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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苗疆蛊事-第141章

小说: 苗疆蛊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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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还好,为了照顾我和阿根的感受,杂毛小道总算没有找那种直接付钱交易的那种,而是来到稍微正规的盛天会所。盛天会所,在东官南城区应该算是比较大的场子,虽然酒水比较坑爹,但是音响设备、服务和名气都是一流的,而且过来这边消遣的都市女性,通常质量都很不错。

我们坐在吧台上,看着舞池里无数挥舞双手的年轻男女,抿着酒感叹,果真不错。

杂毛小道被我再三要求,没有穿那吸引人目光的道袍,打扮得跟个潮男一般,而我和阿根,则是黑西裤白衬衫,稍显严肃。杂毛小道放肆地评论着在酒吧穿梭的女孩子的身材和容貌,口沫四溅,在这一刻,我很难把他和做法时的那个道士联系到一起来,因为此时的他,我光看这脸,都感觉到有一股猥琐之气,迎面而来——落差太大,让我感觉十分不真实。

我以前卖保险和做生意的时候,也会来这里陪人消遣,这样的场所,我倒是并不陌生,只是不喜欢而已。所以倒也不是太拘谨,随意地和凑过来的女孩子聊天,说说冷笑话,逗人一乐。杂毛小道盯了我一会而,便忘乎所以,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阿根,一个人在那里喝闷酒,倒是让人担心。

跟我聊天的这个女孩,容貌着实有些抱歉,而且举止还粗鲁,我聊了几分钟,便借口尿遁离开。

手间出来的时候,阿根从我旁边匆匆走过,我拉着他,问去哪里?他指着二楼的KTV包厢,说他看见王珊情了,要去看一下。

我看着阿根的脸上,满是怒气。

第四章 蜘蛛和恶犬

王珊情?

乍一听到这个名字,我心中就泛起一阵不舒服,这让我想到了一条潜伏于暗处阴冷湿滑的毒蛇,和那恶心得如同鼻涕虫一般的情蛊。我一把拉住阿根的手,说看见就看见了呗,你走你的阳关道,她走她的独木桥,既然没关系,何必还要相见,你被骗得还不够么?

阿根想挣脱我的手,说陆左,我刚刚看到王珊情喝醉得发晕,给一个男人给扶上了二楼,恐怕她出事。毕竟都是朋友,遇见了,怎么都是要管一管的。你放开我……

我顿时笑尿,我这傻兄弟,到现在还把那娘们当成朋友看?哼,要不是有我在,只怕阿根现在都已经命丧黄泉,一把骨灰了。

然而见阿根如此执著,我也没有办法。做兄弟的,点醒不了他,只有任由他去犯傻吧。我陪着阿根一起走上楼去,二楼有一个小型的演艺厅,气氛比楼下稍微平和一些,声音也没有那么浮躁,其他的地方都是包厢。扫了几眼,那暗色的暧昧灯光,让我心中有一些不舒服,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似的。演艺厅没看到人,阿根挨个地去包厢找寻,依然没有找到,倒是惹来了别人的怒骂。

我看那些人准备找保安了,连忙拉着阿根退回楼下。

坐回吧台,阿根仍然心不在焉,跟我说想再去看看。

我把一大杯酒放在他面前,面无表情地说喝下去先,阿根也没有犹豫,一口喝下,喉结咕嘟咕嘟地动着,然后眼睛通红地看着我,说怎么样,是不是觉得我很贱?

我盯着他通红的眼睛,说阿根,你担心的那个女人,她不是一个玉洁冰清的圣女,而只是一个下海的小妹!她有过的男人,比你每天见过的女人还多十倍百倍。她来这里,不是消遣,而是在工作。工作,你懂么?是你情我愿的交易而已,说不定这两对狗男女已经在包厢里交易了,你在担心什么?你不是看开了么,现在怎么又是这副尿性,你再这样,别跟别人说你是我朋友。

我严肃地指着他,说我真心丢不起这人!

阿根眼睛红了,身子伏在吧台上,肩膀耸动着,不停地抽搐着,让人心里面难过。我撂完狠话,却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女人喜欢浪子,然而却有几个人能够做到洒脱不羁?每个人都年轻过,心中总会有一道伤痕,你想要忘却它,然而时间流逝,偶尔,这伤痕有翻滚了上来,让你觉得心疼,感到伤痛。

我不理他,也不去想自己心中那些隐藏在时间背后的往事,拿起吧台上的酒杯,让里面的液体在灯光下摇曳着,感受着迷乱之中的宁静。然而三秒钟之后,我的眼睛圆瞪起来。

天啊,我看到了什么?

在我的酒杯中,琥珀色的液体里面,飘荡着三个细小的红色蜘蛛。这蜘蛛是如此的微小,我甚至都找不到可以对比的东西来形容它,如果不算散开的肢节的话,甚至没有半毫米。它整体分为头胸部和腹部两个部分,四对跗节,通体都是红色的,有极细微的粘毛组成的毛簇,我眯着眼睛,甚至能够看见它吞吐的口器,上面密密麻麻的利齿……在这个灯光迷乱的大厅里面,我居然能够看清楚这么仔细?

我擦了擦眼睛,感觉真的是不可思议。

就在为我的视力增长高兴之余,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来,在我的杯子里面,怎么会多出这么三只红蜘蛛来呢?而且还是活蹦乱跳的。看着在酒液中飘来荡去的红蜘蛛,这比针眼还小的东西,让我莫名地生寒起来——这种东西,莫不是人故意放在这里的吧?

我立刻把阿根拉起来,这个痴情的男子抬起头,泪眼朦胧地看着我,说怎么了?他有些不好意思,伸手去揩眼睛,我拦住他,指着我的酒杯说等一等,我们可能被人盯上了,酒中有毒。阿根吓一跳,说怎么回事?我把手放在他的脖子上,唤醒金蚕蛊,感受阿根的身体状况。

我心急如焚,金蚕蛊据我外婆声称是万蛊之王,然而只是说它的毒性强效、用处多,并不一定能够解百毒。要是阿根喝到了什么连肥虫子都解决不了的毒素,那就真的惨了。

我凝神静气,感受了半天,金蚕蛊给我传递回来的信息,是没有。

这便好,是我杯弓蛇影了么?我犹豫着,结果肥虫子不听招呼,直接拱出了我的体内,飞进了酒杯之中。我吓了一大跳,双手连忙捂住杯子,不敢让外人看到。还好音乐声喧闹,旁人自顾自玩乐,并不曾注意这边,酒杯中的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失,肥虫子打了一个饱嗝,然后把那三只小小的红蜘蛛给一口吃掉。

随后,一种强烈的满足感从肥虫子那里,蔓延到我的意识中来。

如此满足,显然这小红蜘蛛是剧毒之物。

有人要害我,到底是谁呢?

我抬起头来四处张望,正好对上了一个留着一脸络腮胡子的男人。这个男人站在舞池的另一边,一直关切地看着我,见我望来,立刻低下头去。我伸出手,让肥虫子爬到我的手臂上,然后吩咐阿根,别管那个劳什子王珊情了,找到杂毛小道,不要离开他身边。我一步一步地走向那个男人,在还有十几步的时候,他突然跳起来,朝门口的方向猛跑而去。

还真的是他,我也不管缘由,拔腿便追。

夜店里面实在是太挤了,络腮胡如同游鱼,滑溜得很,不一会儿就跑到了门口,我哪里敢把这么一个阴暗中的潜伏者放虎归山,于是也管不了别的什么,放脚追去。出了夜店门口,只见穿着短袖T恤的络腮胡朝北边跑去。我一边掏出电话打给杂毛小道,一边使劲地追。

也许是夜店里面的音乐太过吵闹,杂毛小道的电话一直没有通,都是嘟嘟的响,在这关键时刻掉链子,气得我直想把那手机给砸掉。前面奔跑的那个络腮胡男人似乎还练过跑酷之类的玩意,身手灵活得紧,我把手机往裤兜里面一揣,也不管了,咬牙猛跑。

络腮胡子在前面猛跑,我在后面追,这一追便足足追了二十多分钟,我们从繁华的商业街一直跑过了居民小区,又跑过了小区尽头的工地,无数的建筑在我身边如风而过,一直来到了一个露天垃圾场。这一路上,不断有人用诧异的目光瞧着,然而这男人似乎还刻意选了路线,居然没有碰到一个警察,而且每当我快赶不上的时候,又出现在我的视线中。终于,在那个中型的垃圾场边缘,我失去了络腮胡子的身影。

我跟丢了,那个狡猾的家伙实在是太滑溜了。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垃圾掩埋场,每个城市总会有这样的地方,空气中散发着阵阵隐约的恶臭,放目都是堆积垃圾的小山。这个地方,倘若在白天,定然还会见到很多拾荒者(大部分是老人)在此处,迈着蹒跚的步子,试图从垃圾堆中,翻出一些值钱的玩意来,维持生计。我站在边缘,四处张望,却始终没再看到那个家伙的影子。

盛夏的夜里,空气里都有一丝炎热,四下静寂,只有虫子的鸣叫,和几只野鸟的声音。

这空气质量并不算好,然而我体内的肥虫子却蠢蠢欲动,想要出来混一顿饱饭。我拦住了它,正想要再次打电话找杂毛小道,讲明现在的情况的时候,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传来奇怪的声音,是打斗声,不是人的打斗,而像是动物的撕咬和争夺,不时还传来低沉的犬吠声。

08年的东官,特别是南城区那一片,并没有建立起足够的动物收留中心,所以经常会见到流浪狗、流浪猫,而这些可怜的小动物大部分都聚集在垃圾场中,在生活垃圾中翻食着残羹冷炙,这并不奇怪。我本来也并不在意,然而我的鼻间却是一阵痒,感觉总是有一些不对劲,至于是什么,却又说不出来。

我拿着手机发了一会儿呆,终于想起来了。

这是血腥味,浓重的血腥味。

我瞧着前面的垃圾堆,在不远处昏黄的灯光照耀下,垃圾堆的背面处,有着难以言叙的诡异。撕咬的声音越发的激烈了,不断有嗷嗷的哀叫声传来。我有些奇怪了,之前还似乎平静着,怎么我没站多久,便是这般的喧闹?缓步走上前去,我踩着一地的垃圾,绕过那个挡住我视线的垃圾堆,定睛地瞧去。

在我眼前的空地上,有五条流浪狗在打架,品种不一,有狼狗、狮子狗和中华田园犬(也就是常说的土狗),一律的浑身脏兮兮,湿淋淋的,凶猛得异常,与平时所见的狗相比,丑陋,毛发脱落,癞子……

然而这并不是重点,我紧紧地盯着这些流浪狗在抢夺的东西,心中骤然发冷——这是一具人的零碎尸体,四肢被扯烂了,肚子也给掏了个空,只有头颅稍微完整,看得出是一个头发花白的老人,女性,脸上的皱纹沉淀了岁月的无情,脸被啃了半口,眼珠子全部不见……

我的出现,给这空地带来了片刻的宁静,这些刚刚吃完人肉的流浪犬停止了争夺,扭过身子来看我。

它们的眼睛,在远处昏暗的灯光下,呈现出暗红的颜色。

而在这些狗的后面几米处,站着一个黑色的人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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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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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说〃√

 ̄下〃√

 ̄载〃√

 ̄网〃√

第五章 漏网之鱼,食尸豿

这个一脸络腮胡的男子,正一脸笑容地看着我,而这笑意的背后,是浓重的怨恨和愤霾。

我试图从我的记忆中去寻找这么一个人,然而我很遗憾地发现我并没有找到,也就是说,我并不认识这个家伙,姓甚名谁,来自哪里,我一概不知。所以的一切都是虚幻的,只有恨意,如此真实。

那五头流浪狗趴在地上,红色的狗眼睛死死地盯着我,张着嘴,浑浊的口涎顺着红色的血肉留下来,喉咙里面,有着低沉的嘶吼,不像是狗,反而像狼。前爪刨着地上,蠢蠢欲动,似乎随时就要跳起来。

我看着这些古怪的流浪狗,皱着眉头问这个男人:“是癫蛊?”

他点点头,说不愧是养金蚕蛊的蛊师,这变种癫蛊你也能够看得出来。

我眯着眼睛,盯着这个男人。确实,这种癫蛊是壮族的不传之秘,据说是用一种独特的青叶蛇埋在地下制作而成。中者心昏、头眩、笑骂无常,饮酒时,药毒辄发,忿怒凶狠,俨如癫子,此为其次,并不比寻常蛊毒奇特多少。而真正厉害的家伙,能够用中癫蛊死去之人的血肉,饲养出比寻常更加凶猛的畜牲来。这种畜牲食过人肉,会变得凶残恶毒,迸发出在它身上最原始的野性来,淡忘死亡的恐惧,眼中只有活人的血肉,变成丧尸一般的存在。

这东西叫做食尸豿。

它唯一恐惧的,就是制作癫蛊的那个养蛊人。

古时候的岭南蛊壮,就是靠癫蛊来训练这种畜牲,来与外地争斗的,并且在苗蛊的阴影之下,打出一片天。时隔多日,制作食尸豿这种技艺,早已消失在时间的磨砺之中了,现如今,又重现在我的面前。我心中戒备着,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蛊术范畴了,我的肥虫子,未必能够派得上用场。

我看着他,说混这行饭的,想要吃得饱,定要晓得多。癫蛊这东西,我不会,但肯定是知晓的。不过,你是怎么知道我养的是金蚕蛊,为何又要来找我麻烦?

我说着这话,络腮胡脸色立刻变冷,说五天之前,捣破湾浩广场的人里面,便有你一个。你知不知道,你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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