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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幻世之独孤求败-第67章

小说: 幻世之独孤求败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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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桐十分不愿把这个消息带给莫丽姑姑,他怕看到莫丽听到消息之后的表情。他决定,以后这样的任务还是少接。每次给人带来的都不是什么好结果。

“还是等从清清那里回来了再说吧。”

燕桐很快到了菁菁的药铺。

“菁菁。”燕桐进门就叫道,他现在和菁菁熟了,跟她也不客气。

“燕桐。”菁菁看到燕桐过来十分开心。

“我今天去看清清,你也和我一起去吧。”燕桐说道。

“今天么?”菁菁脸上神色一黯,道:“我今天很忙,可能去不了。”

“哦。”燕桐觉得蛮可惜的,好不容易回去一趟。“那我下次再带你回去,反正我现在有马了,回去也方便。”

“嗯,也好,你今天先回去吧。下次我再和你一起去。你帮我带给清清一些东西。”菁菁说着,拿出一个事先包好的小包,交给燕桐。

燕桐点点头,接过小包,便告辞了。

出了药铺,燕桐并没有立刻出城,而是在城里转了一圈。对于那个小小的新手村,燕桐感情非常深,这次回去,总不能空手吧。村里的很多人,都给过他帮助,都可以算是他的亲人,回乡省亲,总不能什么也不带吧。所以,他在城里转了转,给每个人都选了合适的礼物,放到包里。同时,燕桐又到裁缝铺、制皮店、铁匠铺,找了村里的几个人,问他们有没有什么需要带回去的,然后,在王龙那里拿了一只虎妖王幼崽交给拍卖行的老板。

办完了这些事,燕桐出了蓝赢城大门,向着他的那个出生的新手村走去。

到了城门外,左右看看没什么玩家,燕桐呼哨一声,把地狱烈焰马召唤了出来。

雄健的地狱战马蓦地凭空出现,火光闪动,仿佛是一团火球从天而降,一阵长嘶,声传数十里。火光渐渐收敛,只剩下地狱战马的四蹄和口鼻还喷火,其他地方已经恢复正常。

燕桐看着这匹气势如龙的地狱战马,心中喜爱之极,每个男孩子都有跃马提刀,纵横沙场的梦想,所以,马和兵器就成了每个男孩子最渴望的事物。

在《幻世》里,百分百的模拟度,正是给了所有男孩子这样一个机会,所以,《幻世》才会这样火。

燕桐左脚在马镫上一蹬,背后墨绿色的宽大披风猛的往后一抖,翻身跃上了几乎和他身高差不懂的高大马背。

轻轻拍了拍地狱战马的脖颈,燕桐蓦地双腿一夹,口中轻喝,“驾。”地狱战马得到命令,早已埋藏了多年的奔驰纵横的雄心在这一刻全部都爆发了出来,嘶啦啦一声长鸣,四蹄奋力,如同猛虎越涧一般,猛的窜了出去。

它是一匹战马,是一匹纵横沙场,从来不败的战马,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路宽凭马驰。只有飞快的奔跑,只有愤怒的奔驰,才是它生命的意义所在。

此时,有了燕桐这个新主人,仿佛是为了显示自己的实力一般,地狱战马使出全身的力气,四蹄几乎是凭空虚踏,在宽敞的大路上风驰电掣一般的奔跑起来。

400%的速度还是让燕桐有些不适应,剧烈的劲风扑面而来,吹得燕桐脸皮都皱了起来,双眼被风灌的几乎难以睁开。

燕桐把上半身伏到马背上,双腿紧夹马腹,任凭地狱战马一路绝尘,飞速奔驰。

“这样也不是个事啊,骑马竟然身子都抬不起来,还像什么骑士,还像什么武者。”燕桐郁闷着,想到这里,灵机一动,燕桐一边任地狱马自己跑着,一边暗自潜运内力,把内力通过经脉运转,在身体表面浮起一层淡淡的真气,尤其是脸部,这样,运转了几回真气,果然,燕桐感觉风势已经不如以前猛烈,可以抬起身,再过一会,真气使用熟练,竟然可以完全适应了地狱马的速度。

不再惧怕强劲的风劲,燕桐可以更加好的驾驭地狱马,右手轻轻曳着缰绳,燕桐看着左右飞快倒退的景物,内心一阵热血沸腾,尽情享受这种速度带来的漏*点。

这才是真正的好男儿,驾骏马,驰骋纵横。

大路上的一些低等级的玩家看到燕桐地狱马如同旋风一般奔驰而过,都是看得阵阵心惊,纷纷避退。

“大哥,那是什么怪物,好强大啊,我们要不要跟过去爆了它。”

“白痴,那是玩家在骑马,爆什么?”

“骑马,那是什么马?怎么全是冒着火。我要是也能有这样一匹拉风的马就爽了。”

“就你,刚转职三天就想着骑马,赶紧去练级是正经。”

“是,为了能够骑马,我也要尽快升到20级,不知道刚才这个骑马的人是谁?这么威风。”

“说你白痴你还真是白痴,《幻世》当中要想骑马必须达到20级,而现在中国区20级的只有一个人,你觉得会是谁?”

“他……他就是……独孤求败……”

燕桐骑着地狱马,按照之前来蓝赢城的大路,飞快的行进。来的时候,他走了半天,但是,现在有了地狱马,原本漫长的距离顿时不在话下。

大约过了20多分钟,燕桐尚未过完骑马的瘾,那简陋破败的新手村已经遥遥在望。看着那简单的房屋,燕桐感觉心里一阵温暖。那里,就仿佛是他的家乡。

城市里不允许骑马,但是,村庄却没有限制,燕桐把地狱马放慢了速度,纵马直接进了村庄。

刚到村口,一众还穿着新手衣,拿着简单木剑的玩家看到燕桐骑着高头大马,一袭白袍,背负长剑,身后墨绿色宽大的披风迎风飘扬,当真是飒爽英姿,气势惊人,一时之间俱都呆住了。

“那……那是谁?是NPC吗?”

“肯定是,如果是玩家怎么会有这样的装备和拉风的战马。”

新手们远远围在燕桐的周围,一时之间都忘记了各自要做的事情,纷纷议论开来。

燕桐纵马驰到村子中央,看到清清依旧在那里挎着篮子卖药水,一阵温暖,也一阵心酸的感觉。

“当初如果不是因为认了清清这个妹妹,我也不会有今天吧。”

很快,燕桐地狱马踏踏的踏着有节奏的步伐,到了清清的附近。

“哥哥……”清清看到骑在马上的清清,手上递出去的药水突然停在了半空,失声叫道。随后,两行清泪竟然顺着面庞怔怔的流了下来。

燕桐看到清清,立刻翻身下马,披风一抖,转了过来,到得清清面前,轻轻抹去她脸上的泪珠,道:“傻妹妹,哭什么?见到哥哥不高兴吗?”

“高兴,高兴……”轻轻哽咽着,抹了抹眼泪,道:“看到哥哥回来,我真的好高兴。”

“哥哥这么长时间没来看你,是不是怪哥哥啦?”燕桐道。

“没有,我知道哥哥忙,你能抽空回来,我已经很高兴了。”轻轻脸上挂着泪珠,却露出开心的笑容。

“嗯,哥哥以后会更多的时间来陪你的。”燕桐看着清清的样子,心里一阵感动,这是他多久没体会过的亲情了。每天总是想着升级,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亲情,这可不是他想要的。

“喂,还卖不卖药水了啊?”旁边一个要买药水的玩家看燕桐和清清自顾说话,急了,问道。

“啊,不好意思,你要什么样的药水?”清清看到有人来买药水,赶紧先应付了这个客人。

燕桐看着清清挎着篮子卖药水,涌起一种要保护她,照顾她的冲动。

“怎么样能让清清离开这里呢?”

四大秘地之卷 第十七章 就怕色狼有文化

燕桐看着清清在这里辛苦的卖药,就好像看见自己家里有一个小妹妹每天在村口摆地摊一样。心里心疼至极,总希望能够为她做点什么,让她幸福起来。

而能够改变这现状的,燕桐知道,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星梦。只有星梦有权利改变游戏里的一切。

“下次有机会找星梦商量一下。”

燕桐此时便静静的站在清清的身边,看着她卖药。

每个买药的新手玩家,看到清清旁边站立的飒爽英姿的燕桐,以及在燕桐旁边昂首站立的比普通人个子还高的地狱烈焰马,都是投去羡慕和崇拜的目光。

鲜衣怒马,奔驰纵横,是每一个男孩的梦想。

有一些胆大的新手玩家试着来摸一下地狱马,地狱马一声怒嘶,口鼻之中烈焰呼啦啦的喷出来,吓得那些玩家立刻避退。

他们哪里知道,这地狱马生前是天山之上领导群马的天马,性子高傲至极,最喜欢的快意纵横,奔驰追风,自出生就桀骜不驯,人畜难近。当年他的主人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收服他为坐骑。

在天山之上,是盛产骏马之地,每年有众多冒险者去天山上捕捉野马,回来贩卖,凡是在天山上捕捉的野马,驯服之后,无一不是日行千里的千里马,是所有战场骑士的最爱。这人些马在市面上,价值至少在千金以上,故而也称千金马。

一般玩家达到20级之后,可以在城中买到马匹,一般是两种,第一种是普通马,速度增加100%,可以一人乘坐,价值在100金币。第二种就是这种天山上捕捉来的骏马,速度增加200%,可以同时乘坐两人,价值却在2000金币以上,高昂的价格令绝大多数的新手玩家望而却步,被称为一生难买千金马。

而燕桐这匹马是千金马的领袖,在天上之上领导众马奔腾的首领,除了奔驰如风之外,更是具有强大的攻击力,自是非同凡响,管你是人是畜,都不放在眼内。所以燕桐驯服它的时候才那么困难。

燕桐看清清闲下来的时候,便上去和她说话,把姑姑和菁菁带给她的礼物交给她。同时,他自己也给清清买了一大堆的小玩意,反正现在不缺钱,燕桐几乎把蓝赢城里的小商品全部搜了一个遍,全弄过来了送给清清。

“对了,清清,我知道你喜欢花,我每到一个地方看见漂亮的花都会采回来,等到来看你的时候送给你。”说着,燕桐从背包里拿出好几束漂亮的鲜花,什么微茗花、鸢尾草、星漫花、紫罗兰,一大捧一大捧的,抱在燕桐的怀中,七彩缤纷,绚丽至极。

清清看到这些花,心中感动至极,燕桐送的那些礼物其实不算什么,只是用钱买的而已,但是,这些花却都是说明燕桐是真正把她放在了心上,记得她喜欢花,每到一个地方就帮她收集鲜花,给她带回来。

因为激动,清清又差一点泪流满面。

就这样,燕桐陪着清清在这偏僻的小山村中,静静的说话,看着一轮夕阳缓缓的沉入了地平线,感觉前所未有的宁静和安详,整个人都仿佛回归了自然。自从来北京闯荡,他第一次再次感觉到这种宁静祥和的感觉。

《幻世》,并不只是无休止的厮杀,更是可以做一种心境的修炼。经历过浴血的战斗,回到这平和的小村庄,那是一种心灵上的慰藉和平静,这时候,人才会悟到很多东西,体会很多东西,得到很多东西。

和清清待了一段时间,燕桐开始去看一下村里的其他人,那些曾经给他以帮助的人,裁缝马丽阿姨、铁匠哈姆大叔、猎户王虎,还有那个抽着旱烟的老村长,马尔爷爷,那可是人类国度五大高手之一啊,隐居到这里,也是有着难以触及的回忆吧。

燕桐给他们每个人都准备了礼物,马丽阿姨的是十匹上好的布料,哈姆大叔的是一柄加持过力量的锻造铁锤,王虎的是一柄上好的拓木弓,而给马尔爷爷买的,则是好几袋上好的烟丝。

燕桐拿着烟丝送给马尔爷爷的时候,马尔爷爷只是慈祥的笑了笑,说了句“燕桐回来了。”剩下就什么也没说,自顾抽着旱烟,静静的看着已经血红的天边夕阳。那红光反照在他那张早已经布满皱纹的脸上,把那张已经枯败蜡黄的脸皮照射的红光满面。很多年前,他的脸上也是有着这样的色彩吧,只不过,那不是夕阳映照的颜色,而是血与火映照出来的颜色。

给这位老人虔诚的鞠了一个躬之后,燕桐便转身离开了,从这老人的眼中,他看到了许多复杂的意味,而从罗德里那里知道的信息,燕桐更是知道,这位老人曾经过去的经历,那些鲜血,只能在夕阳的映衬下才能消融吧。

力量与鲜血的矛盾。

回到清清那里,燕桐再陪清清待了一会,便要回去了。虽然有些不舍,但是,他也不能一直呆在这里。

出奇的,清清并没有留燕桐,而是帮燕桐理了理衣襟,道:“哥哥,你去吧,我知道你有事要忙。有空的时候来看我就行了。”

燕桐点点头,跨上地狱烈焰马,缓缓的出了村子。

看着燕桐的背影完全消失,清清的目光才缓缓收回来,低下螓首,用极低极低的声音发出一声叹息。

“这就是星梦姐姐所说的,人类的感情吧。”

燕桐之所以没有用回城卷轴,而是骑马回去,是因为想再次体会那种纵马驰骋的快意,这比用回城卷轴强多了,可以尽情体会那种速度的漏*点。

一路风驰电掣,燕桐很快就回到了蓝赢城,比走路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

刚刚回到蓝赢城,燕桐收了马,回到远行者旅馆,就听得现实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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