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第一弄臣-第6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没下雪呢,有啥可高兴的?”刀疤脸撇了撇嘴。
“一定会下的,而且还是大雪。”猴子依然仰着头,坚定的说道:“去年的雪下了那么大,今年也不会小了。”
“老天爷办事儿,还能有个准儿的?”刀疤脸不以为然的摇摇头。
“没准儿也不怕……”猴子咬了咬牙,神秘兮兮的凑到江彬耳边,低声说道:“告诉你啊,我来之前,特意从唐先生那里弄来了几百支九州风雷……”
“啊?”刀疤脸大吃一惊,他瞪着眼睛看着兄弟,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那玩意不是下雨的吗?也能管下雪?再说了,那东西挺金贵的,谢兄弟宝贝得很,唐先生怎么就……”
“哼,那还不简单。”猴子得意洋洋的说道:“我拜托马兄弟,从朝鲜和倭国弄了几个公主,嗯,就是波多野家的结衣小姐和朝鲜的李恩秀那几个,嘿嘿,你知道的……唐先生最好这口,我这边一送人,他岂能不答应?哈哈。”
“猴子,真有你的。好,太好了!再等两天,要是到了腊八还不下雪,咱们就用这个宝贝,哈,这次看鞑子还不死!”刀疤脸拍着猴子的肩膀,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第806章 月黑雁飞高
盼着下雪的不单是江彬,在正德预定筑城的土默川,鞑靼部的临时大汗乌苏也日夜期盼着。
被赶出中原后,北元先是定都哈拉和林,后来为明军所攻破,将此地付之一炬,其后蒙古又分裂为鞑靼和瓦剌两部,彼此互相攻伐,哈拉和林几度易手,几成废墟,和蒙元一样,成为了历史的遗迹。
在那之后,鞑靼和瓦剌也没了所谓的首都或者金帐,以鞑靼来说,小王子的主力在哪里,哪里就是金帐所在。在永乐年间,鞑靼部主要在肯特汗山、贝尔加湖一带活动,而瓦剌则是更多的在阿尔泰山一带,因为当时他们是防御一方,所以离大明越远越好。
后来明朝国势日渐摧颓,两部也是南下东进,将金帐挪到了大青山,也就是阴山一带,以便时时向大明发动侵攻。
历史上,在几十年后的嘉靖年间,鞑靼部的势力彻底稳固下来,俺答汗也同样选择了土默川作为王帐所在,并召集了无数能工巧匠,在这里建起了一座雄城,由大明赐名为归化。
在正德年间,鞑靼人虽然还没有筑城的实力,可对于这块土地的认知,却是和后世保持一致的,因此,现在的土默川可以视为是鞑靼部的金帐所在。
不过,乌苏之所以驻骅在此,却不仅仅是因为要体现大汗的威严,他只是想离兴和,准确说是要离宣府更远一点。
兴和是他的部落原本的所在,那里离大明的边墙很近,很方便,那里的水草也很茂盛,西北方就是安固里淖,又有哈流土河流过,是个相当不错的地方。小王子在时,对此地也很有些觊觎之心,只是权衡利弊,不愿意跟乌苏部彻底撕破脸才没有动手。
可现如今,那里已经变成了一个可怕的地方,明军用了数万首级,在野狐岭北面筑起了一座京观!乌苏没有亲眼去看,不过他很清楚那些首级从何而来,那里面颇有一些人,身份还在从前的他之上,他本部的族人,也不在少数。
每每想起,他都觉脊梁骨有一股冷气冒上来,拔凉拔凉的。
从大同逃出来后,他本还想着先返回兴和,整顿部众,好重整旗鼓。可摆脱了火筛的纠缠后,还没等他开始东行就发现,原本应该聚集在兴和的部众已经做了鸟兽散,跑得到处都是。
他能理解牧人们的恐惧,毕竟草原人刚经历了一场百年难遇的惨败,只有大明开国那些年,明军才会如此生猛,若有可能的话,他也想逃得远远的,就象阿鲁台那些先辈一样。
可是,他的理智告诉他,他不能这么做。
退入大漠深处,看起来很安全,实际上只是饮鸩止渴罢了。大漠里实在太荒芜了,祖先们北遁,都是出于万不得已,在漠北可以修养生息,恢复一部分人口,但是,武器装备是得不到丝毫补充的。
几十年前,草原人之所以能卷土重来,是因为他们能从大明得到这方面的补充,在掠抢之前,他们就可以通过交易,得到武器装备来武装自己。可现在,乌苏清醒的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大明那些友善的好人,恐怕都已经不在了。
至少在大战结束后的一年里,无论通过什么样的方法,他也没能从大明弄到哪怕是一口铁锅。意识到大明要玩真格的了,乌苏又岂能不忧?
他非常恐慌,要知道,草原上很多东西都不能自给,除了铁器,盐和粮食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大明真的严格执行封锁政策,草原人别说自我壮大,他们的结局只能是日渐虚弱下去,直至灭亡。
所以,尽管应州大战的阴影仍然笼罩在心头,可乌苏还是不肯远遁,他努力的整合着鞑靼内部,并且积极的拉拢着外援。
他捐弃前嫌的再次向火筛派出了使者,陈述利害,希望对方能够加以配合;兀良哈这样的仇家,他也没有放过,在第一时间递出了橄榄枝,试图化敌为友;甚至连西域的吐鲁番之类的小国,他也想办法加以联络。
大明的近卫军很强悍,正面进行会战的话,他没有半点信心可以取胜。但是,大明边境漫长,若是所有势力齐心合力,避重就轻,却可以让大明顾此失彼,近卫军虽强,可若是分了兵,说不定就有机会一口一口的吃掉对方,这样就有望逆转形势了。
野兽越是虚弱的时候,就越应该展示尖牙利爪,多年来的经历告诉乌苏,只有转守为攻,才可能化解这场危机。何况,大明投机分子还是很多的,只要草原人能展示出自家的强大,终归还是有人会动摇,和草原暗通款曲的。
策略很了得,但现实却很残酷。
光是收拢部众,就花了他近半年的时间。好容易将族人们的情绪安抚下来,他又要面对那些野心勃勃的部落首领的挑战。从兴和逃亡时,一些走得近的部落联合在了一起,在实力方面,这些联合起来的部落和乌苏差距不大,让他很有些焦头烂额的。
乌苏并不指望自己能拥有小王子那样的权威,除了实力,后者还有着草原上最尊贵血统;他也知道现在不是进行内战的时候,因为数万明军已经进驻边关,枕戈以待,随时都可能杀入草原。
他只希望能和这些首领达成共识,结成一个相对松散的联盟,共同向大明发动进攻。领导这样的战争,哪怕只是担个虚名,只要获得战果,他的威望自然水涨船高,若是失败,当不当这个汗王又有什么区别?
对只懂得用刀子说话的牧人说道理,难度和对牛弹琴也差不多,在秋冬时节的几个月里,乌苏一直致力于此,可成效始终不大。多数首领都没意识到形势的严峻,没经历过应州之战的他们,都天真的认为大明还和从前一样,危机并没有迫在眉睫。
要不是有那些从应州退回来的残兵败将,乌苏几乎就要放弃了,好在有这些人在,在他们的现身说法下,那些首领总算是冷静下来了,愿意认真听乌苏说话了。
只是现在的状态离乌苏的目标还很遥远,所以,他额外盼着大雪的到来。虽然没向江彬和猴子那样,天天在外面卖呆,又走后门什么的,可他也是天天派人在外面盯着,并且暗地里吩咐了族中的萨满,让他们向长生天祈祷,早日降下雪来。
“大汗,下雪了,好大的雪!”终于,似乎一年的霉运都到了头,这一天,乌苏正在帐中发愁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了一阵欢呼声,随即,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在帐外响起,帐门掀起处,露出了一张涨得通红的大脸,正是奉命望天的那个侍从。
“好,太好了。”乌苏喜出望外,大踏步的走出了帐外,仰头看时,正见一片片鹅毛般的雪花飘摇而下,落在帐篷上,地上,牧人们的身上,霎时间就是一片洁白。
远近看去,所有人都在兴高采烈的欢呼着,应州的惨败给他们带来的压力太大,太沉重了,而那支打败了王帐精锐的近卫军,如今就在杀胡口,就在野狐岭,在落雪之前,随时都有可能杀出来。
牧人们同样不愿意远遁漠北,横跨大漠的艰辛,没有经历过的人是不会知道的,何况,北方也不是什么太平地方。
在大漠的另一端,喀山汗国正在跟那些野蛮的俄罗斯的几个公国争战不休。现在不是蒙古极盛的时候了,那时,对着成吉思汗的子孙,那些公国只有摇头摆尾的份儿,可现在,他们却已经亮出了爪牙。
“雪下得这么早,这是长生天的庇佑,让咱们鞑靼人有了休养生息的机会,等到明年开了春,咱们就全力南下,把失去的全都抢回来!”乌苏振臂高呼。
他庆幸,雪下的是如此及时;他讥嘲,明军的将领畏首畏尾,结果错过了战机,到明年,基本整合起来的鞑靼部,就没那么容易对付了;他鄙夷,朵颜三卫的那些胆小鬼,竟然说什么要避开明军的锋芒,举族迁徙!
这些白痴,天下间,哪里还有比大明更好,更富饶的地方?放弃这里,去搞什么西征,傻瓜才会这么干呢。
“长生天在上……”
“大汗英明!”
他的欢呼引起了不少相应,虽然主流还是盛赞长生天的,也有不少是针对他的赞誉,这代表着他的威望日渐高涨,同时也代表着鞑靼部重新有了向心力。听到这些,乌苏更有信心了,对来年对明战争也更有把握了。
这场雪让无数人欣喜若狂。
在杀虎口。
“终于下雪了,看这架势,一天雪层就足够厚了,要是连下两三天,哈哈,传本将将令,让千户以上的军将都到帅帐集合!”刀疤脸大手一挥。
在野狐岭。
“按原定计划,各部带足五日口粮,攻取既定目标,即刻出发,不得有误!”黑大个咆哮如雷。
在蓟镇,在辽东……无数雄壮的声音汇聚在了一起。
“杀,出塞杀鞑子,出兵!”
第807章 大雪满弓刀
“哗哗……”无数细密而有节奏的沙沙声交织在了一起,仿佛惊涛拍岸,又仿佛流水淙淙,偶尔会响起的咚咚的碰撞声,以及让人牙齿发酸的刮划声,都被掩盖在了其中。
只有数以千计的滑雪板同时行进,才能拥有这样的声势。
“痛快,真是太痛快了,俺从前连做梦都没想到过,有一天能在雪地里飞跑,比马都快,哈哈,小七哥,这不就是传说中的踏雪无痕吗?”史文博纵声长笑,这一年来的变化实在太多了,不过眼下的畅快,是让他印象最深刻的,只有应州大捷时,才可堪比拟。
“切,就说你没见过世面吧?这算什么,前些日子京城传来的消息,皇上跟侯爷还飞了一次天呢!那可是飞天遁地的手段啊,比起来,踏雪无痕什么的,简直弱爆了。”
刘七很不屑的撇撇嘴,晒道:“而且文博,你小点声,咱们这是突袭,突袭知道么,要打鞑子个措手不及的,你这破锣嗓子一嚷嚷,离二十里地都听见了,还突袭个屁啊!”
“强攻不也一样,小七哥,你看这雪多大啊!都没过膝盖了,鞑子还能上得了马不成?就算上了,马也跑不动啊,没有马,鞑子就是一群待宰的货。”虽然身份已经转换了,不过史文博一开口,还是一派土匪腔。
“还是小心点好,就算必胜,突袭的话,也能减小点伤亡啊,别忘了,若是提前清理完既定目标,就可以继续北进。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听说鞑靼王帐就在土默川,说不定咱们有机会抓个汗王来玩玩呢。”
刘七无限向往的说着,转念间,又想起了什么,握着拳头恨恨的说道:“上次在应州,居然让三娘一个女人抢了先,真是丢尽了山东好汉的颜面,这次说什么也要抢下这个头彩。”
“喔,七哥说的对!”刘七带的这队人,正是当日让小王子头疼不已的山地骑兵,他这话正说到了好汉们的心里去,于是激起了一片响应的狼嚎声。
……
在刘七等人前进的方向上,是一个数千人规模的中型部落。
经常有人用聚散自如来形容草原人的用兵风格,其实这是不是什么兵法,而是他们在游牧生涯中养成的习惯。草原物产较少,冬天又很漫长,部落太大的话,就很难保证供给。
除了王帐享受各方供奉,算是个特例之外,其他部落大多都保持着较小的规模,分散在广袤的草原上,有战事时,才会聚在一起。
这个部落周边环境也好,有山有水的。安固里淖虽然已经结了冰,但只要凿开冰,抓到的鱼还是很肥的,运气好,甚至能抓到两尺以上的大鱼。
而且因为他们的位置比较靠南,算是对抗明军的第一线,所以必须维持一定的战力,在明军进犯的时候,可以且战且退,所以规模才比较大,可战之士足有近两千之众。
寒风萧萧,飞雪飘零,绵绵的大雪将一顶顶蒙古包都变成了白色,冰雪映着篝火的光芒,将夜空照得分外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