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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5章

大秦之小兵传奇-第2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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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面上,英布、栾布率领着秦国舰队且战且退,由于风向的影响,他们只能以‘之’字形的路线向南巡行,而有划桨手支撑的罗马舰队则不同,在得到马尔克卢斯出击命令之后,试图一雪前战之辱的罗马人笔直的杀将过来。

无奈之下,英布只能采取断尾这种原本他看不上眼的招数,以此来保证大部战船的安全。

罗马舰队步步紧逼,秦军且退且战。

终于,数以千面的鹰旗出现在海面,还有林林总总的标注着罗马军团支队、小队的幡旗,破浪的乌鸦船就像一团黄澄澄看不真切的浓云,在划桨奴隶们奋力挥臂下,一步步向着西奈半岛而来。

罗马中军战舰上。

指挥官马尔克卢斯强抑住心底的兴奋,他刚刚听到前方回报,竭力寻找的秦军主力舰队已经现身了。

“傅戈,秦国高傲的皇帝,你会为自己的出尔反尔付出代价的。”想到这里,马尔克卢斯朝着海中吐了一口唾沫,嗓音低沉的喃语道。

在巴比伦和谈时,他被傅戈凭空摆了一道,在那一场牵扯到国家利益的会谈中,秦国人得到了他们想要得到的全部,塞琉西国土,地中海出海口,甚至于还有汉尼拔;而罗马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除了那些引他入陷阱的丝绸之外。

战役开始。

由于秦、埃及联军抢先占据了上风口,罗马舰队只能逆风接战,这对于罗马人来说,形势是相当不利的,秦军战舰扯紧的风帆已经膨胀,只要主将一声令下,起锚的舰船就会如离弦之箭猛冲过来。

“快,告诉前方埃尔蒙斯将军,小心秦军的突袭!”

“传令,斗舰部队起锚,冲击敌阵!”

也就在马尔克卢斯话音方落之时,傅戈下达命令的声音也几乎同时响起。

瞬时,船头装载着柴草、燃油等引火之物的斗舰如飞般的驶出,双方都希望迫近,罗马士兵开始将跳船桥高高吊起,而秦军士兵则开始引燃船头之火。

“是火船,秦人用火攻!”

当罗马士兵眼睛能够看清楚秦军斗舰的火光时,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鼓胀的船帆在强劲风力的吹拂下,已经将速度提升到了极至,更何况罗马人的战阵是以方形排列,位于内列的船只就算有心闪避,也没有可以逃走的路线。

中心开花。

尽管也派出了船只拦截,但还是有数艘斗舰冲破围困,杀进了罗马方阵中央,一时间,火苗熊熊,将海面照映成一片通红。

虽然那些秦军斗舰及其船上的士兵很快就被焚毁或消灭,但相比罗马舰队的巨大损失,秦军的这一点自损根本算不得什么,而让马尔克卢斯感到纳闷的是,在他的印象里,只有罗马的士兵才是最勇敢的,却不想秦军士兵也同样无惧死亡。

“快,两翼散开,绕道攻击敌主阵!”

以海战的经验而论,马尔克卢斯绝不能算是庸才,但有时,惯性也会阻扼人的思维,相比傅戈这个对海战史有清晰认识的‘先知’,马尔克卢斯在战事一开始就落了下风,他万万没有想到,与迦太基海军交战时无往不胜的乌鸦船在秦国舰队面前,竟完全发挥不了作用。

由提图斯率领的分舰队一共有一百五十余艘战舰组成,士兵将近二万人,可以这么说,马尔克卢斯已经将舰队的一半力量交到了提图斯手里,埃尔蒙斯的前军舰队已经被火攻打得乱作了一团,一时无法整顿队形,既然如此,那么索性也不用管他了。

擒贼擒王,不知马尔克卢斯有没有读过孙子兵法这本书,反正他这一招倒是正应合了东方兵书的原理。

可惜,当提图斯信心满满的靠近敌船,并重重的将跳船桥砸下时,他们绝望的发现,以往百发百中的大吊桥忽然间失去了威力,包着铁皮的斜面光滑无比,吊桥根本无法平稳的架住敌船,就算偶尔有勾住联结的,也很快在海上大风浪中倒覆,反倒害得正沿着跳船桥冲杀的罗马士兵一个个跌落海中。

“这是怎么回事?”

“万恶的秦人——!”

提图斯的一脸胡须络鳃的脸庞已经气得发绿了,得到马尔克卢斯器重的他本希望能用一场大胜报答主帅的信任,岂料想事与愿违,在秦军最战术面前,他的部队一愁莫展。

就在提图斯忿恨不已的当口,他的对手也没有闲着。

马尔克卢斯分兵绕袭己方主阵的图谋傅戈那边瞧得清楚,他一面分出相当装备了铁皮包甲的战船抵御敌人的冲击,另一方面则速令埃及舰队对因火起而混乱的罗马船只进行打击,落井下石,这种战法虽然上不得台面,但效果却是一等一的好。

看到罗马舰队真的被秦军打得狼狈得很,原本对取胜没有多少信心的克丽奥佩特拉一下来了精神头,在她的亲自带领下,一众埃及战船争先恐后的朝着已经失去阵形的落单罗马舰船杀了过去。

埃及人的造船技术其实并不输给罗马人、迦太基人,只不过他们士兵的战斗力实在太弱,因此才沦为了这一地区的三流国家,现在,新女王登基,腐败不堪的军队得到整肃,士兵的战斗欲望也有了相当的增强,况且,这回又是白捡便宜的差使,这还不人人奋勇,个个争先。

海面上,舟橹飘浮,死尸塞满了这一带的洋面。

间或,还有落水不死的罗马划桨手抱着一、二块浮板,发出凄厉的救命呼叫。

可惜,他们白喊了,战斗已经持续了将近二个时辰,但却仍然没有结束。

随着战事的延续,主战场也在慢慢发生转移,在傅戈的有意吸引下,势如疯虎的提图斯和埃尔蒙斯不顾马尔克卢斯保持队伍的命令,开始向秦军主力舰队发动一轮又一轮潮水般的攻势。

跳船板没有效果,那就靠上去接弦战。

疯狂的罗马人仗着乌鸦船坚固的船体和划桨手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试图和秦军展开一场近身肉搏战,这种战法在后世的十五、六世纪相当的盛行,持剑的海盗们往往就是依靠出众的剑术和单挑的战力,赢得财富与胜利。

不过,很失败的是,罗马人的这一招也没能取得多少效果,秦军舰船虽然没有撞角,但却有密集的弩箭,这可比依靠臂力拉开的长弓要射速快得多,加上秦军士兵在一开始就狡猾的在箭头上绑上了引火之物,并瞄准了罗马人的木桅和船帆下手,这样一来,在速度上全面落后的罗马人只能跟在秦军舰船的屁股后面挨打受气。

风助火势。

熊熊燃烧的大火没有让傅戈失望。

罗马人的三十余艘乌鸦船在第一波大火中成了海面上的一堆灰烬,还有将近二千名倒霉的士兵也一起葬身火海,至于划桨手损失了多少,数目已经无法去估量了。

趁着火烧的这一时机,实力相对弱小的埃及舰队也占了不少的便宜,七艘落单的乌鸦船在埃及人的穷追猛打之下,不是倾覆就是投降。

最后,马尔克卢斯终于醒悟过来,在战场的选择上他着了傅戈的道,有强劲的风力相助,对于秦军来说,不亚于是多了八万的划桨手,而对于载重人员多的罗马舰队来说,强风既降了速度,又使得舰船在逆风时变得举步维艰。

“快,抢滩登陆!”

由于速度上的劣势,加上划桨手的体力已经告尽,罗马舰队想要撤退已是势所不能,除非他们愿意在广阔的海面上被秦军舰只一条又一条的击沉,所以,对于马尔克卢斯来说,他能做出的抉择只能是一个。

就近登岸,不管怎么说,罗马舰船上的士兵至少还有三万余,这支部队一旦登陆,完全可以从西奈半岛一路杀奔开罗和亚历山大里亚,马尔克卢斯可以相信,凭埃及人的那点战斗力,根本无法抵挡住罗马军队的进攻。

也许,转机就在这一刻到来。

不管怎么样,再也没有留在海上挨打更糟的了,对于马尔克卢斯的这一决定,提图斯和埃尔蒙斯二位焦头烂额的罗马将领不约而同的表示了赞同。

当夜幕降临海面的时候,厮杀了一天的大海战终于接近了尾声。

罗马人会永远记住这一天,公元前199年六月十八日。

这一天,纵横地中海的无敌舰队,罗马共和国的海军王牌马尔克卢斯舰队遭遇到了灭顶之灾。

不过,这一场大战并没有结束,它的战场换到了陆地上。

第三百六十二章 最强之师

罗马人在海上没有占到便宜,换到陆上争锋,谁又是这个时代真正的王者?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还有甚者,为了秦军与罗马军队孰强孰弱,在后世资讯发达的网上,还专门有人对此进行过一番论证和批驳,当然,论据从来都是为观点服务的,由于双方引用的资料各有偏执,得出的最终结论也是大相径庭。

对于罗马陆战部队的底细,早在傅戈图谋塞琉西之时,他就着令陈平加紧对这方面资料的搜集,换句话说,就是先期做好情报工作。

有丝绸这一项重要的贿赂物资,陈平的工作进行得还算顺利,在罗马共和国的初期,其军队中的士兵是从公民中动员来的,由于他们必须自备武器,因此在那时罗马骑兵以及装备最好的重步兵均来自最富裕的阶层。

如同希腊和马其顿军队一样,罗马军队中也有装备稍差的步兵分队,如标枪兵、投石兵和其他一些不带盔甲的辅助兵。

各种部队均以一百人为单位进行编队,称为百人大队,这些早期罗马军队的作战队形也是方阵。盔甲较好的重步兵排在正面,轻步兵在方阵的前面作战并负责掩护方阵的侧翼,不过在这个时代,那种让罗马人名扬天下的方阵队列作战模式还没有最后形成,根据历史记载,罗马人真正将方阵队运用纯熟还要过一百余年的时间。

虽然如此,在马尔克卢斯麾下的这支罗马军队还是具备了相当的战术素养,相比其它国家的士兵,罗马士兵的武器主要以短剑和重标枪为主。

重标枪是标枪的一种,跟短剑一样出现于公元前三世纪,说起标枪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罗马人大多身材高大,力量十足,标枪对于他们来说,既容易投掷,又穿透力大,正是一种适合的远程兵器。

同时,为了提高命中率并增加投射距离,罗马人还在重标枪的木杆上绕一根绳索,这样在投射的霎那间用劲一拉,可以使标枪旋转着向前尽去,倘若正好穿透敌人的盾,盾就被拉住,持盾的士兵只好听凭古罗马士兵冲上来用短剑砍刺。

还有,假如距离较近,投掷不及,重标枪握在手里的话完全可以当作一支威力强大的近刺长矛来使用。

罗马人的短剑主要作用不是砍杀而是刺杀,使用起来比梭镖更加灵便,它的锋利程度是不用质疑的,经过实战的检验,这种短剑比单纯用于刺杀的大剑更能杀伤敌人。

对于这种短剑的功效,在史籍上有史学家李维曾在自己的著作中描述过马其顿的士兵“当见到罗马士兵用剑把人体剁成碎块,将胳膊从人体上剁下,肩、四肢或脑袋与身体分离,颈部被刺得血肉模糊,内脏裸露在外”的情景时,一个个都吓得魂不附体。

标枪和短剑是罗马军团士兵通常携带的重要兵器,他们的使用加上组成分队,使罗马军团的战斗力大为增强。

罗马人的这份凶悍其实倒是与秦军士兵有异曲同工的地方,在战场上,以斩杀敌卒收集头颅作为邀功凭证的秦军将士在血腥杀戮方面,只会比罗马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长平一战,白起坑杀赵军四十五万,使得关东六国闻秦军而色巨变,由此,每与秦军对阵,未战而先胆怯。

在新秦统一的过程中,傅戈所率领的这一支秦军经历过的大小战役可谓不计其数,尤其是在最初的那段日子,东阿、雍丘、巨鹿哪一仗不是尸堆人海里走过来的,在如此艰难处境下生存下来的一支军队自然不会缺少血性,缺少与敌比拼毅力的信心。

因此,前面提到的孰更强孰更厉害的问题,若是由秦国将士来回答,那很简单,大秦。同样,换到罗马军队中的任何一个士兵,他们的回答也一样肯定。

当然,大话人人会说,真要打起来,理论上的分析不过是参考,一切还要依靠将帅的谋略、士兵的骁勇和临阵的应变等等诸多方面的比拼。

就算某一次交战一方胜利了,也不能依此断定另一方就完全不行了,因为战场上任何一丝变化,都有可能改变战局的进程。

因此,一个睿智的统帅,在战前要做的就是尽可能的计算好自己的优势与长处,并将他们发挥出来,另外,就是尽可能的让对手在不适应的环境下作战,在这一点上,在适才的大海战中,傅戈无疑干得相当的漂亮。

在历史上,秦军与罗马军队是没有机会相遇的,在同一个时代的两个最强盛的帝国究竟谁更加的强大,谁的军队更加的厉害,这个问题曾经让许许多多军事爱好者争论不休,而今,当历史因为一个人的出现而转变时,这个问题终于不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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