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纪-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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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心说话,今天是没办法出城去了。
这里是黄金大区靠近水晶大区的某个小城市,以白选草木国民兼通缉犯的身份,要想去高等大区,唯一的办法就是偷偷穿越有驻军把守的城市防卫线。
三个多月前,被蜂拥而来的各式船艇在海里围追堵截了整十天,终于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白选成功登陆。白璧无瑕对这种惊心动魄的生活极感兴趣,非要和白选一起继续享受被追杀的刺激感觉。
可惜,两个人戏耍般逗着那些鹰犬玩闹的日子很快就结束。某个又玩得不亦乐乎的大白天,已经升格为钻石级悬赏通缉犯的白选与白璧无瑕分开引敌之后,在约定会合的地方始终没能等到他。
如同蒋坤一样毫无预兆地消失了么?白选淡淡笑,那又如何?人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没有人会永远陪着你。直到人生末途,你会发现只有你的影子忠诚不二。
前世,她很喜欢一段话,总觉得从词句中渗出令人灵魂颤抖的孤寒,很适合失恋或者被抛弃之后可怜兮兮地向人哭诉时用。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但那人,我知,我一直知,他永不会来。
白选拿绷带紧紧缠住自己颤抖不停的手腕,心想,我其实不孤单,我还有皮皮。可惜,那次偷吃了“宝藏”之后,皮皮一直陷入沉睡之中,没有办法给予白选力量。
要不是她的破魔闪电经过一次又一次对敌后,正在缓慢地发生着变化,没了白璧无瑕的照应,她也许早就被抓了。孤苦伶仃一个人怎么斗得过那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人物?
摸了摸咕呱作响的肚皮,白选掏出一小块看不出颜色的肉干,塞进嘴里使劲咀嚼。最后的干粮,吃完就得想办法弄钱了。
钱好说,关键是要快点想出办法穿过大区之间的防卫线。这些中高等大区战争时期是修士盟的重点打击对象,直至今天都还有驻军防守在大区之间。正面相抗,对于早就精疲力竭的白选来说就是死路一条。
休息了一会儿,白选从垃圾回收场的破门钻出去,准备去打劫某个大户,弄点钱洗个澡吃顿饱饭。这座小城没有驻军,她连续三日三夜不眠不休跑路,为的就是找个相对安全的地方休整,透支过度的身体也迫切需要营养。
已是黄昏,十一月寒意刺骨。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们都穿上了厚实的秋衣,也许料子不好,但起码暖和。颇有些人看向这个干瘦肮脏小乞丐的目光充满了怜悯。
只是怜悯而已,没有人走到白选面前说,我请你喝碗热汤,给你一件厚衣,以解你饥、以暖你心。神色匆匆的人们飞快走过她身边,嘴里嘀咕着资探员就是死得快、米价又涨了、该添冬衣了之类的话。
白选现在看上去就是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儿,穿着空空荡荡、足足大了三号的男式资探员制服。还有一头乱七八糟、从不曾修剪过的短发以及乌漆麻黑瞧不出五官轮廓的脸庞。不过,无论怎么邋遢,人们还是能辨认出,她脸上没有丑陋的斑痕。
与白璧无瑕失散后,白选就把面具拿下来了。乘坐各种交通工具来往于城市乃至各大区之间,都必须在关卡处出示身份证。但是她的身份证上明晃晃写着“白小乖”三个字,所以,就算如今面具乖神奇消失,白选想平安抵达目的地还是有很大的困难。
她参加那个狗屁大任务之前本来就写了遗书的,自然不会带太多钱在身上。买了一路所需的食物饮水,还去黑市花高价弄了把匕首,现在白选衣兜里只有几个硬币。
转过街角,远远地看着那张足有一米长、半米宽的巨幅通缉令。白选直撇嘴,心说老娘长得这么坷碜?靠着这张半点也不像的画相就想找到老娘,真是做梦活该气死你们最可笑的是,这张通缉令的罪名是白选杀了刀锋公会的蒋会长。那些吃了大亏的大人物们,就算是想找回场子都不敢明正言顺地把她干的事儿说出来如果白选不是非要去水晶大区碧玺蒋家找蒋坤,她完全可以随便找个草木国民能待的地方安全地生活。只要白璧无瑕不把她容貌大变的事儿供出去,永远也不会有人知道她以前的身份。
可是,该干的事儿必须要干完才能安心。白选想起曾经听谁说过这样的话——就算会有麻烦,有些事情该面对还是必须去面对沈三多的命还在花满楼手里,沈三多的孩子不知所踪,沈三多究竟是被什么人出卖……蒋坤有没有背叛自己?这些事儿不弄清楚,她的日子不会过得舒坦。
有情偿情,有仇报仇。白选心知肚明,如果没能在路上逮着自己,说不定蒋家就会有个大坑等着自己去跳。前路危机重重,即使找到了蒋坤,后继要办的事儿也很麻烦。
不过,人家有张良计,白选也有过墙梯。她不打无把握之仗,更不会白白去送命。皮皮吃掉了那处“宝藏”后,带给白璧无瑕的一点“汤头”,小家伙慷慨地一分为二。那么一点东西,它却会是白选最大的筹码。
想起那劳什子“宝藏”,白选就有极端荒谬之感。令得天下三方势力损兵折将、不惜以性命相搏的大宝贝,它居然会是……晶玉即使由皮皮那儿感觉得出,被海妖珍若性命的晶玉比之曾经白选手里的那块要大出不知多少倍,但它也还是晶玉,不是别的什么。难怪皮皮一点儿也不惊喜。
那么,不是人家脑子出了问题,就是自己有眼不识金镶玉。打量着当时白璧无瑕双手捧着一小块晶玉的珍而重之神色,白选非常明智地隐瞒下了自己曾经有过这玩意儿的事情。
此时又想起白璧无瑕,白选情不自禁微笑。不管他因为什么如此突然地离开,曾经他给白选带来的欢乐、温暖和信赖,她会永远记在心里。尤其是在这个清冷的暮秋,回忆这些过往似乎还能让她暖和起来。
再度瞟了眼那张扭曲了的画相,白选怡怡然转身,准备去探探路,方便晚上转职成梁上君子。她现在特别仇视官几代富几代,真的。
走了没几步,身后传来一个低沉的声音:“兄弟,想吃顿饱饭吗?”
白选脚步一滞,扭头循声望去,却见墙壁的阴影里站着个人,听声音不会超过二十岁。她想了想,点点头,压低嗓音说:“想。”
那人慢腾腾地走过来,果然是个嘴上刚长出茸毛的少年。寒凉晚秋天气,他却穿着一件无袖紧身背心,肌肉鼓凸,身形壮实。不过看面相这少年却很是憨厚,正咧嘴笑得畅快。
见这少年自来熟地伸手来搭自己的肩膀,白选不露声色地晃了晃身体,躲过这只狼手,轻声说:“用不着这么亲热。”
少年并不生气,双手抱胸,上上下下打量白选。他忽然眯眼一笑,身体往前倾,凑近她低低吹了声口哨,语气轻佻地说:“原来是个雏儿?”
白选笑出声音,拿掉面具以后居然也有人调戏自己了?这种感觉还真是……不好说。她伸出巴掌,按住少年的脸缓缓往后推,问道:“不是要请我吃饭?”
少年凝视着白选看了半响,摇头说:“算了,我的饭你吃不起。”他伸手到兜里摸了摸,夹出两张皱巴巴的纸币递给白选,“拿去买个热馒头吃,再找间干净的旅馆住下。快晚上了,别在街上瞎晃悠。”他眼神复杂地盯着白选的资探员制服,轻声说,“我爸以前也是资探员。”
白选伸手接过这两张纸币,少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要离开。“小兄弟,”白选叫住他,“我能不能向你打听点事儿?”
少年身体一僵,掉头凶巴巴地喝斥:“你叫我什么?”十八、九岁的少年人,大概最不喜欢被别人小看,无论是年纪还是能力。
快步走上前,白选扯着少年的胳膊一直走到方才他站立的墙角阴影处。任由少年大力把自己甩开,她说:“有没有办法穿过驻军防守线到水晶大区去?”
少年惊愕地瞪着她,良久才说:“就不怕我去举报你?”这小丫头胆儿挺肥白选把那两张团在掌心的钞票慢慢抚平,揣进口袋里,认真地说:“你爸也是资探员。”
沉默地盯着白选,这少年的目光异常尖锐,似乎想从面前这张黑漆漆的脸孔上看出什么来。他终于说:“你问对人了,我虽然在这里土生土长,从来没去过外面。但凑巧认识一个从高等大区逃出来的人。不过,我为什么要帮你?”
“因为你爸以前也是资探员。”白选笑眯眯地说,在少年即将暴走之前赶紧补充道,“更因为我会给你一大笔钱,让你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
少年失笑,用露骨的目光打量白选,那神色分明在说,就你这样还能给我一大笔钱?
第二章仗义半从屠狗辈
仗义半从屠狗辈。市井之中既有终日奔波于饮食冷暖,忙得无瑕他顾者,自然也会有自己也饿着肚皮却肯分别人半个馒头的热心人。
不过面前这少年还说不好。天下有白吃的午餐么?他开口就要请白选去吃顿饱的,但是看看他洗得发白的长裤和开口笑的大头鞋,又确实会如他所说,他的饭白选吃不起。
要付出代价。至于是什么,白选现在不得而知。不外乎就是偷抢骗诈那一套,这么点大的地方还能出“杀人碎尸女魔头面具白小乖”这样的新意?
她之所以答应少年的邀请,未必没存着白吃一顿然后抹嘴巴走人的心思。皮皮暂时休眠,破魔闪电轻易不能使用,可白选还会七杀。对付少年这样应该是习练了体术的低阶武者,七杀尽够。
可是,在发现白选其实是女儿身之后,这名原本不怀好意的少年居然轻巧地放过了她。不仅如此,他还给了钱,足够白选吃个馒头再找个小旅店住一晚。
两张皱巴巴的纸币黏黏糊糊,抽抽鼻子还嗅得到汗酸味,团在掌心里不过一点点,却如少年的蓦然转变让白选心里油生一点暖意。
不管他是不是真的想放过自己,亦或惺惺作态,最起码此时他的眼神很真诚。白选愿意冒一点险相信这名少年,相信“仗义半从屠狗辈”,谁说人心多冰寒?
见少年对自己“花钱买消息”的提议眼含讥讽笑意,白选低声说:“如果你不信,我可以先付钱。凌晨两点钟,我们还在这里见面,怎样?”
“你去水晶大区干什么?”少年狐疑问道。
“杀人。”白选轻飘飘吐出这两个字,见少年的腮帮子明显抖了抖,她哧哧笑出声来,“吓着了?”
“哼”少年脸上挂不住,狠狠瞪了白选一眼,扭身就走。不过,在即将拐弯时,还是有声音飘来,“再见面的时候你得叫我邓哥。我是邓家安。”
白选莞尔,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转角。她摸了摸还在咕呱乱叫的肚皮,强忍着饥饿在街上溜达。
凌点时分,白选扮成蒙面大盗摸进城郊一座别墅里。不仅顺利地偷了一笔钱,还吃了顿大餐,并且洗了个热水澡。这家富户不知什么心理,居然把钞票铺在床垫下睡觉,原本不必被打昏,却让钱给自己招了祸。
深更半夜,街上只有被风翻卷起来的枯叶,鬼打得人死。只有城市主干道两边才有昏黄微弱的灯光幽幽亮着,其余街道皆伸手不见五指。
城市虽小,到底也有四通八达的几条街巷。好在有那张贴在钟楼墙面上的巨幅通缉令当地标,一点半左右,白选终于提前摸到先前那个僻静的小巷子里。她爬上墙头,居高临下看着这片街区。一会儿,如果来了不该来的人,她能提前发现。
到底没让她失望。两点差五分时,有个黑影从小巷的那头晃晃悠悠过来。此时已经习惯了在黑暗中视物的白选,分辨出来者确实只有一个人,正是邓家安。
静静地坐在墙头,她无声地咀嚼着顺来的饭团子,注视着邓家安。起初还好,他安静地倚在墙壁上,微垂着头也许在打盹。当不远处的钟楼“咣咣”响起钟声,他调整了站立的姿势,并且抻脖子往转角那儿张望。
一刻钟过了,他开始在巷子里走来走去,最后直接站到巷口,白选从这时起听见一连串“吱吱咯咯”的磨牙声。又过了半个小时,邓家安重重地一跺脚,转身往回走,还气恼地嘀咕:“MD,居然被小娘皮给耍了看明天老子怎么收拾她”
好吧,再藏着就过了。防人之心不可失,想与人真诚相交,最好还是识点相。于是白选轻轻地咳了一声,邓家安霍然扭头,异常灵敏地闪身藏于路边一处角落里,沉声低喝:“是谁?”
“刚在墙上睡了一觉,你等很久了吧?真是对不住。”白选从墙头跳下地,缓缓走近邓家安。
这话谁信?邓家安从小在市井里长大,父母双亡后更是混迹于黑与白之间,磨练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察颜观色、听音辨意是他的强项,此时白选说的话,他一个字都不信。
不过,这些都可以暂且放在一边。他惊讶的是,自己待了快一个小时,愣是没发现墙上居然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