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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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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想这可能是那女仆和她情人。有关他们的事你已经告诉过我。后来我经过调查证明确是这样。我到花园里绕了一圈,除了杂乱的脚印外,别的没看到什么,我知道这是警察留下的;但是我到了通往马厩的小道时,印在雪地上的一段很长很复杂的情景便展现在我的面前。

“那里有两条穿靴子的人的脚印,另外还有两条,我很高兴地看到这是一个打赤脚的人的脚印。我立刻根据你曾经告诉过我的话证明后两条脚印是你儿子留下的。头两条脚印是来回走的,而另两条则是跑得很快的脚印,而且他的脚印在有些地方盖在那穿靴的脚印上,显然他是在后头走过去的。我随着这些脚印走,发现它们通向大厅的窗户,那穿 皮靴的人在这里等候时将周围所有的雪都踩得溶化了。随后我到另外一边,这里从那小道走下去约有一百多码。此外,我看出那穿起靴的人曾转过身来,地上的雪被踩得纵横交错,狼藉不堪,好象在那里发生过一场搏斗,并且最后我还发现那里有溅下的几滴血,这说明我没弄错。这时,那穿皮靴人又沿着小道跑了,在那里又有一小滩血说明他受了伤。当他来到大路上另一头时,我看见人行道边已经清扫过,所以线索就此中断。

“在进屋子时,你记得,我曾经用我的放大镜验视大厅的窗台和窗框,我马上看出有人从这里进出过。我能够分辨出脚的轮廓,因为一只湿脚跨进来时曾在这里踩过。那时我对于这里出过什么事就形成了初步的看法。也就是说,一个人曾在窗外守候过;一个人将绿玉皇冠带到那里;这情况被你的儿子看见了。他去追那个贼,并和他格斗;他们两个人一起抓住那皇冠,一 起使劲争夺,才造成并非任何单独一个人所能造成的那种损坏。他夺得了战利品回来,但却留下一小部分在他对手的手中。我当时所能弄清的就是这些。现在的问题是,那个人是谁?又是谁将皇冠拿给他的?“我记得有一句古老的格言说道,当你排除了不可能的情况后,其余的情况,尽管多么不可能,却必定是真实的。我知道,一定不是你将皇冠拿到下面来的,所以剩下来只有你的侄女和女仆们。但是如果是女仆们干的事,那为什么你的儿子愿意替她们受过呢?这里没有可以站得住脚的理由。正因为他爱他的堂妹,所以他要保守她的秘密,这样解释就很通了。更因为这秘密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他就越要这样做。当我记起你说过曾经看到她在那窗户那里,后来她见到那皇冠时便昏过去,我的猜测便变成十分肯定的事实了。“但是,是谁可能成为她的共谋者呢?显然是一个情人,因为还有谁在她心上可以超过她对你的爱和感恩之情呢?我知道你深居简出,你结交的朋友为数有限,而乔治·伯恩韦尔爵士却是其中之一。我以前曾听到过他在妇女当中臭名昭著。穿着那双皮靴并持有那失去的绿玉的人一定是他。尽管他明白阿瑟已经发觉是他,他依然认为自己可保无虞,因为这小伙子只要一词之吐露,就不能不危及他的家庭。

“好啦,凭你自己良好的辨别力就能联想到我采取的第二个步骤是什么。我打扮成流浪汉的样子到乔治爵士住处,结识了他的贴身仆人,知道了他的主人前天晚上划破了头。最后我花了六个先令买了一双肯定是他主人扔掉的旧鞋。我带着那双鞋来到斯特里特哈姆,并核对出。它和那脚印完全相符,一丝不差。”

“昨天晚上,我在那条小道上见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霍尔德先生说。

“一点不错,那就是我。我感到我已经查到了我所要查的人,所以我就回家更换衣服。这里有一个微妙的角色要我扮演,因为我感到必须避免起诉才不致出现丑闻,而且我明白如此狡猾的一个恶棍一定会看出在这件事上我们的双手是受到束缚的。我登门找他。开始的时候,自然,他矢口否认一切。但是,当我向他指出发生的每一具体情况以后,他从墙上拿下一根护身棒企图威吓我。然而,我懂得我要对付的是什么人,我在他举棒打击以前,迅即将手枪对着他的脑袋。这时他才开始有点理性。我告诉他我们可以出钱买他手里的绿玉——一千镑一块。这才使他显出一种十分后悔的样子。“啊唷,糟透了!”他说他已经把那三块绿玉以六百英镑的价格卖给人家了。我在答应不告发他之后,很快就从他那里得到了收赃人的住址。我找到了那个人,和他多次讨价还价后,我以一千镑一块的价格把绿玉赎了回来。接着我就去找你的儿子,告诉他一切都办妥了。终于,我在可称之为真正艰难辛苦的一天之后,两点钟左右才上床睡觉。”

“这一天可以说是将英国从一桩公之于众的大丑闻中救了出来,”银行家说着站起身来,“先生,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来感谢你,但是你会看到我不会辜负你所做的一切。你的本领实在是我前所未闻的。现在我必须飞快地去找我亲爱的儿子,为我冤枉了他向他道歉。至于你所谈到的关于可怜的玛丽的事,使我伤心透了。你的本领再大,恐怕你也说不出她现在是在哪里吧!”

“我想我们可以有把握地说,”福尔摩斯回答说,“乔治·伯恩韦尔爵士在哪里她就在哪里。同样,还可以肯定地说,不论她犯了什么罪,他们不久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冒险史 第八章 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

一天早上,正当我和我的妻子在一起进早餐的时候,我们的女仆送来了一封电报。那是歇洛克·福尔摩斯打来的,电报内容是这样的:

能否抽暇数日?顷获英国西部为博斯科姆比溪谷惨案事来电。如能驾临,不胜欣幸。该地空气及景致极佳。望十一时十五分从帕丁顿起程。

“亲爱的,你看怎么样?〃我的妻子隔着餐桌看着我说,“你想去吗?”

“我真不知道怎么说才好。我现在要做的事情多得很。”

“噢,安斯特鲁瑟会替你把工作做了的。你最近脸色有点苍白。我想,换换环境对你是有好处的,何况你又总是对歇洛克·福尔摩斯侦查的案件那么感兴趣。”

“想想我从他办案中得到的教益,我要不去,那就太对不起他了。〃我回答道,“但是,如果我要去的话,就得立即收拾行装,因为现在离出发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了。”

我在阿富汗度过的戎马生涯,至少使我养成了行动敏捷、几乎可以随时动身的习惯。

我随身携带的生活必需品不多,所以在半小时内我就带着我的旅行皮包上了出租马车,车声辚辚地驶向帕丁顿车站。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站台上踱来踱去。他穿着一件长长的灰色旅行斗篷,戴着一顶紧紧箍着头的便帽;他那枯瘦细长的身躯就显得更加突出了。

“华生,你能来真是太好了,〃他说道,“有个完全靠得住的人和我在一起,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地方上的协助往往不是毫无价值,就是带有偏见。你去占着那角落里的两个座位,我买票去。”

在车厢里,除了福尔摩斯随身带来的一大卷乱七八糟的报纸外,只有我们两个乘客。他在这些报纸里东翻西找,然后阅读,有时记点笔记,有时沉默深思,直到我们已经过了雷丁为止。接着,他忽然把所有报纸卷成一大捆,扔到行李架上。

“你听说过有关这个案子的任何情况吗?〃他问道。

“一无所闻。我有好几天没有看报纸了。”

“伦敦出版的报纸的报道都不很详细。我一直在看最近的报纸,想掌握一些具体情况。据我推测,这件案子好象是那种极难侦破的简单案件之一。”

“这话听起来有点自相矛盾。”

“但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真理。异常现象几乎总是可以为你提供线索。可是,一个越是毫无特征和平平常常的罪行就越是难以确实证明它是某个人所犯的。然而,这个案件,他们已经认定是一起儿子谋杀父亲的严重案件。”

“这么说,那是个谋杀案了?”

“唔,他们是这样猜想的。在我有机会亲自侦查这个案件之前,我决不会想当然地肯定是这样。我现在就把我到目前为止所能了解到的情况,简短地给你说一下。

“博斯科姆比溪谷位于赫里福德郡,是距离罗斯不很远①的一个乡间地区。约翰·特纳先生是那个地区的一个最大的农场主。他在澳大利亚发了财,若干年前返回故乡。他把他所拥有的农场之一,哈瑟利农场,租给了也曾经在澳大利亚呆过的查尔斯·麦卡锡先生。他们两人是在那个殖民地互相认识的。因此,当他们定居的时候,彼此尽可能亲近地结为比邻是很自然的。显然特纳比较富有,所以麦卡锡成了他的佃户。但是,看来他们还是和过去常在一 起时一样,是完全平等的关系。麦卡锡有一个儿子,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特纳有个同样年龄的独生女。他们两个人的妻子都已不在人世。他们好象一直避免和邻近的英国人家有任何社交往来,过着隐居的生活。麦卡锡父子俩倒是喜欢运动的,因此经常出现在附近举行的赛马场上。麦卡锡有两个仆人,一个男仆和一个侍女。特纳一家人口相当多,大约有五六口人。这就是我尽可能了解到的这两家人的情况。现在再说些具体事实。

“六月三日,即上星期一下午三点钟左右,麦卡锡从他在哈瑟利的家里外出,步行到博斯科姆比池塘。这个池塘是从博斯科姆比溪谷倾泻而下的溪流汇集而成的一个小湖。上午,他曾经同他的仆人到罗斯去,并对仆人说过,他必须抓紧时间办事,因为下午三点钟有一个重要约会。从这个约会之后,他就没有再活着回来。

①英格兰中西部的一个郡。——译者注

“哈瑟利农场距离博斯科姆比池塘四分之一英里,当他走过这地段时,曾有两个人目睹。一个是个老妇人,报纸没有提到她的姓名,另一个是特纳先生雇用的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这两个人证都宣誓作证说,麦卡锡先生当时是单独一个人路过的。那个猎场看守人还说,在他看见麦卡锡先生走过去几分钟后,麦卡锡先生的儿子詹姆斯·麦卡锡先生腋下夹着一支枪也在同一条路上走过去。他确信,当时这个父亲确实是在尾随在他后面的儿子的视程之内。在他晚上听说发生了那惨案之前,他没有再想过这件事。

“在猎场看守人威廉·克劳德目睹麦卡锡父子走过直至看不见了之后,还有别人见到他们。博斯科姆比池塘附近都是茂密的树林,池塘四周则是杂草和芦苇丛生。一个十四岁的女孩子,博斯科姆比溪谷庄园看门人的女儿佩兴斯·莫兰,当时在那周围的一个树林里采摘鲜花。她说,她在那里的时候看见麦卡锡先生和他的儿子在树林边靠近池塘的地方;当时他们好象正在激烈争吵,她听见老麦卡锡先生在大骂他的儿子;她还看见那儿子举起了他的手,好象要打他的父亲似的。她被他们暴跳如雷的行为吓得赶快跑开,回家后便对她母亲说,她离开树林时麦卡锡父子两人正在博斯科姆比池塘附近吵架,她恐怕他们马上要扭打起来。她的话音刚落,小麦卡锡便跑进房来说,他发现他父亲已死在树林里,他向看门人求助。他当时十分激动,他的枪和帽子都没有带,在他的右手和袖子上都可以看到刚沾上的血迹。他们随他到了那里,便发现尸首躺在池塘旁边的草地上。死者头部被人用某种又重又钝的武器猛击,凹了进去。从伤痕看,很可能是他儿子甩枪托打的,那枝枪扔在草地上,离尸体不过几步远。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年轻人当即遭到逮捕,星期二传讯时被宣告为犯有〃蓄意谋杀〃罪,星 期三将提交罗斯地方法官审判,罗斯地方法官现已把这个案件提交巡回审判法庭去审理。这些就是由验尸官和违警罪法庭对这个案子处理的主要事实经过。”

我当即说:“我简直难以想象能有比这更恶毒的案件了。如果可以用现场作为证据来证明罪行的话,那么现在正是这样一个案子。”

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回答说:“拿现场做证据是很靠不住的。它好象可以直截了当地证实某一种情况,但是,如果你稍为改变一个观点,那你就可能会发现它同样好象可以明确无误地证实迥然不同的另一种情况。但是,必须承认,案情对这个年轻人十分不利。他可能确实就是杀人犯。在附近倒有几个人,其中有农场主的女儿特纳小姐,相信他是清白无辜的,并且委托雷斯垂德承办这件案子,为小麦卡锡的利益辩护,——你可能还记得雷斯垂德就是同〃血字的研究〃一案有关的那个人——但是,雷斯垂德感到这个案子相当难办而求助于我。因此,这就是两个中年绅士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飞奔而来,而不在吃饱早餐以后留在家里享享清福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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