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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62章

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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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还不如说他是在自言自语。〃这些是年轻的麦卡锡的脚印。他来回走了两次,有一次他跑得很快,因为脚板的印迹很深,而脚后跟的印迹几乎看不清。这足以证明他讲的是实话。他看见他父亲倒在地上就赶快跑过来。那么,这里是他父亲来回踱步的脚印。那么,这是什么呢?这是儿子站着细听时枪托顶端着地的痕迹。那么,这个呢?哈,哈!这又是什么东西的印迹呢?脚尖的!脚尖的!而且是方头的,这不是一般普通的靴子!这是走过来的脚印,那是走过去的,然后又是再走过来的脚印……当然这是为了回来取大衣的脚印。那么,这一路脚印是从什么地方过来的呢?〃他来回巡视,有时脚印找不到了,有时脚印又出现了,一直跟到树林的边缘;跟踪到一棵大山毛榉树——附近最大的一棵树——的树荫下。福尔摩斯继续往前跟踪,一直跟到那一边,然后再一次脸朝下趴在地上,并且发出了轻轻的得意的喊声。他在那里一直趴了好久,翻动树叶和枯枝,把在我看来象是泥土的东西放进一个信封里。他用放大镜不但检查地面,而且还检查他能检查到的树皮。在苔藓中间有一块锯齿状的石头,他也仔细检查了,还把它收藏了起来。然后他顺着一条小道穿过树林,一直走到公路那里,在那里任何踪迹都没有了。

他说:“这是一个十分有趣的案件。〃这时,他才恢复了常态。〃我想右边这所灰色的房子一定是门房,我应当到那里去找莫兰说句话,也许写个便条给他。完了我们就可以坐马车回去吃中饭了。你们可以先步行到马车那里,我跟着马上就来。”

我们大约走了十分钟便到马车那里,然后我们便乘马车回罗斯,福尔摩斯带着他在树林里捡来的那块石头。

他取出这块石头对雷斯垂德说,“雷斯垂德,你也许对这个感兴趣。这就是杀人的凶器。”

“我看不到有什么标志。”

“是没有标志。”

“那,你怎么知道呢?”

“石头底下的草还活着。说明这块石头放在那里不过几天功夫。找不到这块石头是从哪里来的痕迹。这块石头的形状和死者的伤痕正好相符。此外没有任何其他武器的踪迹。”

“那么凶手呢?”

“那是一个高个子男子,他是左撇子,右腿瘸,穿一双后跟很高的狩猎靴子和一件灰色大衣,他抽印度雪茄,使用雪茄烟嘴,在他的口袋里带有一把削鹅毛笔的很钝的小刀。还有几种其他的迹象,但是,这些也许已足以帮助我们进行侦查。”

雷斯垂德笑了。他说,“我看我仍然是个怀疑派。理论总是可以说得头头是道,但是和我们打交道的英国陪审团是讲求实际的。”

福尔摩斯冷静地回答说,“我们自有办法。你按你的方法办,你按我的方法办好了。今天下午我将是很忙的,很可能乘晚班火车回伦敦。”

“让你的案子悬而不决吗?”

“不,案子已经结束了。”

“可是,那个疑团呢?”

“那个疑团已经解决了。”

“那么罪犯是谁?”

“我所描述的那个先生。”

“可是,他是谁呢?”

“要找出这个人来肯定是不难的。住在附近这一带的居民并不太多。”

雷斯垂德耸了耸肩说:“我是个讲求实际的人。我可不能负责在这一带满处乱跑去寻找一个惯用左手的瘸腿先生。那样我会成为苏格兰场的笑柄的。”

福尔摩斯平静地说:“好吧,我是给了你机会的。你的住处到了。再见,在我离开以前,我会写个便条给你的。”

我们让雷斯垂德在他的住处下车后,便回到了我们住的旅馆,我们到达旅馆时,午饭已经给我们摆在桌上了。福尔摩斯默不作声,陷于沉思之中,脸上露出一种痛苦的表情,这是处境困惑的人的那种表情。

在餐桌已经收拾完毕之后,他说:“华生,你听我说,你就坐在这把椅子上,听我唠叨几句。我还不能十分肯定怎么办好,我想听听你的宝贵意见。点根雪茄吧,让我阐述我的看法。”

“请说吧。”

“唔,在我们考虑这个案子的案情时,小麦卡锡所谈的情况中,有两点当时立即引起你我两人的注意,尽管我的想法对他有利,而你的想法对他不利。第一点是:据他的叙述,他的父亲在见到他之前就喊叫了〃库伊〃。第二点是:死者临死时说了〃拉特〃。死者当时喃喃地吐露了几个词,但是,据他儿子说,听到只有这个词。我们必须从这两点出发去研究案情,我们开始分析的时候不妨假定,这个小伙子所说的一切都是绝对真实的。”

“那么这个〃库伊〃是什么意思呢?”

“唔,显然这个词不可能是喊给他儿子听的。他当时只知道他的儿子是在布里斯托尔。他儿子当时听到〃库伊〃这个词完全是偶然的。死者当时喊〃库伊〃是为了引其他约见的那个人的注意。而〃库伊〃显然是澳大利亚人的一种叫法,并且只是在澳大利亚人之间用的。因此可以大胆地设想,麦卡锡想要在博斯科姆比池塘会晤的那个人是一个曾经到过澳大利亚的人。”

“那么〃拉特〃这个词又是什么意思呢?”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他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叠的纸,把它在桌上摊开。他说:“这是一张维多利亚殖民地的地图。我昨天晚上打电报到布里斯托尔去把它要来的。〃他把手放在地图的一个地方上说:“你念一下这是什么?”

我照念道:“阿拉特。”

他把手举起来说:“你再念。”

“巴勒拉特。”

“这就对了。这就是那个人喊叫的那个词,而他的儿子只听清这个词的最后两个音节。他当时是使劲想把谋杀他的凶手的名字说出来。巴勒拉特的某某人。”

我赞叹道:“妙极了!”

“那是很明显的。好啦,你看,我已经把研究的范围大大地缩小了。现在姑且承认那儿子的话是正确的,那么这个人有一件灰色大衣这件事就是完全可以肯定的第三点。对于一个有一件灰色大衣的来自巴勒拉特的澳大利亚人,我们原先只有一种模糊的概念,现在就明确了。”

“那是当然。”

“他是一个熟悉这个地区的人,因为要到这个池塘来必须经过这个农场或经过这个庄园,这个地方,陌生人几乎是进不来的。”

“确实是这样。”

“所以我们今天长途跋涉到这里来。我检查了场地,了解到了案情的细节,我已经把这个罪犯是个什么样的人告诉了低能的雷斯垂德。”

“你是怎样了解到这些细节的?”

“我的方法你是知道的。那就是靠从观察细小的事情当中了解到的。”

“我知道你可以从他走路步子的大小约略地判明他的高度。他的靴子也是可以从他的脚印来判明。”

“是的,那是一双很特别的靴子。”

“但是他是个瘸子是怎么看出的呢?”

“他的右脚印总是不象左脚印那么清楚。可见右脚使的劲比较小。为什么?因为他一瘸一拐地走路,他是个瘸子。”

“那么,他是一个左撇子呢?”

“你自己已注意到在审讯中法医对死者伤痕的记载。那一击是紧挨着他背后打的,而且是打在左 侧。你想想看,如果不是一个左撇子打的,怎么会打在左侧呢?当父子两人在谈话的时候,这个人一直站在树后面。他在那里还抽烟呢。我发现有雪茄灰,我对烟灰的特殊研究,所以能够断定他抽的是印度雪茄。我为此曾经花过相当大的精力,我还写过些专题文章论述一百四十种不同的烟斗丝、雪茄和香烟的灰,这你是知道的。发现了烟灰以后,我接着在周围寻找,就在苔藓里发现了他扔在那里的烟头。那是印度雪茄的烟头,这种雪茄和在鹿特丹卷制的雪茄差不多。”

“那么,雪茄烟嘴呢?”

“我看出烟头没有在他嘴里叼过。可见他是用烟嘴的。雪茄烟末端是用刀切开而不是用嘴咬开的,但切口很不整齐,因此我推断是用一把很钝的削鹅毛笔的小刀切的。”

我说:“福尔摩斯,你已在这个人周围布下了天罗地网,他逃脱不了啦,你还拯救了一个清白无辜的人的性命,确实就象你把套在他脖子上的绞索斩断了一样。我看到了这一切都是朝这方向发展。可是那罪犯是……”

“约翰·特纳先生来访。〃旅馆侍者一面打开我们起居室的房门,把来客引进来,一面说道。

进来的这个人看上去很陌生,相貌不凡。他步履缓慢,一瘸一拐,肩部下垂,显得老态龙钟,但是他那皱纹深陷、坚定严峻的脸和粗壮的四肢,使人感到他具有异常的体力和个性。他的弯曲的胡须、银灰的头发和很有特色的下垂的眉毛结合在一起赋予了他尊贵和权威的风度和仪表,但是他脸色灰白,嘴唇和鼻端呈深紫蓝色。我一眼就能看出,他患有不治之症。

福尔摩斯彬彬有礼地说:“请坐在沙发上。你已收到我的便条了?”

“是的,看门人把你的便条交给我了。你说,你想在这里和我见面以避免流言蜚语。”

“我想如果我到你的庄园里去,人们是会纷纷议论的。”

“你为什么想要见我呢?〃他以起倦、绝望的眼光打量我的同伴,仿佛他的问题已得到回答似的。

福尔摩斯说:“是的。〃这是回答他的眼色,而不是回答他的话。〃是这样的。我了解麦卡锡的一切。”

这个老人把头低垂,两手掩面。他喊道:“上帝保佑我吧!但是,我是不会让这个年轻人受害的。我向你保证,如果巡回审判法庭宣判他有罪,我会出来说话的。”

福尔摩斯严肃地说:“我很高兴听你这么说。”

“要不是为了我亲爱的女儿着想,我早就说出来了。那会使她十分痛心的……当她听到我被捕的消息时,她是会很痛心的。”

福尔摩斯说:“也许不至于要逮捕吧。”

“你说什么?”

“我不是官方侦探。我明白,是你女儿要求我到这里来的,我现在是替她办事。无论如何必须使小麦卡锡无罪开释。”

老特纳说:“我是个濒临死亡的人了。我患糖尿病已有多年。我的医生说,我是否还能活一个月都是个问题。可是,我宁可死在自己家里也不愿死在监狱里。”

福尔摩斯站起身来走到桌子旁边坐下,然后拿起笔,在他面前放着一沓纸。他说:“只要告诉我事实真相,我把事实摘录下来,然后你在上面签字,这位华生可作见证人。以后我可能出示你的自白书,但只是在为了拯救小麦卡锡的万不得已的时候。我答应你,除非绝对必要,否则我不会用它的。”

那老人说:“这样也可以。我能不能活到巡回审判法庭开庭的时候还是个问题,所以这对我没有多大关系,我只是不想引起艾丽斯的震惊就是了。现在我一定向你直说,事情经过的时间很长,我讲出来倒用不了多长时间。

“你不了解这个死者麦卡锡。他是个魔鬼的化身。我这是说实话。愿上帝保佑你可千万不要让他这样的人抓住你的把柄。这二十年来,他一直抓住我不放,他把我这一生都毁了。我首先告诉你我是怎样落到他手里的。

“那是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在开矿的地方。那时我是个年轻小伙子,很容易冲动,也不安分守己,什么都想干;我和坏人结成了一伙,饮酒作乐,在开矿方面失利,以后当了绿林强盗。我们一伙共有六个人,过着放荡不羁的生活,不时抢劫车站和拦截驶往矿场的马车。我当时化名为巴勒拉特的黑杰克,现在在那个殖民地,人们还记得我们这一伙叫巴勒拉特帮。

“有一天,一个黄金运输队从巴勒拉特开往墨尔本,我们埋伏在路边袭击了它。那个运输队有六名护送的骑兵,我们也是六个人,可以说是势均力敌,不过我们一开枪就把四个骑兵打下马来。我们也有三个小伙子被击毙才把那笔钱财弄到手。我用手枪指着那马车夫的脑袋,他就是现在的这个麦卡锡。我向上帝祷告,如果我当时开枪打死了他,那就谢天谢地了,但是,我饶了他一条命,虽然我当时看到他那双眯缝着的鬼眼睛一直盯着看我,好象要把我脸部的所有特征都牢牢记住似的。我们安然地把那笔黄金弄到了手,成了大富翁,并来到了英国而没有受到怀疑。在英国,我和我的老伙计们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路,我下决心从此过安分守己的正当生活。我买了当时正好在标价出售的这份产业,亲自用我的钱做点好事,这样来弥补一下我在大发横财时的所作所为。我还结了婚,虽然我的妻子年纪轻轻的就逝世了,却给我留下了亲爱的小艾丽斯。甚至当她还是个婴儿的时候,她的小手就似乎比过去的任何东西都要更加有效地指引我走上正道。总之,我悔过自新,尽我自己的最大能力来弥补我过去的过失。本来一切都很顺利,但麦卡锡的魔掌一下把我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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