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第2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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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典型的菜鸟嘛!一看就没出来走过多少趟。现在的强盗们已经都不流行只埋伏在一个地方阴人了,都流行跟正规军一样的阵法袭击。走这样的队伍,完全就是在脑袋上挂着“我很好抢快来抢我”的标志,如果这样都能安全抵达目的,那才真是活见亡灵了……
“抢劫菜鸟是不是有违我们的体育道德精神?我觉得这样不好……看他们的样子也没有带什么值钱的东西吧?如果让老板娘发现了还值得我们去挨一次骂的。”太森吞了口口水,猫着腰在河滩边上的芦苇从里自言自语。“早知道就应该看看他们箱子里装的是什么。”
“抢劫还管体育精神,你丫是不是欠揍?”老流氓斜着眼睛看着他骂道:“我不过是出来放松放松而已,又不真抢。这些菜鸟能带点什么东西?车上充其量就是价值千来个金币的粮食而已。你能指望他们装点什么让你抢?”
“同意。抢了再还给他们。”冥海两眼放光的看着前面的商队:“说起来,我这一辈子人杀得多了,还没有抢劫过谁呢。这次也算是开了先头了……”
就这样,在大荒原上展开了一场无聊的伏击战——以便是菜鸟级别的商队护卫,一边是只想抢劫着玩的业余山贼,职业强盗,谁知道这样的事情几万年会碰到一次,或者,没有经历过的人一辈子也想象不出来……敢于拉商队上路的护卫,特别是长途跋涉的,无一不是路子野关系多,加之本身力量强悍的,敢于伏击长途旅行商队的山贼强盗,无一不是经验丰富的……
商队护卫虽然菜了点,但是不愧为敢拉着队伍跑长途的——自组的商队也是气势不凡,近二十辆大车一字儿排开,宛如一个长蛇阵,连绵不绝,每辆大车都由两匹银鬃马给拉着,赶车的车夫也是统一着装,看起来个个精神抖擞,在马车的显眼处,镶嵌着那个引人注目的金币徽章,似乎昭示着商队主人的身份及来历,又似乎在警告那些宵小之辈,在打歪主意前先得掂掂自己的分量。
最近一段时间由于大陆四处不太平,这无人来管的大荒原却成了最好的隐蔽秘密路线,有不少的人类商队从大荒原南部路过,向暴风城的方向进发。他们大多是来自戒日帝国的原商队和更加遥远的维纶娜——就是那个牧师国度。
也不知道那个神秘的帕鲁斯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在完全接管了戒日帝国的军权之后,竟然对维纶娜客气有加,丝毫没有进犯他们的边界。这也就让维纶娜成为了继大荒原之后的又一片乐土了。而莉葳雅则也严禁过抢劫商队一事,不仅仅是因为雪儿正在维纶娜担任重要职位,也是因为这个国度太过特殊,别看他们一群牧师表面热爱和平,真打起来可是爹娘不认。
若是真把他们惹毛了,派出点红衣大主教加上十字军的队伍,任何人都得吃不了兜着走——谁让人家牧师普及率高,一个士兵配上两个牧师,这绝对不是跟你吹。
本来来自维纶娜的商队在瑟雷恩官方的态度之下一向行走的比较稳当,可当红月帝国占领了戒日王朝的地盘之后,虽然他们不去攻打这个国度,但是也封锁了他们商队的出行,只放一些可以供应他们粮食给养的商队进入。这个意图也是比较明显的。
帕鲁斯这个战争狂人的名字绝对比红月帝国国王的名字还要出名。他将红月帝国的军队拉到大陆上每一个角落,战线之长,可说是坎那斯有史以来所有帝国之最。如此之长的战线自然会消耗大量的士兵和军费,而这个防御力超强的维纶娜肯定是要留到最后来收拾的。
根据太森回忆,自打今年初次降雪之后。过去维纶娜的商人逐渐多了起来,几乎每一天都要在眼皮底下送走一两支商队——一开始也只是收收过路费,玩玩埋伏袭击之类的事情,到后来商队没有了,就只能大小一瞪眼了。
商队来往少了,他们的娱乐项目自然也就少了,到后来甚至连收点过路费来贴补赌资都没有希望了。今天好不容易出现一支商队,自然是要好好玩玩的。
辽阔的河面上没有桥梁,想过河就必须朝这里走。除非有人脑子有问题想要朝下饶到黄金海岸,否则这里是必经之路。对于太森之流已经堪比职业山贼的家伙门来说,这些路子心里早就门清了,甚至连这滩涂上一次能过多少马,能够承受多少重量,都心里有数之极。
随着一阵马蹄响,商队已经出现在了凌云设下的伏击圈不到两百米开外。好象太森估计的一样。他们下来了一个头领摸样的人在查看了这一片滩涂之后,开始指挥身后的人卸货。一大车一大车的箱子被摆放到了地山去之后,商队的人变戏法一样的弄出一些绳子将两个箱子一组捆在了马背上。
箱子越卸越多,慢慢露出了商队后面的真面目——一片银色的光芒耀花了凌云的眼睛。
在这些巨大箱子的后面,有几辆大车,车上全部都是银色的,耀眼无比的,让人流口水的东西——根据瑟雷恩强盗们的富裕程度,他们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些车上装的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大片一大片,一大车一大车的秘银!
凌云吞了一口口水,秘银在他的眼中看来,比精金还要值钱几分……在和哈姆雷特对搞的时候,太森已经用身体证明了这一点了——而且,太森现在已经满眼发亮了。
“这些鸟人真狡猾,用箱子盖住下面的东西。”太森两眼冒光。“看来我们以后跟魔法无缘了……要是每人弄一套铠甲穿上的话,我们就可以去直接攻打红月的首都了……老板,干不干?”
凌云忽然觉得眼前出现了一条金光大道——这东西一旦发到了士兵手里,那么自己的统筹工作也不用做的,几个美女让咱防的主要就是魔法轰炸,如果将这批秘银弄到了手的话……民兵们就不仅仅是撑个战斗场面那么简单了,他们完全可以作为是优质魔法护盾在前面横冲直撞。
这支商队总共有十辆大车上装满了白花花的秘银——天知道他们到底是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除了这些东西之外,那些过于庞大的箱子也被分解开来。上面堆着无数的奢侈品,后面还牵着一大队的奴隶。在车队停下来之后,一队衣甲鲜明的士兵立刻从后面赶了上来。
原来这还不是一支菜鸟商队,后面是有人垫底的。只不过它们的个头太过矮小,被荒芜的草丛给直接淹没了下去,没了踪影了。这下商队一停,他们又都出来了。
这群人长得到是非常的特别,吃落着上身,衣衫鹑结。露出的肌肉犹如大理石一般的坚硬,暴露在夏天的劲风中,上面全是汗水。他们手里统一提着一杆长枪,赤着双脚骑着同样矮小的马儿。在马匹身上披挂上了重型铠甲,一眼上上去让人寒毛发立。
这些人虽然长得矮,但是绝对不是矮人——没有一个种族的矮人喜欢使用枪这样的武器,他们几乎都是使用车轮战斧,杀敌的时候喜欢一下两半。这些过于瘦弱的绣花针在他们眼里几乎派不上什么用场。
从他们走路的姿势可以看出,这群人身上都带着把势的,凌云蹲在对面的草丛中默默的数着人数,单算这一批押后的矮子有几乎两百来个,并且他们的暴力倾向并不比身边的维京武士能好得了几毛钱。
在那群士兵在前面站定自豪后,几个腹便便的人类商人从中间分了出来,非常显眼。
这些士兵都是一脸不加掩饰的江湖痕迹,很多人脸上都带着伤疤,敞着胸口。在寒风中故意露着不逊色于比蒙的结实肌肉,一看就是训练有素地老油条。这些商人都是一脸的肥油,很多人脸上都带着褶子肉,华贵的服饰把自己包裹得跟粽子一样,在士兵面前故意炫耀着自己手上脖子上的宝石装饰,一看就是好吃懒做的家伙。
在人类商人后面,还有几个长着黑色头发,体态妖娆的女人在她们背后嬉笑着。
“啪”一声鞭子声响起,所有的士兵们立刻集合成了一队,已经装卸好的马匹左右排成两个整齐的队列,由一名骑士当先打着一面迎风招展的鲜艳旗帜,小心的试探着从浅滩过河。
“老板,搞不搞?”太森吞了口口水,他眼睛都看直了,那些闪亮无比的秘银将他的眼睛都晃花了。“如果我们搞到手的话,以后我们再也不怕魔法了。”
“搞!”凌云非常简洁明快。
“搞了还还不还?”冥海舔了舔舌头问道。“不还了吧?”
“废话!”
8…86梦中一日竟千年 四百二十五 强盗与商人
商队过河的时候扬起了一面鲜艳的旗帜——红色的丝绒上刺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巨龙。巨龙强壮的身体上覆盖着一层用金色丝线刺绣的鳞片。在它强壮而庞大的身躯隐约站着一个手持魔杖的魔法师——这是什么意思?凌云戳了戳隔壁的太森,太森跟他一样几乎是文盲。
差别只不过是一个全文盲,一个半文盲,在这种古老的旗帜含义方面,文盲跟半文盲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太森装模做样的看了半天,也茫然的摇了摇头。隔壁的冥海就更不用问了,这个家伙对于这个世界跟文盲没有本质上去的区别。
说起来,一群做了几十年强盗的家伙,竟然连一面旗帜都不认识,这也有点太搞笑了。要知道做山贼强盗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熟悉大陆上每一个惹不得不能碰甚至连靠近一点都有危险的旗帜。这些东西的背后往往是一个极其庞大的组织。
不过,旗帜的含义对于瑟雷恩来说意义不太大,连红月帝国的军队他们都灭了,还有啥事情不干敢的?老流氓之所以有点疑惑,只是这一面旗帜太过诡异了。
虽然他总共加起来见过也不朝过十条巨龙,却深只到这些家伙们的高傲。尼古拉斯大公爵的坐骑龙他本来是想尝试去坐一下的,谁知道就是搬出了无数黄金诱惑依然未果。除了让龙将黄金洗劫一空之外,他没有得到半点好处——这破事是瞒着大公爵先生做下的,后来自然也就不好意思找人家要还黄金。
巨龙只愿意和那些强者结为伙伴,总体来说,是有资格跟它们战成平手的家伙。基于这个理由上,成为龙骑士的基本上都是属于物理攻击一类的战士。这些庞然大物的魔法虽然很恐怖,但是它们比较钟爱直接用爪子和牙齿撕裂对手。
巨龙的魔法防御高的惊人——高到了普通一个魔法师就是站在那里放上一年的魔法也根本就伤不了它们一跟寒毛的地步。一只刚刚出壳的小菜龙就可以免疫本系中阶以下的魔法。在成年之后更是可以几乎免疫禁咒之下的本系魔法,只有那些杀伤力强大的外系魔法才能给它们一点伤害。
而进入了全盛状态的巨龙的魔法防御更是高得几乎让所有的魔法师想跳楼。它们完全无视一些高级以下的魔法,只有禁咒级别的魔法才能对它们造成威胁。
在这样的条件下,魔法师单对单几乎无法对巨龙造成任何威胁——除了那些真正掌握到了魔法精髓的魔法师们除外。而这些魔法师的实力几乎可以堪称半神了。
在旗帜或者家族徽章上刺绣巨龙是要得到龙族允许的。当然你可以没事刺着玩——只要你不想要脑袋,或者想感受感受龙息和小火球到底相差多大。被允许刺绣巨龙图案的,多多少少跟龙族有那么一点牵连。这一面旗帜上很明显刺绣的是巨龙不是蜥蜴。
让凌云疑惑的是,巨龙背上怎么会站着一名魔法师?
“老板,想什么呢?搞不搞?”太森戳了戳凌云问道,那边的马匹已经开始尝试着度过了浅滩,凌云依然没有什么反应。“不搞的话没机会了。等下如果在河道对面强行拦截他们,老板娘肯定会知道。”
凌云点了点头,管他为什么敢在旗帜上刺绣巨龙,管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就是出了个半神能怎么样?有脾气你打到老子的领土来,要自保的时候杀人,那可不会招来天劫。
如果真是一个半神,那还好了,证明他身上还有更多的秘银——魔法师们需要秘银的数量就好象战士们渴求优质的精金一般强烈。如果真遇到一个魔法师商队的话,那么这一个商队无疑能够牵连出一个巨大的财富矿脉。在巨大的诱惑面前,任何道德和危险无疑都是非常脆弱的借口,在凌云思考一番之后,本来那点危机感很快就烟消云散了。
由身高矮小的战士们护卫的第一队马队已经下了河。白马的蹄子试探的在滩涂上行走着。看得出来他们但是从来都没有走过这一条路。
这一个浅滩非常有特色——基本上都是人为的。本来这里是一片芦苇低洼地带。被认为的填平了之后,成为了一条特殊的后撤通道。在不到一分钟之内,里面可以竖起数量惊人的拒马,这是一大早就安放好了埋藏在这里的。而今天,他们没有启动拒马,而是将浅滩中夹在石头中间的绊马给设置好了。
这一片浅滩可以说是莉薇雅的第一次统筹计划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瑟雷恩的统治者第一次想到给自己留后路撤退。那也是凌云回来之前的事情了。
“没有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