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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穿越之遨游江湖-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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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卷上市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生意很好,我们有些忙不过来。于是我当机立断,多建了几套设备,雇用了四个人专门做蛋卷,我们几个负责送货或者在闹市摆一个小摊子。这样过了一个月,攒了一笔可观的银子。我打算租一套房子专门做蛋卷,再买一个小院子给我们几个住。

明嘉三年,六月初八。

正式的秦记糕点房成立了。那天我们穿上新衣,看着红绸包围的招牌,听着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心里都乐开了花。我们都声称老板在外地,莫言是店里的管事,因为我实在不想出风头去应酬。随着新店开张,我们还按面粉和糖品质的不同,将蛋卷分成不同等级。高档的蛋卷还有精美的盒子做包装,外面系上红色的丝带,这样一些大户人家也常来买。一般的就是用纸袋装。所有的盒子纸袋都盖有一个章:秦记蛋卷,又香又脆。因为近段日子仿制的蛋卷也有一些了,但是名牌效应加上我们量多成本低,也没构成什么威胁。此外我们还不断尝试,推出了一系列水果、桂花味道的蛋卷,更进一步提高了我们的竞争力。生意做的是如火如荼。

买房子那天,我带着四个孩子一起去看,因为是我们大家的家,我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喜欢。

这个房子有两个院子,前面可以做客厅厨房杂物间,后面的院子做大家的睡房。房子不大,但是很宁静。

后院种了些花花草草,我只认识芭蕉、月季和竹子。“这是棵什么树?”我随口问那位掮客。“这是棵红豆树。”红豆?这可是很珍稀的植物啊?“楚庆很多这种树吗?”“哪里。这棵树是故主人从很远的地方带种子过来种的,好不容易才养活一棵。我听说这位老爷年轻的时候在那个地方,认识了一位叫红豆的姑娘,本想娶她为妻,结果还未成婚那姑娘便病逝了。这老爷因为伤心,就离开了那个地方,带回这红豆种子,用以纪念那位姑娘。”原来还有这么动人的一个故事。“这么说,这楚庆就这么一棵红豆树咯?”“应该是。这树又没什么用,只结些红豆子,又不好养活。哪有人种啊。”哈哈哈,那就好,独此一家,别无分号。银子啊,我又看到你们哗哗地流来了哦。“这房子你们喜欢吗?”我问孩子们。他们都高兴地点头。“好,买啦!”

从破庙搬家那天,我们一起在佛像面前磕了个头。然后留恋地看看摸摸,依依不舍地离开了我们曾经的家。

马车里,莫言抱着筱湄,总是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这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眼神多么有杀伤力吗?他长高了,气质更从容了,从一个美正太变成了一个美少年。这段时间,他帮我打理生意做得很好,简直就是一个小大人了。很有经商管理的天赋。

我们的新家,我决定叫“红豆居”。

假扮男子对于我来说不算太难。因为从小性格大大咧咧,比较爽朗,跟男孩子玩得来,行为举止不是那种扭捏的小儿女样。而且看了不少电视剧,学的也算有模有样。衣着方面嘛,我总是穿竖领挡住喉咙的衣服,也能掩人耳目。只是我个子不高,出门在外不免总是被人当成十三四岁的小厮。我想了想,穿双内增高的靴子不就好了吗?

有人说过,生活中处处都是商机,只看你有没有一双善于发现商机的慧眼。于是六月二十八秦记鞋店开张,主推产品是内增高鞋。一下子生意火爆,不少外地人都特意过来定制。据说城内流行着一句话:今天你穿了没有?

生意实在太好,我请了一个账房先生专门管账。另外给蛋卷店和鞋店各选了一个店长,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用我所知道的一些现代经营方式来管理。至于蛋卷作坊,就用流水线作业方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我请了教书先生每天在府里教孩子们读书,至于莫言偶尔就去各店监督一下检查一下,大部分时间还是在家学习。

宅子里也请了厨子和几个打杂的,但是都是合同工。怎么说我也是一个21世纪的人,懂得人权,是不会买卖人口的。

这天我穿上增高靴,身着一身白色长袍,腰系一条银灰色腰带,头扎一条月白发带,出门逛街去了。忙碌了这些日子,还没有好好看看楚庆城,感受一下当地的风俗。

买一串糖葫芦边走边吃,酸甜可口,决定回家的时候给每个孩子买一串。筱湄已经越来越粘我,每天缠着我教她唱儿歌;老二阿恒和老三云筑也都认得一些字、背简单的诗歌;倒是莫言最让我吃惊,据教书的刘先生说,他进步很快,因为底子好理解力强,现在基本只需要多看书多练习作文,将来就能参加会试了。只可惜他好象志不在此,只是大量阅读书籍,很少写文章。看来要跟他谈谈、了解一下他的打算了,在这个国家,他的年纪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

边走边想,突然发现路边好象不少少女都对我掩嘴而笑。我一下子得意起来,昂首挺胸,没想到我秦芷萱化身为翩翩男儿也能迷倒如此多少女,真不愧是玉面郎君,古代现代通杀啊。

突然感觉不对劲,手一抹,原来是脸上有糖痕。唉,失败。正欲灰溜溜地走开,突然发现那个肥硕的周公子正从前面走过来。虽然我如今高大几许,俊朗几许,翩翩几许,与以前那小厮般模样相差很大,他不一定能认出是我,但是很有可能越发想“调戏”我。于是我立即转身,钻进一家酒楼。

上了二楼,猫在墙壁边,从二楼临街的窗户里看见周公子带着两个随从走了过去。“咻——”我呼口气,挥挥汗,正欲坐下点餐,突然发现临河的窗户边坐着我的救命恩人,仍旧一袭黑衣。

好机会,我眼睛一转,走了过去。“兄台,上次幸亏你仗义相救,小弟感激不尽。”我双拳一抱。这家伙抬头看我一眼,不发一语,仍然慢条斯理地吃他的菜。我略一踌躇,“兄台,上次无缘感谢。今天请我略尽心意如何?这顿饭我请。”这样的酷哥,没准会毫不理睬我,然后自行结账离去。那样的话,我可丢脸丢大发了。他抬手倒酒,酒壶已干,只滴了几滴到杯子里。他淡淡地说:“好酒。”我一听,忙冲小二喊到:“小二,再来一壶酒。”看他没有反对,我赶紧坐下。

机灵的小二不仅上了一壶酒,还给我上了一套碗筷。我给他倒满酒:“您请。”然后又点了一碟花生米,一只烧鸡,一条清蒸鱼,一碗红烧肉,一盘青菜。他一饮而进:“无须破费。”“今天开心哪。再说有我在,你放心,肯定不浪费。”我笑吟吟地说。

他抬头打量着对面的人,目如秋水,眉不描而翠,唇不点而红。身子看上去单薄,神情却显得机敏又坚毅。夕阳从那白衣少年身后照过来,整个人笼罩着一层金色的光晕,耳朵似乎都被照透明了,几乎能看见血管。他心里一动,赶紧一口喝完手中的一杯酒。

我只专心吃菜,没有敬他酒,也没有陪他喝。也许对于他来说,这才更自在。我看他,剑眉飞入鬓,双目如寒星,眼睛虽明亮,眼神却又似乎总是透过事物看着远方,鼻子高挺,唇不厚不薄,但唇色略淡。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秦子轩。”吃了半天,才想起来问他名字。

又冷了半晌,我不放弃地盯着他。“沈默。”

“呵呵,怪不得你总是这么沉默。那如果你叫沈闹,一定很多话很热闹。”

他怪怪地看我一眼。哎呀,对这样的酷哥可不能随便开玩笑。

“你刚才在躲谁?”

“嗯?”我一时没回过神来,“哦,就是上次那个周公子啦!他现在可是带两个保镖的。”

“他还骚扰你?”

“嗯,不是,刚才也是第二次碰到他。我是怕万一他认出我。这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啊。”

沈默无语。

哎,我怎么碰到帅哥就乱讲话呀。

“哎,你以后有空去我家玩啊。我的几个弟弟妹妹很崇拜你的。”

“我家就在翠微路红豆居。很好找的。”

“随时都欢迎。”

我一个人唱独角戏。

佳节逢变

我以为又要过很久才会再见到沈默,没想到没过几天,我就又见到了他。

宁静的夜晚,院子里有蟋蟀和纺织娘不停地在叫,花的郁香在夜风中若隐若现。我到每个孩子的房间里看了看,给他们盖上薄薄的织锦。当我准备回屋时,看见他坐在院子中间的石桌旁,手中拿着一壶酒。他看我一眼,说:“我有空。”然后又沉默了。

我微微一笑,我知道,他是说他有空,所以就来了。这个别扭的家伙啊。

我坐到他对面:“你是飞进来的?”

他点点头。

这个世界果然是有轻功的?我兴奋极了,看了那么多金庸古龙,今天终于可以来个“我与江湖人士的亲密接触”了。

“轻功能飞多高?用轻功能比马跑得快吗?”

“你能不能一掌把人打飞?然后他就会漫天喷血?”

“你是江湖第几?现在的武林谁最厉害?对啦对啦,有没有所谓的武林大会?下次召开的时候你带我去玩好不好?”

他慢慢的一杯一杯地喝酒,脸上的表情越来越寒,我想可能是越来越汗吧。他似乎被一堆问号给怔住了。

我瘪瘪嘴:“那你有没有什么蒙汗药迷香粉之类的?借我一点好吧?别小气嘛。”我充满期盼地看着他。

“那些东西我从来不用。”神情似乎略有不屑。

“唉!”我双手托下巴,突然看见他的剑。哇,真家伙也。想不到剑如其人,他的剑也是黑色的。剑身较窄,剑长约三尺多。伸手摸过去,剑鞘上隐约有双扭的花纹,剑柄上似乎有一只龙盘踞。不知不觉我抽出剑柄,“小心!”他一声急喝,同时眼前一道明光闪过,我的手一抖,剑落回鞘。过了两秒,“哎呀!”我突然感到手指一疼,低头一看,红色的血渗了出来。

“承影出鞘,必要见血,不见血,不回鞘。”他似乎有点生气。

糟了,动了他的兵器,他肯定要发火了。赶紧装可怜吧。“你不早说。”我眼泪婆娑委屈地说。

“我……”

我知道不是你不说,而是来不及,嘿嘿。

他从身上掏出一个药瓶丢给我。“给我的?”他点点头。我眼珠一转:“都给我好不好?就当是替你的宝剑赔礼道歉啦。”

他的嘴角似乎扯动了一下。

杀鸡焉用牛刀?江湖人士的药膏肯定是高级货。我把药揣进袖子里。拿起他的酒壶倒在手指上,“别小气,借我消消毒。”趁机把他的酒倒光了。

他的剑居然如此凛冽,月光下那剑似乎散发出一阵寒气。我不禁打了个寒颤。“你……杀过人吗?”他,点了一下头。幸好我不是他的敌人,做他的敌人一定很可怜。

“我走了。”他起身。

“好的。哎对了,下次我拔你剑的时候,可不可以抹点鸡血给它?这样不也算见血了吗?”

他身形一顿,难道是喝多了?我往后退一步:“啊,那个,嘿嘿。晚安。”

他挺身飞上屋顶。

“以后少喝点酒——”我冲他挥挥手。

佳人踏月色而去,衣裾翩飞。

烟外柳丝湖外水,山眉澹碧月眉黄。

七月初七,七夕。

七夕又名“女儿节”、“乞巧节”。想不到本地的风俗和传说都和我们那个时空一样。我想也许这个空间和我们现代的空间本是一个出处,结果在中途分叉发展了?难道是穿越的人太多了,改变了历史?我正胡思乱想中,莫言问我:“晚上到后院给你摆一个香案乞巧吧?”啊?穿针引线之类的乞巧游戏,我不擅长,还是不要出糗了。“不不,不用了,就我一个人不用那么麻烦。我们就晚上一起出去逛街玩吧。”莫言神色很奇怪。因为此地的女孩子都很重视这个节日,这个日子里都要向织女祈求智慧和巧艺,以及幸福的婚姻。

街市上人来人往,很是热闹。因为古代人的娱乐活动太少了,难得有这样大型的夜市。平时夜晚都是早早就休息了。而我这段时间总是吃了就睡,人都胖了。

各色糕点、小玩具、珠钗首饰、胭脂水粉琳琅满目,一个个小摊子摆满了路边,街道两边的花灯看不见头尾,温柔的灯光映照着人们脸上甜蜜的笑容。

我们一行五人慢慢走慢慢看,我和小妹还一直不停地吃着东西。前面一个首饰摊上,一个男子正在替一个女子插一根珠钗,那女子脸都羞红了,神色却是十分幸福。看到他们我忽然想起了苏凌,他和欧阳念晴也一起过了中国的情人节吧。他们俩一定很幸福,很相配。这段时间我也会偶尔想起他。心情已不象当初那样是一种痛彻心扉的痛,但是还是会有一种淡淡的忧郁和惆怅。我突然一下子没有胃口了,心中叹息一声,把手上一堆吃的都塞到了莫言手中。

“你怎么了?不开心?”莫言看着我小心翼翼地说。

“没有啊!我很开心。”我给他一个大大的笑脸。

我抱起小妹,让她能仔细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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