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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清深不寿--皇后之路-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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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气得都傻了,她笑得都快背过气了,谁知那道人猛地一抹脸,陡然间清醒了一般,冲我们一抱拳道:“小道人师从江西龙虎山,自幼研习先天演卦,虽不精通,却也能勉强堪破一二,奇書网相逢既是有缘,今日就容小道人为二位算上一算吧……”

说着话也不管我们答应不答应,他已凑过来冲着我左瞧右看了。

这道人满口酒肉臭,加上一身馊臭,我被他熏得睁不开眼,刚要呵斥,他已经一溜烟儿躲开了,在桌角苦笑着叹息道:“可怜啊,又一个痴种。”

说完也不理我,扭头朝她看去,端详了她一番,神色渐渐凝重,竟微微摇头叹息:“金枝玉叶,奈何害了天命,无可救药了。”

这道士如此大放厥词,她倒不恼,反而笑得开心了:“道长果然诚信人,直言不讳的好,请同饮一杯。”说话动手斟满一碗酒。

哪知那道人闻言纹丝不动,兀自摇头叹息:“前世的孽因今生的果,哪里是享福,分明是千刀万剐的报应,可怜哪可怜。”

我早怒火中烧了,哪里听得他这等混帐话,一把攥住了那道人的脖领,举手要打。

她一把将我拦住,轻声说道:“难得道长如此坦诚,表哥怎可无礼。”我无奈,只能撒手。

癞痢道人倒毫不在意,被我揪的脖颈见瘀,反而轻松的很,好像揪的不是他的脖子。

“却不知小女子的命数如此不堪,可有破解的法子?”

道人一拱手:“小道人□凡胎,哪有破命的本事,姑娘怕是问错人了。”

说完转身就要走,被我一把揪住,动弹不得。她一旁想了想,再开口,神色已经凝重了:“既如此,就请道长留赠一言,小女子愿赠金十两,只求一句良言。”

说话间把一枚光灿灿的金锞子摆在桌上,那道人看得两眼放光,劈手紧紧抓住:“姑娘执意要求,小道人只有一句相劝,若想双亲安泰自身无忧,必得寻一处深山从此隐居苦修,此生孤守青灯蒲团,再不见任何一人,不动半点儿真情,若非此,不得了断孽业苦果……”

我再忍耐不住,怒吼一声:“你分明是个江湖骗子,竟敢以这等伎俩蒙骗你小爷我,今日非叫你吃顿硬馒头不可!”

说着话一拳砸下,竟不想落了个空,那道人也不知何时挣脱了束缚,径自捻须苦笑:“实话不好听,好听的不是实话,轮回造化,天命所归,不可说不可说啊……”

叹着叹着,只见那道人伸出一根手指,在满满的酒碗里一点,一整碗酒便凭空消失了,随手将碗反扣在桌上,大笑而去。

她看着空碗,收敛了笑容,默默失了神。

这一桩莫名的事故,仿佛是一个契机,将她对我的亲热,以及对周围所有人的亲热,都如那碗酒似的,一晌之间凭空席卷而去了,她仿佛从此做了个上锁的匣子,将真性情统统收进去,而钥匙,却遗失了。

我大概明白,她是真信了那道人的话,身虽不能隐居,心却可以。

她这样封闭起自己的心,模样却越来越美,学问也越发的高,常常坐下来一面绣花,一面同我谈史,也有描白也有评述,听的我发呆,常常一个下午讲完了,手里的活儿也绣好了,剪断线头那“咔嗒”一声,就算是告一段落的提示。

眼看着和她越离越远,我突然害怕了起来,心里头裂开一个大大的空洞:若是今生没有她,我该怎么办!

番外三 查斯切朗

那一天,我接到了一封信,就此改变了我的一生。

那一天,我走进京城北的那家常去的茶肆,照例叫了一壶白水,一碟酥饼,听先生唾沫横飞的说隋唐演义,打算照例消磨一个下午的时光。

小二为我端上了酥饼,在盘子底下垫着一封信。

我拿过来掂了掂,随手丢给小二一钱银子。

一钱银子,可以买一石米,两匹绸缎,三千斤木炭,甚至一个贫饿无依的女孩子了。

当年,我身上若能有这么一钱银子,老管家临终就可以吃上最后一口热汤面,大黄就不会饿到偷人家的鸡吃而被打死,我也不用跟随走江湖卖艺的师父四处流浪,半乞半讨活着了。

信封里沉甸甸的,似乎盛着一些珠宝翠玉。

我揣在怀里,起身走了出去,小二追在后面赔笑:“玉大爷慢走,玉大爷脚下小心,玉大爷……”

每次人家喊我玉大爷,玉哥,玉兄弟,玉煞或者玉王八蛋,我都不由愣一下,听了这么多年,我还没有习惯这个名字。

老管家在世的时候,一直管我叫“爷”,我以为这就是我的名字了,谁知道他临终的时候对我说,其实我的名字,是察斯切朗,意思是夜空里的寒星。

我问他,那我姓什么,我的爹妈是谁,他摇了摇头,指了指心口藏着的一个荷包,饿着肚子,咽气了。

可能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害怕一切包起来的东西,包括包袱,包括荷包,包括信封。

我回到自己的住处,关好门,跳上房梁,动手揭开那个信封。

信封里有一张信笺,一副白玉镯子,一对珠钗,宝石的光芒在昏暗中闪闪发光。

信是一个女人写的,字迹娟秀,像是大家闺秀的文笔,寥寥数言,直白了她强烈嗜血的仇恨,简单明了,要我替她杀了另一个女人。

我看的不耐烦,正想随手撕了,却在最后一行话,发现了我朋友的名字。

也是因为这个名字,我没有撕掉那封信,相反地,将它揣在怀里,翻身出门去了。

这个名字的主人,乃是我此生唯一的朋友。

我并不需要什么理由,单凭这个名字,已经足够叫我去杀任何人了。

于是我根据信上的指示,连夜去了热河,绕过皇家的哨卡,进入避暑山庄的皇庄。

当时夜已经深了,皇庄上仍有人家亮着灯,我凑在窗下,听明白他们是专为避暑山庄供□的庄户,这些天日夜操作,要送最新鲜的牛奶进山庄,窗下就停着装牛奶的木桶车。

那木桶很深,我轻而易举的躲进其中一个,盖上盖子,坐在稠厚的牛奶里,安静的等待。

木桶里很黑,奶臊气很重,浓厚的像一只拳头,狠狠砸在鼻子上,这样的感觉我曾经经历过,不过那一次,周围没有现在这么安静,好像有很多脚步声,很多人的哭喊声,叫骂声,我记得有一个女人的声音颤抖着说道:“快带这孩子走,他是老爷仅存的血脉了……”

那个女人是谁呢,我一直想不起来,也许那时候实在太小,所有记忆只能靠老管家留在荷包里的血书一点点拼凑。

师傅曾经问过我,功夫学成了要干什么,我说,我要报仇。

师傅摇摇头,这世上你只剩下一条命了,居然还不懂得珍惜。

师傅他不是我,他没有读过那封染满褐色血迹的书信。

不能再想了,心口仿佛有把刀子,一点点剜着我的血肉。

木桶车终于动了起来,一路颠簸,前往我要去的地方。

那封信上说,要杀的女人,名叫芳芳,赫舍里芳芳,中了痘毒,现在满脸痘痕。

这样的女人,应该并不难找。

等我从木桶中出来,跟在一个仆从后面,一路进了避暑山庄。

皇家的园林,果然气派,住在这里头的小皇帝,还有那个芳芳,一定没有像我似的,尝过流落街头的饥苦。

我被牛奶浸泡的膝头,开始隐隐作痛,应该是冻坏的旧伤发作了。

饥饿和寒冷,甚至比战争杀人更多,我没有死在额娘染血的怀抱里,却差一点死在寒冬大雪纷飞的街头,他们却在这仙境一般的地方,享受牛奶,这公平吗!

还有我的朋友,他那样的人物,没有死在建功立业的阵前,却死在阴冷血腥的刑室里,这公平吗!

而我的阿玛,从山海关挺进中原的八旗勋贵,顶天立地的英雄,居然惨死在政敌玩弄权术的手上,这又公平吗!

眼看着一路雕梁画栋的奢华,感觉这份祥和与安宁仿佛昂着高傲的头,正觑眼俯瞰着我,一股从嫉妒、仇恨,还有孤独中生出的杀机,开始在内心深处勃勃跳动了起来,管它什么公不公,均不均,一路只管杀过去,杀干净,杀杀杀杀杀!

当我看见那个叫芳芳的女孩子的时候,那股嗜杀的欲火,燃烧的更加热烈了。

她瞪大了眼睛,瞧着我,就和这满院子的花草似的,细细弱弱,没经过半点儿风霜,一袭丝衣的站在月华之下。

她看见我扭着那个景嬷嬷,一双眼睛里写满愤怒,还有恐惧,更有趣的是,她居然挡在那个小皇帝前头,想要用她不堪一击的瘦身板儿,保护那个小皇帝。

我真想笑了,这个小女孩儿,满脸痘痂,披头散发,瘦怯怯的举着一把匕首,居然也敢跟本大爷叫板,而那一双细的好像一折就断的手,居然也能下毒手,杀害未降生的婴孩。

而那个小皇帝,被人呵护着长大的小皇帝,他瞧着芳芳的眼神,仿佛她是个什么珍宝一样。

于是我在那一刻疯了,当着皇帝的面儿,我要夺走他珍视的东西,就如同当年他们夺走原本属于我的幸福那样。

当时,只差一点儿,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当场扭断芳芳那瘦弱的脖子,我心中那股澎湃的杀机很饿,非常饿,它嘶吼着想要吞食小皇帝脸上,那种眼睁睁失去心爱女子的绝望和恐惧,那美味的恐惧,仿佛在刀尖上微微颤动的奶油,甘之若醴……

现在想起来,若那一刻,我真的那样做了,如今,也便不用痴傻傻的爬上城头,遥望着中宫的大门,夜夜凭醉换梦了……

那一晚,与其说是我掳走了她,倒不如说,是我就此落入了她的陷阱……

番外四 左连城

当我意识到自己的处境时,我曾一度绝望了……

鳌拜要我归降,清廷也要我归降,莫长老早已蠢蠢欲动,满人和内奸的爪牙早已渗透入丐帮的核心,我看着他们在身边进进出出,却不能痛下杀手将他们除去。

在时机成熟之前,我决不能轻举妄动,要忍耐,一定要忍耐下去……

其实,这十几年来,我又何尝轻举妄动过,我一直都在忍,忍得好用力,好辛苦,好累。

可时机,却迟迟不见成熟,而不得不做出的决断,已经越来越逼近在我面前。

是降吗,将百年基业拱手献给满人?

是不降吗,眼看着莫长老举反,踏着丐帮老少的尸骨,迈他的飞黄腾达路?

是除奸反清吗,苦苦经营十年好不容易得来的局面,经得起再一次的战乱吗?

怎么办,我究竟该怎么办?

父亲的牌位供奉在祠堂前,和丐帮诸位长老一起,沉默着,森然的,一致用金漆红底的面孔,不动声色地逼视着我。

我突然发现,除了脚下的影子,我已是孑然一人,做帮主的这些年来,连一个能分担的伙伴也没有。

我不由嘲笑起自己来,这是必然的,我视旁人,不是为棋子,便是为敌人,何曾试过倾心交谈,又何尝敢于吐露心声呢……

也就在这个时候,老天将她,带到了我的面前。

若不是那一晚传来消息,盘踞通州经营黑店的那一伙悍匪人被杀店被烧,为祸的只有一男一女两个人,我也不会心血来潮,换上乌衣亲自去打探。那开黑店的一伙人为害已久,仗着人多根基深害了不少性命,居然能被两个人轻而易举的直捣黄龙,实在令我有些好奇。

待亲眼见了,原来不过是两个少年人,这一男一女风尘仆仆,男人受了伤,女孩子虽扮了男装,星眸皓齿,却分明是个绝色佳人,更奇怪的是,两个人看起来并非一路,女孩子似乎受制于那男子,行动起坐,举手投足,有一股说不出的贵气。

恐怕十有八九是绑票,我失去了兴趣,可瞧那女子的神情,凄凄似有不可名状之伤痛,并不像是惊恐,却仿佛悲天悯人一般,不由生出好奇,假意唱莲花落向店主乞讨,意在借故探究他们的身份背景。

她果然涉世未深,才见我被店主驱赶,立即就生出侠义之心,不但叫我同席而坐,更将饭菜送到面前,仿佛我是个孩童她是个娘亲,要照顾起我来。

我不由好笑了,这个丫头,活得这样认真,日后怕是有吃不尽的苦头了。

于是我安排眼梢盯着他们的行踪,这样的女孩子,身份必不一般,说不定还是个郡主格格,若能为我丐帮护教,他日不测之时,也能保住几条性命。

没想到的是,他们两人走啊走,身后除了我的人,竟然还跟上了另外的人马,为首的那个当年在江湖上还有些名号,如今投靠了鳌拜,做了满人贵族的走狗。

这样一来,反倒印证了我的推测,这个女孩子的身份果然不一般。

眼看着他们两方动起手来,我暗中启开了暗道,那个少年郎虽然厉害,毕竟受了伤,必定不是病无常的对手,我乐得做个渔翁,看他们鹬蚌相争,只需作壁上观即可。

果然,事情按照我预料的那样发展,在那女子落入我怀中的一霎那,雪白的手腕上闪动一抹血红的艳色,直叫我的心,格登跳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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