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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萌娘三国演义-第3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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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

城外:“……”

太不科学了,孙宇心里哀号了一声:让太史慈先出去说话就是个错误啊,早知道还是我自己去了。

这时檀木衣柜韩玄那方方正正的身躯出现在了城头:“黄忠何在?还不去把敌将拿下,你要让她在城下胡说八道多久。”

城里一通战鼓声响起,白发御姐背着十石铁胎弓,手上抓了一把厚背紫金修罗刀,使要开城出去打架。她刚翻上马背,旁边突然闪出一个穿着一身鲜红铠甲的妹子,对着黄忠道:“我先去,我这客将在长沙待了这么久,什么也没作。现在也该我出点力了,再加上外面那个满嘴跑火车的小女孩是我的老相识,我和她正好算算旧账。”

黄忠扭头一看,原来这个红衣妹子是客将魏延。

魏延本是荆州刘表的属下,后来公孙军渡过汉江一役,她被太史慈纠缠着没出上力,后来刘表水军败亡,她就驾着小船逃跑了,这一跑就干脆地跑到了长沙郡,在韩玄军中做了一名客将。

此时魏延看到太史慈在城外嚷嚷,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自然要跑出来架梁子。

黄忠知道魏延的武将技很厉害,于是点了点头,将第一阵让给了魏延。

不一会儿,临湘郡城门大开,魏延带了几千骑兵,飞也似地杀了出来。

“是你?红衣姐姐。”太史慈看到魏延就双眼一亮,大喜道:“我还记得你……你值五金!”

在太史慈的小脑瓜子里,值五金的大鱼可不多见,她两次追捕魏延都没成功,此时见到魏延再度出现,顿时喜上眉梢。

两人身上同时亮起金光,人马还没冲近,“刚胆”、“孤狼”带起的斗气就先碰撞到了一起,半空中刮起一道旋风,丝丝的风声尖啸着。

太史慈很想习惯性地大叫一声:“不要跑,让我抓住你卖钱。”但她仔细一想,不对劲,这个红衣姐姐似乎听不得这样的话,只要一听到不要跑,她就要转身逃跑,自己的五金就没戏了。

于是人贩萝莉一声也不吭了,挥起铁枪,直扑魏延。魏延这反骨妹子也不是喜欢说话的人,也一声不吭地舞起长刀与太史慈战在一起。

两人都是力量与技巧平衡型的武将,刀枪将击,力量差不多,枪法与刀法施展开来,也不分高下,一转眼儿就是几十回合过去,但是别说分出胜负了,就连分出谁占优势谁占劣势也不成。

太史慈的额头上已经有了一层毛毛汗,魏延的脸颊也隐约可见汗珠儿。

见两人久战无果,孙宇担心人贩萝莉有失,一振手中龙胆枪,便想上前帮忙。对面城里又是一通鼓响,却见白发御姐黄忠挥舞着厚背紫金修罗刀迎了过来。

孙宇仔细一打量,啧,真漂亮,褐色衣甲包裹着她修长高挑的身躯,鹅蛋脸上的五官精致秀美,端庄大方,一头白色的长发使得她充满苍桑的美感,真是相当不错的一个女人啊,就是她头上扎着的发髻太刺眼了……这玩意儿提醒着孙宇:此女已经是寡妇,哦,不对,得用杨龄的话来说,此女已丧偶。

白发御姐人未到,声先到:“好你个卑鄙的男人,魏延和太史慈正在堂堂正正的单对单,你居然想上去帮忙二打一,做人怎么能如此无耻?置公理与大义于何地?”

咳!我总不能为了公理与大义一类乱七八糟的东西,坐看着太史慈出意外吧,孙宇看着白发御姐背上背着的十石铁胎弓,立即猜到了她是谁,于是郁闷地回应道:“你就是黄忠?如果你的家人与人打架,你不想上前帮忙?”

“哼!”白发御姐冷哼道:“当然不帮,技不如人战死,丢的是命。若是因为怕死而二对一,丢的是人。丢命哪比得上丢人?”

晕,我觉得丢人没关系,丢命才严重吧,孙宇连吐槽的力气都没了。

这时黄忠一抬眼,看到了孙宇背在背上的七石弓,虽然她看不出来这把弓是几石的,但却很轻易的地看出来了这把弓是铁胎弓,而且制作手法与她背上的十石弓非常相似。她禁不住深深地皱了皱眉头:“铁胎弓?”

孙宇不知道她问这个是什么意思,不过美女问话,是个男人总会下意识地回答,孙宇点了点头道:“嗯,七石铁胎弓。”

“黄月英造的?”黄忠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正是!”孙宇说了这句话,突然想起来了:啊!说起来襄阳被我们拿下了,我已经可以去找黄月英了,但是最近实在太忙,居然忘了这件事,不成,等我下次返回襄阳,就去把黄月英请出山。

对了,我在北海的时候,听铁匠铺的老板说过,“工神”帮长沙一名叫黄忠的女将制作过一把十石铁胎弓,看来黄忠背上的那把铁胎弓也是出自黄月英的手笔。那她与黄月英肯定有点关系,说不定还是好友。

孙宇正想靠着黄月英的名字和黄忠拉拉近乎,却见黄忠双眉一皱,郁闷地道:“我最讨厌弓和箭了,用弓箭伤人是小人行径,唉!都叫黄月英别造弓了,她怎么就是不听呢?多造点家具一类的东西造福百姓不好么?”

孙宇:“……”

第518章 孙寻真苦战黄忠

“你又说不喜欢弓,你自己背上怎又背着十石弓?”孙宇实在忍不住要吐槽。

白发御姐耸了耸肩道:“你看看我身上有箭囊么?”

孙宇赶紧用眼光在白发御姐身上一阵巡视,高耸的胸部,柔婉却不失矫健的柳腰,修长笔直的大腿……啧啧,长得真不错……咦?还真没看到箭囊。

“背弓不带箭……你这弓拿来干嘛的?装饰品啊?”孙宇的吐槽欲望非常强烈。

“没错,就是装饰用的。”白发御姐摊了摊手道:“暗箭伤人,我才不干。这把弓一来是装饰用,二来是提醒我的敌人,我的武将技是‘弓王’,除此之外,它没有任何用处。”

孙宇:“……”

你妹的,“弓王”就给我好好的用弓啊,为毛手上提着一把厚背紫金修罗刀,这不是坑爹么?

算了,我对你的靠谱程度已经不报希望了,还是用武器来说话吧。孙宇将龙胆枪一振,头上跃起了金色的“枪王”二字,笑道:“多说无益,还是让我这个‘枪王’来会会你这个‘弓王’吧。”

白发御姐认真地点了点头道:“好!一对一分个胜负。”

她身子轻轻一振,淡金色的光芒亮起,头顶跃起“弓王”二字。随后她开口道:“你看到我是‘弓王’却用刀,一定会轻视我,但是我黄忠光明磊落,不想占你便宜,必须事先提醒你,我的刀法比‘刀王’蔡阳更厉害。我不希望你轻敌大意,被我一招放倒,那样我未免有扮猪吃虎,暗箭伤人的嫌疑。”

孙宇:“……”

白发御且继续“光明磊落”地介绍道:“‘弓王’为我提供了巨大的力量,以及超越常人的敏捷度,还有犀利的双眼。我利用这些优势来使刀,所以我的刀法不但有力,而且迅速,再加上眼力好,不论敌人玩什么阴招,我都能一眼识破,你和我放对的时候一定要小心。”

“喂,我说鹅蛋脸的女人,你能不能不要叨叨不休?”孙宇火了:“要打就要吧,打之前先把自己的能力介绍得这么清楚,如果我赢了,岂不是有占了知已知彼的便宜这个嫌疑?”

“什么?你居然敢说我是鹅蛋脸?岂有此理,我的脸是椭脸!”白发御姐大怒,刀光一番,紫金修罗刀直扑孙宇的面门。

这一刀好大的力量,带着呼呼的风声而来,而且中平中正,毫无花巧,确实有点光明正大的味道。孙宇感觉这招刀法似曾相识,哦,对了,“刀王”蔡阳用的就是这种刀法,好像叫做七十二路阴翻阳刀法。

这招横劈,也就是阳刀,还有另一套变化多端,灵活异常的叫做阴刀。简单来说,阳刀使力,阴刀使巧,是一套兼备力量与灵活的刀法,非常难缠。

孙宇本想用蛇盘来接黄忠这一刀,但也有心试一试黄忠的力量究竟有多大,于是挺起龙胆枪,硬生生地架了上去。

“当!”

一声有如龙呤般的声音响起,孙宇只感觉双手一麻,连人带马,震退三步,再看黄忠,居然只是退了两步。

我擦,这女人的力气比我还大?太不科学了吧!

孙宇这一下真是惊了,他和不少人比过力量,比如夏侯惇、童渊等等,但妹子们的力量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孙宇一直以来也仗着自己力量大和妹子们硬拼,借机占了不少便宜。

这还是孙宇得了“旺夫”之后第一次对上力量比自己还大的女人,晕到死啊,对了!她背上的十石弓虽然说是装饰,但黄月英卖弓只会卖给能拉开弓的人,这一点我怎么忘了?当初在襄阳买七石弓时,我也是当着店主的面把它拉开了,人家才肯卖给我的。

既然黄月英肯把十石弓卖给黄忠,那就证明她有拉开十石弓的力量,我居然没注意到这一点,看来我的智商被不靠谱的妹子们给拉低了。

孙宇这边在心惊,那边的白发御姐也吃了一惊,男人能接下她全力一刀只退三步,还把自己也震退两步,这倒真是个异数,看来这个叫孙宇的男人能名扬天下,也是有几分真才实学的,换个普通男人来,就算是大力士,黄忠也有信心只用一指头就捻死在地。

白发御姐忍不住哼哼道:“不错,有几分实力。难怪你能做得了逃宠、撕衣魔、人贩子、强奸犯这些高难度的工作……可是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孙宇:“……”

你才是佳人,你全家都是佳人。你才是贼,你全家都是贼!孙宇那个郁闷,简直没法提了。

这时黄忠又是一刀,呼地直劈过来。

孙宇已经知道对方的力量比自己大了,哪敢继续硬碰,赶紧对NM01吩咐道:“蛇盘。”

一个红点出现在黄忠的刀杆三分之处,孙宇伸枪轻轻在那里一挑,白发御姐只感觉到一股旋转之力带着自己的紫金修罗刀横飞出去,差一点脱手。她的身子一歪,平衡顿时。

孙宇抓住这个机会,手上铁枪一振,“朝凰”直刺出去。他知道黄忠是劲敌,也就不敢使用比较低档的“百鸟”,高档的“七探”他还没练成,因此用了一招自己已经练得比较纯熟的“朝凰”。

凤凰只是一只鸟,却有百鸟最漂亮的羽毛,孙宇这一枪刺出,白发御姐刚好长刀在外,差一点无法抵挡。她百忙中赶紧将阳刀一收,转为阴刀,全身柔若无骨地一扭,居然将甩出去的刀硬生生地收了回来。

阴翻阳、阳翻阴,这一套刀法厉害的地方就在于力量与技巧之间完美的转换与结合。

阴刀一起,变幻多端,孙宇的朝凰刺向她的腰,她的阴刀就挡在腰上,孙宇的朝凰又转向她的肩,阴刀却挡在肩上,当孙宇的枪法滑向她的小腹时,她的阴刀又轻轻挡住了小腹。

满天刀光枪影,晃成一团,一转眼百招就过去,孙宇的朝凰一百种变化,居然全部被白发御姐接了下来,而且最后一枪孙宇用老了,居然被白发御姐抓住了机会,瞬间从阴刀又翻为阳刀,猛击在孙宇的枪杆上,震得孙宇连退三步。

我晕死,这家伙好厉害,这也叫“弓王”?用刀用得如此顺溜,这还有天理了没?

孙宇在博望坡之战时对上过夏侯惇,当时孙宇百鸟已成,很轻松就将夏侯惇打败,换句话来说,孙宇现在虽然头顶的是淡金色的“枪王”二字,实际上的实力已经能胜过许多纯金色带斗气的大将了,例如人贩萝莉太史慈,她的力量不如孙宇,枪法也不如孙宇,如果真要放对,孙宇有信心在五十招之内拿下太史慈。

只不过NM01无法模拟斗气,所以孙宇只好继续顶着淡金色的“枪王”,不然以他偶尔出一下风头的性格,早就将金字换成了纯金色加斗气。

此时孙宇与黄忠过了几招,就发现黄忠用刀的水准不在自己之下,也就是说黄忠也是顶着淡金色的武将技,实力却达到纯金色的等级。

真是个麻烦的家伙!孙宇郁闷得不行。

两人刀枪纷飞,又过了几招,孙宇将百鸟、朝凰反复使用,甚至有一次硬着头皮拿出了初学乍练的“两探”,结果都是被白发御姐用阴翻阳刀法化解,搞得他越打越郁闷。

另一边的白发御姐也是越打越心惊,这男人不光力量不小,而且枪法也很奇妙,随手一枪居然就有一百种变化,搞得白发御姐每接一招都要小心翼翼地将阴刀发挥到极致。

不行!这样打下去没完没了了。孙宇心中一急,看来不能光靠自己,得再利用点别的东西了。他轻抚了一下身下的爪黄飞电,笑道:“乖马儿,拉开距离,我用弓箭对付她!”

利用马速拉开距离,然后用弓箭破敌,这个做法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放风筝”,WOW里的猎人们最爱用这招,孙宇也不例外。

深蓝色的“飞电”二字从宝马的头顶上跃起,爪黄飞电放开四蹄,“嗖”地一声就窜了出去,一瞬间就与白发御姐拉开了十丈之遥。

白发御姐大怒道:“还没打完,你就想逃?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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