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田园-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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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想当地主婆,就算是在东洲,若是成了地主婆,不用干活,只收租子,就能舒舒服服的活下去了。”
……
林瑾下午时就回来了,带回来的消息还算比较好。
姚家竟然真的搬家了,那个林睿口中的‘死棺材’皇甫嵩据说也跟着姚家回京都了。具体情况,林睿说他继续打探。只是,打听有关皇甫嵩的事,恐怕要花点钱。
为了挣钱,供林睿打探消息,姚子清开始尝试着做一些新配方与新货物,比如说具有美白嫩肤功效的‘冰肌膏’;具有抗皱怯斑功效的‘玉肤膏’,具有润肤功效的‘嫩肤露’,具有养法护法的头油。她甚至配制出了具有去疤功效的‘除疤泥’,但是觉得太神奇了,没有推广。
林睿也花了大力气,干脆跟周老板借钱,真的买下了那女掌柜家隔壁的三间门面,开了个胭脂铺。
地种完以后,林辰和林瑾也闲了下来,几个人一起忙碌,新店只十来天时间就开了起来。
这样一来,林睿买的四个孩子也派上了用场。
不得不说,林睿挑人的眼光真不错,为了贪便宜兼做好事,在乞丐里挑选收买的四个孩子,经过他几天的调教,便很快就开窍了。
六子不用说,本就聪明伶俐,能言善道,争强好胜,胆子也挺大,又擅于察言观色,见风使舵,还对林睿无比崇拜,一言一行都尽量像林睿看起。坐起事情来又勤快,又有眼力见。林睿对他颇为重用。
旺财则踏实勤奋,成熟稳重,还特别严肃正派,是个实干家。
小顺子也比较伶俐,但比六子更乖巧低调,不那么爱拔尖,跑腿伺候人最拿手。
王晓年纪最小,性格最古怪孤僻,但挺喜欢姚子清,只在她跟前会露出小孩子的一面。对林辰也很敬重崇拜,和林瑾也相处的不错,就是似乎不太喜欢林睿。但做起事情来也是勤勤恳恳,毫不偷懒耍滑。姚子清也很喜欢他。偶尔会带他回家,让他和林文、林宝一起玩,还让他也跟着林瑾学字,又亲自教他算数。
年纪越小,可塑性越高,姚子清还真想试试,她能不能培育一个人才出来。
事到如今了,他们以后会怎么样还不知道了,索性不再有什么顾虑。
第八十二章
东洲一代的气候偏热,冬日短而夏日长。虽然已经是深秋,但天气并不是很凉。
林睿依旧每天不忘打探消息,林辰和林瑾几乎将林家村附近和大青山可以制作香料的花都采了下来,再加上他们以前晒得干花,都存了起来。来不及晒的,便正好乘着刚刚盖新房,还和工匠们有联系,专门盖了三间新房子,一间做烘干用,一间制作方,一间库房。
事到如今,他们也不怕花钱,请的人多,三间房只几天就盖好了。
不过,新店铺开张,生意并没有他们想象中的好。毕竟,十里镇再富裕繁华,也只是个镇子,三两银子一盒的胭脂,已经属于奢侈品了。十两银子的花露油,也只是物以稀为贵而已。
更何况,他们隔壁还有一间早就名声响亮的老牌铺子。
隔壁,那曾经辱骂笑话过他们是穷鬼,会脏了他们铺子的女掌柜姓张,叫张玲珑。娘家是买豆腐的。夫家姓王,祖传的制香手艺,好几代积蓄下来,才开了现在的胭脂铺。不过因为手艺确实过硬,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如今已是十里镇当之无愧的名店旺铺。
一般情况下,哪怕是主营胭脂水粉这样的女子之物的铺子,掌柜的或者伙计,也是男人干的活。可王家情况比较特殊。王家三代单传,到了这一辈,只剩下一个公公和张玲珑的丈夫王有根。由于是独子,哪怕王家算不上顶富贵,可王有根还是有些被宠坏了,还跟着十里镇一些真正的大少爷们,学了不少纨绔少爷们才有的毛病。
比如说,他的妻子张玲珑,就是他自己先动了情,然后央求父母求娶而来的。所以,娶来之后一度无比痴恋,以至于被生性要强的张玲珑给骑在了脖子上,拿捏住了。张玲珑不愿意老老实实呆在后院,也不愿意做粗活,主动要求看铺子,悠闲轻松而又豁朗。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对于有人居然买下了隔壁的三间铺面之事,同样做起了胭脂生意,张玲珑夫妇本来就心里膈应。何况,这新怨家还是林家兄弟和姚子清。对于林家兄弟和姚子清,张玲珑可谓记忆深刻。
自己曾经鄙夷嘲笑之人,如今居然翻身了,这让生性要强的张玲珑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
最让张玲珑夫妻受不了的是,林家的铺子虽然生意远不如他们家红火,但比起一般新开张的铺子,却算是很好得了。
除了林记杂货铺介绍来的顾客外,还有不少原本打算去王家铺子的顾客,看见隔壁也有一家胭脂铺,便不由自主的起了去看看的心思。结果,在看完之后,发现这家的东西竟然比张家的还要好,干脆便直接买了这家的。
姚子清受林睿小肚鸡肠的影响,心里也燃起了恶趣味。
他们家的铺子叫‘红妆’,这一次终于满足了林瑾的心愿,是林瑾起的名。但匾额却是姚子清亲自设计的。
最中间五个大字,‘红妆胭脂铺’,‘红妆’二字出自于林瑾之手。林瑾的字本来就写的不错,自从林文和林宝上学以后,他也时常提笔练字,由于功法不深,自然比不得名家手笔,但比起一般的秀才之流,也不逞多让。清秀俊逸,看着就漂亮,糊弄一般人足够了。
而‘胭脂铺’三个字,却是出于姚子清之手,字体比‘红妆’二字稍小,字体极其不正经,简直像是在作画,或者胡乱勾勒,但不知道怎么的,居然给人一种妖娆魅惑,恣意洒脱的美感,透着股难以言语的韵味,格外吸引人的眼球,与‘红妆’二字的大气规整,清秀俊逸相得益彰。
在匾额的左上角是一朵雍容华贵,美艳绝伦的大红色牡丹;右下角是一朵清丽高洁,娇艳动人的粉红色荷花;四角之间,有绿叶枝蔓隐隐的缠绕勾连,大片留白之处,还用蝇头小楷写了一手长短词,使得整个匾额在美丽夺目的同时,又宛如一副构图严谨而又极具灵气,同时不失高雅与意境的图画。
唯一的遗憾就是,那用蝇头小楷写的长短词,真的不怎么样,只是勉强合格而已。没办法,那首词出于林瑾之手,而林瑾除了幼年启蒙时认认真真的读了两年书,在渔阳村又读了两年书之外,其余的时间,连杂书都没得看,怎么可能成为大诗人?
好在,姚子清的要求并不高,她设计匾额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吸引人。
美丽漂亮,鲜艳夺目就行,诗词与书法,只要能让一般读书人挑不出刺就行。十里镇的大户人家,几乎都是商户出身。偶尔有那么一两家书香门第,在十里镇这么一个充满铜臭味的大氛围下,也不可能和那些真正的名门世家相比。就算是有那么几个真正的才子大儒,也不会关注胭脂铺这样一个地方的匾额。
正如料想中的一样,这副美丽夺目的匾额,还真就如广告一般,为他们的铺子里吸引了不少人。以至于隔壁那中规中矩,普普通通的匾额,与之相比简直是华丽贵气的小姐身边灰扑扑的小丫鬟。
张玲珑夫妻差点没被姚子清这匾额给气吐血了。
林辰和林瑾对于姚子清这一做法,都有那么一点点不赞同。毕竟,他们吸引来的人,都是原本王家铺子的老顾客。不然,他们的匾额做的再漂亮,段时间内都吸引不来这么多人。
林睿对于姚子清做法却是无比崇拜与赞同,他将铺面选在这里,不就是为了挤垮王家的铺子吗?
从七岁时那场忽然起来的变故起,他就一层层的被人背叛,欺辱,轻视,可在那之前的七年,他早就形成了习惯了小世子那尊贵的身份,习惯了被人喜爱与抬举。皇祖父与母亲的无情与背叛,他无法抗拒,只能忍受,之后的十年,很多时候,他也只能忍受。但如今他有能力报复,又怎能宽恕曾经轻视侮辱过他的人?
更何况,他们现在是做生意,做生意当然要竞争了。铺子正式开张以后,林睿和林瑾便带着旺财和小六子走了。
林睿虽然看重胭脂铺,但他本人却不喜欢做这个。就是杂货铺,他现在也不怎么喜欢了。看铺子的事交给了小六子。而他则带着旺财,继续投机倒把,倒腾货物。虽然做这个有输有赢有风险,但他硬是凭借着过人的聪慧、敏锐与胆识,做的挺红火。
同时,他还进可能的找机会,结交攀附,开拓人脉。
而胭脂铺,林睿则完全不插手,交给了姚子清。林辰自然也留了下来。王晓和小顺子也归了姚子清。
这样一来,林瑾便彻底闲了下来,每天晚上回家,白天或留在家里,或者去杂货铺与胭脂铺帮忙,空闲之时,终于能重拾书本,写写画画了。对于考功名当大官之类的,他已经不再奢望,但他就是喜欢读书,喜欢写字画画,做个才子文人。
又过了半个月,‘红妆’铺子终于也积攒了一定的名声,开始盈利。
姚子清做出的新产品,也一一亮相,出现在了铺子里。不过,对于这种只是养颜护肤的东西,十里镇这些富家千金们并不怎么买账。加上价钱比胭脂水粉还要贵,也就一些年纪较大,却依旧很爱美的中老年妇女们比较喜欢,卖的并不好。
胭脂铺的后院里,姚子清和王晓在捣药,林辰在用一个小磨盘磨制作香粉的米粉。
就算是豁出去了,林辰也不怎么抛头露面,看铺子的活交给了小顺子。
红妆胭脂铺的后院,要比林记杂货铺大多了。有整整三间正房和两间厢房,另外还有一口井。三间正房一间做库房,一间制作室,一间住人。两间厢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厨房。
眼看着太阳西斜,又一天结束了。
林睿又和往常一样,带着小六子来胭脂铺蹭饭吃了。
这半个月投机倒把,倒腾货物又让他小赚了一笔,再加上杂货铺的收入,他完全能自给自足,可他就是喜欢来这边蹭饭。他自己最讨厌做饭缝补这两样活,有了小六子和旺财这两个奴仆之后,他也曾用心调教过两个人。可惜,就算是大酒楼的厨子,也不是十天半个月练成的。何况,在他看来,就算是大酒楼的厨子,做出来的吃的也不如姚子清做的好吃。
曾经的贵公子,如今有了条件讲究,只觉得除了姚子清做的东西外,也就大哥做的东西能让他吃出享受来。
本来,他是极不认同哥哥做饭给弟弟吃,这一行径的。这不符合他的讲究的规矩。
可是,姚子清实在是懒惰不贤惠,他也实在是不喜欢厨房的活,大哥自己又不在乎,他为了美食,也就暂且不讲究这一规矩了。
“大哥,我来做吧。您歇会儿。”林睿对于林辰,一向是格外敬重的,尤其是当着几个弟弟和小六子等人时,更是规矩守礼。
林辰知道林睿讲究这个,也没有推辞,便让到了一边。
“虚伪!”
姚子清对于林睿的行径,鄙夷不已。林睿的规矩虽然多,但在她看来,他这些规矩大都是给别人用的。比如说,背过几个弟弟与小六子等下人,林睿就随便的多了。偏偏当着几个弟弟,尤其是林文和林宝时,他那敬重兄长的做派,便做的无比严苛。
如今有了小六子等人,更是经常要秀一秀他小时候学来的那些高门大户的规矩礼仪。
“嘿嘿。大奶奶,您歇会儿吧。这活还是让小的做。”小六子更了林睿这些天,又何尝不知道林睿的虚伪呢?不过,就算林睿敬重兄长这一行径有时候显得虚伪做作,但却是实打实的让他明白,林睿是个讲究规矩,严苛龟毛之人。
林睿可以给大哥虚伪,毕竟人家都是主子,又是亲兄弟,且感情很好。但他们这些下人,可不敢虚情假意,做作糊弄林睿,也不敢糊弄不敬任何一位主子。至于见风使舵鬼心眼之类的,他现在是不敢给任何一位主子用了。
虽然鄙视林睿的虚伪,但姚子清还是去厨房做饭了。
上一世她能给前男友做了整整三年饭,以至于练就出了一手好厨艺。这一世虽然不再喜欢厨房,但既然林辰、林睿都这么喜欢她做的饭,她也愿意为他们进厨房。
看姚子清去了厨房,林睿微微翘起唇角,笑的真实了许多。
对于姚子清的讥讽鄙视,如今的林睿也已经习惯了。反正她说的不错,他自己也清楚,他之所以故意表现的这么敬重孝顺大哥,只是为了一身作则,让几个弟弟也知道兄友弟恭的道理,让下人们知道规矩。
有道是无规矩不成方圆,他虽然只当了七年的皇孙世子,但他从小就聪慧机敏,母亲也是个表面上傲气,实则聪明之极,很有手段的女人。他又和母亲感情很好,耳濡目染之下,自然比那些与母亲关系不亲近的男孩子多了一些女人比较常有的性情。
比如说心思细腻,又比如说小心眼,鬼心眼等。
但他跟着后院女主人的母亲,学到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