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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另类书僮-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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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下,可把杜牧的睡意全都赶跑了,一听说是冯鹤娘寄来的信,当即他就呆若木鸡一般。随即,他的脸上浮现出几分苦笑。

“好像,我是忘记了点儿事情……”

从杜风手里接过信,杜牧直接展开了。

信不长,也就一张纸,大概几十个字,杜风隔着杜牧的身体,一眼下来已经看了个清清楚楚。

上边显然是一派质问的口吻,问杜牧是不是整天就惦记着醉生梦死了,居然走了三个多月,一封信都没给冯鹤娘写,末了还恨恨的说早知道杜牧跟杜风以及许浑在一起不会有什么好事……

杜风心里大叫着冤枉,心说跟我没关系,都是许浑拉着杜牧整天游逛青楼,为此他都说过杜牧好几回,让他读书断文了……

但是,同时杜风也为冯鹤娘叹息,这个冯鹤娘还真的是性情耿直,一点儿心眼儿都没有。如果换了一个稍稍有些手腕的女子,这个时候不但不能兴师问罪,还要用极其温柔的口吻来对杜牧撒娇,嘘寒问暖,问他是不是路上不顺利啦,又或者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啦,所以才没给她写信啦……总之不能用这样质问的口气。这还没跟杜牧有什么关系呢,就敢用这样的口气跟杜牧说话了,要是以后杜牧真的跟他成了点儿什么,那还不变成个“妻管严”啊?像是杜牧这样的大少爷是绝对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子的。

杜风同时也便想到,难怪真实的历史上杜牧后来没有跟冯鹤娘成婚,而是跟狼州刺史裴偃的女儿结了婚,照这样下去,形势的确不容乐观。谁愿意没事娶个母老虎回家管着自己啊?谁不想要个温柔似水,就像是止小月那样的女子?

转念一想,好像也不对,止小猜要是再大点儿,估计能比冯鹤娘还要霸道。但是杜风很快为自己找到了理由,“我是二十一世纪来的,我们那会儿喜欢的都是野蛮女友,跟杜牧他不一样!”虽然是找到了理由,但是自己心里不免还是有些心虚……

他是心虚,杜牧更心虚……

从长安城离开之前,他是答应了冯鹤娘三天一封信的。虽然这三天一封信,的确有点儿为难,但是杜牧一向自诩男子汉大丈夫,说话一言九鼎,如今完全把这件事抛诸脑后了,他心里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子游啊,那个我们今早原本是打算干什么的?”

杜风看着杜牧,似乎杜牧的脑门上都有些虚汗了。要知道,这可是数九寒冬啊,即便江南比较温暖,但是也不至于出汗吧?

“研读兵法……”

“呃……你要我们是不是能够顺延一下,我看我也的确该给鹤娘写封信了……”杜牧说这话的时候有些拘谨,完全没有了他平日里在青楼之中那种潇洒写意的劲头,反倒像是个被人欺负了的小媳妇,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杜风哈哈一笑,“这个事关少爷的终身大事,小的不敢耽误……”

这样一说,杜牧就更加尴尬了,讷讷的也不知道再说些什么好,只是低声问了一句,“你刚才是不是看到信的内容了?”

杜风默默的点了点头。

杜牧又说,“这样不好,以后不要偷看人家的信了。”

杜风立刻很委屈的大叫了起来,“少爷,这话不对吧,你把信就这么在我面前摊开来,我想不看,可是就那么几十个字,一眼就看完了,想扭头都来不及……”

杜牧面露尴尬之色,“呃……这个……那以后你看见了能不能就装作看不见?”

杜风听了杜牧的话,其实很想笑,但是还是憋住了,板着脸假装很严肃的说,“其实应该是少爷你以后再看冯小姐给你的信的时候,避开我,这才是比较正确的选择。”

“呃……好像也是……”说着话,杜牧便捏着那张纸,默默的转身回到自己房间里去了。

杜牧回到房间里之后,立刻铺开纸张,开始给冯鹤娘写信。

可是就犹如提笔忘字一般,每每打算下笔,可是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原本他跟冯鹤娘之间就没有太多可以聊的东西,现在两人又隔的这么远,更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磨磨蹭蹭弄了大半天,也写不出什么东西。

在终于咬坏了三杆毛笔,扔了一地的废纸之后,杜牧终于写下一篇不知所云的散文……

就是这篇散文,还是在杜风不断的催促他吃饭的前提之下,才实在没办法应付完成的。

应付的结果就是,冯鹤娘接到这封信的时候,发现信里对于杜牧现在的生活完全的只字未提,所有的文字都是辞不达意的风景写照,又是什么春风拂杨柳,又是什么瑞雪兆丰年的,还有什么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之类的也都写了上去。只是为了多凑些字数,好让整封信看起来丰满一点儿。完全忽略了时令,短短一封信里,居然出现了四种不同的季节。并且经常性的让太阳和星星一同出现在夜空……

幸好杜风不知道这封信的内容,否则他绝对有可能立刻拍马赶回长安,找冯鹤娘将这封不知所云的信讨要到手,然后拿出去拍卖——杜牧的真迹,比小学生作文还要差的真迹。文笔优美,情感淳朴,只是不知道他到底想写些什么。估计一定能在长安城内引起轰动,说不定卖出个天价,让他们下半辈子从此衣食无忧也说不定!

冯鹤娘接到这封信以后,差点儿哭出来,当然不是激动的热泪盈眶,而是被杜牧这没心没肺虚情假意的无厘头式风格所震惊,几乎就要联想起她死去的父亲……

终于,在未时来临的时候,杜牧完成了这封信,并且小心翼翼的将信卷成了一个小筒,塞进了竹管之中,绑在鸽子腿上,还很拉风的弄了一条绿色的绸带,就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放了一只鸽子让其飞回长安带信一般。

杜风也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的肚子早就饿得前胸贴在后脊梁上了,而实际上他在这段时间之内,除了到院子里打了三趟拳,并且围着院子跑了七八拳,非常好的贯彻了全民健身的口号之外,还给止小猜写了一封同样不知所云的信,信里除了打哈哈就是打哈哈。他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想看看止小猜人不在长安该如何给他回信。

比杜牧早了半个时辰将信鸽放出之后,杜风就开始准备他们丰盛的午餐了。

看到杜风端上来的午餐,三菜一汤,貌似很丰盛的样子。

杜牧很是有点儿狐疑,因为自从让杜风管理钱银之后,杜风几乎每顿都让他吃点儿什么青菜叶子豆腐汤之类的,今天居然看到一盆鸡汤……不对,这鸡怎么那么小,而且一盆汤里放了两只鸡……

“这个,是什么禽类?”杜牧狠狠的咬了一口“鸡”之后,满嘴淌油的问杜风。

杜风很神秘的一笑,“嘿嘿,少爷你猜猜,是什么禽类有这么嫩的肉?”

杜牧很认真的想了,想完之后大惊失色,满脸惶恐,“这,莫非是后院的……啊……鸽子?”

杜风苦着脸,点了点头,但是演的很不成功,一看就是没有经过演艺界的培训的,“是呀,少爷一直都抱怨我们吃了不少天的青菜叶子萝卜缨子了,我也想让少爷吃点儿肉,因此不得已,看到后院养的鸽子倒是越来越肥了。反正有三百只,吃几只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就抓了两只最肥的,估计这样的也不能指望它们送信了,这么肥,非得在路上累的飞不动不可……少爷,你觉得这个鸽子的味道如何?”

杜牧也顾不上了,不管如何,反正炖是已经炖熟了,不吃是不可能的。因此塞了满嘴的说到,“嗯嗯,味道鲜美,非常不错。不过以后不要这样了,似乎不太好……”

杜风心里很是鄙夷杜牧,但是嘴上却说,“少爷,我知道了,以后不会再拿冯小姐的鸽子来煮了吃了。不过,说真的,这大冬天的,吃点儿鸽子肉,喝点儿鸽子汤,还真的是大补呢……”随后,也不管杜牧听得懂听不懂,又是什么蛋白质啦,又是什么纤维含量啦,反正现代成分医学的名词一个个的往外蹦。

好在一来杜牧根本顾不上听他说什么,只顾着吃了,二来这么久了,早就习惯了杜风嘴里经常冒出一些他听不懂的词汇,所以也没有在意。

这两只可怜的鸽子——是信鸽——就这么被杜牧杜风主仆风卷残云一般吃了个干干净净,就差没把骨头也咬碎了吃下去了……

酒足饭饱,杜牧突然听到后院的鸽子一起叫了起来,仿佛在为它们死去的同伴悲鸣……

第一卷 寄人篱下 第二十七章【倒霉的鸽子】(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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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倒霉的鸽子】

长安城里,杜牧的老宅之中,已经被清空了。自从杜牧走后,那帮士子也就慢慢的离开了。虽然临走之前杜牧已经委托了冯鹤娘来照顾这幢老宅子,但是缺少了氛围的杜府,这帮人也就住不下去了。

但是,租书的习惯却被保留了下来,那帮士子还是会每三天一次的聚集在杜府,等待冯鹤娘开仓放书。

如果不是因为还有冯鹤娘尽心尽力的帮杜牧照顾这些事情,恐怕杜牧在润州一天都呆不下去,早就没钱花了。

这些都是杜风早就算计好的,要不然他也不敢稀里糊涂的就拉着杜牧来江南。

可是,杜风千算万算,还是算漏了一点。那就是各地的物价是不一样的。他们从长安离开的时候,身上大概也就一二百两银子,每到一个地方就换成铜钱,他原本指望着靠这笔钱至少也能过个一年半载的。但是他们这一路上的游山玩水,包括在扬州所呆下的一个月,早就将他们身上的钱囊掏空了。即便是许浑,也是身上的钱都花了个七七八八。到了润州之后,身上还剩下大概也就二三十贯文了,租完房子,也就剩不下什么钱了。而且,润州的物价显然不是京城可以比拟的,比起扬州来,没那么繁华,但是消费程度却基本相若,果然是只隔了一条江的地方。

在润州住下后没几天,杜风就已经给冯鹤娘发了封信过去,意思就是说他们这边没钱了,让冯鹤娘把这段时间的租书款项拿过来。

冯鹤娘倒是拿了,而且一出手就是整整一百贯文,通过驿站之间的传送,给他们带了过来。杜风很清楚,这百分百是冯鹤娘自己贴的钱,那帮士子他最了解,每天租书的款项加起来不会超过三五百文钱,而且一旦人不住在那儿了,没准儿还相互之间交换一下什么的,三个多月的时间,能有个二三十贯就很不错了。

不过杜风觉得也没什么必要跟冯鹤娘客气,他可不是杜牧那种迂腐的人,在他的思维之中,跟女孩子出去吃饭,最好是也是aa制,当年他读大学的时候,就曾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凭什么咱们男人就得充大头,吃饭看电影都得咱们花钱?男女不是早就平等了么?干嘛还要让男的花钱?”这四句三问,直接导致的结果是杜风在大学四年里,别说女朋友了,就连他住的宿舍里,一只雌性动物都没有,到了大学毕业的时候,以杜风所居住的宿舍为圆心,半径五十米范围内就成功的实现了蟑螂的绝迹——这都是因为母蟑螂不来了,公蟑螂自己下不了蛋的缘故……

可是,即便是手里又有了这笔钱,杜风还是很小心翼翼的,谁知道许浑那个阔少爷什么时候才会再出现?他和杜牧可是至少要在这里熬到来年的九月,李德裕到了润州才可能在他手下找到点儿活计。

杜牧面对这样的一个吝啬的小书僮兼官家,实在是有点儿无可奈何。幸亏他是生活在唐代,没看过《儒林外史》,否则一定会指着杜风的鼻子说他是里边那个点了两根灯草就死都不闭眼的严监生。

说起来杜风也有些过分,几乎每顿饭都是用青菜萝卜来敷衍杜牧,待到杜牧说这几天吃腻了,他就将白萝卜换成红萝卜,杜牧看了之后直叹气,杜风就把红萝卜换成了青萝卜……也多亏胡萝卜是在元朝才传入中国,否则杜风一定会找出胡萝卜来继续让杜牧吃萝卜的。

当连续吃了七八天的萝卜之后,杜牧有些忍无可忍,拍着桌子大叫,“你能不能弄点儿新鲜的花样儿?”

杜风听了之后,暗暗记在心里,下一顿饭的时候,果然换了花样:他把各种不同的萝卜有些切成片,有些切成条,有些弄成块,甚至还有雕成花的……然后将其混在一起放成一盘,弄了点儿油盐酱醋凉拌……而且,最可恶的是,杜风还故作神秘,端盘上来之前,神秘兮兮的告诉杜牧,今儿的菜名曰“群英荟萃“……

杜牧见状,从此闭嘴,杜风给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他可不想再看到这种“萝卜开会”了……

但是,很快杜牧就找到了解决的办法,这也多亏杜风的提醒,如果不是那天杜风端上一盆鸽子汤,杜牧也不会想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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