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ABC计划-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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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你、、、、、、你知道你现在、、、、、、说的、、、、、、是多、、、、、、多么荒谬吗、、、、、、”科尔曼用颤抖的声音怒吼着,但他的声音里明显地透露出底气不足的味道。
“我绝对没有信口雌黄!”吉尔伯特用手推了推眼镜,一本正经地说,“当时有三个原因使你这么做:一,我说过,现场曾贴了幅油画,而你认为这画和死者卡尔文可能并不搭配,你想弄掉它;二,你总觉得那幅画是卡尔文开始为你而准备的,因此自己和这幅画有很大的关联,你出于做贼心虚的心理,也不希望这画留在现场;三,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也是你最主要的目的,那就是…………你在现场一定留下了一些足以折穿你‘颠倒凶手身份’的鞋印,如你换穿卡尔文的鞋后,又不得以地走了几步留下的鞋印。你想将这些鞋印…………我称这些鞋印为F…………处理掉。最后,你回到仓库时,成功地将这三个目的达到了,而且用了一种十分精妙的手法,再次地让我们陷入了你的另一个心理诡计…………这就是制造一个‘神秘第三者’进入的假象。”
“什么?假象?你的意思是说,并没有一个‘第三者’进入过现场?、、、、、、吉尔伯特,你在昨天分析有第三个人进入现场时的那番推理不是很有道理吗?”诺克斯警官不解地问道。
“但事实的确是没有‘第三者’进入过。这个‘神秘的第三者’也根本不存在、、、、、、”吉尔伯特不由得叹了口气,“是啊,我当时的推理完全错了,我完全中了科尔曼的心理圈套了、、、、、、
“其实事实和我当时推理的完全相反。我当时完全相信了自己推理出的什么‘调包’、‘被裁的纸’、‘擦痕路线’这类的结论,完全没有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如果真的像我所说的有一个神秘‘第三者’,他为何要千方百计地掩饰自己的足迹和调包的事呢?如果是为了帮凶手掩饰罪证,他故意暴露出自己的存在反而会扰乱警方的视线,使案件更复杂化;如果他是为了掩盖自己的身份,那就更说不通了…………因为仅根据足迹和调包的事实警方是根本查不出具体的人的,他过于复杂地去裁纸、调包、制造擦痕路线只会拖延自己在现场逗留的时间,使自己增大被发现的危险,如果真的是‘第三者’,他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警方会去发现尸体。仔细想了这些之后,便可发觉我昨天的那番推理其实是站不住脚的。
“ 那么事实是什么呢?既然我昨天的那推理出现了问题,这不正表明事实其实是与我的推理相悖吗?我曾推理有‘第三者’进入,那事实就必然是没有了。这完全是凶手科尔曼制造出的假象。
“根据我们现在掌握的事实,我们不难想象出科尔曼当时做些什么:他从窗子跳出来后,又回到仓库门口,然后他又用手提着重物走进了仓库。他故意绕了些弯路,迈着很大的步子走向那原来贴画的墙壁,也就是后来贴‘死神的怒火在ABC的诅咒中燃烧’的地方奇%^书*(网!&*收集整理,接着他又将事先裁好的纸与画调了包,然后又踩道来时的鞋印返回。在返回时,他一边走一边用重物断断续续地在地上留下擦痕,一来把自己来和去时的足迹消除,最重要的是将那些我前面提到的鞋印一起处理掉,同时这也是诱导我去推理有‘第三者’进入的一条‘线索’。
“现在大家知道科尔曼的高明之处了吧,他巧妙地利用制造‘神秘的第三者’的手法达到了自己的目的。而且他在制造这个假象时并没有直接留下很明显的‘第三者’的线索,而是留下‘被裁过的纸’、‘擦痕路线’这样的模糊线索,让我去推理。而我又确实按照他诱导的方向沾沾自喜地进行了一番推理,完全忽略了‘擦痕路线’中含有鞋印F这样一个重要的事实。我的推理完全是他事先计算到了的。他了解我当时心里的想法:这‘神秘的第三者’并不是由线索直接看到的,而是由我巧妙地推演译后得出的,这结论是那么符合事实和逻辑,怎么会错呢?……人在得出了与事情表面相似的推论时往往很容易就相信这种推论――科尔曼就是利用了我的这种心理,让我落入了他的圈套,朝着他预计的方向去分析和思考……”
“吉尔伯特,要是你当时没做出科尔曼预想的推理呢?”诺克斯警官问。
“那么科尔曼会扮演我的角色,自己装模作样地做出那样的推理。”
“我有一点不明白,吉尔伯特。”格伦若有所思的问,“科尔曼为什么要从窗户跳出来呢,绕到门口,进去‘调包’又出来呢?这不是很麻烦吗?如果直接在杀了卡尔文后去‘调包’,再在重物擦痕的掩饰下退出仓库,这样不是便好吗?这样也免去了从窗户跳出去这一道带有很大危险性的‘ ’。”
“看起来似乎你说的完全正确,格伦。但你想想,”吉尔伯特用手指在耳旁绕了几个圆,做出要我们思考的手势,“如果照你说的他不跳窗户出来而直接去‘调包’的话,那他必须要从陈尸的地方走到那贴画墙壁,这时他穿着从卡尔文身上换下的鞋,他必然会在这之间留下鞋印,而这鞋印一定要处理掉,用重物磨擦的方法。这样后来就会发现在尸体和那墙壁之间也会存在一条‘擦痕路线’――这不是很令人怀疑吗?如果这擦痕是‘第三者’造成的话,那‘第三者’为什么会到过尸体旁呢?而且在陈尸和墙壁之间有擦痕,便可能使我们还没作出‘第三者’的推理之前就产生这是凶手‘调包’的印象。另外,他如果那么做,现场就没有明显的‘凶手逃走时的鞋印’了,这也会让我们有所怀疑――科尔曼为了使自己的诡计更加完备,才使用了跳窗出去,再从门口回来的方法。”
“他的计划竟这么细致周详!”我感叹道。
吉尔伯特看了看我,点点头说:“是啊,是很细致周详,但科尔曼这毕竟是头一次杀人,我想他当时一定相当激动和紧张,以致于当时的那刀子并没有将卡尔文当场杀死,而你当时也没发觉,这为卡尔文在你走后留下‘死者留言’创造了条件――当然,除了紧张之外,还因为你是左撇子,当时从卡尔文下面捅向他心脏的时候,便不自觉地将刀子捅歪了……”
“但我们看到平常科尔曼不是惯用右手吗?”格伦把问道。
“好吧,我们先做个实验吧……查理,我现在给你一支笔和一张纸,你用左手在纸上快速地写下‘murder’这个词――记住要快,而且就算写错了一个字母既不要改正也不要多想,继续写下去就行了。”
我接过纸和笔,深吸了一口气。我不知道吉尔伯特要我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但我明白,此刻,我背负着去揭露一个犯罪事实的责任。
我是惯用右手的,用左手来写字很不习惯,在按吉尔伯特要求去做的同时,纸上留了一个笔法幼稚的‘murder’。我很不意思,当时没有多想,写得太快,将‘d’还写反了,结果倒像个‘b’了。
没想到吉尔伯特却对这个结果相当满意。这时他又拿出了两张纸――一张是当时克兰口述科尔曼记录的卡尔文好友名单,另一张则是国家警署调查的卡尔文好友的名单。
“当时,克兰在回忆卡尔文的好友名单时,我请科尔曼快速地记下了那些名字。科尔曼当时写得很快,就像刚才查理一样,而且他用了右手。在他写完后,我看着他写完的那一串名字,觉得有一个很奇怪―‘Seth Lamcs’?‘Lamcs’?这个姓好像很少见,但我也没太在意。但后来看到警方的调配报告后,我却发现报告上写的是‘Seth James’而不是‘Lames’!警方的调查被确定是无误的,看来一定是科尔曼写错了,但他怎么会把‘j’写成‘L’呢?原理和查理刚犯的错误一样。惯用右手的人在用左手写字时会不经意的将一些字写反,就像查理‘d’写成了‘b’一样,而科尔曼当时用右手将‘j’写成了‘l’,不就说明他其实惯用左手,在我们面前却故意用右手,然而却不经意地将‘j’写把了吗?由于他当时的字比较潦草,我们也没太在意,误认为是‘L’了!”
“原来如此!”我、格伦、诺克斯警官不约而同地说道。
“我们再看看科尔曼接下来做了些什么。”吉尔伯特缓了缓气,说,“科尔曼在‘调包’之后,离开了杀人现场,然后迅速地回到了警署。在回警署前,他还先将‘调包’下来的那幅画送到了弗兰克斯画廊,至于他为什么做我还不清楚。接着他回到了警署。这时,或许他突然想起了一件令他十分不安的事,那就是他突然意识到卡尔文可能还没有死亡。卡尔文可能在现场留下什么线索!但这时科尔曼已经身在警署,再到格林大街仓库现场一个来回需要两个多小时,再说如果他回来后又马上出去两个多小时,也怕引起大家的怀疑。况且再回到现场的话也有可能破坏现场精心设计的那些痕迹。万分焦虑的他此时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当时建议我们出去走走……”
“‘出去走走’?吉尔伯特,你的意思是什么?”诺克斯警官有点被型糊涂了。(小说下载网|。。)
“为了解释诺克斯警官的这个疑问,请先看看我所整理的整个案件疑点列表中的第一条。在第一条中我曾说过,凶手很奇怪,在通知我们卡尔文死亡时不是打电话到警署,而是打到了诺克斯警官的手机上,这说明什么?――说明凶手不想要警署里的其他人发现尸体,而是希望我们当时的一行人去发现尸体。既然凶手希望是我们一行人去发现尸体,那么这个凶手一定知道当时我们一行人与其他警务人员分布的情况。也就是说,他已预计到我们一定会外出的人,而这个人一定就在我们一行之中,也就是我、查理、格伦、诺克斯警官和科尔曼当中。我当时还不能确定提出出去倡议的科尔曼就是凶手,因为他也可能刚好替凶手把那倡议说出来了。”
“等等,吉尔伯特,你这一提我倒想起来了,凶手如果是我们中的一个,那当时凶手打电话来时,我们中除了警官谁也没有用过电话啊?而警官通话时我们也从听筒里听到了凶手用变声器处理的声音啊,所以警官也不可能是凶手。大家都不可能啊!”
“这正是凶手给我们设政下的另一个不在场证明的诡计。我们当时在听筒里听到的那个声音其实是电话答录机里事先录下的。凶手事先在自己的电话的电话答录机里录下了那段话,而且在最后还录下了电话挂断时的‘嘟嘟’声,然后再将电话调成一接到来电就马上切入答录机的模式。接着在昨天,这个凶手在拿到警官手机的时候,偷偷在警官的手机上也拔了自己那部带有答录机的电话的号码,尔后我们便听到了那个所谓的凶手的声音。我们清楚,警官在从科尔曼手里接过电话后马上就听了根本没有按电话号码的动作,所以凶手自然就是另政个接触过警官电话的人科尔曼了。不过我在当时因为对科尔曼很信任,并没有察觉到这一点,只到后来看到卡尔文的‘死者留言’之后才注意到。科尔曼,你事先买了一个和警官一模一样的手机,调成和警官一样的铃声。你事先料到了你提议出去走走时警官会说去打保龄球,而打球时他会把装有手机的外套脱下。于是,你伺机在我们打球时坐到警官放衣服的椅子旁,秘密地将警官手机的铃声调成了静音,然后向警官手机打了一通电话,接着你悄悄地把手机伸到了警官外套里接了手机。过了几十秒后挂上,再将铃声调了回来。这样,警官手机里便留不了来电记录。当然,这个来电的号码可能你通过非法途径弄来的,透露不了你的身份。尔后,你马上用自己的另一部手机向自己的警官同型号的那部手机上打了一通电话。于是,铃声响了,警官误认为是他自己的来电,自然会要坐在他衣服旁边的你代他接。你拿出了警官的手机,趁大家不注意,拔通了那部带有答录机留言电话的号码,再适时断掉自己手机的铃声,这样,我们便听到了凶手的声音。现在我们知道为什么凶手在杀完人后过两个半小时才打来电话,因为科尔曼,你制造这电话时必须要从杀人现场花不少时间赶回来,并与我们待在一起,这样这个不在场证明才能成立,同时要耐着性子等着与我们一同外出。为什么要外出?因为我们外出时就没有和法医以及其他监视人员在一起了,这样我们接到电话直赴现场后便会由你科尔曼去验尸了,你就有机会趁验尸的机会去销毁一些证据了。
“你的确销毁了下个证据。你与我们到现场时大吃一惊…………现场的地上躺着不少的稿纸;而卡尔文居然连椅子一起倒在了地上。你当时一定立刻明白了卡尔文留下了你是凶手的线索,但你不知道那具体是什么。然后你去验尸了,当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