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猎人日志-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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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诺恩马上重复看了影片两次。他仔细检视「钩十字」背后有没有什么可作为线索的背景或物件。完全没有,只有一面涂成灰白色的墙壁。
里绘无力地躺在椅上。听到「钩十字」说慧娜仍然安好,她不禁松了一口气。
——还有希望啊。
可是她想不到有什么安慰的话可以对拜诺恩说。
拜诺恩合上电脑,把那张白色的请柬放在上面。
翻来覆去也看不见上面写着任何地名。就只有那两句话:「舐此羔羊之鲜血/以奉献尔珍贵之灵魂」。
还有箭头指着的那滴干涸的血液。
拜诺恩不用凑近鼻子,也嗅得出那是吸血鬼的血液。这种气味对他来说太熟悉了。
——是「钩十字」自己的血液吗?
「舐此羔羊之鲜血」
——这就是提示吧?
拜诺恩毫不犹疑地伸出舌头。
——反正已经再没有可以失去的东西……
一股无比辛辣的味道,从舌头直贯上脑门,简直就像毒品一样。
这是他首次品尝吸血鬼的血液。
仿佛整个脑袋在头骨里挣扎跳跃了一下。
然后似乎在前额顶那儿张开一个小洞孔,一个梦呓似的声音在那洞内回响,轻轻吐露出一个地名。
飞鸟唱片行
五月八日 路易斯安那州 摩蛾维尔镇
Came in with his children(跟随他的孩子进来)
I saw the Three Big Crows(我看见这三只大乌鸦)
They all dressed in Black(他们全都穿着黑色衣服)
With Hair dyed Gold(头发染成黄金的颜色)
They didn't speak a word(他们不发一言)
But smiled like Angels(却露出天使般的微笑)
Where were they taking his soul?(他们要把他的灵魂带往何处?)
Hell,no one knows(没有人知道)
——这是怎么一回事?
班哲明呆坐在唱片行内的收银台后面,好想伸出双手掩住耳朵。
他讨厌听这样的垃圾。在班哲明眼中,歌德摇滚是摇滚乐里最虚假、最故作姿态的糟粕。歌德摇滚,还有重金属——班哲明认定它们只是骗小孩子零用钱的玩意儿。
所以他的「飞鸟唱片行」——也是这儿方圆七十公里内唯一的唱片行——二十多年来从不卖这两种音乐。
可是这几天以来,「飞鸟」已经沦陷。今天从正午开店到现在的傍晚时分,店里的音响系统接连地播放着歌德摇滚和重金属。音量几乎开至最高。
班哲明感觉自己的忍耐已到了极限。
可是他不敢吭一声。霸占着他的店铺跟心爱音响的这些家伙,他一看就知道没有一个是正常人。
「接着放这个。」一个最少六尺三吋高的暴走族,伸出一条刺满蔷薇图案的手臂,把另一张重金属摇滚CD放在柜台上。
班哲明悻悻然地更换唱片。在狂暴的电吉他声里,那个暴走族挥舞一头金色长发,走回他的伙伴处。
他们将近有二十人,聚集在陈列乡村民谣唱片的架子旁。班哲明看出他们分成几伙人,是到摩蛾维尔后才认识的。有几个脱去了上衣,'TXT小说下载:。。'露出满布纹身的横肉,互相比较和欣赏各自的刺青。
还有杂志架旁那群绑着头巾的拉美裔帮派男女,他们喝完啤酒就把瓶子乱丢,瓶身在脚边滚来滚去;最角落处那三个黑人,一身俗不可耐的鲜色西装,还有手指、手腕、耳垂、脖子上那大串金饰,一看就知道是从大城市来的毒贩。
最令班哲明畏惧的还是坐在门前石阶上那些白人:一身墨绿色军服,外套底下鼓起了几团,很明显是枪。就是那些自称「生存主义者」①的疯子吧……
『注①:生存主义者(Survivalist),具反政府及白人优越主义倾向,坚持拥有枪械自卫的权利。以乡村白人为主要构成者,较极端的更自组民兵武力组织。』
班哲明摇头叹息。这几天的生意几乎是零。原本他的客源遍及附近几个村镇。可是看见「飞鸟唱片行」变成这副德性,谁也不敢进来光顾。
——到底在搞什么花样啊?
去年全年到访的外来者总计四十二人。没有一个在镇里逗留超过三天。而现在仅仅一个星期已经打破那个数字了。
——他们为了什么不约而同都到这儿来?这儿?摩蛾维尔?南方一个鸟不生蛋的穷小镇?这儿有什么吸引这些古怪的人?
更令班哲明讶异的是:这许多原本水火不容的族群聚在一起,竟然没有发生冲突。不只如此,他们甚至还会互相招呼交谈。那种和平的气氛,几乎就像参加「胡士托音乐会」的情景。
这几天里班哲明断断续续地偷听到他们的对话:
——还没有来吗?
——真令人期待?……那种美妙的感觉,比性交还要强烈一百倍!……
——你试过海洛因吗?……那是小巫见大巫吧……这东西就是「未来」……简直是欲罢不能……
——还没有来吗?……「他」的召唤,我们都听见了……那绝对不是幻觉……
——再等下去我就要杀人啦……
疯子。一群疯子。班哲明知道事情不简单。是某个邪教的聚会?大型的毒品交易?可是为什么选在摩蛾维尔?……
班哲明望向窗外。一辆破旧的轿车驶过店外的泥路上,朝镇外的方向而去,车顶上绑着大包小包的家当行李。班哲明认出挤在车里的是孟菲尔一家六口,他们是奴隶后裔,四、五代以来都住在摩蛾维尔。
已经是这个星期第五个搬走的家庭,或者该说是逃走。而且全是黑人。他们感觉到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快要发生吗?甚至非得举家逃离不可?班哲明想起来,镇里有不少黑人到现在还信奉巫毒教②。难道是因为他们对邪恶的事情特别有感应吗?……
『注②:巫毒教(Voodoo),殖民时代之黑人奴隶从非洲故土带来的传统崇拜宗教。在美国南方及加勒比海国家特别盛行。』
唱片行的正门给推开,摇响了门上的铜铃。班哲明神经质地猛回头。看见进来的那对男女时,他不禁摇头。
——又来了两个怪人……
但下一刻班哲明已马上感受到那突来的异常气氛。原本聚在店内的人群全部静默下来,所有视线都盯着这对男女。
——这两个人跟他们不是一路的……
两个都是东方人——在路易斯安那州的乡村小镇里,这简直就像来了两个外星人一样。衣饰都很简单:白色棉麻的上衣、牛仔裤、短靴、银指环和项链……可就是透着一种非凡的气质。
他们手挽手走进来,很明显是亲密的夫妻或情侣——可是这样的搭配任谁看见都会失笑。那女子比男子还要高半个头,然而横向来看,那男的却是女的一倍以上。
班哲明敢说这是他平生见过最美丽的女人。即使如此简便的衣服也掩盖不了高贵的气质。大概古代的平民看见身穿粗服出外游猎的贵族时,也是同样的感觉吧?
那个男人剃光了头,胖脸上满是乱生的胡髭,脱下墨镜后露出左眼角一道伤疤。然而这张丑脸没有给人半点猥琐的感觉。相反地竟带着一股压倒性的自信。
他们没有向店里那些凶狠的家伙瞧上一眼,仿佛把他们当作透明人。暴走族、毒贩、帮派份子们一个个用不友善的目光跟随着他们的每一举动。可是似乎谁也不敢先出手惹这两个人。
女人从杂志架上取了一本最新的Rolling Stone,又挑出两张蓝调的CD唱片,然后走向收银台。男人一直紧随在她身后。
班哲明紧张得站了起来。
「这家店很不错啊。」女人的英语是标准城市口音,「这两个蓝调的乐团,很难找的啊。」
「因为是小公司发行的,只有这州里才有。我也花了不少工夫才进到了货……」受宠若惊的班哲明从男人手上接过钞票,把货品装进纸袋里。女人微笑接过袋子。
「我们下午才刚到镇里来,住在汽车旅馆。」摩蛾维尔的「棉花汽车旅馆」是镇内唯一可以让外来人下榻的地方。
「你们……」班哲明结结巴巴地问。「要留在这里吗?」
「大概会留一阵子吧。」男人耸耸肩。「还没有决定多久。」
「我们刚完成了一大堆工作,现在正在渡假。」女人笑着补充,那笑容令班哲明心跳加速。「镇里有哪家特别好吃的店吗?」
「旅馆附设的餐馆还不错,要不然……」班哲明慌张的往店外比画。「这儿对面,往左边走一个街口,可以找到一家叫『露丝餐厅』的店。那儿的汉堡和苹果馅饼都很棒。」
「汉堡……」男人舔舔嘴唇。「我最喜欢。」
◇◇◇◇
宋仁力夫妇离开「飞鸟唱片行」,站在摩蛾维尔镇中心区的街口上。他们没有回头,却肯定身后那许多双凶狠的眼睛,仍在盯着他们的背影。
日落时分,宋仁力还是戴着墨镜,他左右瞧瞧这个南部小镇。
所谓的「镇中心」,不过是四、五条街纵横构成,把加油站和长途公车站算进去,也只是那二、三十家商店。闷热的空气中夹带浓厚的湿气,令人皮肤有一种黏稠的难受感觉。这种空气大概是源自城镇北面的沼泽区。
宋仁力和文贞姬沿街而走,路上看见的几个镇民都是白人。夫妇俩对于他们那异样的注目早已习惯——住在这种乡村地方,恐怕一生也不会遇见十个东方人吧?
他们经过公车站旁的土产店。橱窗里摆放的大多是鳄鱼皮制品,其中一个泡制过的鳄鱼头标本,那双玻璃珠子造的眼睛正盯着他们。文贞姬停步看了一会,那些纪念品的品质很不错,她决定回程时顺道买几件,下次展示会里也许可用作配饰。
他们的「Wrangler」四轮驱动吉普车就停在车站旁的路边。文贞姬把纸袋抛到后座。
「刚才唱片行里那些人……」她以韩语跟丈夫说,「……我看见他们身体泛出像乌云般的『气』。那种颜色……是很邪恶的欲望。」
「『天国之门』必定不只我们手上那一封。」宋仁力把手臂搁在吉普车的门上,扫视这个偏远城镇的风景。夕阳把他的脸映得有点诡异。「他们都接受了邀请而来,正在等待请柬『主人』的来临。」
「我们则是两个不请自来的客人。」文贞姬展露出丈夫最喜欢的狡黠笑容。
「这次不是普通的狩猎啊……那个『主人』正在等待人们来寻找他……」宋仁力说着坐上助手席。两人同行时,他总是让妻子开车。「怎么样?你会觉得可怕吗?我们可以马上离开。」
文贞姬坐上驾驶座,握住丈夫的手掌。
「你看见了吗?……有一种『颜色』正笼罩着整个镇……」
宋仁力闭起眼睛。与妻子相握的手掌像接通了某条非物质的脉道,二人的意识通过它交互汇流。
「我看见了……很美的『颜色』啊……」他把妻子拉过来,吻吻她的脸颊。刚才心灵的交流里没有丝毫的恐惧,而是像过去每次「狩猎」一样的兴奋。
这就是「SONG&MOON」创作灵感的来源:朝着邪恶逼近,那种剧烈的官能刺激是任何其他体验也无可比拟的。
「这次将会是个很好玩的假期……」
追踪者
同时 路易斯安那州 新奥尔良以西八十公里 十号州际公路
从墨西哥湾的方向刮来一阵风,里绘的身体在黑色皮夹克里颤抖了一下。夹克里她仍然穿着那套「SONG&MOON」的裙子。从凤凰城到这儿,一路上没停下来多少次。而她也没有更换衣服的心情。
她倚靠在汽车门旁,等待汽油加满。拜诺恩仍一言不发地坐在驾驶座上。她实在不敢面对他沉默的表情,宁可站在车外吹吹风。
里绘到现在还不知道目的地是哪儿,只知道车子一直沿着公路往东走。越过了整个德州。
波波夫正蜷伏沉睡在汽车后座。
「你不要跟着我。很危险。」这是在凤凰城出发前拜诺恩跟她说的话。
里绘不肯答应他,仍然坐在车里,拜诺恩等了一会,就发动车子。然后在整段旅途上没有再跟她说半句话……
想到这里里绘又有了哭泣的冲动,她知道尼克正在恼她。
里绘已经猜出整个事情的大概:那只额头上有「钩十字」符号的怪物,在「开膛手事件」①发生时也在伦敦,并且知道拜诺恩也在那儿;那怪物原本想跟踪拜诺恩——大概是想找机会偷袭他,或是寻出他的弱点——却忌惮于拜诺恩那惊人的感应能力;于是怪物便转而跟踪她——而她笨笨地把那只怪物带到拜诺恩爱人的家……
『注①:参阅前作《杀人鬼绘卷》。』
——都是我的错……
她没有问拜诺恩认不认识那个死在慧娜家里的男人。她知道,那等于在他的伤口上再刺上一刀。
从电子新闻的报导里,里绘知道那个男人的身份:洛克·丁·加里尼,三十八岁,芝加哥的私人执业律师,慧娜·罗素的未婚夫。在芝加哥仍有业务,正准备短期内迁居凤凰城并与慧娜结婚……
——这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