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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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犹如三十三之上的玄女一般风情万种。
都说女人生起气拉是非常可怕的,这一点仿佛不只仅仅在人间管用,百慧灵生起气来简直就是一只彻头彻尾的母老虎,还好他现在没有实体,否则恐怕凌云本来就受伤的身体会继续伤上加伤。尽管是这样,这个刚刚威风八面,惊走了灭天君的男人也被骂的缩了脖子。
“那是什么人?那是天君!仙界那么多神仙,为什么单单只有十六个排上了天君的位置?”百慧灵一骂起来就没有个停头。刚刚发生的搏斗已经大大超过了她的想像范围了,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根本不可能相信自己这个瘪三徒孙真的能堂堂正正的战败一个天君。“你这叫什么?这叫自杀!以后你还准备干点什么啊?还回不回坎纳斯了?你要是死在这里我倒轻松了,我随便找个地方修我的鬼仙去。说,回不回去!?”
“我这不是觉得这是唯一一条路么。。。。。。”凌云坐在云朵上郁闷,每说一句话都会牵动伤口,让他来上一下呲牙裂嘴的动作——经过能量风暴的洗礼,现在他的身体好像就不是自己的了一样。“行行行,您别生气,我这给您陪不是,我发誓下次不做傻事还不成么?”
“你觉得你的话有几分可信度?”百慧灵扇动了一下翅膀,漫天的星光立刻犹如草丛中被扑腾起来的萤火虫一般四散飞舞。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下:“你觉得按你的人品来说,这话有几分可信度。”
“十分肯定是没有的。”凌云理直气壮的抬起了头,好像一个哲学家一般的说道:“因为谁也不能肯定未来将要发生什么,我们能做的只有等待未来的降临。我现在跟你说什么那都是扯淡的。但是我觉得没有十分,八九分总应该有吧?好歹我也是一个领主。”
“领主?嘿,等你回到坎纳斯再说吧。”百慧灵呵呵一笑,双翼拍打出一阵星光,“八九分,亏你还真敢说。我看减少一半,然后在去掉四五分,最后取上一两分,这话就这么多可信度了。
凌云咧了咧嘴,没有说话,再说下去,肯定是自己吃亏。百慧灵这个流氓魔头仗着自己是女人,经常读普通老百姓进行欺压——这里受欺压的不仅仅是凌云一个人,广大的瑟雷恩居住的男性同胞们没有一个是没有遭到过她的欺压的,只不过方式方法不同而已。
“前辈,这位。。。。。。呃,小姐。”无涯斟酌了半天,虽然凌云刚刚说百慧灵是他的仙宠,可现在大家都看出来来了。就两人对话而言,什么都可能是,比如情侣、仇家、甚至是母子也有可能——这不是不可能的,修真家族在仙界也不是罕见的,一些女性喜欢改变自己的外貌,最后变得看上去比自己的儿子还成熟。反正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是仙宠,无涯斟酌了半天,终于选好了称呼,“前辈你刚刚大战了一场,是不是需要好好的休息一下?不如到我家里去调养几天如何?”
无涯此话一出,无数的仙人们立刻好像潮水一般疯狂的汹涌而来——能够邀请到一个击败了十六天君中老三灭天君的家伙,是这些居住在二道门里的家伙的荣幸。
而凌云此时确实也需要休息,能量风暴把他折腾的够呛,他需要一个地方将这些狂暴的能量引导出来,不然这么下去,最好的结果就是走火入魔,最坏的结果,也许是爆体而亡,连一个细胞一点金丹碎片也剩不下来。这个结果无疑是他最不愿意看到的。
而且现在还有一个事情急于弄清——那就是齐天大圣给他那颗丹药,它到底是化为了金丹元婴,还是消失在自己的体内了。虽然可以清楚的感应到它的存在,可就是找不到。如果是一个没有凝练的金丹的话,说不得只好花上几年时间将它塑形了,否则一但本来的金丹能量一耗尽,新的又还没有正式上岗工作,那么凌云也只有等死一途。
既然惊走了灭天君——灭天君亲口承认了凌云的身份,安达瑞斯和百慧灵的处境就好多了。凌云不用费神编造那些拙劣的谎言。安达瑞斯很聪明,看得出来场面时间,她摇身一变,变为了一个身穿红衣的超级美女,和百慧灵站到了一起。
“前辈,到我的府里吧。我那里有上好的仙酒!”
“到我的府里吧,我刚刚采回了不少火龙果,这可是最美妙的果子了。”
“到我府里吧,我前几天从昆仑仙山采回了不少的药品,相信对前辈的伤势有好处。。。。。。”
。。。。。。
“别闹,都别闹!”凌云摇了摇被吵得两个大的脑袋,“听说最近仙界流行抓狐狸精?我绝顶了,谁家的狐狸精多,我去谁家!”
7…36异大陆见闻 三百二十二 洞天福地
在仙界,除了正规的三重门是仙人聚集的地方,还有一个相当与众不同的地方——有一种传说,传说中仙界其实并不是盘古大神开辟出来的,而是至始就存在的一个空间。这个说法在一个名为“真理教”的地方极为盛行,这个真理教的教徒全部都是疯子一类的偏执狂,他们信奉一个古怪的神邸,并不相信这个世界是由盘古开创出来的。他们称他们的神为“父神”,传说这片天域实际上是不知道在多么久远的年代之前,父神创造世界的时候,专门用来休息的一个特殊空间。
对于这个说法,大多数人都嗤之以鼻——盘古大身开天辟地的证据一大把,单是那一柄威力绝伦的盘古巨斧,就是其中之一。这柄巨斧现在依然被留在华山悬崖之下,当年二郎显圣真君就是用这斧头劈开了华山。试想一下,一个十多岁的小屁孩都能使用它劈开华山,如果还了一个神,那么能做到的事情,可就太多了。
别的不说,单只是那个所谓的父神就不可能存在。创造整个宇宙苍穹、天地万物,这种事情不要说是某一个生命体,就算是传说中的太古诸神联手也不可能做到。
不过,以太古诸神的能力,说天界是他们为了什么原因制造出来,倒是有可能的。
整个天界以一种相当古怪、无法用语言去形容的状态存在,整个空间是一种介乎于澄静与混沌之间的古怪状态,有些像传说中宇宙刚刚诞生,即将出现空间但却没完全转变过来的样子。
天界的空间到底有多大?是大是小?这个问题不要说仙人,恐怕就算让那些神人来也搞不清楚。
曾经有大罗金仙级别的的仙人主动以神识进行探查,的而且确是发现了类似空间障壁的不明能量层,不过如果直接过去查看的话,整个空间就好像变成无限大一般,怎么也到不了发现能量层所在的地方,明明感觉中就在不远的前面。
而且,天界之中,是没有星球存在的。这里只有一块块,难以计数的浮游大陆。这些浮游大陆大的要以亿万公里计,小的只不过里许左右。此时,凌云带着百慧灵和安达瑞斯就身处这样的一块大陆上。
这块大陆并不算很大,不过千余平方公里而已。以神识扫视一圈,就已经大体明白这个大陆的基本情况了。
面积虽然不大,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山川河流,这里一应俱全。几人此时所在的山峰,地属一道连绵数百里的山脉,从大陆东北而起直向西南而去,贯穿了半个大陆;离山脉不远,一条浪花翻涌的大河,带着汹涌的气势,滚滚而去。
收回神识,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凌云只以目力极目远眺,只见一片云山雾海中,一座座山峰像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座孤岛一般耸立着。
轻叹一声,凌云轻声自语:“此情此景,人间哪得几回见?难怪世间人人都想成仙了,老子在仙界厮混了这么多年,怎么就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出来找块安静的地方开宗立府呢?看看现在的仙人们,这个剑仙到真是会享受,刚刚我看见了不少的半人鱼。”
“开宗立府?你是在说你吗?”百慧灵呵呵一笑:“你打算开一个什么宗,立一个什么府?你就不要去祸害人了。好好找个路子回去坎纳斯,做你的领主去吧。”
百慧灵说到这里,凌云神情一阵暗淡,这已经是第一天过了,利薇雅的婚事应该是已经开始正式拉开帷幕了。可自己却还在炎黄大陆上猫着,根本连一点回去的头绪都摸不到。唯今之计,或者将自己的伤养好,然后好好的回去跟原始仙尊大干一场。雷神之怒的威名他是听说过的,只要有这个东西在手里,赢那个老货是早晚的事情——能早就不晚,再晚一点回去,如果利薇雅真的嫁人了,那自己这个王八不是做定了么?
“真的,我刚刚就应该直接打到轮回通道去。”凌云叹了一口气。“如果有机会,真应该把她们接到这边来,你看看这里鸟语花香的,比那大荒原不知道强了多少倍。。。。。。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一场梦。”
“那你就当成梦忘记了吧。”一直没有插嘴的安达瑞斯忽然开口说话了。“这个地方比坎纳斯不知道好了多少,在这里修炼肯定是事半功倍的。如果你当时在落日镇有今天十分之一的实力的话,那么我肯定会被你当场格杀。我没弄明白,回来仅仅一天而已,你的实力怎么会犹如潮水一般上涨了?”
“跟鸟说不明白。”凌云白眼一翻,“感觉是梦,可是都是真实的。即便真是梦,那我也不能戴绿帽子。自己的老婆要自己争取。。。。。。你一只鸟怎么会明白人在想什么,鸟和人根本就不是一个概念。”
安达瑞斯轻哼一声,扭过了头去不说话了,好半晌才开口说道:“我不是鸟,我是凤凰。”
天边一抹金光闪过,无涯御剑飞了过来,这是冥海的地头,刚刚在与大罗金仙的一场大战之后,虽然有不少人的邀请,但是作为最先认识的老熟人,凌云还是选择了冥海的地盘——或多或少也有因为他听说了这里盛产一种妩媚无比的人鱼。
很快的,那道金光由远及近到来,无涯飞到了三人面前之后跳下飞剑冲着凌云行了个礼之后一个拱手:“前辈久等了,冥海这家伙首先回去了,我来给你们带路。”
凌云点了点头,这地方修炼养伤倒是一块洞天福地。当下也不说话,缚灵索缠住了百慧灵之后,现出了雷神之怒,喷出一溜电火花之后,跟着无涯飞了出去。百慧灵的飞行速度非常慢,全靠着凌云拖拽,安达瑞斯就无所为了,她本来就是凤凰,擅长于穿越空间的旅行者,这一带点速度对她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看着凌云拖着百慧灵飞出,她一跺脚,身形猛然窜起飞出。
“这里的风景真漂亮。”安达瑞斯飞着飞着发出了感叹,“如果深渊地穴里有这样的情景,那就太好了。我们整天遇到的不是魔兽就是亡灵。”
“深渊地穴里传说有一只巨狼,那是不是真的?”凌云听到安达瑞斯提起深渊地穴,忽然想起了这个传说来。“还有,我听说坎纳斯只有尼古拉斯一个龙骑士,为什么你会和那三个龙骑士混在一起?而且,他们是从哪个国家来的?听巴尔斯那老头说,暂时没有哪个国家出面对这次袭击表示负责。。。。。。难道是你们深渊地穴里培养出来的龙骑士?龙族不是只跟人类签订契约么?”
“巨狼?你说的是我们的王?”安达瑞斯说到这里明显声音一颤,“这个。。。。。。它的确存在,而且是一个不可思议的存在。你知道深渊地穴里有多少魔兽吗?整整十三万,光是王级以上的魔兽就有一万上下。我到深渊地穴的时间并不长,大概只有一百年上下,那些时间比我长的魔兽们更知道王的厉害。传说深渊地穴就是它的爪子一下击裂的,诸神的黄昏中,它更是生吞了月神阿米缔忒。就是诸神也不能和他相提并论,我们的王是坎纳斯最强大的存在。”
说到这里,安达瑞斯明显露出了骄傲的表情。
“那算个屁,如果坎纳斯没有一股子压抑我里的奇怪玩意的话,我明天就进深渊地穴去把那只狼抓出来玩玩。”凌云不屑的撇了撇嘴,“要说到魔兽,厉害的比他多了去了。有机会我带你去参观参观麒麟窝。。。。。。麒麟你知道吗?就是在落日镇和那只龙联手偷袭你那个家伙。可惜它不是实体,连实体的十分之一力量都不到。传说中镇守炎黄大陆中央的镇山麒麟,更是比它强上百倍。连我看见了都要溜。”
安达瑞斯皱起了眉头,显然她不太喜欢别人对他的王不尊敬,当下也不回话,继续的朝前面飞行。
“说到狼,我倒是曾经碰到过一只很厉害的。”安达瑞斯不想搭理他,可是老流氓显然不是什么自觉的家伙,他顿了顿自顾自的朝下说:“我记得才升上仙界的时候,我跑去三十三天收集星辰沙铸造仙剑,那时候遇到了一只强悍无比的狼,只是一爪子就把我拍的得连滚带爬了。”
“那是你活该,三十三天之上的神兽哪里是你刚刚飞升的小菜鸟惹的起的。运气好的遇到一个善良一点的神兽将你扔出去,运气不好遇到一个邪恶的,直接就把你撕成粉碎了。比起三十三天,我倒宁愿去噬空兽的窝里坐客,毕竟我打不过还能跑。”百慧灵幸灾乐祸,“结果呢?”
“结果,结果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