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猎人日志-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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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脸色转变了——变得更加苍白,完全失去了血色。
这一刻拜诺恩断定了,这个男人也认识「布辛玛」。拜诺恩尽量令语气显得平和地说:「你知道他在哪儿吗?可以带我去吗?」
「我……我不能够让你伤害他……他是给我新生命……的人……」
拜诺恩感到奇怪。「新生命」?可是面前这个男人并不是吸血鬼。拜诺恩凭气味断定这一点。
「不,我不会伤害他。我只是要找他谈话而已……」
「不可以……我知道……」男人左手食指伸向拜诺恩。「我知道你就是坏人……布辛玛先生常常提起的……来自『公会』的……『暗杀者』……」
「公会」的「暗杀者」?那是什么?
「布辛玛先生……说过……要是给『公会』知道我诞生了……『暗杀者』就会来……找我们……」
「我……」拜诺恩正想辩解时,忽然发现一件奇怪的事情——
男人的指头上有一道奇怪的细缝,只有大约一公分长,看来不似伤口,就像是阳具上的尿道口。
男人突然发出哀痛的呻吟。他的左臂不断颤抖。拜诺恩感到不妥,却无法确定发生了什么事,他握紧指间的四柄匕首。
一点白色的东西自男人指头的细缝中露出来了。
拜诺恩仔细看。
是骨头。男人的指头上突出了一段约六吋长的奇异白骨,形状尖锐有如刀刃,上面带着他自己的鲜血。
煤气灯突告熄灭。
拜诺恩感觉一道强风扑面而来,他本能地往旁闪躲,双足蹬在墙壁上,再朝后反跃,翻身到半空。
煤气灯虽熄灭,却仍发出极细的余光。拜诺恩把夜视力提升到最高点。
当他头下足上翻到半空中时,他看见了:男人正挥动手指上的「骨刃」,朝自己突刺而来!
拜诺恩身在半空,正处于极不利的状态。他无暇细想,双手上四柄银色匕首飞射而出,分别袭向男人的脸部、胸膛、腹部和手臂!
黑暗中绽放出金属交击的火花。在最亮的刹那,拜诺恩看见了:男人左手迅疾地挥舞,几乎同一时间把四柄匕首击落。
——拜诺恩想起他从前应付过的所有敌人:吸血鬼夏伦、「钩十字」、凯达、珊翠丝、莎尔玛、古铁雷斯,还有狼男加伯列……
——没有一个的速度比眼前这个神秘的男人更快!
男人的左手五根指头全都已长出了「骨刃」。那看来虽是骨头,却比金属还要坚硬。落地的四柄匕首上都崩缺了。
拜诺恩着陆后迅速把靴筒内的两柄匕首拔出来。这已是最后的兵刃了。假如手上有长剑或钩镰刀的话,胜算还比较大——兵刃的长度可以弥补速度上的差距。凭着这短短的匕首是太勉强了一点。拜诺恩后悔自己太轻率了。
——可是怎也想不到遇上的对手不是吸血鬼。假如是吸血鬼的话应该可以及早做出防备……
现在多想也没有用了,男人随时会发动第二波的攻击,拜诺恩要在这极短空隙里想出战胜或逃脱的方法。
——还是逃走吧!反正已经知道对方的巢穴,等准备万全时才再来反击……
拜诺恩一旦下定决心便转身拔腿,他希望对方的速度只属于瞬发力而欠缺持久力,那么便有机会逃脱了。
男人果然从后穷追,那支「骨刃爪」伸往最前方,尖端距离拜诺恩的背项仅有六、七呎。
拜诺恩不敢回头,飞快转过一个弯角,刚才走过道路的记忆清晰呈现在脑海。
——绝对不能迷路!否则便完了!
已经无法集中心神用皮肤感觉地形了,他只能凭着记忆走。
——前面是阶梯!
拜诺恩的身体跃起。
男人却已到达他背项!
「骨刃爪」自左上方斜下划过——
拜诺恩的黑色大衣破裂。
他一跃越过二十多级的阶梯,在上层着地,脚下乏力跄踉,他不支仆倒,半跪在地上。
然后他听到阶梯下方,那个可怕的男人猛撞在石阶上,发出石块崩裂的声音和男人的哀叫。
——对了!在这黑暗中,他也无法看见!
果然,他听见下面那男人正摸索着墙壁,缓步拾级走上来,「骨刃」刮过墙壁,发出令人牙酸的锐音。
拜诺恩燃起了逃生的希望。他努力记忆着地形,咬牙用最快的速度往出口奔跑。
过了一会儿,终于再听不见那刺耳的刮磨声音。拜诺恩知道自己安全了,心头一放松下来,立时感觉到背项的剧痛。
拜诺恩已许久没有感觉过如此剧痛。吸血鬼是没有痛觉的,而身负一半吸血鬼因子的「达姆拜尔」,痛觉也比较迟钝。
——为什么呢?为什么这个男人的「骨刃」会带来这种剧痛?我好像连伤口细胞的坏死也能感觉到似的……
拜诺恩想,这样也好。能够感觉到痛楚,最少证明自己还活着,也证明自己还是人类。
他想到自己其实仍然眷恋生命,心里蓦然宽慰起来。那种安慰感仿佛稍稍纾缓了背项创口的痛楚。
猎人被猎
十二月二十四日 凌晨一时〇六分 伊斯灵顿区巴特街
拜诺恩把「大卫·哈里逊」机车停下来,急忙脱掉安全帽,猛地喘气。
因为失血的关系,他感觉寒冷极了。雪雨飘到他干裂的嘴唇上,他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才知道自己同时也感觉极渴。他想象把一杯热咖啡喝进胃里的那股满足感。
可是他知道,自己此刻最需要饮下的不是咖啡,而是藏在行囊中的那袋鲜血。背项的伤口已痛得有点发麻,只有喝血才能令伤口迅速愈合。
他极害怕这个「治疗」方法,但是每一次危险的行动之后又不得不使用。他知道自己每喝一次血,体内的吸血鬼因子便会越旺盛。然后到了某一天,他的一半吸血鬼血统将征服另一半的人类血统,令他堕进永劫不复的邪恶深渊……
拜诺恩踉跄跨下机车,小心地一步一步走向公寓大门,以防背项的伤口扩大。
在骑车之前他用黑头巾盖着伤口,绕缠胸间缚紧以阻止流血。可是一路震动后,头巾早已浸透了血水。
他沾血的手指伸进口袋,把大门钥匙掏出来。
进入公寓前廊时,拜诺恩竭力放轻脚步。这时,公寓里的人应该都已睡了,他不想让任何人看见他现在这副模样。
拜诺恩拾级到了二楼,拿钥匙把房间的门打开——
这时他才惊觉,自己因为受伤已完全放松了警戒,波波夫并不在房间内,他却在此刻到了门口时才感觉到。
已经太迟了。打开房门后,他看见三个男人站在房间中央,每一个都双手握着手枪对准自己,三人都穿着防弹衣。
同时全副武装、手持霰弹枪和轻机关枪的特警分别从两旁的其他房门冲出来,包围了拜诺恩两侧。
站在房间内的龙格雷队长高叫:「警察!不要动!双手举高!我们现在要逮捕你!」
拜诺恩苦笑。这种情景他过去已经历过许多次——但每次他都是扮演握枪的人。
拜诺恩举起双手时皱皱眉——他又牵动到背项的伤口。「发生什么事?我只是个游客。」
他说话时轻轻踏进房间。这动作令房外走廊两边的特警大为紧张,立即围拢到房间门口。
「请你绝对不要反抗。」龙格雷仍很冷静,他知道自己已经赢了。「在这情形下你不可能逃脱。现在我们以十三项谋杀罪嫌疑逮捕你,在上手铐后我会宣读你的权利。」
他是个很好的警官,拜诺恩想。
——十三项谋杀罪……是「杰克」。他们把我当作「杰克」。
「别开玩笑了。我没有时间跟你们玩。」拜诺恩说话时暗中储存气力。
「请你立刻蹲下来,然后全身俯贴地上。否则作拒捕论。我会先射伤你的腿部。」龙格雷把枪管下移,瞄准了拜诺恩的小腿。
「我说过……」拜诺恩真的在慢慢蹲身。「……我没有时间——」
然后拜诺恩的身体在众多警察眼前消失。
龙格雷接着听见身后传来玻璃的碎裂声。
拜诺恩以超乎人类肉眼可见的速度穿越房间,撞碎了玻璃窗跃出!
没有人看得清发生了什么事,龙格雷也不能,但他最快判断出状况:嫌犯脱走了!是穿窗而出!
他率先回身奔向玻璃尽数毁碎的窗户——龙格雷一向习惯亲身在第一线指挥行动。他俯身看过去,街道上却不见人影。
原来拜诺恩穿过窗户,却并不是往下逃,而是双手握住上方的窗框,身体摇荡倒翻,轻易跃上了屋顶。在下面街道上埋伏包围的警察,看见人影在屋顶闪过,立即朝上戟指说:「在上面!到了屋顶!」
警号声响彻整条巴福特街。警车成群地发动开出,把包围范围往外扩张。整个社区被惊醒了,住宅的窗户一个接一个亮灯。
警员在最初得知围捕的就是「开膛手二世」的嫌犯时,情绪已经十分紧张;现在眼见嫌犯正在逃脱,一个个把食指都紧贴在手枪扳机上。
拜诺恩强忍着背上伤痛,飞快跃过一个接一个屋顶。鲜血滴落在旧砖瓦上,迅速与积水融和。
龙格雷这时带着特警队冲上了公寓天台,却无法分辨出拜诺恩的逃向。
「他妈的!」龙格雷暗骂着。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眨眼间便消失了!就在我的枪口前溜掉!那是不可能的啊!……
过了大约三分钟,警队的直升机也加入搜索,探照灯有如舞台灯光般射下,找寻「主角」的位置。
警员索性把铁索解开,让成队的警犭奔跑四散进巷道里。
十四个夜归者和流浪汉迅速被捕,双腕被反铐俯伏在湿冷的马路上。
居民纷纷走出大门看热闹,却都被警察驱赶回屋内。在得知围捕的目标是「杰克」后,年轻人都迫不及待打电话给朋友,绘影绘声地做「现场报导」。
拜诺恩蹲在一条窄巷的阴暗角落里喘息,旁边是堆积成小山般、一个个胀鼓鼓的塑胶垃圾袋。这儿已距离公寓几乎一公里远。警队直升机好几次从上头飞过。
一条黑影突然迅速窜进了暗巷来。拜诺恩爬起身子,却没有拔出他仅余的两柄匕首——他不想伤害任何人。
闯进来的是一条警犭——身体几乎有成年人般大的狼犬。它并没有像警匪电视影集里的警犭般发出狂乱的吠叫,而是静静地盯着拜诺恩,似乎在等待攻击的机会。
拜诺恩也反过来盯着它的双目。
狼犬蓦然从拜诺恩的目光中感受到前所未有的恐怖感,深烙在它小脑袋中的警犭训练,被原始、野性的本能淹没了。它哀号着从原路遁走。
拜诺恩松了一口气。他瞧瞧地上,看见地下水道的盖子。
——看来今夜我跟地底世界很有缘……
◇◇◇◇
在检视了所有被捕的可疑者之后,龙格雷下令把他们全部释放。
「队长……」一名警探迟疑地说:「要不要先核实他们的身份才释放?……」
「不用了。」龙格雷摇摇头。「我看清了那家伙的样子。」
「可是……这不合市警队的工作常规……」
「我说不用便不用!」龙格雷把积压满腔的怒气一股脑儿爆发出来。他走到那名探员跟前,口中吐出的蒸气喷到对方鼻子上。「我刚才跟那杂种站得几乎像我们现在这么近!我要是个他妈的裸女,他那话儿可以碰到我的肚子了!这个答案你满意了没有?」
那名探员并没有动怒,只是退后一步,耸耸肩,然后转身离开,口中在低声嘀咕:「既然站得这么近,为什么又给那变态的杂种溜掉了?」
龙格雷进了一辆警车内,衣衫湿透的他感到冷极了。他从大衣口袋掏出烟斗,把已湿透的烟丝除掉,用纸巾把烟斗里外抹干。他摸摸身上,才发现自己忘了把装烟丝的铁盒带来。
他咬着没有烟丝的烟斗,这时他注意到放在警车一角的那个纸箱。
龙格雷撕掉纸箱上的胶带,把盖子打开来。黑猫波波夫安静地躺在里面。有个好心的警员替它披上一块小毛毯。
龙格雷伸手抚摸波波夫的头顶,但被它避开了。
一个养猫的美国人到伦敦来杀死十三个妓女。没有比这更奇怪的事,龙格雷想。
他突然产生直觉:这只黑猫很可能已经被那个美国佬养了好一段日子。也许他们是一同到英国来的。
龙格雷立刻用行动电话联络市警总局,要求他们查核近三个月内宠物入境的登记资料。
挂掉电话后,龙格雷又瞧着波波夫。
——嗨,小猫咪。告诉我,你的主人是什么家伙?
吸血鬼剑豪
凌晨三时四十三分 国王十字路地铁站
这时拜诺恩知道,再逃走下去也没有意思。
因为现在追踪他的并不是警察,而是吸血鬼。
当在同样潮湿却温暖得多的地下水道中行走了一段时间后,他便嗅到那只吸血鬼的气息。
最初他还怀疑,是不是因为背伤与疲劳而产生幻觉;但是当继续在地下水道前行时,他确定那吸血鬼正在自己头顶的道路上。
拜诺恩好几次在出口处停下来,仰首朝上做戒备,但是那只吸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