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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凤栖梧桐-第21章

小说: 凤栖梧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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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这样,以为终于可以逃出生天,结果给我的却是这么一个答案。

“可是你不是进来了吗?你不知道出去的路吗?”心急如焚时,却忽然觉得还有一棵救命稻草。

可是他接下来的话却硬生生把我打入谷底,他说:“我当时是潜入玄光门运货的马车才得以进来,所以具体路线并不清楚。”

茫茫荒漠忽然间就仿佛扭曲了的恶魔容颜,狰狞地嘲笑着我的无知,与无望。

[笑傲江湖:第八章 逃离冥掌]

漫漫黄沙赤土像是没有尽头,一眼望去与昏黄的天空连成一片。虽然它不像传说中的塔克拉玛干那样一片疏散流沙,但是沙土混合着泥土,灼热的骄阳依然把我烤得全然没了人样。偶尔还会在泥质的地面上看到枯死的巨大树干,停留着一两只黑色的秃鹫,那犀利得泛着寒光的眼眸一直盯着我们,好像在等待我们跌倒再也爬不起来。不远处就有零散一地的苍白骨头,不知是动物还是……人。

天色渐渐变得昏暗,走了大半天,我已快虚脱,两条腿软弱无力像是踩在棉花上。忽然脚下一绊,我一跟斗栽了下去,好在是片沙地,不怎么疼,就是啃了满嘴的沙。坐起来,抹抹脸,转过头去,看到一团白白的东西陷在沙地里,咿?难道是宝石?类似和田玉样的?

俯身过去,扒起那个圆圆的东西,还挺光滑的,打磨得这么好啊,会不会值很多钱。翻过来,怎么有两个洞?下面还有个大洞?这个是……妈呀,是个骷髅头!全身血液霎时凝固,呼天抢地地甩掉,我哇哇大叫。

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扑向闻声折回来的行歌,紧紧圈住了他的脖子。半晌,心情渐渐平复下来,终于意识到我还如同一只小猴子般粘在行歌身上,赶紧松手。希望他不要以为我吃他豆腐就好。悄悄看,只是看到他在我刚刚放手时有些怔住,马上恢复正常。然后他说:“天快黑了,我们还是休息下,等天亮再赶路吧。”

我马上点头说好。

生了个火堆,原来打火石也是随身带的。行歌看起来就像一个流浪的侠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或是劫富济贫的那种。

晚上,大漠的风阴冷干燥,果然,沙土吸热快散温也快。围在火堆旁,我看着被火烤得吱吱冒油,散发出一阵阵焦香的食物。行歌把这两只小沙兔拎回来的时候,我还惋惜心疼了好一阵,最后决定,吃!反正已经死掉了,不吃反而让她们死无其所了,还白白多两个难民。

我全然不顾形象地大口啃,,赶了一天的路,又累又饿,还哪顾得上装淑女。

不注意沾到脸上,行歌还轻轻给我抹掉,让我小小感动了一阵。梁烟晓啊梁烟晓,你这不知道是倒霉还是运气,虽然老是碰到莫名其妙的事儿,可是每次都有人救你于水火之中,先是易倾瞳,后是淡引墨,现在又出来个行歌,你也知足吧。一想到易倾瞳和淡引墨,心里忽然涌起浓重的担忧,他们现在会不会正在为找我而心急如焚,淡引墨着急或生气的时候总是骂骂咧咧地跳脚,而易倾瞳却是眉头深锁不言不语,他总是自己一个人默默承担,会让人有伸手抚平他紧蹙的眉宇的冲动,怎能叫人不心疼。

填饱肚子以后,我靠在小沙堆上看夜空,北斗星闪闪烁烁,而北极星在另一头闪着孤寂又耀眼的光。

“在我家乡,人们说迷路的时候,只要找到北极星,就能找到回家的方向。”我轻声低语。

“北极星?”行歌口吻迷茫。

“就是那头很亮的那颗。”我伸手去指,然后继续喃喃,“真希望它能带我回家。莫名其妙到了这里,又遇上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虽然有开心,可是伤心却更多。以前上课早起很烦,考试很烦,论文很烦,可是我毕竟还能应付,现在,都是我从未遇到过的事,我到底该怎么办?”北极星,你该怎么带我回家,又或者,哪里才是我的家。

身边很安静,我忽然意识到刚刚讲的话或许行歌都听不懂,一骨碌爬起来笑笑说:“那个……我刚才说的……”

他只是轻轻点点了头“嗯”了一声。

我看着他看向火堆的样子,只能看到薄纱里模糊的轮廓,于是小心翼翼试着说:“可不可以让我……看看你的样子?”

他微微一愣。

“那个,你不想也没关系,我并不是要勉强你,我只是觉得你救了我,我却连你的脸都没看到过,觉得可惜。”我尽量显得自然些。

他顿了一会儿,然后两手伸向斗笠。渐渐摘掉的斗笠下,我看到一个挺拔的侧脸,然后,他转过脸来。火光映照在他的脸上,橙黄一片,但是却霎是美好。他的脸英气昂扬,深邃英俊的五官不同于易倾瞳和淡引墨的柔美飘逸,而是那种线条刚毅坚韧,有着沙漠气息的豪迈,却依然显得说不出的好看。

我定定地看,直到他转过脸去,才发现自己有点小花痴,赶紧回过神来,找话题说:“你干嘛要把脸遮起来?”

他只是看着火堆不说话,半晌,才说:“对于我们这行来说,越少让人见到脸越好吧。”

“你们这行?你做什么的?”好奇心起来了。

“我……”他看了看我,眼神里犹豫漫卷,然后说,“我是个……杀手。”

我愣住,他继续说:“有人出钱,我就替他杀掉想杀的人。”

看我不说话,他表情有点无奈:“怎么,吓倒你了?”

我瞪着眼,终于木木地吐出一句话:“我太崇拜你了。”连我自己也觉得我的样子肯定呆傻至极,以至于他刷的转过头看盯着我看,眼睛睁得大大的,表情满是惊讶。

“你真的是个杀手?哇!终于让我遇到一个杀手了,太棒了。等等,我想到一首歌,超适合你的,要不要听听。我唱给你听啊。”还没等他有什么反应,我就自顾自唱开了:

绝对的完美一双手 

不流汗也不发抖 

交叉在微笑的背后 

暗藏危险的轮廓 

在你最放松的时候 

绝不带着任何感情就下手 

从来不回头 

开始的感觉不会痛不会痛 

放大的瞳孔就像作梦 

幸福的错觉很温暖很包容 

也许还期待 

这是致命的冲动 

你不懂我不懂 

究竟杀手为什么存在 

因为爱还是未知的未来 

心情放松摇摆 

在你三百米之外 

数着心跳等待 

所有念头全抛开 

锁起来进来这美丽的悲哀 

这是爱就是爱 

全世界都不明白 

感觉饥饿难耐 

需要你填满空白 

锁进来进来这美丽的悲哀 

这是爱就是爱只有你明白

我唱得激情昂扬,他也似听得饶有兴致,脸上还泛起微微的笑意。可是忽地,他“嘘”的一声,我立马噤声,而他已是一脸凝重,如同瞬间冻结的冰。

我纳罕地问怎么了。

他比个手势,示意我不要说话,然后脸看向漆黑的一边。

周围除了呜咽似狼嚎的风声,静谧得可怕,我几乎都要屏住呼吸。忽然间,行歌唰的站起来,冲我吼道:“跑。”我还没反应过来,手臂已经被他抓住,整个人被他拽着往前奔去。

我不明所以,可是脚步并不敢慢下来,他这么紧张肯定是有原因的。果然,我们还没跑出几步,头顶呼呼作响,我抬头看,鬼魅一般的黑影掠过,然后呼啦降落在我们面前,是玄光门的人!匆忙转身,却发现我们已被包围。七八个黑衣人把我们团团围住。

行歌挡在我面前护着我。黑衣人摆开阵势向我们攻来,行歌稳稳招架,灵活应对。他果然好身手。我在他身后惊慌失措地左躲右闪。可是毕竟他们人多势众,再加上要顾及不会武功的我,行歌渐渐应付得很吃力。他一掌打退一名黑衣人,转头向我吼:“快走!”就在他回头的空挡,一名黑衣人猛地一掌打在他胸口,行歌踉跄着退了几步。我跑上去扶他,却被他一把推开,他瞪着眼睛声嘶力竭地大叫:“你快走!”

我惊恐地愣了一下,赶紧撒腿就跑。我很清楚我帮不上什么忙,在那边更会拖累他。

我没命似的跑,周围很黑,我不知道我要跑去哪里。气喘如牛,挥汗如雨,摇摇欲坠,可是我不敢停下来。终于,脚下一软,我瘫倒在地上。挣扎着翻过身来,仰面躺着,却已经爬不起来。心智一点点亮堂起来,我怎么可以就这么丢下了行歌?是他救了我,我却弃他于不顾;玄光门的人如狼似虎,他不可能是那么多人的对手;他们杀人不眨眼,会不会就这么把他……巨大的恐慌让我不敢再想下去。

一天的逃亡再加上刚刚拼命地奔跑,已经让我整个人疲惫不堪,躺在地上,全身瘫软似浆糊,一个声音似乎在说,千万别停下来,千万不可以睡!可是,眼皮还是不听使唤地塌了下来,思绪霎那一片混沌。 

周围一片温润柔和的白色光芒包围着我,却让我觉得很安详。光芒里隐隐约约的几个人影轮廓,可是分明的,在向我跪拜行礼。他们是什么人?这是在干什么?我努力地想看清他们的样子,可是总有一层朦胧的白雾迷蒙烟垄。他们忽然一起挽起左臂衣袖,上臂渐渐显露出一只凤凰的图腾,再然后,所有的画面如云消似雾散了。

虚渺的感觉逐渐淡化下去,耳边是慢慢清晰的絮絮的说话声,努力撑开眼皮,明媚的光映入我的瞳仁里,看起来现在似乎并不是晚上。我撑起身来,身体却绵软无力,头也昏昏沉沉的,闭上眼缓一口气,再睁开时,面前忽然多了一张生动明丽的脸庞,正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看我。我一下子怔住,不知作何反应。

她忽然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脸颊上出现两个可爱的小酒窝,一脸欢喜地说:“姑娘,你终于醒啦!”

我有点不知所措,愣头青似地说了一句最土的话:“我这是在哪儿?”

“我家呀。”面前的小姑娘乐滋滋的。

大概看我一脸迷蒙,她又补充道:“这里是总兵府!”

“什么……总兵府?”

“就是我们宣吉城里的总兵府啊。我哥是总兵!”

看着得意洋洋的笑脸,我混沌的脑袋更是一片迷茫,真是奇了怪了,我刚刚明明还躺在黑咕隆咚一望无际的荒漠里啊,怎么眼一闭再一睁,就舒舒服服地躺在纱帐棉床上了,不会是沙漠里的海市蜃楼吧,完了完了,我不会是要玩完了吧!赶紧使劲掐胳膊一把,却真真切切疼得我直皱眉,面前的小姑娘一脸惊恐样地说:“姑娘你怎么啦,是不是还哪里不舒服?”

“没、没。”我忙笑道,然后小心翼翼地说,“我怎么会在这儿?”

“是我哥带你回来的。”小脸松口气道。

“你哥?”

“对呀,听我哥说,他从浮缡回来路经拓兰荒漠的时候,发现你昏迷地躺在地上,然后就把你带回来了。”

“原来是这样子,可是……为什么我一点都不知道?”

“大夫说你中了一种慢性的毒,叫什么沙漏散,一开始没有什么影响,如果长久下去的话,就会导致经脉不畅,身体绵软无力,严重的话身体就会无法动弹了呢。”小脸一本正经的。

“无法动弹……那不就是瘫痪!”我失声叫起来,妈妈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不过已经现在没事了,幸好发现得早呢,你来府里后已经昏迷一天一夜了。我们都很担心你啊,尤其是我哥,他还叫我亲自来照顾你呢。”

我听着心里挺汹涌澎湃的,虽说江湖险恶,可是到底还是好人多啊。不然就凭梁烟晓你这点本事,早就不知道Byebye多少回了。可是我怎么会中毒?难道是在玄光门的时候饭菜里都被下了毒?肯定是那个千刀万剐的冥无涯!我到底碍着他哪根筋了,要这么害我。此仇不报非女子!咱们走着瞧!

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可着实和一般的千金小姐不同,按我的经验来说,家里有权有势的小姐应该要么是大家闺秀、娴静温婉或是骄横跋扈、刁蛮任性的样子,比如典型的,圣瑜公主。而她却如同邻居家那个惹人喜爱的小妹妹,天真无邪的笑容似明媚的春时日光,曾经我能在迎湘和玉湘的脸上见到,不知她们过的怎样。

半天的时间,原先的昏沉已经完全消失,也已经让我和她情同姐妹,她叫常妙妙,她哥叫常亭西,而这里是弥缔的边疆城市,宣吉,如她所说,常亭西是这里的总兵。

据她说,她从小父母双亡,和哥哥相依为命,哥哥常年在外打仗,终于靠功勋升为总兵,可是她孤零零在家,很少有人可以陪她,尤其是与她年龄相仿的女孩子,所以我的到来,她打心眼里高兴。

对于这个纯真的小女孩,我也是无比爱怜。大约傍晚的时候,我见到了妙妙口中铁板面孔的大哥——常亭西。

妙妙坐在桌子旁,我正声情并茂地演绎着猪八戒娶媳妇的情节。

“那猪八戒脑袋如斗大,肚子似水缸,背着他‘媳妇’走在山路上,累得气喘吁吁,而孙悟空却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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