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史讲演录-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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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体的创造存在于灵魂中,被着粗身,包括高级的东西的八个等级(旧译‘天道八分’)
,和较低级的东西的五个等级(旧译‘獸道五分’)
,这有人单独一级(旧译‘人道一分’)。合共十四个等级,分为三个世界三个阶层。
(旧译‘三界’,按即天道、獸道、人道。)第一组
①据米希勒本,第二版,英译本,第一三二页增补。——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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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等级在印度神话中各有名称,即一、梵王(Brahma)
,二、世主(Prajāpatis)
,三、因陀罗(Indra)等等;他们是神也是半神。“在这里梵王自身被表象为被产生的。
“低级的五等都是动物,即第一第二为四足动物(旧译‘四足生’)
,第三为鸟类(旧译‘飞行生’)
,第四为爬虫、鱼、昆虫(旧译‘傍行生’)
,第五为植物与无机物(旧译‘不行生’)。高级的八等住在天上,享有善行和德行,所以是幸福的(旧译‘喜乐’)
,不过还是不完善的,在转变中的。低级的五等住在黑暗糊涂(旧译‘癡闇’)的下界。人住在两者之间,在那里〔永恒的烦恼〕①,不潔与情欲(旧译‘忧苦’)支配着。“
“僧佉论更在这三个属于物质创造的世界以外,设置了另一个心智的创造与它们对指viparyaya,旧译‘疑例’)
,令人无力者(指asakti,旧译‘无能’)
,令人满足者(指tusti旧译‘观喜’)
,令心智完善者(指sidhi,旧译‘成就’)。一、为阻碍者中又分为六十二种,乃是八种错误(指temas,旧译‘八分开’)
,八种意见(幻觉)
(指moha,旧译‘八分癡’)
,十种情欲(极端的幻觉)
(指mahāmoha,旧译‘十分大痴’)
,十八种怨恨(鬰闷)
(指tamisra,旧译‘十八分重闇’)
,十八种烦忧(指andhatamisra,旧译‘十八分盲闇’)。“这些多少表示了一种经验的、心理学的和观察的方法。
“二、心智的无力又分别为二十八种,乃指〔上面提到过的十一种〕②器官的残废与缺陷等等。三、满足又分为内在的(旧译‘依内’)与
①据荷本,第三○九页增补。——译者②据荷本,第三一○页增补。——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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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在的(旧译‘依外’)两种。内在的满足有四种(旧译‘四喜’)
:第一是关于自然的(指prakrtitusti,旧译‘自性喜’)“
即关于整个普遍与实体的,“因为僧佉有一种意见,以为知识就是自然原则本身的一种变形,由于这种知识就引起期望通过自然的动作而产生一种解脱”
,——认为在哲学知识中可以解脱自然。但真正的解脱不能希望是自然的动作,因为必须由灵魂通过其自身与其思想活动才能产生解脱。第二种满足(指upādāntusti,旧译“取喜”)是相信各种苦行足以获得解脱(通过忍受苦难与悔罪受罚)。“第三种是关于时间的(指kālatusti,旧译‘时节喜’)
,以为解脱按时来到,不用修学。第四种满足(指bhāgatusti,旧译‘感得喜’)
,是藉运气观念而得的满足,以为解脱依靠命运。这些外在的满足(旧译‘依外喜’)是关于世间享乐的节制,不过只是节制出自世间肉欲的动机的享乐,如对贪得不止(财富方面的)的厌恶“
,“和对世间享乐所生恶果的恐惧”等。四、令心智完善者(旧译“成就”)中又分为数种。此外还有一些使精神完善的“直接”心理的“方法,例如通过推理,通过友谊的谈论”等等,这些是在我们的实用逻辑中很容易找得到的。
关于僧佉的要义,还有一些须要讲到的。
“僧佉与其他印度哲学系统一样,特别注重”绝对理念的“三种性质(guna,旧译‘三德’)
,三德被想像成三种本质,并被想像为自然的三种变形。“
我们要注意,印度人在他们的观察意识中认识到凡是真实的与自在自为的就包含三个范畴,并且理念的总念是在三个环节中得到完成的。这个对于三位一体的高卓的意识,我们在柏拉图和其他人的思想中也再度看到。但这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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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一体的辩证思想,后来在抽象的思想领域中却失掉了,只有在宗教里面尚保存着,但是被认为属于一个超越的世界。
以后抽象的理智跟着抬头了,宣布它(按指三位一体的思想)
是无意义的。直到康德才重新打开理解它的道路。一切事物的總念之真实性与全体性,从其本质来看,都为三体合一的范畴所摄入。重新意识到这一真理,乃是我们时代的任务。
在印度人,这种三位一体的意识仅从感性的观察产生,他们把这三种性质定义如下:“第一和最高的性质是‘善’(指satva,旧译‘萨埵’亦为‘喜乐’)
,是崇高的,光辉的,与快乐和幸福相联结,德行在它里面支配着。在它里面火占优势,所以火焰上升,火花飞扬。假若它在人中旺盛,如在高级的八等(旧译‘天道八分’)那样,便是德行的本源。“它彻底是并且在各方面都是抽象形式的肯定的普遍性。
“第二种亦即中国的性质是醜恶或情欲(指rajas,tejas,旧译这‘罗闇’、‘忧苦’)
,“它是绝对盲目的,是不净的,有害的。
“它是造作、暴烈和变动的,与罪恶和不幸相联系,在它里面风占优势,因为风纵横地吹动;它在生物里面,便是罪恶的原因。第三种即最低一种性质是昏暗(指tamas,旧译为‘多磨’、‘癡闇’)是沉重的,阻碍的,与忧虑、钝拙和虚妄相联系,地和水在它里面占优势,这是就水是下墜的和往下流来说;它在生物里面,便是愚笨的根本。”因此第一种性质(旧译“喜德”)是自身合一。第二种性质(旧译“忧德”)是坏意义的相异、欲望、相离的表现与原则。第三种性质(旧译“闇德”)则仅是否定,如在神话中具体表现为湿婆(Siva,摩诃提婆(Mahādeva,或摩诃首罗(Mahesvara)。即是破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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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的神,在我们看来,重要的分别在于第三种性质并不回复到第一种性质,像精神,理念所要求的那样,藉着否定的“扬弃”与自身协调,并且回到自身。在印度人看来,第三种性质仍然是变化和生灭。
“三种性质被表象为自然的本质。僧佉说:‘我们说到三种性质,如同我们说到一个树林中的树一样。
‘“这是一个不恰当的譬喻。因为树林只是一个抽象的普遍,在普遍中各个个体是独立的。
“在吠陀的宗教观念中”
,——其中三种性质也表现为trimrti(三头)——,“好像是三个连续的变形;所以说:‘一切首先都是黑暗,然后接受命令变异自身,于是取得行动与活动的形相’——(但这是一个较劣的变形)——‘最后在梵天的再度命令之下,终获得善的形相’。”
心智在这三种性质方面,还有其他的规定,详述如下:“据说心智有八种,其中四种属于善,第一是德性(旧译‘法’)
;第二是知识与学问(旧译‘智慧’)
;第三是脱解情欲(旧译‘离欲’)
,或者出自外在的感性的动机,如喜静恶动、厌离劳作,或者基于精神的根据,起于觉悟到自然是梦幻,只是虚妄与欺骗;第四是力量(旧译‘自在’)。
力量有八方面,“
因此有八种特殊的力量存在(旧译“神通”)
:“一、把自己缩成一个可以穿过任何物件的极小形体,(旧译‘微细极怜虚’)
;二、能将自己变成一个巨大的躯体,(旧译‘徧满极虚空’)
;三、能变得轻到可以乘日光而飞上太阳,(旧译‘轻妙极心神’)
;四、具有无限的官能行动能力,所以用指尖可以触及月亮,(旧译‘至得如所意得’)
;五、具有不可抵抗的意志力:可以潜入地中易如潜入水中,(旧译‘随欲尘一时能用’)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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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临一切有生命无生命的事物,(旧译‘三世间之本主一切处胜他故’)
;七、能改变自然的过程,(旧译‘不繫属他能令三世间众生随我运役’)
;八、能随心所欲无事不成(旧译‘随意往’)“。
柯耳布鲁克说,“相信这种超凡的能力在人的生命中可以达到,并不是僧佉的特点,而是一切印度哲学系统及宗教观念的共同信仰。在印度人的戲劇和说部中,许多圣人和婆罗门教士都被认为享有此种能力。”
感官的证明不足以反对此种信仰,因为在印度人看来,一般地说感官的知觉是不存在的,一切事物都采取想像的形式,一切梦境都被当成真理与现实。
僧佉以为人只有当他藉着他的思想修养把自己提高到内心时,才有这种能力。
“瑜伽经(Yogasutra)四卷中的一卷曾列举许多修证的方法”
,可以藉以获得这种能力:例如“深深的沉思(旧译‘神定’)
,保持一个固定的位置,调整呼吸,使感官漠然不动。由此种修行,瑜伽行者能知道过去未来,他预测他人的心思,能得如象之力,如狮之勇,如风之速,能飞升入空,能游泳于水,能潜入地中,能于一时遍见一切世界,并能成就其他神异之事。但由甚深禅业而达到至乐的最捷方法乃是对于上帝的礼拜,礼拜时须口中常念上帝的密名‘唵’“。这个观念是一个最普遍的观念。
柯耳布鲁克进一步把僧佉系统中的有神论与无神论两派分开来说。
在有神论中,“自在天(Isvara)是世界的主宰,被认为是与其他的灵魂有别的一个灵魂或精神。”
在无神论的僧佉中,“迦毘罗不承认自在天是世界的创造主,凭自由意志而创造世界,因为他以为无法证明上帝的存在,感觉不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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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存在,推论亦不能推出上帝存在。他只承认一个由自然产生的实体,这实体,就是绝对的心智,它是一切个别心智的泉源,也是一切其他存在的本源。一切其他存在皆由心智中一一发展而出。
迦毘罗〔把绝对的心智了解为万有的创造,于是关于世界创造主的问题他〕①极力指示说:‘这样一个“自在天”的真理已经证明。
‘“——”世界创造主的真理便在过个意义的创造中——,但是“他说,”结果的存在依靠心智,依靠意识,并不是依靠自在天;一切事物皆由那个伟大原则产生,那便是心智。“个体的灵魂属于这个心智,由这个心智产生。
(三)
关于僧佉的第三部分,特别考察到关于原则的知识的各种形式,所以我再说明一二,或者也有趣味。在以上所述各种知识中,推理的知识,由因果关系而推得结论的知识,始终是主要的知识,我将说明印度人是如何了解此种关系的。
“理智和一切其他推出的原则都是结果,他们又由结果去推论它们的原因”
;从一方面看,这与我们的推论很相似,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却很不同。
他们认为:“结果在原因发生作用之前就已经存在;因为本来不存在的东西不能由因果关系而变为存在。”
(由此推出的结论是世界永远存在;因为这里包含有“无中不能生有”
这个命题,柯耳布鲁克在这里也提起这个命题,这是与我们由无中创造世界的宗教形式矛盾的。)
柯耳布鲁克说,“这个意思是,与其说结果是产生出的东西,不如说是抽出的东西。”问题正是:什么是产生出的东西呢?
印度人
①据米希勒本:第二版,英译本增补。——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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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结果已经先包含在原因之内。
譬如“壓芝麻出油之先,油已在芝麻内,从穀取米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