为报,只求为大哥鞍前马后效力,死而后已。请大哥受我一拜。”说罢朝那少年跪了下去,而少年慌忙搀扶住她。

穿着褴褛,却巧舌如簧。众人被叶晓易这番表现惊呆了,连那老者也颇为惊讶,浑然不觉叶晓易已经把她的生存大计丢到了少年的身上。

“贤弟……”少年似乎也没见过这场面,拉着叶晓易的手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大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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