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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149章

小说: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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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不出声。正在这时我倒霉的丈夫来到餐厅。显然他是听到了一些可疑的声音,所以他是有准备的。他穿着睡衣和睡裤,手里拿着他喜欢用的黑刺李木棍。他冲向强盗,可是那个年纪较大的早已蹲下身子从炉栅上拿起了通条,当爵士走过的时候,他凶猛地向爵士头上打去。爵士呻吟一声便倒下了,再也未动一动。我又一次昏过去,我失去知觉的时间大概还是几分钟。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他们从餐具柜里把刀叉拿出,还拿了一啤酒,每人手中有个玻璃杯。我已经说过,一个强盗年纪较大有胡子,其他两个是尚未成年的孩子。他们可能是一家人——父亲带着两个儿子。他们在一起耳语了一会儿,然后走过来看看是否已把我缚紧。后来,他们出去了,并且随手关上了窗户。又过了足足一刻钟我才把手绢从口里弄出去,这

时我喊叫女仆来解开我。其他的仆人们也听到了,我们找来警察,警察又立即和伦敦联系。先生们,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我希望以后不要让我再重复这段痛苦的经历了。”

霍普金问:“福尔摩斯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福尔摩斯说:“我不想再使布莱肯斯特尔夫人感到不耐烦,也不想再耽误她的时间了。然后他对女仆说:“在我去餐厅以前,希望你讲讲你看到的情况。”

她说:“这三个人还没有走进屋子,我就已经看见他们了。当时我正坐在我卧室的窗户旁,在月光下我看到大门那儿有三个人,但是那时我没有把这当回事。过了一个多小时以后,我听见女主人的喊声,才跑下楼去,看见这可怜的人儿。正象她自己所说的那样,爵士倒在地板上,他的血和脑浆溅了满屋子。我想这些事使她吓昏过去,她被绑在那儿,衣服上溅了许多血点。要不是这位澳大利亚阿得雷德港的玛丽·弗莱泽女士,也就是这位格兰其庄园的布莱肯斯特尔夫人变得性格坚强,那她一定会失掉生活的勇气了。先生们,你们询问她的时间已经够长的了,现在她该回到自己的屋里,好好地休息一会儿了。”

这个瘦削的女仆象母亲般温柔地把她的手搭在女主人肩上,把她领走了。

霍普金说:“她俩一直在一起。这位夫人是由她从小照料大的,十八个月前夫人离开澳大利亚,她也随同来到了英国。她的名字叫梯芮萨·瑞特,这种女仆现在没处找了。福尔摩斯先生,请从这边走。”

福尔摩斯表情丰富的脸上,原来那种浓厚的兴致已经消失了,我知道这是由于案情并不复杂,丧失了它的吸引力。看来事情只剩下逮捕罪犯,而逮捕一般罪犯又何必麻烦他呢?此刻我的朋友眼睛中流露出的烦恼,正象一个学识渊博的专家被请去看病,却发现患者只是一般疾病时所感到的那种烦恼。不过格兰其庄园的餐厅倒是景象奇异,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重视,并且能够再度激 起他那渐渐消失的兴趣。

这间餐厅又高又大,屋顶的橡木天花板上刻满了花纹,四周的墙壁上画着一排排的鹿头和古代武器,墙壁下端有橡木嵌板。门的对面是刚才谈过的高大的法国式窗户,其右侧有三扇小窗户,冬季的微弱阳光从这里射进来,其左侧有个很大很深的壁炉,上面是又大又厚的壁炉架。壁炉旁有把沉重的橡木椅子,两边有扶手,下面有横木。椅子的花棱上系着一根紫红色的绳子,绳子从椅子的两边穿过连到下面的横木上。在释放这位妇人的时候,绳子被解开了,但是打的结子仍然留在绳子上。这些细节只是后来我们才注意到,因为我们的注意力完全被躺在壁炉前虎平地毯上的尸体吸引住了。

一眼看上去,死者大约四十岁,体格魁梧,身材高大。他仰卧在地上,又短又黑的胡须中露出呲着的白牙。他两手握拳放在头前,一根短粗的黑刺李木棍横放在他的两手上。他面色黝黑,鹰钩鼻,本来相貌倒还英俊,而现在却是面孔歪曲,狰狞可怖。显然他是在床上听到声音的,因为他穿着华丽的绣花睡衣,裤腿下露出来一双光着的脚。他的头部伤得很重,屋子里到处都溅满鲜血,可见他所受到的那致命的一击是非常凶狠的。他身旁放着那根很粗的通条,猛烈的撞击已经使它折弯。福尔摩斯检查了通条和尸首。

然后他说道:“这个上了年纪的阮达尔,一定是个很有力气的人。”

霍普金说:“正是这样。我有关于他的一些材料,他是个很粗暴的家伙。”

“我们要想抓到他是不会有什么困难的。”

“一点也不困难。我们一直在追查他的去向,以前有人说他去了美国。既然我们知道这伙人还在英国,我相信他们肯定逃不掉。每个港口都已经知道了这件事,傍晚以前我们要悬赏缉拿他们。不过使我感到奇怪的是,既然他们知道夫人能够说出他们的外貌,并且我们也能认出他们,为什么他们还会做出这种蠢事?”

“人们会认为,为了灭口,这伙强盗准会把布莱肯斯特尔夫人弄死。”

我提醒他说:“他们也许没有料到夫人昏过去后一会儿就又苏醒了。”

“那倒很有可能。如果他们以为她当时完全失去了知觉,那他们也许不会要她的命。霍普金,关于这个爵士有什么情况吗?我好象听到过有关他的一些怪事。” 他清醒的时候心地善良,但是等他醉了或是半醉的时候就成了个地道的恶魔。我说他半醉,因为他烂醉如泥的时候倒不多。他一醉就象着了魔,什么事都干得出来。尽管他有钱又有势,不过据我所知,社交活动他很少参加。听说他把狗浸在煤油里,然后用火烧,而且狗是夫人的,这件事费了很大劲儿才平息下来。还有一次他把水瓶向女仆梯芮萨·瑞特扔去,这也惹起了一场风波。我们两人私下里说,总而言之,这个家没有他倒好。你在看什么?”

福尔摩斯跪在地上,仔细观察缚过夫人的那根红绳子上的结子,然后又细心地检查强盗拉断了的那一头绳子。

他说:“绳子往下一拉,厨房的铃声应该是很响的。”

“没人听得到。厨房在这栋房子的后面。”

“这个情况强盗怎么会知道的呢?他怎么敢不顾一切地拉这根铃绳呢?”

“福尔摩斯先生,你说得很对。这个问题,我也反复地考虑过。强盗一定很熟悉这栋房子,熟悉这里的习惯。他肯定知道仆人们睡觉较早,知道没人能听到厨房的铃声。所以他准和某个仆人有勾结。这是显而易见的。可是仆人有八个,而且全都行为端正。”

福尔摩斯说:“如果每个仆人的情况都基本一样,那就要怀疑主人向她头上扔过水瓶的那个。可是这样就会怀疑到那个女仆所忠心服侍的女主人身上。不过这一点是次要的,你抓到阮达尔以后弄清同谋大概就不难了。夫人所讲的情况需要证实,我们可以通过现场的实物来证实。〃他走到窗前,打开那扇法国式的窗户,看了一看说:“窗户下的地面很硬,这里不会有什么痕迹。壁炉架上的蜡烛是点过的。”

“对,他们是借着这些蜡烛和夫人卧室的蜡烛光亮走出去的。”

“他们拿走了什么东西?”

“拿的东西不多,只从餐具柜里拿走了六个盘子。布莱肯斯特尔夫人认为优斯塔斯爵士的死使强盗们惊慌失措,所以来不及抢劫,不然的话,他们一定会把这栋房子劫掠一空。”

“这样解释很有道理。据说他们喝了点儿酒。”

“那一定是为了镇定神经。”

“正是。餐具柜上的三个玻璃杯大概没有移动吧?”

“没有动,还象原来那样放着。”

“我们看看。喂,这是什么?”

三个杯子并排在一起,每个杯子都装过酒,其中一个杯子里还有葡萄酒的渣滓。酒瓶靠近酒杯,里面还有大半啤酒,旁边放着一个长长的肮脏的软木塞。瓶塞的式样和瓶上的尘土说明杀人犯喝的不是一般的酒。

福尔摩斯的态度突然有了改变。他的表情不再那样淡漠,我看见他炯炯有神的双眼迸射出智慧和兴奋的光芒。他拿起软木塞,认真地察看着。

他问:“他们怎样拔出这瓶塞的?”

霍普金指了指半开的抽屉。抽屉里放着几条餐巾和一把大的拔塞钻。

“布莱肯斯特尔夫人说没说用拔塞钻的事?”

“没说,想必是这伙强盗开酒瓶的时候,她已经失去了知觉。”

实际上他们没有用拔塞钻。用的可能是小刀上带的螺旋,这个螺旋不会超过一英寸半长。仔细观察软木塞的上部可以看出,螺旋插了三次才拔出软木塞。其实用拔塞钻卡住瓶塞,一下便能拔出来。你抓到这个人的时候,你会弄清他身上有把多用小刀。”

“分析得太妙了!〃霍普金说。

“可是这些玻璃杯意味着什么,我不清楚。布莱肯斯特尔夫人确实看见这三个人喝酒了,是不是?”

“是的,这一点她记得很清楚。”

“那么,这个情况就说到这儿。还有什么可说的吗?可是,霍普金,你要承认,这三个玻璃杯很特别。怎么?你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那好,不管它了。可能一个人有些专门知识和能力,便不愿意采取就在手头的简单解释,而要去寻求复杂的答案。当然,玻璃杯的事也可能是偶然的。好,霍普金,再见吧!我看我帮不了你的忙了,对你说来,好象案子已经很清楚。抓到阮达尔或是有什么新的情况,请你告诉我。我相信你很快就会顺利地结束这个案件。华生,走吧,我想我们到家可以好好地做点事。”

回家的路上,我看到福尔摩斯脸上带着困惑不解的神情。时而他努力驱散疑团,豁然畅谈;时而疑窦丛生,双眉紧皱,目光茫然;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又回到了格兰其庄园堂皇的餐厅。正当我们的火车从一个郊区小站缓缓地开动的时候,他却突如其来地跳到站台上,而且随手把我也拉下了火车。

火车转过弯完全消失了,他说:“好朋友,请原谅,让你感到突然,因为我心里忽然产生一个念头,华生,不管怎么样,这个案子我不能不管。我的本能迫使我这样做。事情颠倒了,全颠倒了,我敢说是颠倒了。可是夫人说的话无懈可击,女仆的证明又很充分,就连细节也相当准确。哪些是我不同意的呢?三个酒杯,就是那三个酒杯。如果我没把事情看成理所当然,没有被编造的事实搅乱我的思想,如果我这时再去察看一切,是不是会得到更多的实证呢?我相信一定会的。华生,我们坐在这条凳子上等候去齐塞尔贺斯特的火车吧。我现在告诉你我的证据,不过你先要从心里排除这种想法,即认为女仆和女主人所说的一切都必然是真实的。万万不能让这位夫人讨人喜欢的性格影响你的判断力。

“如果我们冷静地思考一下,夫人讲的话里有些细节是可以引起我们的怀疑的。那些强盗们两周以前已经在西顿汉姆闹得不象样子了。他们的活动和外貌已经登在报纸上,所以谁想要编造一个有强盗的事,当然就会想到他们。事实上,已经弄到一大笔钱财的强盗往往都是想要安安静静地享受一下,而不会轻易再去冒险。另外,强盗们一般不会那么早地去打劫,也不会用打伤一位妇女的办法来阻止她喊叫,事实上,打她,她会更用力地喊叫。另外,如果强盗人数多,足以对付一个人的时候,他们一般不会杀人。还有,他们一般都很贪婪,能拿的东西,都会拿走,不会只拿一点。最后一点,强盗们喝酒一般都是喝得净光,不会剩下大半瓶。华生,有这么多不一般的事,你的看法怎样呢?”

“这些事加到一起,意义当然很大,可是每件事就其本身来说又是有可能的。我看最奇怪的是竟会把夫人绑在椅子上。这一点我还没完全弄清。华生,显然应该是他们或者杀了她,或者把她弄到看不见他们逃跑的地方。但是,不管怎样说,这位夫人所讲的话并不全是事实。此外,还有酒杯的问

题。”

“酒杯又怎么样呢?”

“酒杯的情况你弄清了吗?”

“我弄得很清楚。”

“说是有三个人用杯子喝酒。你觉得这可能吗?”

“为什么不可能?三个杯子全沾了酒。”

“是的,可是只有一个杯子里有渣滓。你注意到这一点没有?你是怎么看的呢?”

“倒酒时最后一杯很可能是有渣滓的。”

“不对。酒瓶是盛满酒的,所以不能想象前两杯很清,第三杯很浊。有两种解释,只有两种。一种是:倒满了第二个杯子以后,用力地摇动了酒瓶,所以第三杯有渣滓。但是这好象不太可能。对,肯定是不可能的。”

“那么你又怎样解释呢?”

“只用了两个杯子,两个杯子的渣滓都倒在第三个杯子里,所以产生了假象,好象有三个人在那儿喝酒。这样,所有的渣滓不是都在第三个杯子里了吗?对,我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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