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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地水鸾宫明月姬-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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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字微微一震。修长的眼睫渐渐低垂下去。

他是那么力求完美,即便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件事却还像刺一样扎在他心底,无论如何不肯原谅自己一时的懦弱和动摇。

我会敬佩他,怜悯他,亲近他,却唯独不可能喜欢他。

上天的安排这样悲哀,我们对彼此的心都无能为力。

那差点被杀掉的家伙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他从容不迫的姿态让我们这两个为他大打出手的笨蛋感到无比的讽刺,见我们都瞪着他,他竟微微笑了一下:“心魔需要心医,你们两个都要放下心结,坦诚相待。”

“啊啊啊啊……”玉字前所未有地抓狂,扑上去想拿剑柄拍晕那家伙,我挡在他身前,玉字气急败坏,“今天你就给我说个明白,有他没我,有我没他!”

这情形,像极了回本小说里写的争风吃醋,不过玉字可不比一般妻妾,他武功超高,真的发起疯来,估计我们这一帮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回手抓住那个慢条斯理的家伙:“走,去信阳王府,我们又不是没地方去,干什么要在这里看人家的脸色。”

“明月姬,你好样的,有本事去了就不要回来!”

“不回来就不回来,我稀罕你!”我拖着那家伙就跑。

“信……信阳王府?”那家伙好像被这名头震撼到了,脚步变得很慢。

“没见过这么大的官吧?”

“呃呃……”他又发出那种奇怪的声音,“信阳王跟你……是什么关系?”

“哈哈……”我被他脸上小心翼翼的表情取悦到了,“不要吃醋嘛,我跟信阳王……我跟信阳王……”

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金钱关系?

亲人关系?

肉体关系?

我打了个冷战,都有点沾边,又都不是那么准确。

“那什么,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呵呵……”他笑得虚伪,“林,林信。”

临幸?这名字取得真好,应时应景的。

“你来信阳干什么?”

“借……钱……”

呃,这真是个高尚的目的。

“做什么用啊?”

“赈灾。”

又是这个词。

“你就这么急着置办宅院?”

林信脸上又露出了那种被痛打过的表情。

虽然不想知道,可莫名其妙地还是问了出来:“那天晚上跟你一起来的那个女人是你老婆啊?”

林信很假地笑了两声:“算是吧……”

老婆也能“算……是”?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林信身上有好多秘密。

一点都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我进屋让七夕收拾几件衣服,一回头却发现那个林信正用一整盒的白粉往脸上倒:“喂喂,你干吗……”

第一部分第二章十七岁那年的雨季(7)

虽然我体谅你穷,但也不至于穷得连白粉都稀罕吧。

“打扮一下好出去见人……”他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站在我面前,我忍无可忍别过了脸。

这个男人真奇怪,明明穷得连命都没钱重要,可却有一种淡泊安然的气质,所以即便弄成这样子都显得优雅动人。这绝不是一般穷人家的孩子能够调教出来的。

而且刚才七夕偷偷地告诉我,这个男人逃窜的时候,根本就没舍得打她一下,居然还看她一个妙龄少女呆在阴森森的地宫里很可怜,想带着她一起跑。

玉字的剑刺向他的时候,他第一个想到的,却也是先护住我,其实只要我死了,他完全可以趁乱跑掉的。

我和他面对面,呆呆地相互观赏,难道……难道……难道他就是传说中的好人?

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好人,即便是为了保护我而死去的金字,娘在世的时候他也没少干坏事。

我下意识抬起手在林信脸上摸了摸,沾了一手的白粉,他像怜悯小孩子一样笑了笑,从怀里掏出手帕,给我擦干净。虽然他一笑,脸上的白粉就扑簌簌地往下掉,可我还是情不自禁地喊了他的名字:“林信……”

“嗯?”他低下头来看我,那双眼睛温柔清澈,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有很多人会说,凭一个眼神就能爱上一个人。

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1)

据水字说,离家出走其实是个技术活儿,晋大将军王凯在一次战役中负气离帐,走到半路上就让敌军的间谍给剁了。梁才子潘进,因为跟父亲吵架躲进了尼姑庵里,被蹂躏得奄奄一息后给活生生地埋了。

我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就是想让我觉得外面不安全,可是,他难道就没有想过,按一般的情况来说,我才是活埋或者剁掉别人的那个人吧。

多诡异,大家在一起呆得久了,大灰狼都能被看成小白兔。

但为了让他闭嘴,我还是带了一百二十七个侍从、三车日常用具、两车衣服、一车金银珠宝,趁着夜色,浩浩荡荡地开进了信阳王府。

我想这可能是历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看水字和林信的眼神就知道了。

信阳王府比五年前大了十倍不止,放眼望去无边无际,一汪湖水横隔两岸,岸边还建了一座金碧辉煌的望海楼。

我不得不说,赵凌宣那家伙虽然很会赚钱,可也比谁都能花钱。

就好像……就好像跟钱有仇似的,要紧紧地攥在手里,然后再恶狠狠地花出去。

车马直奔书房,夜深似海,房间里一灯如豆,赵凌宣趴在书桌上,人显得分外清瘦。他看见我只略抬了一下眼皮,眼角处那一点泪痣,在灯火下如同水渍,令人黯然神伤。

我一直很好奇,到底是什么人能令他五年来念念不忘,想尽了一切办法来折磨自己。

我刚想开口,他就淡淡地跟我打了个招呼:“你来了——丑八怪!”

我像猫一样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神经病!心里扭曲的变态狂!”

“倒贴男人的贱人!”

“被男人抛弃的怨夫!”

我们两个八字不对,见面除了吵架,就没有别的可供消遣的事情。

站在旁边的林信一脸苦笑,忽然开口说:“不要再吵了……”那半句话到嘴边,却又被他硬生生地吞了下去。

赵凌宣微微一怔,抬眼看见他,眼光里有异样的神采,许久之后,他懒懒地笑了一下:“丑八怪,原来你喜欢人妖。”

我真气疯了,扑上去要跟他拼命:“我杀了你,我杀了你……”

林信却死死拉着我。

这个死男人,好像被骂得是我而不是他似的。

“卖肉换钱的笨蛋。”我暴跳如雷。

屋子里忽然静了下来。

赵凌宣没有说话,林信握着我的手轻微一颤。

这么多年来我差点就忘记了,我和赵凌宣是因为肉参才有借口联系在一起。

静谧的气氛让我慌不择言,急着想找些话把这件尴尬的事情打发过去,但却莫名其妙地又接着说:“肉参也该养好了,别到时候你又舍不得!”

赵凌宣微微一笑:“不用你着急,等到七七四十九天,月圆之夜,万事俱备,自然会成全你。”

我本来想说的并不是这个。

也不需要他用性命来养成肉参来成全我。

可是话卡在嘴里却说不出口。

赵凌宣伸了个懒腰:“不过我也跟你要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

“三千千万石粮食。”

林信拉着我的手明显一紧。

“要粮食干什么?”

“救灾……”赵凌宣嘲讽地笑了一下,“贵妃亲自来王府里要钱救灾,难道我舍得不给么?那么娇滴滴的美人儿。”

这件事倒是听水字说起过,皇帝和贵妃穷极生疯,从宫里跑出来借钱,没想到却借到赵凌宣头上来了。

“你自己又不是没有钱。”

“都放了外债,再说,你不是也说我卖肉求钱么,我又何必跟你客气。”他冷笑一声,站起身来从我们身边走过去,那一瞬间似乎略侧了一下头,在林信耳边说了一句什么。

林信的手猛地松开了。

我气不打一处来:“都怪你,为什么要弄成这个样子嘛,让人家笑!”

可回头一接触到他的眼睛,那么哀伤而冷静的,什么都不能说出口,然而什么都溢于言表。

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2)

我好像明白了什么,又并不能完全的明白,捧住他的脸,一直看到他眼神深处去:“这里有你不想见的人吧?弄成这个样子,是不是因为你爱她?为什么你一直要想逃走,你说话啊?”

“是不是觉得跟我在一起,根本就没有脸见她?”

林信抬起手,几经犹豫,还是放在了我头上:“不关你的事。”

声音低沉,那么明显的敷衍。

为什么他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不可能忘记的人,为什么只有我,是被摒弃在他们的世界之外,永远永远地追逐着不可能得到的背影?

“明月……”林信迟疑着开口,“肉参的事……是怎么回事?”

我要该怎么跟他说?

我十二岁那年,风华绝代的粉衣人,因为看我不顺眼把我扔到了山下面,又因为觉得亏欠,给了我一个做人的机会?

那个奇怪的粉衣人,他居然说自己是个和尚,连死去的人都能在他手下复活,来得莫名其妙,消失得无影无踪。

就好像是从天上跑下来,专门为了见我一面似的。

虽然这些故事又古怪又好听又有情节,可我总觉得林信想问的并不是这些。

生平第一次我学会了察言观色,静静地望着他说:“以血肉养成的肉参,可以化腐生肌,起死回生,赵凌宣是我买来的,他用血肉来滋养肉参……”

没等我说完林信就打了个寒战。

这里不但有他不想见的人,他和赵凌宣显然也是认识的。

我忍不住微微苦笑。

明知道林信心里惦记着另外一个人,却还是要替他着想:“你真的不想见那个人的话,那就不要见了,我可以给你另外一张脸,省得让她见到了笑话!”

地水鸾宫的秘术,除操控毒物,暗杀,还有易容。

所以我们才会被称为妖人,怪物。

我们生来就已经注定了命运,不管怎么样地挣扎着想当一个好人,都只能像我向往着地面上那些阳光温柔的男子一样,没有结果,永远被排斥,被鄙视,被抛弃。

我这样的明白,却又这样的欲罢不能。

把地宫里世代流传下来的人皮面具粘在林信脸上,用刀压平,刮去多余的胶,等胶干之后,再看这个人,已经和以前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俊丽苍白的脸容令人一见惊艳。

完美得仿佛精雕细琢出来的艺术品。

“你喜欢的那个人?是不是比我漂亮?”

“是……”

“你想死……”我猛掐他的手臂。

林信苦笑,只好改口:“不是。”

“很温柔?”

“很别扭。”

“对你很好?”

“糟透了。”

我忍不住推了他一下:“你有病啊,为什么喜欢她?”

“是宿命……”他唇边的笑意更加苦涩,“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什么都让着他,什么都给他,渐渐地就只有他,把自己,把身边的每个人都忘记了。”他摸着我的头,“为了他我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情,我想我不能得善终,没有奢望,只想再看他一眼。”

“不许这样说……”我不相信他会做什么不好的事,如果连他都不是好人,那这世上怎么还可能会有好人。

那天晚上,不知道为什么我一直在哭,哭得喘不过气来,我抱着林信,无论如何都不肯松手。他只好让我抱着,在并不宽大的床上,无可奈何,相依为命。

昏昏沉沉地也不知道睡了多久,醒来又是一个黄昏。

林信并不在床上。

命好苦,连把名字取成“临幸”这么专业的男人,都不肯扑我。

我伤感得直抹眼泪。

七夕端过来银盆伺候我洗脸:“宫主,昨天玉字派人过来打听,他心里还是惦记着你的,就是不会说话,你就别跟他生气了。”

“屁。”我撇了撇嘴,“这次他不爬在我跟前痛哭流涕,我才不会回去。”

第二部分第三章史上最隆重的离家出走(3)

“呃……”七夕回过头去,我发誓,我听见她偷偷念了一句小屁孩儿。

好想给她一把毒药吃。

忽然门一推走进来一个人。

为了尽量少引起注意,赵凌宣把我们的住处安排在王府小树林里,闲杂人等一律不得入内。

而这个人明显不是我们地宫的内部成员。

屋里只有一盏灯,看不太清楚,只见这个人摇摇晃晃地走到我床前,毫不客气地往上面一扑。

咦咦?

那……那是我的床好不好?

地水鸾宫里哪个人不知道,这张床除了我和我的男人之外,是谁也不能轻易往上面躺的。

这家伙虽然穿得乱七八糟,可明显是个女人嘛。

“把床还给我!”我扑上去跟她拼命。

我揪着她的衣服把她往下拖,这场惨烈的肉搏战,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这个霸占我的床的家伙一回手就拧住了我的胳膊,我痛得大叫:“救命啊……”

“闹死了……”

这懒洋洋的、软而缠绵的声音,却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耳熟。忽然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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