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6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悔过自新,尽我自己的最大能力来弥补我过去的过失。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麦卡锡的魔掌一下把我抓住了。
“我当时是到城里去办一件投资的事,我在摄政街遇见了他,他当时是衣不蔽体,还光着脚。
“他拉着我的胳膊说:‘杰克,我们又见面了。我们将和你亲如一家人。我们只有父子两人,你把我们收留下吧。如果你不干……英国这里可是个杰出的奉公守法的国家,只要喊一声随时都可以叫到警察。〃
“唔,他们就这样来到了西部农村,以后我怎么也摆脱不了他们,从此以后,他就在我最好的土地上生活,租金全免。从此我不得安生,家无宁日,老是忘记不了过去,不管我走到什么地方,他那狡诈的狞笑的面孔总是跟随着我。艾丽斯长大以后情况更糟,因为他也很快就看出,我怕她知道我的过去,甚至比警察知道我的过去更怕得厉害。不管他想要什么,他都非要弄到手不可,而不管是什么,我都毫不迟疑地给他,土地、金钱、房子什么都给,直到最后他向我要一件我不能给人的东西为止。他要我的艾丽斯。
“你看,他的儿子已经长大成人,我的女孩子也长大成人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我身体不好,让他的小子插手于整个财产,对他来说是很得计的。但是,这件事我坚决不干。我决不同意让他那该死的血统和我们家的血统混到一块去,并不是我不喜欢那个小伙子,而是因为他身上有他老子的血,这就够受的了。我坚决不答应。麦卡锡威胁我。我对他说,即使把他最毒辣的手段使出来我也不在乎。我们约定在我们两所房子之间那个池塘会面以便谈出个结果来。
“当我走到那里的时候,我发现他正在和他儿子谈话,我只好抽支雪茄烟在一棵树后面等待,等到他单独一个人在那里时再过去。但是,当我听着他的谈话的时候,愤激的情绪简直达到了极点。他正在极力促使他儿子和我女儿结婚,根本不考虑她本人可能有什么意见,好象她是马路上的妓女似的。一想到我和我所心爱的一切竟然受这样一个人主宰,我简直气得发疯。我能不能冲破这个束缚呢?我已经是一个快要死去和绝望了的人。虽然我头脑还清醒,四肢还相当强壮,但我知道自己这一生已经完了。可是,我记忆中的往事和我的女儿啊!只要我能使这条邪恶的舌头保持沉默,那么,我记忆中的往事和我的女儿两者都得以保全。福尔摩斯先生,我是这样做了,要我再来一次我都做得出来。我是罪孽深重,为了赎罪而过一辈子活受罪的生活是应该的。但是把我的女孩也卷进束缚我的罗网之中,这个我可受不了。我把他打翻在地犹如打击一头十分凶恶的野兽一样,心中毫无不安的感觉。他的呼喊声使他儿子赶了回来;这时我已跑到树林里躲起来了,我倒是不得不再跑回去取我那件逃跑时丢下的大衣。先生,这就是所发生的全部真实情况。”
那老人在写好了的那份自白书上签了字。福尔摩斯当即说:“好啦,我无权审判你。但愿我们永远不会受到这样一种诱惑而无法控制自己。”
“先生,我也很愿如此。你打算怎么办呢?”
“考虑到你的身体情况,不打算做什么。你自己也知道,你不久就要为你干过的事在比巡回审判法庭更高一级的法院受审讯。我一定能把你的自白书保存好。如果麦卡锡被定罪我就不得不用它。如果麦卡锡不被定罪,它就永远不会为任何人所见。不管你是活着还是死去,我保证为你保密。”
那老人庄严地说:“那么,再见了。当你自己临终之际,想到曾经让我安然死去,你会感到更加安宁的。〃这个身躯庞大的人摇摇晃晃地慢步从房间里走了出去。
福尔摩斯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上帝保佑我们!为什么命运老是对贫困穷苦而又孤立无援的芸芸众生那么恶作剧呢?我每当听到这一类的案件时,我都想起巴克斯特的话,并说,〃歇洛克·福尔摩斯之所以能破案还是靠上帝保佑。〃“
詹姆斯·麦卡锡在巡回法庭上被宣告无罪释放,因为福尔摩斯写了若干有力的申诉意见,这些意见提供给了辩护律师。在和我们谈话以后,老特纳还活了七个月,现在已经去世了;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前景:那个儿子和那个女儿终于共同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根本不知道,在过去的岁月里,他们的上空曾经出现过不祥的乌云。
冒险史 第九章 五个桔核
当我粗略地看了一遍我积存的一八八二年至一八九○年间福尔摩斯侦探案的笔记和记录时,我发觉摆在我眼前离奇有趣的材料浩如烟海,实在太多了,竟不知如何取舍是好。有些案件通过报纸已经广为流传,但是也有些案件缺乏可供我的朋友尽情发挥其出类拔萃的才能的余地,而我的朋友的这种卓越才能正是那些报纸亟想报道的主要题材。还有些案件使得他的擅长于分析的本领无法施展,正象有些故事一样,成为有头无尾的了。又有一些案件,他仅搞清楚了一部分,对其情节的剖析只是出于推测或臆断,而不是以我的朋友所珍视的、准确无误的逻辑论证为依据。在上述最后一类案件中,有一个案件情节异常、结局 离奇,使我不禁要有所叙述,尽管与这桩案子有关的一些真相是从未弄明白过,而且也许是永远弄不明白的。
一八八七年我们经手过一系列颇为有趣和趣味不大的案件,有关这些案件的记录,我都保留着。在这一年的十二个月的记录的标题中,有关于如下各案的记载:〃帕拉多尔大厦案〃;“业余乞丐团案〃,这个业余乞丐团在一个家具店库房的地下室拥有一个穷奢极侈的俱乐部;“美国帆船〃索菲·安德森〃号失事真相案〃;“格赖斯·彼得森在乌法岛上的破案〃;还有〃坎伯韦尔放毒案〃。记得在最后一案里,当歇洛克·福尔摩斯给死者的表上发条时,发现该表在两小时前曾被上紧了发条,从而证明在那段时间里死者业已上床就寝。这一推论对于廓清案情至关重要。所有这些案件,我有朝一日也许会略述其梗概,但是其中没有一个案件比我现在就要执笔描述的有着一连串扑朔迷离的情节的案件更加怪诞不经。
那时正值九月下旬,秋分时节的暴风雨猛烈异常。一整天狂风怒号,苦雨击窗,甚至在这伟大的人类用双手建造起来的伦敦城内,我们在这时刻,也失去了从事日常工作的心情,而不得不承认伟大的自然界威力的存在。它犹如铁笼里未经驯服的猛兽,透过人类文明的栅栏向人类怒吼。随着夜幕的降临,暴风骤雨也更为猛烈。风时而大声呼啸,时而低沉饮泣,颇似从壁炉烟囱里发出来的婴儿哭泣声。福尔摩斯坐在壁炉的一端,心情忧郁,正在编制罪案记录互见索引;而我则坐在另一端,埋头于阅读一本克拉克·拉塞尔著的精采的有关海洋的小说。这时屋外狂风咆哮,瓢泼大雨渐渐变成海浪似的冲击,仿佛和小说的主题互相呼应,混成一体了。我的妻子那时正回娘家省亲,所以几天来我又成为我那贝克街故居的旧客了。
“嘿,〃我说,抬头望了望我的同伴,“确实是门铃响。今夜谁还能来?也许是你的哪位朋友吧?”
“除了你,我哪里还有什么朋友?〃他回答道。“我并不鼓励人们来访。”
“那末,是位委托人吧?”
“如果是委托人,案情一定很严重。如果不严重,此时此刻谁还肯出来。但是我觉得这人更可能是咱们房东太太的亲密朋友。”
福尔摩斯猜错了,因为过道上响起了脚步声,接着有人在敲门。他伸出长臂把照亮他自己的那盏灯转向那张客人一定会在那里就座的空椅子一边,然后说:“进来吧。”
进来的是一个年轻人,外貌大约二十二岁左右,穿着考究,服饰整洁,举止大方,彬彬有礼。他手中的雨伞水泄如注,身上的长雨衣闪烁发亮,这些都说明他一路上所经历的风吹雨打。他在灯光下焦急地向四周打量了一下。这时我看出他的脸色苍白,双目低垂。一个被某种巨大的忧虑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的神情往往如此。
“我应当向您道歉,〃他边说边将一副金丝夹鼻眼镜戴上。
〃我希望我不致打扰您!我担心我已经把从暴风雨里带来的泥水玷污了您的整洁的房间。”
“把您的雨衣和伞都给我,〃福尔摩斯说,“把它们挂在钩子上,一会儿就会干的。我看,您是从西南来的吧。”
“是的,从霍尔舍姆来的。”
“从粘在您鞋尖上混合在一起的粘土和白垩上,我就很清楚地看出您是从那里来的。”
“我是专诚来向您请求指教的。”
“这我很容易做到。”
“并且还要请您帮助哩。”
“那可就不总是那么容易了。”
“我已久闻大名,福尔摩斯先生。我听普伦德加斯特少校说过,您是怎样把他从坦克维尔俱乐部丑闻案件中拯救出来的。”
“啊!不错。人家诬告他用假牌行骗。”
“他说您能解决任何问题。”
“他说得太过分了。”
“他还说您是常胜将军。”
“我曾失败过四次——三次败于几个男人,一次败于一个女人。”
“可是,这同您无数次的胜利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不错,一般地说,我还是成功的。”
“那么,对于我的事,您可能也会成功的。”
“请您把椅子挪近壁炉一些,讲一讲您这件案子的一些细节。”
“这决不是一个寻常的案子。”
“到我这里来谈的案子都是不寻常的。我这里成了最高上诉法院。”
“可是,先生,我想问您,在您的经验中,有没有听说过比我家族中所发生的一连串更为神秘、更难解释的事故?”
“您说的使我极感兴趣,〃福尔摩斯说道。〃请您首先告诉我们一些主要事实,我随后会把我认为最关紧要的细节提出来问您。”
那年轻人朝前挪动了一下椅子,把两只穿着潮湿鞋子的脚伸向炉火边。
他说:“我名叫约翰·奥彭肖。据我的理解,我自己本身同这一可怕的事件没有多大关系。那是上一代遗留下来的问题,因此,为了使您对这事有一个大概的了解,我必须从这一事件的开端谈起。
“您要晓得,我的祖父有两个儿子——我的伯父伊莱亚斯和我的父亲约瑟夫。我父亲在康文特里开设一座小工厂,在发明自行车期间,他扩展了这个工厂,并享有奥彭肖防破车胎的专利权,因而生意十分兴隆,这就使他后来能够将工厂出让,而依靠一笔巨款过着富裕的退休生活。
“我的伯父伊莱亚斯年轻时侨居美国,成了佛罗里达州的一个种植园主。据说他经营得很不错。南北战争期间,他在杰克逊麾下作战,后来隶属胡德部下,升任上校。南军统帅罗伯特·李投降后,他解甲归田,重返他的种植园,在那里又住了三、四年。大约在一八六九或一八七○年,他回到欧洲,在苏塞克斯郡霍尔舍姆附近购置了一小块地产。他在美国曾发过大财,他之所以离美返英,是因为他厌恶黑人,也不喜欢共和党给予黑人选举权的政策。他是个很怪癖的人,凶狠急躁,发怒时言语粗鄙,性情极为孤僻。自从他定居霍尔舍姆以来的这些年月里,他深居简出,我不知道他曾否涉足城镇。他拥有一座花园,房子周围有两三块田地,他可以在那里锻炼身体,可是他却往往几个星期都一直足不出户。他狂饮白兰地酒,而且烟瘾极大,但他不喜欢社交,不要任何朋友,甚至和自己的胞弟也不相往来。
“他并不关心我;实际上,他还是喜欢我的,因为他初见我时,我不过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那是一八七八年,他已回国八、九年了。他央求我父亲让我同他一起住,他以他自己的方式来疼爱我。当他清醒不醉时,喜欢同我一起斗双陆、①玩象棋。他还让我代表他跟佣人和一些生意人打交道。所以到我十六岁时,已俨然成为一个小当家的了。我掌管所有的钥匙,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到我想去的任何地方,做我想做的任何事情,只要不打扰他的隐居生活即可。不过,也有一个 奇特的例外,那就是,在阁楼那一层有着许多房间,而唯独其中一间堆存破旧杂物的房间,常年加锁,无论是我或其他任何人,他都严禁入内。我曾经怀着一个男孩子的好奇心,从钥匙孔向屋内窥视。可是除了预料中在这样一间屋子里会堆存着的一大堆破旧箱笼和大小包袱之外,就别无其他了。
“有一天,那是在一八八三年三月,一封贴有外国邮票的信放在上校的餐盘前面。对他来说,一封来信却是一件异乎寻常的事,因为他的帐单都用现款支付,他不管什么样的朋友都没有一个。‘从印度来的!〃他一边拿起信来,一边诧异地说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