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穿越电子书 > 闺门剩女纪事 >

第50章

闺门剩女纪事-第50章

小说: 闺门剩女纪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锦言忍不住抿唇,这话答得,分明是打吴小雅的脸,意思再明显不过了:我不是爱莫能助,我是压根懒得理你。

吴小雅碰了个硬钉子,果然不敢骄横了,换了个语气,软软地说:“刚去隔壁找连大小姐了,可不知怎的……”

锦言这才倒吸一口凉气,坐起身来,她哪里想到自己半夜不在房内的事儿会被吴小雅发现,看了一眼承煜,承煜也凝眉,拉着锦言藏在大箱子后面,然后自己去开门。

再不开门,她嚷嚷下去,锦言不在房里的事儿,全舱人都知道了。

可就是开门,也只是开了一个门缝而已。

承煜也不说话,小雅微微一讪,便做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无辜地望向承煜:“刚才睡不着,也是听见公子房门有动静,以为公子没睡,才冒昧打扰的。”

承煜吊儿郎当地靠着门,给了她一个“有事说事”的表情。

鲤二爷现在心里烦着呢,跟心上人独处一会儿,容易么?在连家的时候,管得严不说,丫鬟婆子也多,想在窗户边上说会儿话都不容易。好容易出来了,船上比不得家里,规矩也顾不了那么多,房间逼仄,丫鬟们也都不睡小姐房里了,承煜才有机会,在夜里跟锦言待一会儿。

然后就被眼前这个不识好歹的女子搅和了,能不有气么?

小雅又用那无辜可怜的眼神望向承煜,半咬了下唇,才说:“公子这儿有没有熏炉?船上,蚊虫太多了。”说着,伸出涂着丹蔻的十指,比在承煜面前,那娇惯的语气又现出来了:“你瞧,把我咬的。”

嫣红的丹蔻,和白皙的手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更显得一双柔荑芊芊如玉。可承煜却不禁皱起眉,觉得这双涂了指甲的手——跟鬼一样。

不对比简直不知道自己女人的好,承煜想起锦言的小手,白白嫩嫩、干干净净的,什么色都不染的指甲剪得短短的,镶在玉节一般的手指上像圆嘟嘟的小贝壳,让人看了就想一辈子拉住不放。

眼前这双爪子,真好意思伸出来丢人现眼。

吴小雅可不这么想,这样带着点无辜带着点撒娇地把十指摆在男人眼前,她想,再木头的男人,也会有点怜惜、有点心疼的。

可她不知道,李承煜不是木头,而是冰块。

周身散发出的寒气,足够拒人以千里了,只是吴小雅自信心太过膨胀,没注意到罢了,这时又娇懒懒地嗔了一句:“公子有没有熏炉呀?”

锦言背靠着冰凉的大箱子,握着小拳头,愤愤然想:勾引!这绝对是勾引!

“没有。”承煜冷冷地吐出两个字。“砰”地把门关上了,还好那双爪子收得快,不然可就被夹住了。

吴小雅的脸色由红转白,嘴唇因羞愤紧紧地抿住,忽然,面前的门又被打开,小雅以为承煜回心转意了,正要欣喜的时候,听见承煜冰冷冷地说:“以后请吴小姐自重,半夜不要敲我的门。”话音刚落,门又“砰”地合上了。

锦言从箱子后面站起身来,看见门外的人影站了一会儿,最终还是转身走了。锦言给那人影一个白眼,然后走到承煜身边去,小声道:“我得回去了,一会儿她再去我房里找我,我还不在,就掩不过去了。”

承煜坐到床边,又把锦言拉到怀里抱了抱,耍赖似的:“不让走。”

锦言也环着他的脖子,额头抵住他的额角,心里也很舍不得:“我走了,你把药给吃了。”

承煜一副很受伤的样子,继续耍赖:“你喂我我才吃。”

锦言真是没法子了,起身把承煜按进被子里,然后回身端起药碗,坐在床边,小勺子舀动了两下,舀出半勺来,现在自己的唇边碰了碰,觉得不烫嘴,才把勺子伸到承煜唇边:“啊……”

承煜最喜欢看锦言这种小媳妇样儿,很受用地含住小勺,乖乖地把半碗药都喝掉了,还说:“你每天晚上都来喂我喝药,我病就好了。”

锦言嘟了下嘴:“想得美,你自己乖乖按时把药喝了。”

承煜笑着捏了下锦言的脸蛋,锦言把药碗搁在一旁,握着他的手,趴在他心口,说:“我真的走啦,你晚上好好睡一觉,明天病就好了。”

生病的待遇这么好,承煜哪里舍得痊愈。

实在是太晚了,锦言一步三回头地走到窗户边上,才看见地上扔着那件皮裘,于是把它捡起来,却听承煜道:“我不要了,你扔了吧。”

锦言这才绽放出一个甜美的笑容,答应得很是爽快:“好嘞!”

作者有话要说:你们只看不评,作者孤单寂寞冷啊~~

71、金陵醉客

翌日清早,南京已经在望了。锦言打着呵欠从舱房里出来;正碰见吴小雅带人扛着行李经过;小雅挑了下眉,微笑:“姑娘昨夜睡得可好?”

锦言困倦地摇了摇头:“不好;许是水土不服;肚子闹腾了一晚。”

小雅含笑不语,锦言反问她:“姐姐睡得好吗?”

小雅笑容一涩;随即道:“好得很。”

阿棠此时正抱着承煜的皮裘出来,见着二人;屈膝行了一礼。小雅的眼神凝在皮裘上;秀眉轻轻皱起;似是无意地问:“姑娘拿去洗?”

锦言微笑道:“实不相瞒;这狐毛斗篷并不是我的;是李二公子的,我丫鬟粗心,拿错了,昨日姐姐还回来,我赶紧命人给二公子送去,二公子却说,他不要了,随我们处置。”

小雅脸色微变,眼神渐凉:“公子是嫌弃我小户人家……”

锦言赶忙打断,笑吟吟道:“姐姐别多心,那二公子一贯豪奢,许是看这斗篷开了线,才说不要的,也可能是嫌我丫鬟拿了他的东西,跟我赌气呢。”

小雅自知再说下去,自讨没趣,也就乖乖地闭上嘴。

承煜这时也伸着懒腰出了房门,看见锦言,微笑地眯起眼走了过去,懒洋洋地说:“等到了南京,带你去吃好吃的。”

那笑容既疼爱又宠溺,让小雅暗自咬唇,心里那不服输的劲儿又上来了,于是对着承煜盈盈笑道:“正是,南京好吃的好玩的多得很,公子若是有兴趣,我可以带着公子四处逛逛。”

承煜的眼神瞥了过来,意思是“又没说带你去”。

锦言倒是笑着打圆场,大大方方地说:“小雅姐姐有所不知,二公子小时候有段时间就住在南京的,对南京倒是很熟。”

小雅面色讪然,正色起来:“既是如此,等船靠岸,我便随着家人回去了。”言罢,行礼再次道谢,领着九儿和陈嬷嬷,端然走了。

走廊人多,锦言也不能跟承煜多说几句,只轻轻问了一声:“公子病好些了么?”

承煜看见锦言在人前低首垂眼大家闺秀的样子,忍不住想笑:“还有些温热,再吃一副药,估计就能痊愈了。”眼波轻转,看着锦言的手:“被蚊子咬了?”

“啊……嗯。”锦言赶忙把手藏进袖子里,偷偷地白了承煜一眼。

阿棠已经在旁边掩着口笑了,皎兮也满眼暧昧地望住自家小姐。

锦言脸色微红,落荒而逃。

到了南京,大家总算脚踏实地了,在船上摇晃了好几日,都现出疲态来。于是就在南京歇了两日的脚,正好京城老宅子派人来了,跟明甫报了一个信儿。

“什么?老宅走水?”明甫手上的茶碗差点打了。

来人擦了擦汗:“可不是,人多手杂,也查不出个因由,火势蔓延倒也不大,就是太太和小姐的两个院子火势较为凶猛,虽是扑灭了,可屋子一时半会是住不进了,好在家具还没入进去,不然重新定制,又得好些时日。”

明甫黑着脸:“难道现在又让我们坐船回去?”

来人尴尬:“可老宅地方就那么大,烧了两个院子,总不能让太太小姐跟丫鬟婆子住一起吧。”

明甫立起眉,没话说了。

消息传开的时候,大家都叹声连连,好容易才到了南京,又要打道回府了,出趟门容易么?

别人也就罢了,小少爷这才几个月大,折腾一次已是万不得已,再经不起颠簸了。

消息传到承煜耳中时,他只略皱了下眉,唇边便浮起一丝笑意,修书一封,交给下人,让快马加鞭,送回京城去,自己则去找明甫,行过礼后谦谦道:“舟车劳顿,再要往返,实在是损耗家财体力。”

明甫早当承煜是自己人,于是便将难处说与,谁知承煜淡淡一笑:“小辈自作主张,修书给家父,望能请伯父与贵府亲眷到家中暂歇,我家北院一向空落,且家具齐备,不会失礼于人。”

明甫连连推让:“这怎好意思?”

承煜笑道:“家父让小辈前来接迎护送,已经吩咐,若路上出了什么状况,一定鼎力相助。且小辈在信中已经夸下海口,若请不得伯父到家中做客,小辈回去,可得挨家父的数落了。”

明甫笑声朗朗,在承煜肩上重重拍了两下,倒把承煜拍得嗽声连连。

这岳父政策,也不知走通了没。

南京江雨霏霏,烟月迢迢,渡口往南,再行不过百里,有家酒肆,烟雨卷动酒旗翻飞,承煜心中感慨,十年了,这酒肆竟还在。

承煜不知何故勾动唇角,阔步上前,敲了敲门。老板娘摆腰迎了上来,徐娘半老,依稀可见旧时风韵,承煜轻轻低头,行了一礼,喊道:“干娘。”

老板娘先是一怔,等看清了承煜容貌,拉他进屋,扳住他的肩膀,左右细看,一边颤声哭道:“煜儿,是煜儿!”

承煜面上也是难得的动容,扶着干娘的手臂坐下,用袖子给她擦掉眼泪:“干娘这些年过得可好?”

“好,好。”老板娘像把眼神粘在承煜面孔上一般,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问:“你母亲可好?”

承煜的声音发凉:“母亲,病逝两年了。”

老板娘不置信地愣了一愣,捂着脸哭出声来:“你母亲,命苦。”

承煜的神色隐在暗里,难以分辨。

老板娘埋首哭了一阵,才抬起头来抚着承煜的脖颈:“煜儿,你现在,在哪里生活?”

承煜轻声答:“侯府。”

老板娘大吃一惊:“怎么又回去了?”

承煜黯然答道:“母亲去世时交代,让我必须去找父亲。”

老板娘心下凄然:“既是如此,染衣当年为何带着你四处躲避侯爷的寻查?”

“母亲当年说,她一世不见李示徽,她不见,我也不见。”

老板娘深吸一口气,摇了摇头:“不见也罢。那现在,侯爷对你如何?”

承煜怅然一笑:“好,好得很。”

老板娘听出他语气里的怨意,反过来劝他:“到底是你父亲。”

承煜眼神微黯:“母亲要我做个李家的孝子贤孙,我若不听她的话,她会伤心。父亲也没对不起我什么,他对不起的是母亲,等他百年之后,自己去跟母亲交代便是。而且,自从母亲去世,父亲的身体也差了下来……”

“冤孽,”老板娘忍不住叹息:“秦姜那女人可有对付你?”

承煜的唇边划过一丝冷笑:“险些死在她手里。”

老板娘大骇,承煜握着她的胳膊安慰道:“放心,干娘,煜儿已经长大了,吃一堑长一智,煜儿现在,不会再被她伤害分毫。”

老板娘的眼睛又红了:“我一生没有子女缘,就你这一个干儿子,千万珍重。”

承煜不想再惹干娘哭了,于是放松下来,坐在蒲团上,用手撑地:“干娘亲手酿的花雕,可还有?”

老板娘一抹眼泪,答得落地有声:“有!要多少有多少!”

还是十年前叶染衣带着承煜离开南京时埋下的酒,郁然醉人,承煜持缸而饮,仰头将一缸思念一滴不剩地倒入愁肠,薄雨之中,明月皎皎,远处洞箫之声依稀,承煜喉中有如火烧,醉眼迷离,月色中是娘温柔苦怜的眼神,承煜被酒呛住乱咳一通,轻轻闭上眼,心里念起那个让他能够忘记愁苦的小妮子。

夜半月上,客栈小楼半笼烟雨。锦言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水汽靠近。微微睁眼,是承煜衣衫半湿,坐在床边。锦言心湖一晃,想圈住承煜的脖子,忽然又皱起眉:“呀,你喝酒了?还淋雨了?”

承煜轻轻把锦言揽过,困在怀里。

锦言在他怀中轻声抱怨:“你的病还想不想好了?”

承煜的手臂又收得紧了些,带着酒后那点蛮劲儿:“连锦言,以后,无论何时,你都不要不信我,我也不会不信你。”

锦言有些迷糊,摸了摸承煜的头发:“怎么忽然说起这个?”

承煜勾起唇角,笑笑,也不再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了,放开锦言,从怀里拿出一个油纸包,给她。

锦言打开一看,“咦”了一声,捂着嘴笑:“谁大晚上的要吃片皮鸭?”说着,起身把鸭子放到桌子上:“听说,我们到了京城要先住你家了?”

承煜枕着手躺下,笑得促狭:“怕见公婆?”

锦言翻了个白眼:“怕什么。”

承煜满眼疼爱地看着锦言:“等回了家,我就跟父亲说明心意,然后去你家提亲!唔,你家人就住在我家,提亲更方便了。”

锦言咬着唇笑,脸色绯红:“我不嫁,我年纪还小,还想多孝敬父母几年呢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