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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一段锦-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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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那样子,我见过几次。

敞开衣襟,露出几乎半个胸膛,长发垂腰,赤足而立,他的动与静都是那么的脱俗和幽深,我几乎无法去跟随。

我时常会在宫里遇见长烟。

刘弗陵似乎对她有种很特别的感情,我说不上来那到底是什么,类似爱情,又没有那么缠绵和热烈,类似友情,又似乎超越了阶层的界限。我真有点说不清。那只是在他们两个偶然相遇的眼神里才能找到,除此之外,她很少去他的寝宫,也只会在织室里休息。她是非常规矩和懂事的女子。

但是,我仍然会不可抑制的产生了某种幻想,是否哪一天,长烟会坐在我的旁边,和我一起服侍刘弗陵。

可是,后来的事情彻底的粉碎了我幼稚的想象。

他爱的,实际上另有其人。连我都没有想到,竟然是带大他的宫女柳伶。

柳伶年长他六七岁,那时候,已经是二十八九岁的样子了。

虽然仍然美丽,可是,这个时代,女人到了这个年龄,已经快要人老珠黄,再过几年,如果宫里对她没有特别的需要,便可以出宫嫁人了。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她却死在了掖庭狱里,竟然就为了帝王爱上了她且在一个不合时宜的时间和地点占有了她。

这本来不算什么大事,可是,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特殊的宫廷里面,她还是成了无可奈何的政治牺牲品。

我知道,她的死我脱不了干系。

我杵在这里,像一块顽固丑陋的石头,阻挡了很多人的路,她们恨不得赶快把我踢开,然而,我强大的家庭阵营让天子都暂时无能为力。我给所有人带来了压力,包括我的丈夫刘弗陵。

柳伶不过是这个漩涡里不幸牺牲的蝼蚁。可是对于所有人都无足轻重的角色,对于刘弗陵却是最爱最不可缺失的人物。

殇逝 上官燕(三)

那天,当我赶到掖庭狱,首次看到刘弗陵手足无措的样子。

我就知道,我们都错了。

我们自以为在为大汉谋福,实际上,不过是在做着最自私的勾当,我们全体伤害着他,而他,却在不断的为我们的自私而委屈自己。

后来,我们看见了柳伶匍匐在地的尸体。

他失声痛哭。

那仓皇的哭声,让我再一次震惊了。

他的身体里竟然潜藏了如此丰沛的感情,我们再一次的忽视了他。

难怪他不会爱上我们中的任何一个,我们只是自私,哪里有资格被他来爱。

再后来,他在白虎堂里亲自为柳伶送葬。

这让我彻底的觉醒了,我们不仅没有被他爱的资格,更没有资格来爱他。

我们的爱,就是伸出去的手。

和他要这要那,除了地位封号,就是权力财富,当然更多的还有子嗣以及未来的继承权。

在他高尚和纯洁的人格面前,我们连头都抬不起,还拿什么心情去爱?

我们都没有资格。

我将一只金簪递到他手里的时候,看见了他隐忍的泪水。

这时我更加确认,他做了这么多年的帝王,竟然从没有将簪子赐给某一个女人。他是多么可怜的帝王,被我们禁锢的灵魂。

我告诉他,后宫女子但凡即将被临幸便会从宣室殿送出一根簪子,那是对女子尊严的最高肯定。

尊严,这种来自于帝王,或者说来自于丈夫的肯定,我和周嫣谁都不曾得到。

然而,我却鼓起勇气,将一根崭新的金簪递给他。

我想,这根簪子的意义更为重大。

它出自皇后之手,代表了后宫对柳伶身份的认可和接受,又经过刘弗陵的手,是帝王爱恋最高形式的表达。

柳伶,我发自内心,最羡慕的女子。

真正的,尊严的获得者。

即便已经离去,也能照耀弗陵未来的人生吧。

后来,刘弗陵竟然奇迹般的出现在了椒房殿。

我知道,他是来找我聊天的。

他已经彻底的疲惫了。

我们说的最多的,就是柳伶。

我终于知道,在他的心里,柳伶意味着什么。

他六岁起便失去了母亲,四年后父亲辞世,然而,最让他痛苦的是,他们把经营斗争了一生的残局交给了他。

他坐在这个位子上,日夜忐忑。这时候只有柳伶能够给他最真实温暖的怀抱。

她总是将他抱在怀里,喃喃的唱歌给他听。

我在想,相差六岁的男孩和少女相互依偎着,观望着宫里不断涌现的明争暗斗会是什么心情,当时他们一定很害怕,霍光和上官桀是如此强悍的人物,当刘弗陵颤抖的坐在王位上时,他该有多么的无所适从。

也许对他来说,他的宣室殿寝宫就如同母亲的子宫一般,他寄望在那里得到休憩和温暖。

这个时候,柳伶满足了他的心里需要。

她如同始终守候在他身旁的母亲或者姐姐,用默默无闻的怀抱来温暖着他无所适从的心。

他们早已经习惯于相依为命。

我总是仿佛能看见他们依偎在夕阳里的身影。

那不仅仅是简单的彼此温暖,更是一种将生命交换给彼此的伟大而真挚的誓言。

也只有在那样的年纪,那样的环境下,才可能培育出如此清澈感人的信任。这信任像一颗种子,在他们逐渐成熟的内心里遇见了最好的土壤,终于随着岁月的积淀开出美丽的花朵。

可是,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残酷的将它抹杀。

我们总是看不到真正的善良,却将那些猥琐的假象指认为正确的方向。

他轻声的,仿佛在对着自己说话。

我知道,他在以这种方式祭奠和怀念柳伶。

于是,我不忍心打断。

我是他最好的听众。

值得庆幸的是,我竟然可以听得懂他的意思,这让我兴奋了好久。

也许,我并不是那么浅薄。

然而,当发觉他的出离心竟然发育到了要离开皇宫的地步时,我还是吓了一条。

继而,是深深的悲哀和不安。

我仿佛沉到了湖底,在一片死寂的幽绿中仰望着早已看不见的天。

如果弗陵走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他的妻子,丈夫不在身边,妻子还是妻子吗?

后来,我鼓起勇气将这个问题抛给了他。

他沉默了良久,然后用一种接近天籁般的声音说。

你也是大汉朝的皇后,帝王不在了,你仍然是皇后。

我呆住了。

弗陵,你知道吗,这一次,你终于自私了一回。

我惨淡的笑了。

他仰起头,我看不见他眼里的风云变幻。

他刻意的回避了我。

“我如果留在宫里,会有更多的人受伤。”

我几乎是用了一生的时间来做大汉的皇后,在这条崎岖的道路上,我学会的,不止是全面的看待一个人,更有适度的宽容和必要时果断的进攻或者放弃。

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我选择了放弃。

如刘弗陵一般。

他放弃了王位,我放弃了他。

获得和放弃就像一杆秤,如果你只站在一头,那么这个世界早晚会倾塌。所以,任何人要想没有包袱的生活下去,就必须学会时刻调节自己的位置。

尽管有时候让人痛彻心扉,甚至失去了生命的力量。

然而,当我们知道自己的人生还背负着更伟大的使命时,一切都必须被强行的拉回它原来的轨迹。

我是上官燕,大汉朝的皇后,我必须替我的丈夫监督这个帝国的每一次抉择,我有能力,并且有责任让它朝着更高的辉煌迈进。我们的身上,不仅仅背负着自己的兴亡,更有万民翘首以盼的福祉。

可是,在面对刘弗陵留下的黄鹄歌时,我还是有些不知所措。

我用了很长时间,仍没有参透它的玄机。

唯一可以确定的事情,是他已经为自己选好了继承人,而且,他对此人充满信心。诗歌中,他甚至用了“龙佩现兮定玄黄”的句子。

然而,他所谓的龙佩到底在哪里?

恰巧在这个时候,霍光来见我。

他说,昔日汉武帝的另一位宠妃李妍也有个儿子刘髆,虽然现在已经去世,不过他的儿子刘贺已经袭了王位,正在昌邑。

我听闻这个消息有些振奋,茫然间觉得似乎龙佩是天子的配偶。

这样想来,似乎刘贺也有些符合。

于是,我配合霍光下了懿旨。

然而,刘贺刚从昌邑出发,我就开始后悔了。

途中不断的有人送来消息,刘贺竟然强抢民女,蹂躏糟蹋。从昌邑他带了二百多名随从,真是把架子端到了天子的家门口。

我十分气愤,然而无可奈何,诏书已经下了。

刘贺来到皇宫,为未央宫带来前所未有的灾难。

我开始坐立不安。

由于我的无能,将一只豺狼引进了家门。我无法原谅自己的失策,尽管,此时我还是没有想到所谓的龙佩到底是什么东西。

就在我游移不定的时候,宫里出了大事。

长烟,我的好朋友。竟然要被昏庸的刘贺砍去双手。

我不能再无视这种罪恶的勾当发生在弗陵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于此同时,我想到了另一个人。

长安城尚冠里的刘病已。

于是,我派杜飞华将那只手帕交到刘晙手上。

隐约间,我觉得似乎刘弗陵应该不止给我一个人线索,绳子的那头也有一个人在不断的纠结扣问。

危急的情势,让我不得不做出如此大胆的猜测。我在赌,赌我和弗陵是不是想到了一处。

当刘晙带着刘病已出现在长乐宫时,我见到了那枚黄鹄歌中的龙佩。

我认识的,那是弗陵的随身之物,刘彻留下来的著名的龙形白玉。

原来,弗陵已经如此坦白的将王位的人选告诉了我,只是我们太过谨慎,甚至没有想到事情竟如此的简单。

后来,经过长烟的确认,我们达成了一致。

手持龙佩者,便是大汉朝新一轮的继承者。

我召见霍光,软硬兼施。最终,废掉了荒淫无度的刘贺,将刘徇扶上了王位。

而刘徇也的确没有让我失望。确切的说,他拿出了毋庸置疑决断力和判断力。

刘弗陵为他铲除了上官桀和鄂邑,而他也用自己的睿智和机敏,将霍家这棵大树连根拔起。

霍光的陨落,我有些预感,但没有出手相救。

我知道刘徇是卫皇后的后人,征和二年,我们霍家本该为卫皇后而全力以赴,可是,霍光,我的外祖父却选择了袖手旁观,我不知道这是出于什么心理。

可是,历史的进程中,从来就没有拖欠,我不能挽回霍家的灭亡,那是早在卫家惨死的时候,便被注定的悲剧,我只是悲悯的看着这一切。

尽早结束吧,我期盼着一切都能尘埃落定。

太多的风霜让我疲惫,我如同一直负重的旅人,渴望一个安全,温暖的栖息地。

最终,刘徇不负我望,他,给了我,已经是太皇太后的上官燕,一个稳定而安详的后半生。

虽然同在宫中,我们却少有来往。

许是他知道我为他所做的一切,而这沉重的一切过往,连同着将我自己从上官家,和霍家层层剥离的剧痛,这让他与我,总是不能轻松的照面。

我们本该是仇人,却在最敏感的地方结成了同盟。他,最终成为了大汉王朝前无古人的中兴之主。我感慨于刘弗陵的相人本领。

哎……

我沉重的叹了一口气。

如今,我已经老了,却时常会梦见弗陵。

他在什么地方?

我知道,他不会娶亲生子,他注定要独自一人。如同天边的流云和无知无觉的清风,来去自如却不胜悲凉。

我的人生,被他的离去凝聚成一声沉重的叹息。

哎!故园春色中,但愿山河无恙。

殇逝 黄少原

我喜欢杜鹃花,那种火红色的杜鹃花。

开放时,漫山遍野,好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山火,那是种盛大壮观的美丽,耀眼的令人心慌。

我是个如杜鹃一样的男子,时常穿着鲜艳的袍子,在鬓角插着一朵红杜鹃,晶亮的眸子中迸射着大胆的目光。

长安是最富足的地方,这里气候温暖,夏季绵长。

刚来长安时,最令我震撼的是那宽阔的道路,我小心翼翼的将脚踏在上面,感受到来自脚底的平坦和踏实,这种感觉,对于我这种男伶来说,已经是种难得的尊崇了。

烈日的阳光下,我眯起眼睛。眼前是东市繁荣的景象。

长安的男子极会打扮,他们总是一副谦谦君子的模样。

我摇着手里的折扇,对自己微笑。

是的,我要为我注定短暂的生命留下最高昂的曲调,让它响彻长安,震颤我脚下的这片高贵的土地。

几天后,我来到章台,选择了倚翠楼。

红绡姨听了我的歌声后,将我带到一个女子面前。

起初,我有些不屑,要知道,在我人生的十六年里最鄙视的就是女人。

然而,那女人在我面前回过头来时,我到底还是被震颤了一下。

她的脸上,根本看不出年纪。

那种美好似天边的月亮,有着让人触手不及的高远和嘹亮。

当她开始抚琴,我由衷的赞叹。

后来,我们开始配合,竟然十分流畅。

几天后,我才知道,她就是宝筝,大司马霍光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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