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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老舍自传-第2章

小说: 老舍自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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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没有奶给我吃。她的乳房软软的贴在胸前,乳头只是两个不体面而抽抽着的黑葡萄,没有一点浆汁。怎样呢,我饿呀!母亲和小姐姐只去用个小砂锅熬一点浆糊,加上些糕干面,填在我的小红嘴里。代乳粉与鲜牛乳,在那不大文明的时代还都不时兴;就是容易找到,家中也没有那么多的钱为我花。浆糊的力量只足以消极的使我一时不至断气,它不能教我身上那一层红软的皮儿离开骨头。我连哭都哭不出壮烈的声儿来。

假如我能自主,我一定不愿意长久这么敷衍下去,虽然有点对不起母亲,可是这样的苟且偷生怎能对得起生命呢?

自然母亲是不亏心的。她想尽了方法使我饱暖。至于我到底还是不饱不暖,她比任何人,甚至于比我自己,都更关心着急,可是她想不出好的方法来。她只能偎着我的瘦脸,含着泪向我说:“你不会投生到个好地方去吗?”然后她用力的连连吻我,吻得我出不来气,母子的瘦脸上都显出一点很难见到的血色。

“七坐八爬”。但是我到七个月不会坐,八个月也不会爬。我很老实,仿佛是我活到七八月之间已经领略透了生命的滋味,已经晓得忍耐与敷衍。除了小姐姐把我扯起来趔趄着的时候,我轻易也不笑一笑。我的青黄的小脸上几乎是带出由隐忍而傲慢的神气,所以也难怪姑母总说我是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小东西”。

我猜想着,我那个时候一定不会很体面。虽然母亲总是说我小时候怎么俊,怎么白净,可是我始终不敢深信。母亲眼中要是有了丑儿女,人类即使不灭绝,大概也得减少去好多好多吧。当我七八岁的时候,每逢大姐丈来看我们,他必定要看看我的“小蚕”。看完了,他仿佛很放心了似的,咬着舌儿说——他是个很漂亮的人,可惜就是有点咬舌儿——“哼,老二行了;当初,也就是豌豆那么点儿!”我很不爱听这个,就是小一点吧,也不至于与豌豆为伍啊!可是,恐怕这倒比母亲的夸赞更真实一些,我的瘦弱丑陋是无可否认的。

一岁半,我把父亲“克”死了。

父亲的模样,我说不上来,因为还没到我能记清楚他的模样的时候,他就逝世了。这是后话,不用在此多说。我只能说,他是个“面黄无须”的旗兵,因为在我八九岁时,我偶然发现了他出入皇城的那面腰牌,上面烫着“面黄无须”四个大字。

义和团起义的那一年,我还不满两岁,当然无从记得当时的风狂火烈、杀声震天的声势和光景。可是,自从我开始记事,直到老母病逝,我听过多少多少次她的关于八国联军罪行的含泪追述。对于集合到北京来的各路团民的形象,她述说的不多,因为她,正像当日的一般妇女那样,是不敢轻易走出街门的。她可是深恨,因而也就牢牢记住洋兵的罪行——他们找上门来行凶打抢。母亲的述说,深深印在我的心中,难以磨灭。在我的童年时期,我几乎不需要听什么吞吃孩子的恶魔等等故事。母亲口中的洋兵是比童话中巨口獠牙的恶魔更为凶暴的。况且,童话只是童话,母亲讲的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是直接与我们一家人有关的事实。

我不记得父亲的音容,他是在哪一年与联军巷战时阵亡的。他是每月关三两饷银的护军,任务是保卫皇城。联军攻入了地安门,父亲死在北长街的一家粮店里。

那时候,母亲与姐姐既不敢出门,哥哥刚九岁,我又大部分时间睡在炕上,我们实在无从得到父亲的消息——多少团民、士兵,与无辜的人民就那么失了踪!

多亏舅父家的二哥前来报信。二哥也是旗兵,在皇城内当差。败下阵来,他路过那家粮店,进去找点水喝。那正是热天。店中职工都已逃走,只有我的父亲躺在那里,全身烧肿,已不能说话。他把一双因脚肿而脱下来的布袜子交给了二哥,一语未发。父亲到什么时候才受尽苦痛而身亡,没人晓得。

父亲的武器是老式的抬枪,随放随装火药。几杆抬枪列在一处,不少的火药就撒落在地上。洋兵的子弹把火药打燃,而父亲身上又带有火药,于是……。

在那大混乱中,二哥自顾不暇,没法儿把半死的姑父背负回来,找车没车,找人没人,连皇上和太后不是都跑了吗?

进了门,二哥放声大哭,把那双袜子交给了我的母亲。许多年后,二哥每提起此事就难过,自谴。可是我们全家都没有责难过他一句。我们恨八国联军!

母亲当时的苦痛与困难,不难想象。城里到处火光烛天,枪炮齐响,有钱的人纷纷逃难,穷苦的人民水断粮绝。父亲是一家之主,他活着,我们全家有点老米吃;他死去,我们须自谋生计。母亲要强,没有因为悲伤而听天由命。她日夜操作,得些微薄的报酬,使儿女们免于死亡。在精神状态上,我是个抑郁寡欢的孩子,因为我刚一懂得点事便知道了愁吃愁喝。这点痛苦并不是什么突出的例子。那年月,有多少儿童被卖出去或因饥寒而夭折了啊!

联军攻入北京,他们究竟杀了多少人,劫走多少财宝,没法统计。这是一笔永远算不清的债!以言杀戮,确是鸡犬不留。北京家家户户的鸡都被洋兵捉走。敢出声的狗,立被刺死——我家的大黄狗就死于刺刀之下。偷鸡杀狗表现了占领者的勇敢与威风。以言劫夺,占领者的确“文明”。他们不像绿林好汉那么粗野,劫获财宝,呼啸而去。不!他们都有高度的盗窃技巧,他们耐心地,细致地挨家挨户去搜索,剔刮,像姑娘篦发那么从容、细腻。

我们住的小胡同,连轿车也进不来,一向不见经传。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最贵重的东西不过是张大妈的结婚戒指(也许是白铜的),或李二嫂的一根银头簪,可是,洋兵以老鼠般的聪明找到这条小胡同,三五成群,一天不知来几批。我们的门户须终日敞开,妇女们把剪子藏在怀里,默默地坐在墙根,等待着文明强盗——刽子手兼明火、小偷。他们来到,先去搜鸡,而后到屋中翻箱倒柜,从容不迫地、无孔不入地把稍有价值的东西都拿走。第一批若有所遗漏,自有第二批、第三批前来加意精选。

我们的炕上有两只年深日久的破木箱。我正睡在箱子附近。文明强盗又来了。我们的黄狗已被前一批强盗刺死,血还未干。他们把箱底儿朝上,倒出所有的破东西。强盗走后母亲进来,我还被箱子扣着。我一定是睡得很熟,要不然,他们找不到好东西,而听到孩子的啼声,十之八九也会给我一刺刀。一个中国人的性命,在那时节,算得了什么呢!况且,我又是那么瘦小,不体面的一个孩子呢!

第四节 入学

在我小的时候,我因家贫而身体很弱。我九岁才入学。因家贫体弱,母亲有时候想叫我去上学,又怕我受人家的欺侮,更怕交不上学费,所以一直到九岁我还不识一个字。说不定,我会一辈子也得不到读书的机会,因为母亲虽然知道读书的重要,可是每月间三四吊钱的学费,实在让她为难。母亲是最喜脸面的人。她迟疑不决,光阴又不等待着任何人,荒来荒去,我也许就长到十多岁了。一个十多岁的贫而不识字的孩子,很自然的是去作个小买卖——弄个小筐,卖些花生,煮豌豆,或樱桃什么的。要不然就是去学徒。母亲很爱我,但是假若我能去作学徒,或提篮沿街卖樱桃而每天赚几百钱,她或者就不会坚决的反对。穷困比爱心更有力量。

有一天,刘大叔偶然的来了。我说“偶然的”,因为他不常来看我们。他是个极富的人,尽管他心中并无贫富之别,可是他的财富使他终日不得闲,几乎没有工夫来看穷朋友。一进门,他看见了我。“孩子几岁了?上学没有?”他问我的母亲。他的声音是那么洪亮(在酒后,他常以学喊俞振庭的金钱豹自傲),他的衣服是那么华丽,他的眼是那么亮,他的脸和手是那么白嫩肥胖,使我感到我大概是犯了什么罪。我们的小屋,破桌凳,土炕,几乎受不住他的声音的震动。等我母亲回答完,刘大叔马上决定:“明天早上我来,带他上学!学钱和书籍,大姐你都不必管!”我的心跳起多高,谁知道上学是怎么一回事呢!

第二天,我像一条不体面的小狗似的,随着这位阔人去入学。学校是一家改良私塾,在离我的家有半里多地的一座道士庙里。庙不甚大,而定满了各种气味:一进山门先有一股大烟味,紧跟着便是糖精味(有一家熬制糖球糖块的作坊),再往里,是厕所味,与别的臭味。学校是在大殿里。大殿两旁的小屋住着道士,和道士的家眷。大殿里很黑,很冷。神像都用黄布挡着,供桌上摆着孔圣人的牌位。学生都面朝西坐着,一共有三十来人。西墙上有一块黑板——这是“改良”私塾。老师姓李,一位极死板而极有爱心的中年人。刘大叔和李老师“嚷”了一顿,而后叫我拜圣人及老师。老师给了我一本《地球韵言》和一本《三字经》。我于是就变成了学生。

自从作了学生以后,我时常的到刘大叔的家中去。他的宅子有两个大院子,院中几十间房屋都是出廊的。院后,还有一座相当大的花园。宅子的左右前后全是他的房产,若是把那些房子齐齐的排起来,可以占半条大街。此外,他还有几处铺店。每逢我去,他必招呼我吃饭,或给我一些我没有看见过的点心。他绝不以我为一个苦孩子而冷淡我,他是阔大爷,但是他不以富傲人。

在我由私塾转入公立学校去的时候,刘大叔又来帮忙。

我记得很清楚:我从私塾转入学堂,即编入初小三年级,与莘田同班。我们的学校是西直门大街路南的两等小学堂。下午放学后,我们每每一同到小茶馆去听评讲《小五义》或《施公案》。出钱总是他替我付。不久,这个小学堂改办女学。我就转入南草厂的第十四小学。

刘大叔的财产已大半出了手,他是阔大爷,他只懂得花钱,而不知道计算。人们吃他,他甘心叫他们吃;人们骗他,他付之一笑。他的财产有一部分是卖掉的,也有一部分是被人骗了去的,他不管;他的笑声照旧是洪亮的。

到我在中学毕业的时候,他已一贫如洗,什么财产也没有了,只剩了那个后花园。不过,在这时候,假若他肯用心思,去调整他的产业,他还能有办法叫自己丰衣足食,因为他的好多财产是被人家骗了去的。可是,他不肯去请律师。贫与富在他心中是完全一样的。假若在这时候,他要是不再随便花钱,他至少可以保住那座花园,和城外的地产。可是,他好善。尽管他自己的儿女受着饥寒,尽管他自己受尽折磨,他还是去办贫儿学校、粥厂等等慈善事业。他忘了自己。就是在这个时候,我和他过往最密。他办贫儿学校,我去作义务教师。他施舍粮米,我去帮忙调查及散放。在我的心里,我很明白:放粮放钱不过只是延长贫民的受苦难的日期,而不足以阻拦住死亡。但是,看刘大叔那么热心,那么真诚,我就不顾得和他辩论,而只好也出点力了。即使我和他辩论,我也不会得胜,人情是往往能战败理智的。

(1924年,)刘大叔的儿子死了,而后,他的花园也出了手。他入庙为僧,夫人与小姐入庵为尼。由他的性格来说,他似乎势必走入避世学禅的一途。但是由他的生活习惯上来说,大家总以为他不过能念念经,布施布施僧道而已,而绝对不会受戒出家。他居然出了家。在以前,他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他也嫖也赌。现在,他每日一餐,入秋还穿着件夏布道袍。这样苦修,他的脸上还是红红的,笑声还是洪亮的。对佛学,他有多么深的认识,我不敢说。我却真知道他是个好和尚,他知道一点便去作一点,能作一点便作一点。他的学问也许不高,但是他所知道的都能见诸实行。

出家以后,他不久就作了一座大寺的方丈。可是没有好久就被驱逐出来。他是要作真和尚,所以他不惜变卖庙产去救济苦人。庙里不要这种方丈。一般的说,方丈的责任是要扩充庙产,而不是救苦救难的。离开大寺,他到一座没有任何产业的庙里作方丈。他自己既没有钱,还须天天为僧众们找到斋吃。同时,他还举办粥厂等等慈善事业。他穷,他忙,他每日只进一顿简单的素餐,可是他的笑声还是那么洪亮。他的庙里不应佛事,赶到有人来请,他便领着僧众给人家去念真经,不要报酬。他整天不在庙里,但是他并没忘了修持;他持戒越来越严,对经义也深有所获。他白天在各处筹钱办事,晚间在小室里作功夫。谁见到这位破和尚也不会想到他曾是个在金子里长起来的阔大爷。

(1939年,)有一天他正给一位圆寂了的和尚念经,他忽然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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