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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孽宋-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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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三十位禁军士兵,抬着五花大绑的饕餮的尸首开始撤退,同时抬走的还有那些不幸死去的禁军兵士。金先生尽管身受重伤,却坚持不让任何人搀扶,他坚强的意志支撑着他前行。很快,苏堤上又恢复了昔日的宁静与祥和,像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湖对岸的百万居民犹在沉睡当中,对发生在这里惊心动魄的一幕毫无知觉。再过一阵,月亮渐渐暗淡,消隐在西天,东方的天空出现了第一缕曙光。
第八章 乱臣贼子
这一日,是乾道四年二月十六。
这一日,皇历上写道:岁煞南,龙日冲狗。宜:祈福、祭祀、结亲、开市、交易;忌:服药、求医、栽种、动土、迁移。
1
时间:寅时初,初刻(按今日计时,当为凌晨三点十五分)。
地点:无名山庄,紫竹园。
数团篝火围成一圈,在竹林内噼啪燃烧,溅出炭木的香气,虽然已是凌晨时分,却并不觉寒冷。躺在竹林里的吊床之上,宁心儿暂时尚了无睡意,案子虽然顺利告破,她却有一肚子的疑团急待打开,便问三公子道:“曹小三,你是怎么办到的?你怎么知道杀人凶手是一头野兽而不是人?”
三公子道:“这个说来就话长了,一时半会儿说不完,你还是先睡觉吧,天都快亮了。明天再讲给你听。”
宁心儿不依道:“可是我睡不着,你就慢慢讲,我就慢慢听,算是给我唱催眠曲吧。”
三公子道:“我最早开始怀疑杀人凶手是野兽而不是人,是从两条狗开始的。你还记得,包温包大人在调查百胜镖局的镖师被杀现场时,曾经带去两条经过多年训练的西域名犬。这两条狗能通过嗅闻案发现场残留的气味,进而追踪到凶手的逃亡路线。以前每次都能成功,而这一次,两条狗一到现场,便吓得屁滚尿流,不敢动弹。这证明它们闻到了不敢闻及的气味,心里害怕极了。它们会害怕什么呢?显然不是害怕人,而是害怕比它们更厉害、更凶猛的野兽。这是它们的动物本能,它们继承了它们先祖的才能和体貌,也遗传了它们先祖对这种野兽的恐惧。我有预感,这种野兽很有可能是一种我们前所未见的怪兽。
“前天我特意找来一本《山海经》翻阅,那书里面记载了许多传说中的远古猛兽。我随手翻到一页,刚好看到书上提到一种叫饕餮的怪兽。这种怪兽极端凶残,乃是恶名昭彰的贪馋之王,食人无餍,饱得实在咽不下时,还要把人的身体咬碎再咀嚼一番,方肯罢休,这正好符合百胜镖局四位镖师的死状。结伴而行的共有五位镖师,而现场只发现四位镖师的尸体,我推测,第五位镖师实际上已经被饕餮囫囵吞入腹中,这也是为什么始终找不到第五位镖师的尸体的原因。这种推测听上去颇为合理,然而,此时也仅仅只是推测,还缺乏进一步的证据。
“接下来的几宗命案让我更加确信自己的预感。这些死者生前全无联系,绝无可能有共同的仇家,就算是杀人凶手为转移刑部的视线,也没有必要连续制造同样的几起惨案。只有野兽会这么干,野兽在饥饿的时候,不会选择对象,它总是攻击它首先碰到的人。它的目的只有一个——吃人。那么,这只野兽会躲在什么地方呢?如果是躲在城里,定会被百姓发现。而百姓如果发现这种见所未见的怪兽,一定会向衙门或刑部报告,毕竟这种怪兽已经有几百年没有出现在人间。事实上,并没有接到任何发现怪兽的报告,这说明野兽并没有藏在城里。
“再综合几起命案的案发地点来看,涌金门、风波亭、钱湖门,刚巧都是紧邻西湖。如此宽广浩渺的西湖,岂不正是怪兽最佳的藏身之所!这个时候我已经有了五成把握,而在接连几起命案发生之后,刑部对全城施行了宵禁,而自宵禁至今,除了曾耀武、常扬威两位捕快在钱湖门外遇害外,并无新的命案发生,这时我便有了七成把握。
“再接下来,便是天狼七杀星的骷髅自西湖浮出,就是上次在苏堤上要杀我们的那七个家伙。刺客小唐杀了他们,并将他们抛尸湖中。他做事一向干净利落。才短短两天,七个人的尸首连皮带肉带血带内脏都被吃得一点不剩,这不是几条小鱼能办得到的。西湖湖底必然隐藏着一只嗜食人肉的巨大野兽。这时,我便有了九成的把握。当你对一件事情有了九成把握,没有道理不去试一试。”
宁心儿道:“为什么选在二月十五这一天?”
三公子微微一笑道:“二月十五,月圆之夜。月亮的盈缺和野兽的兽性自古以来便有一种神秘的联系,一轮满月,拥有比残月大上好几倍的力量,能让野兽变得更兴奋、更暴力、更凶残,反应更敏捷,一点点的挑衅都有可能让它兽性大发,而越是古老的野性未驯的野兽,与月亮的这种神秘联系似乎便越强烈。只要这怪兽继续蛰伏在湖底,在月圆之夜,它便极易陷入疯狂状态,更容易被诱上岸来。所以,在临出门时,我始终在望着天空,天空上密布乌云。我还一直在担心月亮是否会出现。幸好,月亮还是出现了。”
宁心儿又问道:“那颗夜明珠又是怎么回事情?你怎么知道会有一颗夜明珠在饕餮的肚子里?《山海经》上这么写的吗?”
三公子道:“《山海经》上可没写这个。那颗夜明珠并不是生长在饕餮的肚子里,而是因为某种原因被饕餮误吞到肚子里去的。”
宁心儿道:“这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三公子眉飞色舞道:“还是我那句万古流芳、永垂不朽的话,我有预感。第一批受害者是百胜镖局的镖师,很显然,他们尚没有将货物送到地头便已遇害,百胜镖局是当今天下要价最高的镖局,每次接镖,价值都至少在白银二十万两之上。五位镖师选在深夜进入杭州,显然是出于谨慎,这更说明这趟镖所押货物非比寻常。然而从案发现场看,四位镖师身无长物,只随身携带了些普通的丝绸、珍珠,价值十分有限,这些绝不可能是镖物。因此,真正的镖物定然在第五位失踪的镖师袁无病身上,而且这东西不会太大,便于藏匿,不会惹人注意。在这个世上,既可随身携带而价值又在白银二十万两之上的东西并不多。东海夜明珠便是其中之一,而扬州刚好便有一位姓白的珠宝商拥有一颗东海夜明珠。”
宁心儿恍然大悟,说道:“怪不得上次那个姓白的珠宝商特地来咱们山庄找你下棋,原来是另有目的。”三公子赞许地一笑,宁心儿看见自己猜对了,心里暗自得意。
三公子却接着说道:“然而你错了,错得非常之离谱。上次来找我下棋的那位珠宝商并不是扬州的白姓珠宝商,扬州的那位白姓珠宝商喜赌好嫖,于围棋却是一窍不通。”
宁心儿以为三公子故意在戏弄自已,便没好气地问道:“那上次来下棋的到底是谁?”
三公子道:“今天晚上你就会知道了,我保证你绝对想不到他是谁。”
宁心儿道:“我才不在乎他是谁呢,你还是接着讲你的故事吧。”
三公子道:“被你一打岔,我都忘了刚才说到哪里了。”
宁心儿说道:“你刚才说到东海夜明珠。”
三公子想了想,终于记起来了。他理了理自己的思绪,又接着说道:“如果一个人要用最万无一失的方法藏匿这颗东海夜明珠,他会怎么办?”宁心儿躺在吊床上,只觉得浑身舒坦至极,因此她决定不动任何脑筋,懒得猜这个问题,便直接问道:“用什么方法?”三公子见她连猜都不肯猜一下,便直接索要答案,觉得兴致大减,便很无趣地继续说道:“最保险的方法就是把夜明珠吞进肚子里,神不知鬼不觉。袁无病定是把夜明珠吞进了肚子,我之所以会如此推测,是因为发生在刑部敛房之内的那件怪事。被饕餮撕成碎片的四位镖师的尸体,经过仵作的细心整理和缝制,总算拼凑完整,停放在刑部的敛房之内,然而待到仵作们再到敛房去巡视时,却发现那四具尸体又被重新撕成碎片,好像从来没有缝合过一样。包大人说是因为刑部敛房闹鬼。其实不然,而是有人要在尸体的肚子里找一样东西,这才不得不把人重新撕成碎片。只可惜,夜明珠并不在那四位镖师的肚子里,而是在袁无病的肚子里。
“袁无病自以为把夜明珠吞进肚子,便可确保这趟镖万无一失。古往今来,还没有一个劫镖的会把每个镖师的肚子都剖开来看一遍的。然而,聪明反被聪明误,这次他碰到的不是劫镖的强盗,而是吃人的野兽。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天意,饕餮把袁无病整个人囫囵吞了下去,这颗夜明珠也因此就一直留在了饕餮的腹中。
“自从我判定杀人真凶是饕餮,而它又一直躲藏在西湖里面后,我便有意开始注意观察西湖。每到晚上,我便隐约看到湖底有光亮发出,有时近,有时远,有时暗,有时亮,但最亮的时候也是很微弱。一般人看不出来,却足够引起我的注意。但我这人太懒,也没有去一探究竟。
“直到那天晚上,也就是我们在苏堤上碰到天狼七杀星的那天晚上,你看到了一条船,没点灯也没挂旗号。有一阵子,那船摇晃得厉害,过了好一会儿,船才平稳下来。然后船就离开了湖中心,向城隍庙方向驶去,消失在黑暗当中。那亮光就在船上出现过,而且那亮光还发出了含糊不清的低沉的声音,后来又回到了湖底。我就断定,那肯定不是一条会发光的小鱼,鱼是不可能离开水而跑到船上去的。”
宁心儿奇道:“当时是顺风,声音我倒是听到的,可我怎么没看见亮光?”
三公子耸耸肩,道:“我天生神目,你怎能和我相比?”
宁心儿伸个懒腰,道:“你又在臭美了。本姑娘有些倦了,懒得起来揍你,算你运气。我问你,那条船是谁的?船上有些什么人?与饕餮又是什么关系?”
三公子道:“这个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宁心儿看三公子故意摆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强忍脸上的笑容,便知道他心中有鬼。宁心儿说道:“其实你已经知道那船是谁的,只是你现在还不想说,对不对?”
三公子咳嗽一声,以掩饰尴尬,说道:“你还真是聪明。”
宁心儿道:“那是当然,你不想说自有你的理由,我也就不追问,反正你迟早会告诉我的。当一个男人不想说一件事情的时候,聪明的女人最好不再追问。”
三公子一拍巴掌,道:“言归正传,刹那间,我又有了预感。我预感到,那亮光就是从饕餮身上发出来的。只是我当时还没想明白,它是怎么发光的。《山海经》上可没提到饕餮像萤火虫一样会发光。说起来也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因果报应,屡试不爽。要是饕餮没有吃掉袁无病,而是随便吃另外一位镖师,它就不会把东海夜明珠吞到肚子里去。哪怕它随便吞一颗别的珠子也好,可它偏偏吞下的是东海夜明珠,所以一到晚上,它就会从嘴巴和鼻孔里发出光亮来。这一点它根本没办法控制,尽管它力大无穷,杀人如拾草芥,然而对这颗掉进它肚子里头的拳头般大小的夜明珠,它却一点办法也没有。要不是凭借着这东海夜明珠发出的光亮,就算我明知道它躲在西湖里,也只能徒呼奈何。千亩之广的西湖里头,要找到一只躲藏起来的野兽,希望实在是渺茫得很。然而世事就是如此奇妙,被它吃下去的一个死人,反过来要了它的命。造化之奇,岂是人力所能匹敌。”
宁心儿道:“你不是说过你对司空空空有过救命之恩吗?可是当你准备把东海夜明珠交给汤思退时,他却突然出现,把东海夜明珠给半道偷走,他这不是恩将仇报吗?”
三公子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一个做惯了小偷的人,还能指望他恩怨分明?司空空空曾经说过,普天之下,他可以从任何人手中偷到他想偷的任何东西,除了一个人之外。”
“而那个人就是你?”宁心儿明知故问,带着讥诮的口气说道。
“你别不服气,那个人还真就是我。” 三公子说道,“所以他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想从我手中偷走点什么,从他认识我的那天起,他就一直想这么干。他试过千百回,想从我这里偷点什么,可一回也没得逞。我还以为他会就此死心呢。这一次我倒真是大意得很,我万万没想到他会混入禁军当中,这才会让他偷袭得手。算便宜了这小子。”
宁心儿撇着嘴,不满地道:“那么珍贵的夜明珠被偷跑了,你一点都不觉得可惜?”
三公子淡淡地道:“人中圣贤有云:‘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区区一颗珠子,得又何欢,失又何伤,没什么好可惜的。再说,那珠子本来就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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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寅时初,三刻(按今日计时,当为凌晨三点四十五分)。
地点:无名山庄,紫竹园。
宁心儿侧着脑袋,出神地凝望着三公子,那是一张她还没有看够看厌的脸,既遥远,又亲近。宁心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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