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太勾魂-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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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阳光普照时陵墓金光灿烂,而每当朝暮之时,晨光或是夕阳斜照下,陵墓会露出妩媚的红,粉红、橙红、紫红、暗红,如同胭脂一般色彩艳丽,后世称之为‘胭脂陵’。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大鸿胪听完新帝所述,只在玉板上记下十六个字:帝情至深,隔界相慕,幽后冥光,耀金万世。
她开了一个先例,是历史上唯一一个成为两代帝王之后的女人,她有名无姓,名曰:胭脂。
关于这样的传奇人物,留给后世的只有六个字:色无双,勇无敌。
将一切都安排嘱托完毕,璎炎兀鎏将怀里的女人交给北云郡王。
“完成她最后的心愿。”他本想亲自替她完成,但他却做不到,他无法亲自将她拱手让给另一个男人。
北云郡王颔首应承,接过女人后立即离开,不作片刻停留,生怕璎炎兀鎏后悔。
贺南山的背面,有一处‘长生亭’,因长年战事,不少男儿会踏上战场,所以常选在这里作为送别的场所,图个吉利。
亭中一位男子,一身青衣轩逸,背靠亭柱而坐,俊脸微扬,柔和的双目望着青青天色,料是烟雨将至。
而她,为何还不归来?
这里,也是她第六封信中所提,她说,她会在长生亭中等他回来,可她却食言了。
御翰和大金的战争一结束,他便回贺南找她,但哪里还有她的踪影,随雨被逼无奈,才将她留下的第七封信交给他,铁心竹曾对随雨嘱咐过,不到万不得已,别把最后一封信给他。可随云都将那人在大金的所作所为全都招了,他不给也不行了。
萧千策将信拿在手中,犹豫要不要拆开来看,可最后,他拆开信封将信纸捏在手中却仍然没有展开,而是一点点将其撕成碎片,一扬手,飞花满天。
“有话就亲自站在我面前对我说。”萧千策对着远方呢喃,话语冰冷,却不及他心凉。
他不接受她没有诚意的道歉或是表白,不管那信晨写的是什么,他只要她亲口对他说。
他会在这里等,一天、两天、十天、两月、十月、一年、两年、十年,只要她肯回来,他会原谅她。
碎纸片被一缕风飞卷着吹向蜿蜒的石阶,他的目光也随之凝在石阶的转角处。
“策,我回来了。”
某人一张嘴脸整个笑一了花,飞扑进青衫少年的怀里,整个人都挂在那人身上。
“回来就好,别往我身上蹭。”青衫少年嘴里虽然嫌弃,但却并不推开毛手毛脚的人。
那一年,铁心竹十五岁,萧千策十七岁。
“我就说吧,一年的时间很快就过去的,我们这不是又相聚了么。”退却了妹妹脸的铁心竹依然有着孩童调皮的天性。
“相聚又如何,你还会走,不是吗?”长大了的少年,已经饱尝了离散之苦。
“可是,我也还会回来的,对吧?”在萧千策身旁不停乱窜的人儿跳到他身前,身姿洒脱的旋身转一圈,然后又笑咪咪的道:“相聚不是为了分离,而是为了下一次再相聚,圈圈点点,点点圈圈,绕一转,我仍然会回到你身边。”
她的世界只有相聚,没有分离。
往事飞掠过脑海,只在几步之间。
“王爷,我带将军大人回来了。”
一句话,将萧千策眼中的幻境敲碎。
睇上她平静无波的容颜,他微颤着双手从影的怀里接过归来的人儿,温柔的吐露一口破碎的话音。
“回来就好。”
影再躬身,双手呈上一把宝剑,薄透的剑身,青润的剑柄,还有上面带血的相思扣,部分银丝已成暗红。
萧千策将宝剑也收下挂在自己腰间,抱上他苦苦盼回的人,往群山深处而去,没人在他身边时,他埋首在她胸前。
“我还是比较喜欢活蹦乱跳的你。”声音似在呜咽。
连绵起伏的群山之中,青雨绵绵,烟云缭绕,一处青峰上,筑起一座新坟,石碑上刻着‘爱妻铁心竹之墓’,左侧一竖小刻‘夫萧千策’,字形优美,字迹清晰。
碑前斜插着一把宝剑,微风拂过时,剑身轻颤,剑眼处所系的相思扣,银色和暗红的丝穗也随风纠缠不休……
将军太勾魂 雁去雁归雁不散 第九十五章 挚爱
第九十五章挚爱
刑堂上首坐着一位白衣男子,依衫上金龙显赫,发髻上玉龙飞攒,浑身散发着冷凝,只是在逗弄怀中的孩子时,眼里才有半点柔。
初夏冲着被打的男子咿咿呀呀,萧千御见了,才命人住了手。
“朕给你的命令是什么?”一声薄怒,却势同雷霆。
“带将军大人回来。”男子沉声回答,并埋首反思。
“那人呢?”语调陡然拨高。
男子默不作声,人已死,他想完成她最后的心愿,所以……
萧千御隔空击出一掌,影丝毫不闪躲,全数挨下那一道重击,一口鲜红喷了一地,看的初夏眼都直了。
“你将人给了萧千策那个混帐,对不对?”衣袖一拂,又送出一掌,将面前的桌案生生击碎,飞溅的碎块拍在影的身上,又吐出一口血腥。
“影,这该是你第一次违逆朕的命令。”萧千御语语严厉。
“影无可辩驳,甘愿领死。”影忍着浑身疼痛,叩首领罪。
“朕再给你一次机会,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带不回人,你提头来见朕。”
景象实在太惨,加上萧千御一瞬间流露出的杀气,初夏憋不住,哇的一声嚎啕大哭。
影领命,拖着摇摇晃晃的身体步出刑堂,没走两步,被萧千御叫住。
“慢着,朕也去。”
萧千御从影身旁掠过时,不着痕迹的命令一句:“去找凤药讨些丹药,别在路上拖朕的后腿。”然后抑着哭得正伤心的初夏出了刑堂。
萧千御抱着初夏边走边哄:“初夏想不想娘?”
小屁孩子呜咽叫着,似在说想。
“那陪爹去接娘回来好不好?”
萧千御手里拿了只布鸭子,在初夏面前轻轻一晃,初夏顿时止了哭声,一双泪眼模糊,黑瞳却抓牢了鸭子,眼都不眨一下,萧千御见孩子不哭了,再捏两下布鸭子,鸭子发出‘叽叽’的声音,初夏伸出一双粉嫩的小扑子,一边抓鸭子,一边连看都不看萧千御一眼,小嘴却有节奏的叫唤着:“爹呀爹,爹呀爹……”
萧千御额头上青筋乱跳,暗恼凤药那家伙怎么教孩子叫爹的,居然能叫成这副德性。
“那初夏到底要不要陪爹去呢,要还是不要?”
初夏想了想,‘要’只有一个音,‘不要’是两个音,当然先简单的了。
“要呀要,要呀要……”
萧千御无语,将布鸭子丢给那小没良心的,初夏一拿到布鸭子,哪里还管抱他的人说些什么,自顾自的玩的好不开心。
“和你娘一样没良心,做完法式就不要和尚。”萧千御轻轻掐上初夏的脸蛋儿,宠溺至极。
“那家伙,还真会选地方。”
站在青冥冢前,萧千御嗔怨一句,这里背山靠水,真乃风水宝地。
萧千御对着坟冢里躺着的家伙玩笑道:“臭小子,没想到朕会来掘你的坟吧,下次你要再和那混账不告而别,可别怪朕鞭尸哦。”
影带人将坟掘开,抬出里面简易的棺木,其实就是一载树干将里面掏空了而已,萧千御一掌掀开棺材盖,一张平静安详的睡颜闯入眼帘,心下一阵唐突,顿觉不该惊忧沉睡的她。
没想到,猴样的她也有这样端庄的一面。
“呆子,你还是穿红衣好看。”
萧千御道一句心里话,又将初夏放在那人身上,笑道:“夏儿,还不叫娘起来,太阳快下山喽。”
也许母子间真的能心心相印,初夏不停用小掌拍着看似熟睡之人的心口,小嘴里还轻轻唤着‘娘’。
可不论初夏怎么唤,那人都没有反应,孩子一急,又哭了起来,萧千御把初夏抱回来,再哄到:“娘只是睡着了,等爹将娘唤醒好不好?”
这时凤药走到棺前,细看了一眼,道一句:“奇怪了。”
“有什么问题吗?”萧千御问道。却见凤药掰开那人的嘴,笑叹一句妙。
“不是,比想象中的还要好,她嘴里含了凝血玉,能保住尸体的体温,更能将‘有悔’的药性发挥到极致。”凤药解释道,而且他还觉得那凝血玉很眼熟,很像他以前送给某个弟子的那一块,嗯,他到底送给哪个弟子来着?徒弟太多了,简直记不住。
萧千御一听说那人没事后便将还在抽泣的初夏扔给凤药,自己去抱那个他思慕已久的女人。
“欢迎回来。”他终于有机会说这一句。
某人心情大好,某人却在心里嘀咕埋怨:果然是有女人就不要孩子的混蛋。干嘛把孩子扔给他啦,以前稍微碰碰他的初夏,那人脸黑得跟锅底似的,现在却把弄哭得孩子扔给他,真他娘的混蛋。
下山前,萧千御命人将坟还原成未掘之前的样子,他的报复,才刚刚开始。
御翰群山的行宫之中,虽是深夜,一座寝殿内却仍然灯火通明。
明纱帐暖,柔软的床上一佳人横陈,大红衣衫使得美人更加明艳动人,萧千御一手在那人的玉颜上摩挲,不觉莞尔,这家伙,怎么就这么招人疼。
替他梳洗换衣之时,她身上的斑斑伤痕叫他心惊,就这样,凤药都还说那些疤痕不是全部,因为‘有悔’的关系,她身上的伤痕会慢慢修复。
说道有悔,凤药就好得意,虽然世间只有这么一粒,但用在她身上他也觉得值了,她是多好一块实验材料啊,在她服下有悔之后,药就已经开始发挥作用,一直在吸收他体内的元气并储存起来,所以她才会老是晕倒,而且伤口也愈合的奇慢,就是因为体内的真元被吸走了,等她受到致命一击时,便会进入假死状态,身体内所有机能全部停止,将消耗减至最低,然后有悔再将之前收集的真元缓缓释放出来,修复她身体内的创伤,这个过程最少也要一个多月。
因为这个药能给人再活一次的机会,所以凤药才破例将药名取为‘有悔’,打破了他药名只起‘不’字开头的惯例。
凤药说有悔能修复她体内所有的伤,所以她身上的伤会完全恢复,完好如初。
萧千御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失落,看见她右肩背上的那道伤痕越来越淡,他就莫名感到心酸,那是她曾经为救他而留下的伤,是唯一一道留在她身上,也刻在他心上的痕迹,如果没有这道伤痕,那她以后还会不会记住他?
他喜欢她到什么程度,喜欢到了想将她占为已有的疯狂程度,然而,他却只将这份感情埋在心底,他深知她喜欢的人是谁,而且以她死心眼儿的性格决不会再去留恋另一个人,高傲如他,又怎会明知没有回报还往坑里跳呢。
萧千御的手不自觉地抚上她的樱唇,此时的铁心竹已经有了微弱的呼吸,过不了多久她就该完全醒来了,那唇仿佛具有魔力,诱惑着他,他面上镇静,而内心却慌乱无比,恼中更像是两队士兵捉对儿厮杀,抉择不下。
这也许是他此生唯一一次可以亲近她的机会,错过了这一次,也许就该等来世了,最终,情欲战胜了理智,他俯身轻轻将她吻住,浅尝辄止。
望身她绝美的容颜,萧千御用拇指轻滑过她的唇沿,一脸满足,对她交托道:“千策就交给你照顾了,切莫负他,因为……那家伙的心……是我的。”
“你爱他就等于爱我。”
他以另一种方式将她占有,却不会给她带来任何烦恼,他的爱只是默默守护。
将军太勾魂 雁去雁归雁不散 第九十六章 联姻(上)
第九十六章联姻(上)
七月初七,是那个人的生辰,然而这一日自从她十三岁后,他就再也没有为她庆贺过,因为每年的这个时候他们都分隔两地,各自忙碌。
满腔热血酬山河,铮铮铁骨弃缠绵。
她当真傻的可爱,思及此,某人彻夜难眠。
这一日天还未亮,萧千策就弃了手中的琐事,提上两坛‘女儿红’,骑上那人曾经的爱驹‘水墨’出了贺南城,往群山深处而去。
一路上随着日光渐明,四周青峰翠色越显亮丽,晨间带着润色,说不出的清新舒畅,他倒是极喜欢山中的幽静,如果有她相伴,二人隐匿在这清丽山色之中,何等惬意。
所以,再等等他,等他忙完手中的事,等他御下最后的责任,他便在她沉眠之地的旁边盖上一座小屋,从此和她朝夕相伴,共度良辰美景。
萧千策驾马迤逦而行,每一次走这条路,他都会忆起和她在一起时的点点滴滴,回忆,就像是一把双刀剑,既温馨甜蜜又让他刻骨铭心。
一次次的相忆,牵出丝丝眷恋,寸寸心伤,对那样的人儿,他是又爱又恨。
然而爱恨痴缠,才是‘情’之一字的真谛,虽然被伤透了心,但若还有来世,这情感漩涡他依然会义无反顾地抱上她再跳一次,然后再将她征服,又或许被她所俘虏。
薄唇抿笑,细长的眸子却含着伤。
蓦然间,萧千策的眼里闪过一丝精芒,去她身边的小路已有人路过,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