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女良医妖且娆-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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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的坚持,久久没有音讯,她那颗本就不太坚强的心,开始不安害怕起来。
半个月后,笙歌背靠着墙发呆,听到远处牢房有了动静,她心里一动,猛地睁开眼睛,静静的看着牢房门口。
一个人影迈着步子飞快的朝着这边奔来,待人走的进了,笙歌方才看清楚。那一张俊脸,布满了青色胡渣,眼眶青黑,显然是疲惫不堪了。
两人久久凝望,末了还是笙歌开口说道:“你来啦。”
“我来了,带你回家。”
史书称此为天历之乱,绍晨成为了整个历史上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当然,以后的史学家也各有争论,有的主张他为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有的则认为他更本算不得一任皇帝,他所发的所有圣旨包括他监国时期所发的圣旨,通通都没有玉玺加印。他的监国登基都是名不正言不顺,乱臣贼子更加适合他。
九月三十,礼部将北敬王登基的一应事宜都准备好了,恭请新帝登基,至此,开启了平昭国永康盛世。
新帝登基第一道圣旨便是擢升辅国公越墨华为内阁第一大学士,领辅国大将军职,掌北地三十万兵马,风头一时无两,成为史上第一个将文臣武将统一的人物。云笙歌开千金堂,造福百姓,千金堂每月初一十五,开门赠药,民间设有笙歌的长生排位,供奉她为杏林夫人。皇帝特地下旨,赐封她为平昭一品夫人,领亲王俸禄,爵位可传袭后代。
越府真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风头一时无两。
自那之后,京城乃至整个平昭,一直流传着一品夫人的传说。是天下间女子的楷模。
墨华居中,越墨华抱着老婆一脸的满足。
“媳妇,我们会一直在一块的吧?”
“嗯。”
“媳妇,等到妞妞大了,我就将手里的权交出去吧。”
“嗯。”
“媳妇,妞妞可不可爱?”
“嗯。”
“媳妇,我爱你。”
“嗯。”
怀里的人茫然抬起头,眼底含着真切的笑意,冲着越墨华道:“我也是。”
越墨华笑得一脸狐狸相:“嗯,媳妇,我知道。妞妞很寂寞,我们给她一个弟弟妹妹吧。”
这次,没登笙歌有所表示,他已经低头浅吻,堵住了笙歌那张粉嫩欲滴的嘴唇……
(正文完)
☆、怀孕篇
三个月来越墨华一直在不懈努力,为了让妞妞不再寂寞是假,实则是这厮禁欲已久,猛然巨龙出洞,一切自制力便化为飞灰。
某个深夜,笙歌被某人旺盛的经历折磨的昏昏然睡了过去,谁知道半夜里某人又亢奋起来,那双手不老实的在笙歌身上游走,然后就开始动作起来。
笙歌实在GAO潮的时候醒的,迷蒙中的她,表现的更加的狂野原始而又性感,刚一醒过来,嘴里那一声声媚入骨髓伴着丝丝淫欲的呻吟还不曾散去,入了她的耳朵,着实吓了她一跳,她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越墨华见笙歌清醒过来,便低低笑道:“嗯,还是睡着的你比较诚实。”
笙歌恼羞成怒,正要骂他,就听他说:“我喜欢听你那样叫。”
好吧,怪不得都说男人都希望自己的女人床下是高贵不可侵犯的女神,床上是yin叫靡靡的荡妇,这还真是条对于各个朝代男人都普遍适用的真理!
笙歌已经腰腿酸疼,第二天一直到正午时分方才醒来,醒来后身边那家伙居然还躺着,“今日不上朝吗?”
“今日休沐,我有大把的时间可以喂饱你。”
笙歌一听,心里竟有些惊恐,琢磨着是不是该弄些药让他休息几个月的时间,老这么发情,自己受不住啊。
正想着,忽然感觉胃里一阵翻涌,她头一歪,控制不住的就吐了越墨华一身。
越墨华满脸黑线,神情还带着一些委屈:“媳妇,你就这么嫌弃我吗?”
笙歌真想说,我不是故意的,可张了张嘴,又是一阵狂吐。
越墨华这下不淡定了,跳下床喊了人进来吩咐请大夫,也顾不得自己身上那些恶心的呕吐物,就对笙歌问道:“你怎么样?有没有事?肚子疼不疼?现在难不难受?”
笙歌瞅着他,一脸的黑线。
最后还是轻轻开口道:“你还是换件衣服再过来吧。”
越墨华去了旁边的净房洗漱一番,换了整洁干净的衣裳。笙歌则叫了探雪春杏儿几人过来服侍,先由着两人扶她起床,又打来热水洗了洗,浑身都清爽了才对春杏儿道:“我今日身子有些不爽利,你给你把把脉。”
春杏儿一脸紧张,给笙歌探脉。
未几,她一脸惊喜的抬头:“夫人,您这是有喜了。”
探雪在一边也表现的喜气洋洋的,笙歌倒是之前就有了几分猜测,便道:“好了,你们都下去歇着吧。没事多陪陪想容。”
不一会儿,大夫到了,对于这户人家,他可是一点都不敢怠慢的,连喝口水歇个脚的功夫都不敢,急慌慌的就赶过来了。
喘着气给笙歌号脉,发现是细脉,这一颗心也就放到了肚子里了,正正经经给越墨华道了喜,领了百两赏银长吁一口气,出了越府。
孩子已经一个半月了。
越墨华喜的手脚不知如何自处,又不是头一次当父亲,却还是如同个愣头青一般,笙歌看着好笑,低头浅浅笑了起来。
屋子里只有她们二人,越墨华满足的抱着笙歌道:“这次给我生个儿子吧。”
笙歌道:“是儿子还是女儿,再过八个月总会知晓,不过从今儿开始,你可要过和尚生活了哦。”
果然看到越墨华脸色一变,随即哀嚎。
笙歌冷冷道:“你也可以找个通房纳个妾的。”
越墨华呵呵笑道:“不会不会,怎么会呢。”
笙歌这一胎,动静很大,稍微一动,就吐得昏天暗地。晚上越墨华趴在笙歌肚子上与小家伙交流的时候,最常说的一句话便是:“儿子,你这时候少折腾你娘亲一些,将来才有好日子过啊!”
这京城的一品夫人怀孕了,越墨华愣是向皇上请休了一年的假,说是把未来二十年的年假和休沐日都请出来了,只在家好好陪媳妇。京城一众黄花闺女感动的热泪盈眶,发誓以后找相公就要循着辅国公的样儿找。
一时间,辅国公的面向被各个大家族的当家主母拿去研究了个透。
要说这孕妇也不是那么好陪的,笙歌有时候心血来潮,大半夜的想吃城西炒饼铺现做的烧饼,越墨华穿起衣服运起轻功巴巴的就去将人家从数九隆冬的寒冷天气中拉出来,以权压人的非要人家给现做烧饼,末了拿到烧饼还要以钱砸人,十块烧饼就丢了百两银子。
谁料烧饼是咸的,笙歌道:“我现在想吃甜得。”
得,越墨华衣服还没脱,有赶出去了。
笙歌想要什么想吃什么,那完全是心血来潮,不分时间地点场合的,京城一干买吃食的店家,被一品夫人怀孕弄得是苦不堪言。
辅国公宠妻如命的传言在京城街头巷尾悄然流传。
预产期那一日,笙歌果然感到肚子惴惴的胀痛,这是要生了!
熟门熟路的进了产房,痛了约莫两个时辰开始生产,这次生产较为顺利,小家伙掉出来,产婆见是个带把的,大喜,赏银又有一大把了,用细绢包着抱了就出去道喜去了。
另一个产婆在旁看着,只听笙歌道:“天,肚子里还有一个!”
笙歌第二胎,产下了一对双胞胎,越墨华取名,哥哥叫越宝笙,弟弟叫越护笙。笙歌听了名字,心里充满感动。
哥儿俩都很聪慧,哥哥沉稳弟弟却是个小霸王,很得刘凯成的喜欢,恨不得要将自己所有在京城为非作歹的手段通通交给了这个小侄子才好。
哥俩五岁的时候,就知道自己的名字是那个无良的父亲取得,宝同保护的保谐音,就是要让哥儿俩好好保护他们的娘亲。
妞妞选夫篇
妞妞十三岁的时候,越墨华这女儿控就已经开始为妞妞的未来夫婿操心起来。他是恨不得能够招个女婿回来才好。
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
在进京赶考的举子当中,认真的挑选了那些个家世贫寒但潜力无穷的男子。最终选了一个叫做刘晋的山东县下的一个举子。
越墨华将人家的家世查了个地儿朝天。家里只有一个老母亲,因为有一手纳鞋底的好手艺,每晚都要赶做好几双鞋,存到市集的时候卖了供给儿子读书。
这个刘晋也不辜负母亲厚望,书读的好,为人也善良,很是尊敬自己的母亲。
他将此人的资料给笙歌细细说了。却被妞妞听了个正着!
妞妞自小是听笙歌讲故事长大的,如今笙歌让她管家,她更是了解了许多人情世故,弯弯绕绕,人精一个。
听到自己老爹这么推崇这个人,她晃着脑袋说道:“爹爹,您就别白费力气啦,娘亲是不会同意的。”
“怎么?”
妞妞道:“您看看那人,寒门子弟,家里只有一个寡母,按照娘亲的说法,那个寡母定然是个有恋子情节的,那个刘晋也是个孝顺的。往后他的母亲定是看媳妇百般不顺眼的,这是有恋子情节的母亲的人通病,看不惯儿媳妇。而一旦媳妇跟他老娘争吵起来,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帮着自己老娘的。”
说完,她朝着笙歌面前拱了拱:“娘亲,我说的可对?这个可是你反对的理由。”
笙歌点点头。
越墨华有些抓狂:“媳妇,我们以后的女儿,你不要再给她说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了好不好?”这就是代价啊!瞧瞧自己这古灵精怪的女儿,说的这叫什么话。
笙歌默默抽搐,下个女儿……当她真的是老母猪吗?他们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三个儿子了,她再也不要生了。
并不理会越墨华,笙歌问妞妞道:“那你反对的意见呢?”
妞妞投给笙歌一个还是娘亲你了解我的眼睛,随即开始说道:“嗯,妞妞觉得,这个男人有当凤凰男的潜质。”
瞅了一眼越墨华,解释道:“爹爹不知道何谓凤凰男吧?就是自己家境贫寒,靠着妻子发家上位,最后不需要妻子了,就将妻子一脚踹了的那种男人。”
越墨华拿着一沓资料,默默的走了,总之跟这母女俩讲道理,是讲不出任何道理来的,没回都是他被逼败北。
妞妞十四岁的时候,越墨华再也坐不住了,因为皇上露出口风来了,要让妞妞嫁给他的儿子。这怎么行?!
所幸皇上还没有将圣旨下了,这件事也就没有过了明目。
就在越墨华忙的满心焦躁的时候,妞妞说她看上了一个小子,也是个学识渊博的举子,据说是有状元之才。
越墨华额头黑线不止。
他看着妞妞,“你不是说这是典型的凤凰男特质吗?”
妞妞大摇起头:“爹爹,他们家很有钱的,比咱们家还有钱。”
意思就是看不上越府了?越墨华有些不满,“他们家里是做什么的?”
“卖兵器卖盐还有灵罗绸缎各种都卖的。”
越墨华一听不对劲儿:“那小子姓孟?”
妞妞点头:“爹爹你怎么知道?”
越墨华半晌吐出俩字:“孽缘!”
于是,在妞妞及笄之后,越墨华便卸了国公的爵位,给自己的大儿子越宝笙,又将全部的兵权交出,看着妞妞成了亲,带着笙歌满世界周游去了。
两人在一处山明水秀的地方停留了大半年,在溪边盖了一座小竹楼,夕阳西下,越墨华搂着笙歌,下巴抵着她的肩头,在她耳边呵气道:“当年的诺言,如今总算是办到了。”
相互依偎的两人笑得一脸幸福,平凡的甜蜜再二人之间流转,这一刻,直到地老天荒。
春杏儿行医篇
想容嫁人之后,就做起了幸福的小女人,佟庆是个好男人,在宠妻这一点上,像极了他的主子越墨华。
双胞胎出生之后,笙歌又做主给探雪配了人,底下的小丫鬟们也提拔了四个上来,又问春杏儿有什么打算。春杏儿摇着头,眼神迷蒙而又伤怀。
一个月后,她收拾好了包袱,来跟笙歌辞行。
“这么些年,多亏了夫人照顾,我却到最后离你而去,实在不该。”
笙歌知道这么多年,她心底苦的狠,也说不出挽留的话,只红着眼眶道:“你我这么多年,名为主仆,实为姐妹,说这些客套话做什么?”
春杏儿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笙歌笑着替她擦净了泪水,自己的声音却哽咽起来:“傻丫头,哭什么?知道你是要去行医,这里是我平时研究的一些心得,你拿着,好歹也算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弟子了,出门了可不要给我丢人。”
她将一本厚厚的手札交给春杏儿,主仆拜别,姐妹辞别,春杏儿便一个人走上了行医之路。
路上,她遇上了形形色色的人。
到过最低等级的花街,那里多是给一些穷人或是犯了事的恶人发泄的地方,给那里的小倌治疗过那里的伤口。还记得初次遇上这种事的时候,是她辗转到了东边的一个偏远小镇,她身上的银钱被摸走了,唯一剩下的之后笙歌给她的那本手札以及针灸用的金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