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蛊事-第9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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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实在于,我给不了她安全感,并且会时不时给她带来这样或者那样的麻烦,甚至于生命危险。
所以,我必须离开,处理好所有的事情,让自己变得强大起来,然后如同《大话西游》紫霞仙子所期望的那样,脚踏着七彩祥云,来到她面前,娶她——这便是我最纯粹的想法。
我在家中老老实实呆了近两个月,搞得连我老娘都嫌弃我了,说这么一个大小伙子,青春年华,天天待在家里,不做正事,这算是要闹哪样妖蛾子?其实她并不知晓,这两个月对于我来说,有多么重要的意义。这是一段如饥似渴的吸收过程,一直没有闲暇下来的我,终于享受到了退休生活的待遇,陪伴我的除了金蚕蛊、朵朵和小妖朵朵之外,还有我那台今天看起来属于老古董的笔记本电脑。
《镇压山峦十二法门》中有一个很实用的章节,名为符箓。
这一章是除了育蛊之外,内容最多的一节,而且图文并茂,我之前多有周折,一无材料,二无心情,便没有时间来研究。然而在耶朗祭殿之中,听闻杂毛小道他三叔说起符箓的各种好处,强大时居然能够瞬发咒术,心中痒痒,心想着我十二法门中也有这么一节,既然空有宝山,为何不挖掘一番,研究一二?
我买来了湘西凤凰产的朱砂和烟墨,江西的狼毫毛笔,市里面某灵祭用品店独产的黄符纸、绢丝以及我自制的熏烤竹片,然后在后院的杂物间中设坛,神龛之上祭南方赤帝和黑杀大将(祭坛可设各信仰神祗,如青帝、赤帝、白帝、黑帝以及朱雀玄武大将,或者土地、山神和城隍,不等;我传承这一脉,敬南方赤帝以及黑杀大将,赤帝乃神农,黑杀大将众说纷纭,十二法门中认为其为与黄帝战于冀野的九黎祖裔,蚩尤。)
点香燃烛,摆放三盘时鲜果子,茶、米酒各三盏,沐浴、更衣、净面净手,漱口。
准备好画符的一干用具,双手合十,祝愿祷告一番之后,将所有的杂念祛空,聚精会神地提起手中狼毫笔,开始画符。整个过程,诚心诚意,心无旁骛,将心沉浸入“炁”的场域里,去想象信奉的神灵那高傲的存在,以及无所不在的力量,将临摹自破书扫描图上近乎千遍的赦令符文,一边描写,一边吹气,不握笔的左手还需要结着法印(日君诀、月君诀、天纲诀……)。
从开头到结尾,需要一蹴而就,一挥而成。在这一个过程中,任何一丁点儿走神跑马,或者停顿、犹豫,都会前功尽弃,覆水难收,画出一堆毫无用处的垃圾纸符。
在追求这个绝对心灵平静的过程,其实也是一种修炼,也是一种“道”。
画符是如此之难,以至于直到我五月中旬,被我母亲扫地出门,两个月的时间里,我都只画出了五张成品符,就是那种有着我能够感受出来神妙的符箓。这五张符箓分别是“回度往生咒符”两张,“净心神咒符”三张,作用分别是用来超度亡魂和平心静气。
不过让人蛋疼的是,前者随口念几句咒就能够解决,后者……效果比一管镇定剂药差上百倍。
我拿着这五张孤单的黄色符箓,看着一房间几千张的废纸,心里有一种骂娘的冲动。
投资和产出,差距如此悬殊。
看来我装神弄鬼、法力圆满的道路,还是漫漫其修远兮,上下求索而不得。
何况,除了以黄纸承载符文外,还有桃木、有竹片、木片,丝帛,有舌尖书符、凭空虚画之符……各种讲究,究其深奥,穷尽一生心血都难以研究透澈。这玩意,需要用时间和生命来耗,没有任何捷径可以走。更何况,我是一个没有师傅的倒霉孩子——无比怨念中!我想到了《白毛女》的中某些唱腔:“人家的闺女有花戴,我家钱少不能买……”
各家际遇,互有不同。
除了画符,我主要的心思都花在了培育朵朵身上。
虽然依然是个小笨蛋,但是经过时间的累积,勤奋的朵朵终于能够对着月光星斗,吐故纳新,食月光之精华,吞星华之气韵,稳固身型。即使我不再“每日用柳条枝叶沾无根水拍打灵体,念十分钟的净心咒,结内缚印,念佛家的莲花生大士六道金刚咒”……这些繁琐的工作,她也能够平稳度日。
什么是进步,这便是进步。
此刻的朵朵莫说水果刀,便是拿起菜刀斧头,都是轻轻松松,反掌观螺。我每次都会与她一同跌坐修练,她修《鬼道真解》,而我则修《镇压山峦十二法门》。
法门中的禁咒、祀神、固体三章之中,都有练气的法子。我这里说的练气,并非火车上那个叫做秦雯的女孩子所说的“炼气、筑基、结丹、元婴、化神”这般子虚乌有的神通,而是感应,让自身,与始终存在、却难以发觉的“炁”的场域,去契合、去交叠,共相辉映的修行方法。从科学上来说,这或许是灵魂在粒子、量子状态下波的和谐共振吧。
人有人路,猫有猫道,遑论是用声音的音波共鸣、与头顶某处空间神祗的心神沟通,又或者让这气感在体内的刺激、锤炼组织细胞的强度,都是一种实用的法门。我三者循序,刚开始觉得枯燥无聊,然而真正进入到了某种“玄之又玄,不可言妙”的门中时,却又感觉到无比的欢畅。
这种感觉怎么讲,怎么形容?
就好像你平时是在一个鸽子笼,七八平米仅仅能摆下一张床的房间里,一觉醒来,哗!从卧室走到厨房,跑了十几分钟——如此宽敞;有比如,你是个每日只有一个馒头一顿稀粥的灾民流浪汉,突然把你放到国宴中,任吃——如此满足……好吧,请恕我平凡的文字不足以表达这种感觉,此后忽略。
那段时间我过得很愉快,很充实,唯一头疼的是两个人,一个是小妖朵朵,一个是我妈。
小妖朵朵这个狐狸媚子,打出世就不是一个闲得住的家伙,一天到晚惹事生非,嚷嚷着要吃人肉,可是到现在为止,除了在洞子里啃过我一口外,一直都没有沾过荤腥,所以一直抱怨,说哪天要跟肥虫子一起去混,吃个人肉先。她也挑,除了想吃我的肉外,就只肯吃小姑娘的肉,说干净。所以每次轮到她出现,我就头疼,要么诱惑我,要么把我烦得直想骂娘。终于有一天,她答应我不惹事、不闹事,也不吃人肉,就是和肥虫子一起去混,透透气,我便批准了。
回来的时候,肥虫子得意洋洋,酒饱饭足,她一脸惨白。
问她怎么回事,也不说。我问不出来,也就不问了,估计也就是肥虫子的伙食实在不能够让常人、乃至于鬼魂所接受,吓着了她。结果第二天,我们那个小镇就有N多好事者传言,看到鬼了,言之凿凿,一时间人心惶惶。后来经我隔壁的那个老汉宣传介绍,撞邪的人家纷纷登上我家的门,求我做法解脱。我脸色铁青,但还是应了。
从此我再也没有让这小狐狸媚子出过门。
意外的是,我的名气居然通过乡野闲汉之口,传了出去,声名远播——这无疑让人很蛋疼,不多时就陆续有人找到我家门口来,求医问药的、求佛拜神的、求看香的、求解梦的、求姻缘的、求子嗣的……我一开始有些不喜,然而总想着乡里乡亲的,黑着脸拒绝也不是什么好事,便依着十二法门的方子,拿着做个练手,一边学习,一边尝试。
乡野之地,虽然大部分是自己吓自己,但总是有一些蹊跷之事,我也出手,帮忙破解之。这中间有一些东西其实也可以说道说道,这里先不谈,以后有机会,再补录完整。
说完小妖朵朵,又说我母亲。往年子我在外漂泊,她既是思念,又唠叨,恨不得把我拴在家里面,而真当我宅在了家里,她反而又有意见了。特别是黄菲没有再来找我之后,她总是唠叨,说年轻人怎么能够总呆在家里,发了霉?还是要趁年轻,多出去闯一闯,才好。后来陆续来找我看香的人渐多,她意见更大。
在她的想法里,搞神婆这些门道,终究是上不得台面的。
我不胜其烦,五月初的时候,之前盘下我那个快餐店的老乡、生屯的兰晓东打电话给我,说他准备在洪山新盘一家餐馆,那盘口有点大,他一个人搞不下来,想找我合伙接手,问我有没有意向。我果断答应之,然后快速收拾行囊,准备南下。走的时候,最悲伤的可能就是肥虫子啦。它不肯走,不肯离开这个食物丰富的小镇子,乡间的生活让它肥了一大圈,哪里舍得离开,于是它躲在我家的灶房角落,让我一阵好找。
在它简单的意识里,离开,意味着挨饿的旅程又要开始了。
可是,人总是要生活的,对不对?
第十卷 苗疆餐房
第一章 消失的房客
时隔几个月,我又重返南方。
出发之前,我曾偷偷去看望过黄菲,她出院之后,休息了很久,一直没上班,然而我看到有一个可以称得上青年才俊的西装男子接她去吃饭。我没有出现,只是默默看,然后扭头走。人和人之间需要信任,尤其是黄菲这样级数的美女,更加需要——虽说如此,我依旧有些神伤,一年之后,我们都会是怎么个模样?
那一天我正好参加了县里面的地震救灾捐款,正好接到三叔的电话,也就在那一天,我还发现了一件让人无比蛋疼的事情:我小叔的女儿、我的堂妹小婧早恋了,对象竟是上次被我踹的闹事小子。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管不了,只有通告给我小叔——也唯有如此。
我并没有直接前往洪山,而是先去了东官,毕竟在那里我还是有一些事情需要处理。在南城的那套房子已经通过中介出租出去了,租金每月定期打到我的帐户里,抵冲房贷。但是有一个事情让人奇怪,就是在郊区那套房子的住户,已经有两个月没有交房租了。我上次过东官,走得匆忙,打电话开始没有人听,后来直接停机了。
我虽然对两个房客尚玉琳和宋丽娜的结合表示了祝福,跟他们也是朋友,但是终归到底,我们还是房东和租客的关系。
用矛盾论来说,这是主要矛盾。
如黄老牙的小舅子所言,谁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我现在几乎没有什么收入,就指望着这房租还房贷了,他们这么一消失,倒是让我很为难。
所以,我需要去跟他们沟通一下。
若是有实际困难,可以跟我说,迟交、缓交,都是可以商量的;但若是有钱又不想给,想白住,那么这房子,爱住住,不住拉倒,自然会有大把人想要租——我不是滥好人,为了一点点虚情假意,或者某某某凄美的爱情故事,就软了心肠,被感动得潸然泪下。真当我是多愁善感的小姑娘么?
我便是这么一个人,不要试图忽悠我。
到了东官,这是阿根的地头,我自然第一时间要找到他。都说女人是男人的学校,经过王珊情一事,他成熟了很多,言行举止,都没有以前那种“书生气”,人也豁达了许多。然而让我担心的是,谈了几句话,总能够发现他心中有结,释怀不开。
我问他是不是因为觉得我这个朋友变得厉害了?
他笑,说是啊,有一点儿不适应呢。以前虽然行事作风都利落果敢,但是总感觉是地位相平的朋友、兄弟伙,自从见识了我的手段之后,觉得我已经跟他不是一种类型的人了,是大师了,就像是……像是他表哥顾宪雄一样的人物,境界都不一样了!
我笑,拍了拍阿根的肩膀,让他放松。我记得,阿根好像一直把他表哥当成是偶像。
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是在惯常去的酒吧喝酒,阿根喝得有点儿多,唠唠叨叨地说起一些当年的创业艰辛,说着说着又提起了小美。他说当时是他面试的小美,好乖巧精明的一个妹子,长得靓女,嘴巴又会讲话,唉……我说我三月份去看过小美了,给她的坟头上了一束百合花。
阿根看着我,眼神迷离,说站在小美的墓碑前面,你后悔么?
我低下头,把自己的眼睛停留在了暗处,在四下乱射的舞台灯下,掩饰着自己的心情。我抿了一口酒,酒液入喉咙,热力升腾上来。我摇了摇头,跟他说小美这个女孩子,说句老实话,我一直是当作自己妹妹看的。这一点你可以骂我,也可以说我得了便宜还卖乖,但是事实就是这样。不过说实话,我后悔了,后悔对她有了承诺,却没有把心思停留在她身上,让她平白送了性命,这一点,我内疚。
阿根摇头叹气,说你就是个桃花命,总是招惹女人。
他说完,便不说话了,一口一口地饮酒,没一会儿,又要了一杯。当他喝到第四杯的时候,我拦住了他,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心情这么差?阿根喝得有些嗨了,说没有啊?哪有!他心情好得很呢,事业蒸蒸日上,最近又准备在莞太路那边找个门面,再开一家店子呢,有什么心情不好的呢?
我看他这状态,比我上次走之前更加差了,伸手搭住了他的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