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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回到原始部落当村长-第1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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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太昊酒坊里都没有这么香的酒!

“香么?你们尝尝!”我把一碗酒递给医生们,一个好酒的家伙忍不住第一个端起碗。

“啊!咳!咳!咳!”

这家伙顿时咳个不休,我忙把他手里的碗接过来,怕给他打烂了。

“呵呵!什么味道?”我笑笑,自己也尝了尝。

嗯,这东西度数高了不少,却仍不过是太昊酒,浓香四溢,味道辛辣,叫烧酒是可以了,叫“酒精”估计还是不行,但口说无凭,让检验结果说话吧。

“再倒一碗水来!”

一碗水和一碗“烧酒”放在一起,我让医生们第二天再来看看结果。

结果是,装水的碗基本还是原来的模样,但装酒的碗却剩得不多了,大约只有四成酒还在碗里。这么说,我们的酒也已经有50度以上了?!不错啊!,再蒸一遍,就足以消毒了吧!

“我们再蒸!”

可是我没有想到,酒精没有做出来,城中却遍传,医馆里做出了“太昊烧酒”!

第三百四十五章 … 佳酿飘香

“族长,这是什么东西?”

医馆里的老医生们对我珍而重之地弄出来的数斤“烈酒”有些糊涂,经过两次蒸镭,一百多斤太昊原酒,一共才得到这三斤多“酒精”,族长搞这么大阵仗做什么?

这一次我都舍不得花过多的成品做实验,但简单尝试以后,可以肯定,这东西的度数不会少于70度,一是极容易点燃,燃尽火熄后基本上不会剩下什么水分,甚至放在室外也很快挥发,大半天内最多剩下三成液体还在碗里,在没有其他手段测量的情况下,我只能推测,这东西的度数应该足以用于消毒了。

“呵呵!可别小看了这东西!记得我原来告诉过你们的事情么?让族人伤口腐烂的,就是一些细微的小虫子,它们一点点将好的血肉消蚀掉,最后会遍布伤者的全身,让我们的族人死去!”

“每个人的身体里、血液中,都能自己杀掉一些这种小虫子,但如果伤口上的小虫子太多,就会杀不胜杀,最后仍会丧命!”

“我们做的这么个东西是从酒中提出来的精华,所以我把它叫做‘酒精’!它可是专门用来杀小虫子的!受伤的族人以前都必须用冷开水洗净伤口,再敷止血药,现在则可以用酒精清洗伤口,让小虫子不能长起来,伤口愈合的可能性会大得多!”

说实在的,我对这个时代的生活环境了解仍很肤浅,或者多半还停留在表面,族人明明受了很重的伤,但经过简单的清洁伤口,再用汉土族常用的中药粉剂包扎,多数族人都能够痊愈,是因为他们的抵抗力特别强,还是这个时代的细菌、病毒并不像后世我所熟知的那么强大,我并没有明确的概念。但我知道,现在提炼出来地这些酒精,对受伤的族人一定是有帮助的!

医生们对此仍然将信将疑,毕竟这东西的原料是入口的多,能够用于疗伤?没试过。

但商人对于烧酒的制造要敏感得多!

太昊酒坊的人听说了医馆里的事情,对于第一次蒸馏得到的“太昊烧酒”产生了强烈地兴趣了

“那东西究竟味道怎么样?”太昊酒坊里,老板对医馆里的工作人员穷追不舍,在医生们形容了一番烧酒的浓烈香味以后,专业性地咨询口感的问题。

“第二次蒸出来的东西太少。族长不让尝,但第一次蒸出来的酒可是真香!我喝了一口,那叫够劲!自那天和族长一起喝了一回,唉!”医生长叹了一口气“现在喝你们的酒,可就真太淡了!”

这让太昊酒坊的老板产生了无限联想,当天就窜到铜坊,坚决要求也拥有一套和医馆一模一样的铜器,提高太昊酒坊地产品质量。

开玩笑,太昊城最好的酒不出在太昊酒坊。而是出在太昊医馆,不是让人笑话么!

“这个么?不行!”土鲁当时就回绝了,族长设计的这东西究竟有什么道理,为什么要这么做,还能用于做哪些用途?土鲁都还在钻研,哪里肯轻易地就传了出去!何况,这毕竟是族长的原创,让不让给酒坊做,不是还得听族长吩咐么?

“这么说吧!那东西得花多少铜?您报个数!若花一斤铜。俺给两斤工本费!”太昊酒坊老板咬咬牙,决定不惜血本了!听太昊医馆的人说,那东西有好几十斤重,按这个算法,得花200多斤铜呢!这可是相当于上万斤粮食了!

“哪里要什么铜了!我来出铜!免费给你们做!哈哈哈哈!”我一听说太昊酒坊的要求,立码表示支持,这东西有人做是最好不过的。但宗庙出铜却也没打算给他们免费的午餐,铜是免费给了,酒呢?!

“这样子。铜由宗庙出,但酒坊每月给医馆,四斤烧酒,怎么样?我还可以亲自来指点你们怎么制作烧酒!行不?!”我干脆跑到了铜坊,跟太昊酒坊老板、土鲁一起讲条件。

“行!那有什么不行的!”酒坊老板大喜过望。虽然这时代还没有人做经济学研究,但这个方法可以减少资金占用。则是不需要太多知识就能够明白地。

我的做法则了进了后世的“股份制,医馆是公共设施,没有太多的资金来源,基本上是“全额拨款”单位,能够省一点算一点:眼下虽然要出点血,但以后医馆就有了稳定的酒原料来源。所以我们投入的铜可以视作对烧酒业的原始投资,以后么,就得按月“分红”了!

说干就干,有了太昊宗庙的铜锭,铜匠坊立即开工,土鲁在这桩生意上赚得也不少,所以第二套蒸馏设备比第一套生产得快得多,而且有了第一次参加安装的经验,土鲁对于公差地要求也有了更高的要求,铜蒸锅和铜管之间的间隙也小了很多,密封条件大为改善。

但进一步的螺纹联接和螺纹密封要求太高,我还没打算在这个阶段就制作出标准车床来,尽管在我看来,穷一生之力,未尝不能制作出以水力或者风力驱动的简单车床来,但对于目前地太昊来说,可能其他方面的工作比这样一项单一的任务更为重要吧。

无论如何,太昊烧酒业发展基本条件很快得以实现,这一次我不需要度数太高,所以取消了中间的石灰干燥环节,这也让蒸馏中损失的香味大为减少,太昊烧酒地味道比医馆中产出的中间产品好多了:

“嗨!快来尝了!”酒坊老板满面红光,我知道,这是尝样酒过多的后遗症。

“太昊烧酒!由太昊族长亲自指导生产了!太昊味道最好的酒了!这东西可是太昊宗庙特供酒啊!快来尝快来买啊!每人限供一个斤,特别注意,这酒一斤顶三个可别一次喝完了啊!醉死人不赔命的啊!”

酒坊的伙计们大声吆喝,生意也确实好的没话说,第一批试制酒很快就见了底,以至于礼部的长老坚决要求我出面把第二批酒订下来,作为太昊宗庙的礼宾酒!

第三百四十六章 … 接班问题

5月间,豫城传来消息,木驼亲自带着最后一批灾民到了城里。

严格说来,这批灾民已经是木驼连哄带骗,甚至是带一点点强迫性质地弄过来的了,谁都知道,3月底他们启程的时候,北方的草原已经恢复了生机,但谁会拒绝“南方有一片永不枯萎的草原”呢?对于游牧部族来说,那无疑就是真正的人间天堂!

不过让这批“灾民”真正放下心来的,却是在大夏城中转期间,看到了同族的人在那里生活的情况,虽然过半的大夏城翟族居民都已经移民到了豫城,但仍有两千多翟族人还在大夏城生活,这些都可以说是“熟翟”,对城市生活和农业生产已经能够完全接受,甘之如饴。

对于刚从百年难遇的冰雪中挣扎过来的翟族人来说,这些市区的翟族人简直就生活在现实中的天堂里!相比之下,南方的草原还只是传说中的天堂而已!

没有风霜雨雪的侵袭,没有狼群虎豹的危胁,仓中有食不尽的粮食,栏中有数不完的牲畜!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但他们随即就被告知,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些翟人之所以能够享受眼下的生活,是因为当初他们付出了艰苦的劳动,是他们和公孙氏、太昊族人一起建设了大夏城!所以他们若要享有类似的生活,就得付出相同的代价:建设一座新城!

如此这般,所有的灾民再继续南向,奔向木驼曾经许诺过的南方大草原!

等抵达了豫城,才知道除了建城之外,还有许多的约束和律法,但先期到达的翟族人都能够接受,后来的翟族人也只得入乡随俗,何况“枪杆子里出政权”,豫城的武力可都在太昊族人手里呢!不要说那个凶神一般的木驼城主,就是那个叫木峻的小家伙看上去都不是善良之辈。

我听说以后笑笑。木驼这小子当了多年城主,现在糊弄翟族人这一套看来已经纯熟无比。

不过能够从遥远地北方把这些翟族人弄过来,也着实让他吃了不少苦头,等木城主到太昊来向我汇报情况时,看上去又黑又瘦,而且满脸满手都是冻伤后痊愈的痕迹。

“族长,前后共三批,从元月份到3月底,搞过来3400人,只是牛羊少了些。若是早一点过去,能够弄过来的牲口还要多一些,风雪太大,死了不少。”木驼一边兴奋之情难抑。另外还是觉得有些遗憾。

“不错了!我的大夏城主!告诉我,到北方这么久。你们走了多远,看到了什么东西?”若不是对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很满意,我实在很羡慕木驼的北方之行。

“出了大夏城往正北方,一个月的路程内都是森林和草原相间,不过2月上旬我们到了大河的另一段,却是完全冰冻的,我们都能够从河面上骑马冲过去,那地方可真漂亮!”木驼一边说着,仍然心向往之,看得出来对那里的景象颇为怀念。

“北方地大河。那河流的方向跟大夏城和运城之间的人河应该不一样吧,是不是同一条大河呢?你们问过没有?”我深知公孙氏和姜氏都在河套地区,若是往北半个多月的路程,虽然路难走些,也应该走了河套范围,所以从大河地另一段穿过是一点也不奇怪的事情。

“是!肯定就是那条大河。只是经过北方转了一个方向,我们回来时就专门派人找了路,肯定就是这条大河!”木驼看来也对这条河感兴趣,自上游结冻后,下游河面也多数结冻,河中间只有极少地水流,只是河边的表面并不冻得很扎实,我们不敢往上骑马罢了。

总的说来,这个世纪还是不如后世那么冷啊。

“那再往北。是什么情况?”在我心目中,北方下了黄土高原。就抵达大草原了,后世的蒙古大草原啊!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地方!

“过了那段结冻的大河,就是翟族人北方的部落最集中的地方,我们在那里找到了十多个部落,可是那阵子全都冰雪连天,到处都只看到满地的雪,好多翟族人的牲口都是我们帮着从雪堆里刨出来地,这也让那些翟族人很愿意跟我们南下!”看来木驼眼福并不很好,没看到夏天的大草原,不然就不会这般描述北方的情景了。

“行!对了,我已经跟木峻商量过,他得负责豫城的施工,第一年的所有物资都可以从太昊城运过去。不过,他还得负责组织豫城的生产,从第一年起,所有地物资都得靠豫城自己产出,并且得向太昊城献礼。若是他做得到,我便在三年后让他做豫城的城主!”我一说完,就看到木驼脸上发苦。

他知道这番安排对木峻的吸引力是致命的,可问题是,木峻做不做得到?!

“族长,木峻,会不会太年轻了一些?”木驼犹豫了一阵,终于还是问了这句话。

“木驼,你还能活多少年?”我突然问他。

“族长的意思是?”木驼听出了一点味道。

“元齐17岁了,如今已经当了大楚城主,而且已经当了快两年,并且他还得准备好当庸族的族长!木驼,我们都不再年轻了!”我叹了一口气“趁我们还能动弹,教教这些孩子,让他们能够负担起一个城主的责任!”

“木峻固然年轻了一些,背后不是还有你这个城主老爸么?我就不信你会让他一个人挑起这个梁来,反正有你帮助,我也相信他一定能够当好一个城主,以后等你和我都动不了的时候,总该可以放手了吧,对不对?”

木驼这下子总算明白过来。

“族长的意思我知道了,回去我就让土元负责大夏城中地事务!”

看着木驼远去,我却心下有些萧索,我本没有打算这么早就开始为“政权交接”作准备的,却因为这一场病下来,改变了许多观念,眼下是培养下一辈地时候了,今年年底,是不是也应该交卸掉我的太昊族长职务了呢?

第三百四十七章 … 选举大会

大元没有出生记录,我的父母,或者说元齐的父母在雷电事件之前就已经辞世。所以到了太昊十三年,我只知道这是我到原始之后的第21个年头,却并没有明确的概念,不知道这个身体所属的元齐,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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