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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千面公子-第11章

小说: 千面公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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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叶赫宫看见他时,就会忍不住咬牙。

不过叶赫宫讨厌他,叶赫家的贵宾西门艳秋却似乎对吴名很有好感。

那一天西门艳秋踱出客厅,发现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傻傻地站在花园的藤架下。她忍不住走过去,想和他说说话。少年的脸却忽然红了,红得像是腊月的灯笼。她走过去,他却想溜。幸好她叫住了他:“哎,你别走。”

吴名忽然就不想走了,她柔柔的细细的声音就像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缚住了他的脚。西门艳秋望着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很轻,似乎怕吓着他。她知道他是仆人,也知道自己不该和这种卑微的下人说话。可她忍不住。看着这个又自卑又胆怯的少年,她就想起了家里那只叫“喇叭花”的小猫,心里就忍不住泛起一丝怜悯一丝同情。

就在那一天,西门艳秋亲手为他缝好了衣服上的破洞,也缝好了他心里的那道伤痕。

那是第一次有人对他笑。

他的世界因此而变得美好。

当他得知西门霜路见不平,杀了一个*少女的恶贼,却惹下了滔天大祸时,挺身而出。

西门霜杀得人不是别人,却是雷霆的儿子雷息。为抗拒霹雳堂的报复,他低眉垂首,求东求西,但那些平日里口口声声说“同生共死”的武林好友,江湖好汉,却好像一下子都失踪了,就连亲家叶赫白也托词回绝。

只有这个少年以单薄的身躯,担当了大任。

他的刀法没有任何招式,完全是应敌而动,随机应变。

他陪叶赫宫“练”了十几年刀,自然知道该怎么躲才躲得有惊无险,也知道别人会怎么躲,更知道怎样才能让别人无法躲,躲不过去。

这其中的道理虽然简单,但却并非人人可以领悟的。可吴名却偏偏用鲜血慢慢参透了这个道理,用十几年的岁月练出了一种怪异的身法,创造了一种“刀法”。至于这刀法的名字,他不知道。没有办法知道。这种刀法只好叫做“不知道”。

只是好景不长,吴名和他的“不知道”刀法只是昙花一现。甚至还没来得及在江湖上扬名,就被雷霆击“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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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世命一向眼高过顶,瞧不起人,他最瞧不起的人就是丑八怪。

他简直想不通冷独孤为什么要收留丑八怪,并让他当了堂主。

在他看来,这人简直是一块顽石,愚不可及。

无论别人怎么瞧不起他,甚至污辱他,当面嘲弄他,他都一言不发。

似乎是个没有眼晴没有耳朵,也没有嘴巴的木头人。

在钱世命眼里,这完全是懦弱。

一开始,他还觉得这人沉默寡言、高深莫测。便出手试探,他怂恿丑八怪的厨子专以糙米青菜给他食用,下人们却把鸡鸭鱼肉吃得喷喷香。他以为、认为,但凡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必然发怒、发火。好歹他也是一堂之主。

可结果即让他大跌眼镜。丑八怪竟忍气吞声,连屁都没放一个。

这一下,钱世命完全认定了、肯定了:这丑八怪完全是个废物。

所以当丑八怪怒气冲冲地举着一把锈迹斑斑铁刀,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钱世命不但不害怕,反而笑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这几天到底是怎么了?所有人都象发了疯,所有人都和他作对。先是花蝶挑衅,然后温水柔席卷了他的财宝,现在甚至连丑八怪都敢在他面前举刀?

难道是因为自己是个慈眉善目的胖子,样子太和善了?还是因为自己出手太少,他们以为他是病猫,好欺负?

真是他妈的怪哉!

他是真的火了。他现在只想杀人。

动了杀机的时候,他却完全冷静了下来。这就是高手和庸者的区别。

杀人,是不能动怒,不能动气的。

他眯起了眼,冷冷道:“你是来多管闲事的?”

丑八怪的确是来管事的,但对他来说,却未必是什么闲事。

他的话素来很少,他只回答了一句:“你不许动她!”

钱世命的手青筋暴出,他长吸了一口气。

你不许动她。

这话多么可笑啊。

你以为你是谁?居然敢用这样的语气来命令我?

简直是找死,该死。

钱世命终于出手了。

在温水柔的惊呼中出手。

即便丑八怪是来救她的,温水柔也并不看好他。

不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出过手,而是因为他是负伤而来的。一个人被杀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连反戈一击的力量都没有。这个人就算强,又能强到哪里去?(她在烈马堂是个异类,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并没听说过丑八怪的伤是从哪里来的。)

故而她感谢他的好意,却不认为这种自不量力的行为会有什么好结果。

只是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完全想不到。

明明是钱世命先动,丑八怪才动。可钱世命的遮月袋还没罩住丑八怪的头,丑八怪的刀锋已经贴在了钱世命的脖子上。

钱世命的两只手就象蝴蝶,忽进忽退,飘忽不定,这种手法不知迷惑了多少人,只觉得眼花缭乱,难以招架。

可在丑八怪面前没用,无效。他似乎一眼就看清了、看透了钱世命的破绽。直截了当,一刀就斩了出去。

只一刀。

却要了钱世命的命。

真要命!

钱世命白眼一翻,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感觉到刀锋割破皮肉,鲜血溅出体外,颈骨一阵剧痛。

痛。

更惊。

谁也想不到这丑八怪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高手中的高手!

钱世命失算了。他几乎只有闭目等死了。

他没有死。

因为屋子里忽然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柄剑。

剑是寒气森冷的剑,人是比剑更冷的人。

冷独孤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出现,他刺出了手中的剑。

剑冷如霜。

剑刺在丑八怪的刀锋之上,丑八怪一个踉跄,一连退了十几步,直到后背撞到了南墙上,才停住。然后他开始喘息,就象一个人一口气奔跑了百十里,又象一个人掉进河里快要窒息而死却又被人拖上水面。

冷独孤只刺了这一剑,却让他大汗如浆,四肢酸软,无力再战。

冷独孤还剑入鞘,冷声道:“你们不要再闹了,烈马堂的事已经够多了。”

钱世命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涕泗纵横的嘶声大叫:“冷堂主,你可要为我做主。我的钱,我的钱全不见了。就是他们,就是这对狗男女……”

他颈上有伤,刀伤入骨,血流如注。他想到的居然不是止血,而是喊冤,为钱喊冤。

这些话,冷独孤却似乎不想听,截断道:“不是他们。你的钱不是他们拿的。”

“不是他们?”钱世命有些发愣,他不明白冷独孤为何如此肯定。他问:“不是他们,还会是谁?”

“石波清。”冷独孤森然道:“是石波清做的手脚。他来了。”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一章究竟谁是石波清

赵乱红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关于聚宝盆的故事。

一个人在地里挖到了一个瓦盆,放一枚树叶进去,里面就会生出两枚树叶;放一颗石头进去,就会变成两颗石头。居然是个聚宝盆。

那人大喜,急忙把聚宝盆搬回家。先倒了一斗铜钱进去,捞出来时却是两斗;又放了五个金元宝进去,再拿出来已经变成了十个。

正在他拼命倒钱捞钱,想要一夜暴富的时候,他老爹凑过来瞧热闹,结果老人家一不小心跌进盆里。他在盆里直叫:“跌死我这把老骨头了,快拉我起来!”

那人慌忙把他拉出来,刚安顿好老爹。又听盆里有人叫:“跌死我这把老骨头了,快拉我起来!”回头一看,盆里居然还有一个一模一样的老爹。

赵乱红过去是不信这样的故事的,太荒涎了。

怎么会出现两个一模一样的老爹?

可是今天,他算开眼了。

刚服侍完连启云洗漱完毕,他正要去院子倒水,迎面走来一个人,一脸疲惫地和他擦肩而过,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道:“快去给我倒水洗脸,这几日奔波千里,简直累死奴家了。”

“是的,爷。”这声音太熟悉,赵乱红几乎是下意识的便随口答应。可答完之后,他就愣住了。

他回头看了看那人,没错,就是连启云。尽管他的发鬓凌乱,白衣也落满了积灰,一脸风尘,可他千真万确的就是连启云。

这里是连启云的“闺房”不错,连启云也应该坐在这里,这也不错。

可是……但是,他是什么时候出去的呢?

他刚刚还在屋里洗脚,说要歇息了,怎么一眨眼就跑到了外边,而且还一身风尘,似乎奔波万里的样子?

他正纳闷,从里间又走出一个人来。一样的白衣,一样的面容,一样的神色,就连高矮月胖瘦都一丝不差。

两个连启云猛然打了个照面,皆都一惊,失声叫道:“你是谁?”

赵乱红就象传说中那个倒霉儿子,顿时傻了眼。

他望了望窗外,月儿才刚刚挂上树梢,星星还没来得及眨眼。天还没黑透,怎么自己就已经开始做梦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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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了。

全乱套了。

难得一聚的烈马堂堂主,九个里居然聚齐了八个。

七个人都瞪大眼晴望着这两个一模一样的连启云。

年年怪事,今年特别多。

尽管上下打量,左瞅右看,却没有任何人看出两个人的差别在哪里。

他们完全是一个模子里铸出来的,就连声音都一模一样。

他们都知道两个人里必有一个是石波清,可究竟谁才是石波清?

花蝶自作聪明,以为易容不过是小伎俩。他认为所谓易容,不过是脸上蒙了一层薄皮。

一旦薄皮脱落,真相自现。

但冷独孤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

没这么简单。

易容之术分三层境界,下乘,大乘,上乘。

蒙皮上脸是易容中最笨的法子。

一是不管什么皮,终于肤色不同。你固然可以以颜料涂抹,但你流不流汗,呼不呼气?若汗水滴到额头怎么办?呼气湿了鼻唇怎么办?

二是,皮绷在脸上与面具无疑。可是如果紧了,你若一笑一嗔,蒙皮不能随表情张驰,必然绷裂。如果松了,则满脸皱纹,而且明明皱纹在左边,两人畅谈片刻,居然跑到了右边。岂不是天下笑谈?

三是,人的脸不仅仅是相貌那么简单。人的七情六欲全都反应在脸上,不是说人家脸上有一颗痣,你脸上也安颗痣,那就象了。每个人对事物的理解都不相同,有人喜欢狗,有人厌恶狗。若你不知情,见了狗,应该皱眉,却开怀大笑。这人,早被戳穿了,还装什么装?

石波清号称天下易容第一人,他扮一个人,从里到外,都形神俱备。所用的易容物,也不是什么人皮,蛇皮,而是一种特殊的胶质。

这样的人,怎么会傻乎乎的蒙一层皮到脸上,让你去撕?

钱世命最近最是倒霉,犯事太多。所以他一心想要讨功。他提出的方法是辩论,让他们自己说谁是连启云。

结果两个怒不可遏的连启云,皆是一幅“我才是连启云,舍我取谁”的表情。

一时唾沫横飞,一个道:“我才是真正的连启云,你还是招了吧?”另一个道:“放屁,你这个妖言惑众的妖人,趁早现出原形!”一个大叫:“我知道堂中的很多秘密,有胆的便各说出一、二桩,让大家辩识。”另一个咆哮:“少来这一套,你们既有办法让我失忆,必然也有办法诱我供出烈马堂的隐秘。”一个面红耳赤道:“我才是连启云,石波清你就受死吧。”一个悲愤莫名道:“我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却落得这样下场。石波清,我誓将你碎尸万段。”

最好的方法,居然是连启云自己提出来的。

其中一个连启云道:“我追随烈马堂多年,身上必有伤痕,这一点却是假冒不得的。不妨解衣一观。”

众人皆眼前一亮,这法子妙,妙得很。

就算石波清再会伪装,他怎能知道连启云受伤会伤在哪里?就算那隐藏的高手用不知名的手法,在连启云迷乱无知的情况诱出烈马堂的机密,也绝不会问到这无关轻重的小问题。

这法子太好了。

只是让谁先来?

提出建议的连启云胸有成竹道:“既然是我提出的,自然让他先解衣。我可不想让他有机可趁,知道我的伤势。”

很合理。没有一个人反驳,就连另一个连启云也只是冷笑道:“石波清,你若不说,我还想不起来。你这是自掘坟墓。”

那连启云也反唇相讥道:“你倒是亮了再说,莫不成你心里有鬼?不敢亮伤,只逞口头之快?”

“这有何难?”连启云解了腰带,衣襟一拉,露出左腰一个伤口,伤口呈月牙状,肌肉外翻,鼓出肤外。可见当年伤痕之重。他抬头望向方裂谷道:“这是烈马堂创建初期,我们与玉郎君三丈谷一役,我所受的伤。方堂主,你可记得?”

方裂谷点头,那一次撕杀惨烈。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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