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自传-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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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可是由他口中说出许多现在应当用××画出来的话语。这个女的最后跳了大明湖。她的女儿呢,没有人保护着,而且没有一个钱,也就走上她母亲所走的路——在《樱海集》所载的《月牙儿》便是这件事的变形。可是在《大明湖》里,这个孤苦的女儿到了也要跳湖的时候,被人救出而结了婚。救她的人是兄弟三个,老大老二是对双生的弟兄,也就是故事中的男主角。
在这一对男主角身上,爱情的穿插没有多少重要,主要的是在描写他俩的心理上的变动。他们是双生子,长得一样,而且极相爱,可是他们的性格极不相同,他们想尽方法去彼此明白与谅解,可是不能随心如意;他们到底有个自己,这个自己不会因爱心与努力而溶解在另一个自己里。他俩在外表上是一模一样,而在内心上是背道而驰。老大表现着理智的能力,老二表现着感情的热烈。一冷一热,而又不肯公然冲突。这象征着“学问呢,还是革命呢?”的不易决定。老大是理智的,可是被疾病征服的时候,在梦里似的与那个孤女发生了关系,结果非要她不可——大团圆。
可是这个大团圆是个悲剧的——假如这句话可以说得通——“五三”事件发生了,老三被杀。剩下老大老二,一个用脑,一个用心,领略着国破家亡的滋味。
由这点简要的述说可以看出来《大明湖》里实在包含着许多问题,在思想上似乎是有些进步。可是我并不满意这本作品,因为文字太老实。前面说过了:此书中没有一句幽默的话,而文字极其平淡无奇,念着很容易使人打盹儿。我是个爽快的人,当说起笑话来,我的想象便能充分的活动,随笔所至自自然然的就有趣味。教我哭丧着脸讲严重的问题与事件,我的心沉下去,我的话也不来了!
在暑假后把它写成,交给张西山兄看了一遍,还是寄给《小说月报》。因为刚登完了《小坡的生日》,所以西谛兄说留到过了年再登吧。过了年,稿子交到印工手里去,“一二八”的火把它烧成了灰。没留副稿。我向来不留副稿。想好就写,写完一大段,看看,如要不得,便扯了另写;如能要,便只略修改几个字,不作更大的更动。所以我的稿子多数是写得很清楚。我雇不起书记给另抄一遍,也不愿旁人代写。稿子既须自己写,所以无论故事多么长,总是全篇写完才敢寄出去,没胆子写一点发表一点。全篇寄出去,所以要烧也就都烧完;好在还痛快!
有好几位朋友劝我再写《大明湖》,我打不起精神来。创作的那点快乐不能在默写中找到。再说呢,我实在不甚满意它,何必再写。况且现在写出,必须用许多××与……,更犯不着了。
到济南后,自己印了稿纸,张大格大,一张可写九百多字。用新稿纸写的第一部小说就遭了火劫,总算走“红”运!
三、暑 假
我与学界的人们一同分润寒假暑假的“寒”与“暑”,“假”字与我老不发生关系似的。寒与暑并不因此而特别的留点情;可是,一想及拉车的,当巡警的,卖苦力气的,我还抱怨什么?而且假期到底是假期,晚起个三两分钟到底不会耽误了上堂;暂时不作铜铃的奴隶也总得算偌大的自由!况且没有粉笔面子的“双”薰——对不起,一对鼻孔总是一齐吸气,还没练成“单吸”的功夫,虽然作了不少年的教员。
整理已讲过的讲义,预备下学期的新教材,这把“念读写作,四者缺一不可”的功夫已作足。此外,还要写小说呢。教员兼写家,或写家兼教员,无论怎样排列吧,这是最时行的事。单干哪一行也不够养家的,况且我还养着一只小猫!幸而教员兼车夫,或写家兼屠户,还没大行开,这在像中国这么文明的国家里,还不该念佛?
闹钟的铃自一放学就停止了工作,可是没在六点后起来过,小说的人物总是在天亮左右便在脑中开了战事;设若不乘着打得正欢的时候把他们捉住,这一天,也许是两三天,不用打算顺当的调动他们,不管你吸多少支香烟,他们总是在面前耍鬼脸,及至你一伸手,他们全跑得连个影儿也看不见。
早起的鸟捉住虫儿,写小说的也如此。
这决不是说早起可以少出一点汗。在济南的初伏以前而打算不出汗,除非离开济南。早晨,晌午,晚间,夜里,毛孔永远川流不息;只要你一眨巴眼,或叫声球——那只小猫——得,遍体生津。早起决不为少出汗,而是为拿起笔来把汗吓回去。出汗的工作是人人怕的,连汗的本身也怕。一边写,一边流汗;越流汗越写得起劲;汗知道你是与它拚个你死我活,它便不流了。这个道理或者可以从《易经》里找出来,但是我还没有工夫去检查。
自六点至九点,也许写成五百字,也许写成三千字,假如没有客人来的话。五百字也好,三千字也好,早晨的工作算是结束了。值得一说的是:写五百字比写三千的时候要多吸至少七八支香烟,吸烟能助文思不永远灵验,是不是还应当多给文曲星烧股高香?
九点以后,写信——写信!老得写信!希望邮差再大罢工一年!——浇浇院中的草花,和小猫在地上滚一回,然后读欧·亨利。这一闹哄就快十二点了。吃午饭,也许只是闻一闻;夏天闻闻菜饭便可以饱了的。饭后,睡大觉,这一觉非遇见非常的事件是不能醒的。打大雷,邻居小夫妇吵架,把水缸从墙头掷过来,……只是不希望地震,虽然它准是最有效的。醒了,该弄讲义了,多少不拘,天天总弄出一点来。六点,又吃饭。饭后,到齐大的花园去走半点钟,这是一天中挺直脊骨的特许期间,二十四点钟内挺两刻钟的脊骨好像有什么卫生神术在其中似的。不过,挺着胸膛走到底是壮观的;究竟挺直了没有自然是另一问题,未便深究。
挺背运动完毕,回家,屋子里比烤面包的炉子的热度高着多少?无从知道,因为没有寒暑表。屋内的蚊子还没都被烤死呢,我放心了。洗个澡,在院中坐一会儿,听着街上卖汽水,冰激凌的吆喝。心静自然凉,我永远不喝汽水,不吃冰激凌;香片茶是我一年到头的唯一饮料,多咱香片茶是由外洋贩来我便不喝了。九点钟前后就去睡,不管多热,我永远的躺下(有时还没有十分躺好)便能入梦。身体弱多睡觉,是我的格言。一气睡到天明,又该起来拿笔吓走汗了。
四、《猫城记》
自《老张的哲学》到《大明湖》,都是交《小说月报》发表,而后由商务印书馆印单行本。《大明湖》的稿子烧掉,《小坡的生日》的底版也殉了难;后者,经过许多日子,转让给生活书店承印。《小说月报》停刊。施蛰存兄主编的《现代》杂志为沪战后唯一的有起色的文艺月刊,他约我写个“长篇”,我答应下来;这是我给别的刊物——不是《小说月报》了——写稿子的开始。这次写的是《猫城记》。登完以后,由现代书局出书,这是我在别家书店——不是“商务”了——印书的开始。
《猫城记》,据我自己看,是本失败的作品。它毫不留情地揭显出我有块多么平凡的脑子。写到了一半,我就想收兵,可是事实不允许我这样作,硬把它凑完了!有人说,这本书不幽默,所以值得叫好,正如梅兰芳反串小生那样值得叫好。其实这只是因为讨厌了我的幽默,而不是这本书有何好处。吃厌了馒头,偶尔来碗粗米饭也觉得很香,并非是真香。说真的,《猫城记》根本应当幽默,因为它是篇讽刺文章;讽刺与幽默在分析时有显然的不同,但在应用上永远不能严格的分隔开。越是毒辣的讽刺,越当写得活动有趣,把假托的人与事全要精细的描写出,有声有色,有骨有肉,看起来头头是道,活像有此等人与此等事;把讽刺埋伏在这个底下,而后才文情并茂,骂人才骂到家。它不怕是写三寸丁的小人国,还是写酸臭的君子之邦,它得先把所凭借的寓言写活,而后才能仿佛把人与事玩之股掌之上,细细的创造出,而后捏着骨缝儿狠狠的骂,使人哭不得笑不得。它得活跃,灵动,玲珑,和幽默。必须幽默。不要幽默也成,那得有更厉害的文笔,与极聪明的脑子,一个巴掌一个红印,一个闪一个雷。我没有这样厉害的手与脑,而又舍去我较有把握的幽默,《猫城记》就没法不爬在地上,像只折了翅的鸟儿。
在思想上,我没有积极的主张与建议。这大概是多数讽刺文字的弱点,不过好的讽刺文字是能一刀见血,指出人间的毛病的:虽然缺乏对思想的领导,究竟能找出病根,而使热心治病的人知道该下什么药。我呢,既不能有积极的领导,又不能精到的搜出病根,所以只有讽刺的弱点,而没得到它的正当效用。我所思虑的就是普通一般人所思虑的,本用不着我说,因为大家都知道。眼前的坏现象是我最关切的;为什么有这种恶劣现象呢?我回答不出。跟一般人相同,我拿“人心不古”——虽然没用这四个字——来敷衍。这只是对人与事的一种惋惜,一种规劝;惋惜与规劝,是“阴骘文”的正当效用——其效用等于说废话。这连讽刺也够不上了。似是而非的主张,即使无补于事,也还能显出点讽刺家的聪明。我老老实实的谈常识,而美其名为讽刺,未免太荒唐了。把讽刺改为说教,越说便越腻得慌;敢去说教的人不是绝顶聪明的,便是傻瓜。我知道我不是顶聪明,也不肯承认是地道傻瓜;不过我既写了《猫城记》,也就没法不叫自己傻瓜了。
自然,我为什么要写这样一本不高明的东西也有些外来的原因。头一个就是对国事的失望,军事与外交种种的失败,使一个有些感情而没有多大见解的人,像我,容易由愤恨而失望。失望之后,这样的人想规劝,而规劝总是妇人之仁的。一个完全没有思想的人,能在粪堆上找到粮食;一个真有思想的人根本不将就这堆粪。只有半瓶子醋的人想维持这堆粪而去劝告苍蝇:“这儿不卫生!”我吃了亏,因为任着外来的刺激去支配我的“心”,而一时忘了我还有块“脑子”。我居然去劝告苍蝇了!
不错,一个没有什么思想的人,满能写出很不错的文章来;文学史上有许多这样的例子。可是,这样的专家,得有极大的写实本领,或是极大的情绪感诉能力。前者能将浮面的观感详实的写下来,虽然不像显微镜那么厉害,到底不失为好好的一面玻璃镜,映出个真的世界。后者能将普通的感触,强有力的道出,使人感动。可是我呢,我是写了篇讽刺。讽刺必须高超,而我不高超。讽刺要冷静,于是我不能大吹大擂,而扭扭捏捏。既未能悬起一面镜子,又不能向人心掷去炸弹,这就很可怜了。
失了讽刺而得到幽默,其实也还不错。讽刺与幽默虽然是不同的心态,可是都得有点聪明。运用这点聪明,即使不能高明,究竟能见出些性灵,至少是在文字上。我故意的禁止幽默,于是《猫城记》就一无可取了。《大明湖》失败在前,《猫城记》紧跟着又来了个第二次。朋友们常常劝我不要幽默了,我感谢,我也知道自己常因幽默而流于讨厌。可是经过这两次的失败,我才明白一条狗很难变成一只猫。我有时候很想努力改过,偶尔也能因努力而写出篇郑重、有点模样的东西。但是这种东西总缺乏自然的情趣,像描眉擦粉的小脚娘。让我信口开河,我的讨厌是无可否认的,可是我的天真可爱处也在里边,Aristophanes(阿里斯多芬)的撒野正自不可及;我不想高攀,但也不必因谦虚而抹杀事实。
自然,这两篇东西——《大明湖》与《猫城记》——也并非对我全无好处:它们给我以练习的机会,练习怎样老老实实的写述,怎样瞪着眼说谎而说得怪起劲。虽然它们的本身是失败了,可是经过一番失败总多少增长些经验。
《猫城记》的体裁,不用说,是讽刺文章最容易用而曾经被文人们用熟了的。用个猫或人去冒险或游历,看见什么写什么就好了。冒险者到月球上去,或到地狱里去,都没什么关系。他是个批评家,也许是个伤感的新闻记者。《猫城记》的探险者分明是后一流的,他不善于批评,而有不少浮浅的感慨;他的报告于是显着像赴宴而没吃饱的老太婆那样回到家中瞎唠叨。
我早就知道这个体裁。说也可笑,我所以必用猫城,而不用狗城者,倒完全出于一件家庭间的小事实——我刚刚抱来个黄白花的小猫。威尔思的 The first msn in the moon(《月亮上的第一个人》),把月亮上的社会生活与蚂蚁的分工合作相较,显然是有意的指出人类文明的另一途径。我的猫人之所以为猫人却出于偶然。设若那天我是抱来一只兔,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