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类书僮-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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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完,杜风哈哈大笑,身体一个趔趄,差点儿从墙头上掉下来。
冯鹤娘看着许浑,瞪了他一眼,“哼,你这个耍贫嘴的东西,我诅咒你马上就从墙上跌下来……”话还没说完,那边杜风正在努力的保持身体的平衡,一不留神撞在许浑身上。许浑正得意忘形呢,冷不防被撞了一下,哎哟一声,真的就跌到了地上……
冯鹤娘掩嘴笑了,轻移莲步,出门而去。
许浑摔得龇牙咧嘴的,不住的嘟囔,“看来还是圣人说的对,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得罪什么都别得罪女人,她们的嘴太歹毒了!”好容易爬起来之后,又抬头冲着杜风嚷嚷,“子游,你刚才不是故意的吧?”
杜风又是一通哈哈大笑,东倒西歪的。许浑本想立刻就爬上去的,但是看到杜风笑成那样,他忍了下来,他可不想刚爬上去又被杜风撞一下给撞下来……
又过了两日,杜牧想了许久,还是去了冯鹤娘的府上。
冯鹤娘的两位哥哥找杜牧倒没什么事,只是随意的闲聊了一会儿,原本就是冯鹤娘想要让杜牧来,因此她两位哥哥聊了会儿,都借口朝中有事,先走了,留下杜牧和冯鹤娘继续大眼对小眼。
好半晌,冯鹤娘终于叹了一口气,也知道杜牧是什么都不会说了,于是站起身来,对杜牧招招手,“算了,你看来是也没什么话对我说了。我有样东西要交给你,你随我来。”
杜牧闻言,便也跟在冯鹤娘的身后,随她去了后院。
进了后院,就听到一大堆咕咕咕的叫声,一看之下,原来是好几笼鸽子,一个个身强体壮,绝对都是“日飞千里夜飞八百的”信鸽。
冯鹤娘的大哥是朝中御史台的中丞,管着察院那边的事务,也就是管着监察御史们。监察御史是唐朝设置来主要负责弹劾的官员,天下官员莫不是他们的监察对象。这就有点儿像是明朝的锦衣卫,遍布全国各地,暗中监视着那些官员,一旦发现他们有什么不妥的,就立刻飞报到御史台来。若是情节轻微的,就用个六百里加急,若是稍重的,就要到八百里加急了。若是犯下了欺君罔上的罪过的,通常就要用到这种一日之中能飞行一千多里路的信鸽了。所以,掌管察院的中丞手下,还有一个特别的部门,专门负责豢养鸽子,将它们训练成高速有效并且还能在途中有效的躲避小孩弹弓猎人弓箭的信鸽,以此用最快的速度让御史台掌握天下官员的各项动态。总之唐朝时分的御史台,当然主要是下属的察院,很有点儿中央情报局的感觉。
杜牧一看到这些拥有强壮体魄的鸽子,就知道这一定是出自御史台下属的察院。只是不知道冯鹤娘要送他这么多信鸽干什么。
“这是……?”杜牧问到。
冯鹤娘淡淡的一笑,“我知道你要去江南,虽然不是到扬州那种风月之地,但是到润州,怕是也差不了多少。我找哥哥讨了些被淘汰的信鸽,虽然是被淘汰的,但是用以传递一些民用的信笺,还是很不错的。你带着上路,我们之间若是有什么消息需要互通往来,这些鸽子便可派上用场。你若是与长安城里的其他人联系,也可以用到这些信鸽。”
杜牧听完,当场就傻了。心里说着,不是吧?本来我们几个人走的挺潇洒的,你这么一折腾,不是想我们死么?
可是,他的怨言还没说出来呢,冯鹤娘终于跨出了主动的第一步,走上来挽住了杜牧的胳膊,轻言细语,媚态频现,当时杜牧的骨头就有些酥了。
冯鹤娘说,“我跟你说,你走后,每三天至少要给我写一封信……”
杜牧本来心里一下子就起毛了,天呐,三天一封信,岂不是要死人?但是冯鹤娘那温热又有些软软的身子贴在他身边,甚至他都能感觉到隔着厚厚的好几层衣服之下,冯鹤娘那饱满的胸部……就这么一下子,杜牧脑子里的血一下子就升起来了,当时脑子一热,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下来。
“那什么,好,没问题,小生遵命!”
冯鹤娘见杜牧答应了,这才放开了他,甜甜的对杜牧一笑,“这里有六百只鸽子,你带走三百,我留下三百,这样我们就绝对不会耽误信件往来了。”
杜牧这时才发现自己上了当,但是他自诩君子,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既然已经答应了,硬着头皮也要照办,也只能灰头土脸的点头应允下来。
就这样,杜牧带着三百只鸽子,整整装了十多个笼子,又拜访了几家亲戚之后,终于跟杜风以及许浑一同踏上了下江南的路。
出门包了三辆车,一辆是人坐的马车,还有两辆是给鸽子预备的。
上车之后,杜风笑嘻嘻的说,“少爷,你这是被遥控监视啊?知道的是我们下江南,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卖鸽子的呢。人家肯定得想,难道江南那边鸽子缺货?居然有人大老远从长安往江南运鸽子……”
杜牧无言,头偏向一边,撩开布帘看着窗外……
许浑又补充一句,“就是,人家是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你倒好,腰缠一百两,骑鸽下扬州。小生佩服,佩服,佩服的紧呐!”
这下可把杜牧惹毛了,回头狠狠的瞪了这俩幸灾乐祸的家伙一眼,直接翻开身边的包袱,丢过去俩大馒头,“最好是吃馒头的时候活活噎死你们俩!”
杜风和许浑对视了一眼,默契的拿起馒头,边啃边笑,最后,杜牧自己也忍俊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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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寄人篱下 第二十章【可惜唐朝没有狗仔队】
不好意思,今天更新的晚了点儿,主要是小七没存稿,昨晚又有点儿事情,搞得中午一点才起床。抱歉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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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可惜唐朝没有狗仔队】
这一路,自然不能指望这三个活宝能够老老实实安安全全的直奔润州。说起来,从长安城出来,上了京畿道,然后到了东都洛阳改上都畿道,一路东南,也就能到扬州了。到了扬州其实也就跟到了润州没什么区别了,过条长江便是。
可是这三人一个是迷迷瞪瞪整天都不知道酒醒何处的纨绔子弟许浑,一个是自命风流自诩文采的名门之后败家子杜牧,还有一个极具超前意识对于大唐任何的风土民情都感到好奇的小书僮杜风……嗯,原本只需要大概十几天的路,他们足足走了超过两个月。一路上游山玩水调戏少女,偏偏那些少女一看到杜牧许浑杜风这三个甭管搁在哪儿都算的上是帅哥的家伙,就甘心情愿的被调戏了。这让一路上很多其他的赶赴南方过冬的“候鸟们”很是郁闷,纷纷感慨这世道没有天理了!
当然,一路上经常有好奇的人询问杜牧等人为什么要带着这么多鸽子,杜牧每次遇到这样的问题总是期期艾艾有些不好意思回答。但是杜风和许浑总是会很默契的一笑,然后异口同声的说,“难道你们不知道么?江南那边最近流行吃鸽子,冬季要进补么,所以我们带点儿鸽子过去,奇货可居,据说可以卖到一贯文一只了。”听到这话的人纷纷感慨他们很具有时代意识,是经商的好材料,可是杜牧总是很郁闷,黑着一张脸什么也不说。
就这么着,一路上游山玩水,好容易两个月下来,这三人终于到了扬州城内。
一进城,他们雇的马车车夫终于已经将自己忍耐到了极点的抱怨喷薄而出了,“几位公子,原本这十几天就能完成的路程,你们这一走就是两个月,现在你们又说还要在扬州城玩几天。反正润州就在江对面了,你们看是不是能让小人先回京城了?家里老婆孩子等着呢。”当然,他还有话没说出来,这趟出门亏死了,有这两个月的时间,他至少能多赚一倍的钱。
杜牧想了想,的确也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于是点了点头,跨下了马车,吩咐杜风说,“子游啊,给把帐结了吧,我们回头自己过江便是。”
杜风从行囊里掏出银子,想了想,还是加了一倍,递到车夫的手上。
“这段日子辛苦你了,这些银两你拿着,就当是我们的一点儿补偿。”
这让车夫很意外,但是送上门的钱自然没有理由不接着。于是便笑呵呵的接过钱,千恩万谢的收下了。
在车夫感谢他们的时候,杜风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火红火红的就从远处的人群之中一闪即逝,杜风很有点儿奇怪,但是定睛一看,那人早就消失不见了,于是他也只能怀疑是自己的眼睛出了错,并没有多去追究。
“不会吧,难道我就这么想她?没道理啊,她应该好好的在长安城呆着,怎么可能出现在扬州?”杜风颇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也就不再多想了。
一般来说,把杜牧和许浑放在扬州这种十里烟花的场合,就如同把两头狼丢到了羊圈里一样,凭借着他们那些在不同的青楼勾栏里训练出来的过人本领,他们很快就将扬州几个很有名的青楼都走了个遍,并且处处留情,让这些青楼里的女子对他们念念不忘。
不得不说,这段时间大概是杜牧和许浑最为惬意的一段时间,整天躺在那些青楼女子们的怀里,吃着她们剥好皮的桔子和切成小块的苹果,不时的喝一口小酒,那小日子过的,说是快活似神仙基本上没什么人能够反对。
然后每每在生理和心理的双重极度满足之下,诗兴大发,当场找青楼要点儿笔墨,趁着酒兴就在雪白的墙上挥毫泼墨,写下一首诗。往往那些青楼的老板一看到他们留下的墨宝,就喜不自禁,头脑一热就跟杜牧或者许浑称兄道弟,然后连他们这几天欠下的银子也都给免了,这就让杜风不得不感慨这古代的有名文人简直就跟二十一世纪的著名歌星没什么区别,走到哪儿都有人给免单。
更夸张的是,在扬州的怡红院里,杜牧慵懒的将头枕在怡红院头牌的大腿上,旁边另外一个姑娘拿着一颗剥好皮的橘瓣塞进他的嘴里,吃完之后,头牌又拿起酒壶,悬空着往杜牧的嘴里倒酒。而后杜牧突然就诗兴大发,大吼了一声,“笔墨伺候……”门外早就等了半天的怡红院老板闻声破门而入,看到杜牧那衣衫不整的样子又讪笑着退了出去。
待到里边喊了一声,“请进……”怡红院的老板这才又推开门走了进去。
杜牧看看他,笑着说,“在外边等了许久了吧?”
老板涨红着脸,讪笑着说,“杜公子高才,早几日小人便听说您来了扬州,还一直都在想着杜公子什么时候来我们怡红院呢,没想到今日一过来就听下人们说您来了。于是一直都想要找杜公子讨要笔墨,却担心打扰杜公子的闲情逸致,因此不敢敲门,一直等在门外。”话是说圆了,可是站在门口听墙角,这也实在不是雅事,不过好在杜牧这个人不太计较这些小节,也便罢了。
听到这边乱哄哄的,原本呆在隔壁一个人看书的杜风也走了过来,见杜牧脸上虽然煞白一片,但是两个眼珠子已经跟兔子似的红透了,就知道杜牧基本上已经喝多了,这会儿是回光返照型的,心中暗暗祈祷杜牧能把这首诗写完,可别出了大丑。
杜牧摇摇晃晃的从那个老板手里接过毛笔,却完全不理会老板铺在桌上的大白纸,而是跌跌撞撞的走到墙边,还大声吆喝着,“子游哇,你帮本少爷捧砚……”
说着,他蘸了蘸墨,意气风发的看了一眼窗外,就在墙上写开了。
“千里莺啼绿映江,水村山郭酒棋风。南朝四白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笔锋遒劲,力透纸背……呃,是力透墙背,字体狂放不羁,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一副非常好的书法。但是,唯一有一个缺点,就是短短二十八个字,居然出现了三个错别字。当然了,瑕不掩瑜,这丝毫掩盖不了杜牧杜大公子的高才,只能说这是性情中人的独特写照。
那个老板看到杜牧挥毫泼墨,本来很高兴的。但是看到杜牧居然是在他刚刚粉刷重新装修了的雪白的墙壁上写字,就已经脸色有点儿变了。然后站在墙边,读了一遍,发现有些地方平仄不对,韵脚也有些问题,而且辞不达意,那脸色就更加不好看了。
杜风很担心,担心这个老板转念之下勃然大怒,将他们直接轰出去,要知道,他们现在身上没多少钱了,杜风根本就没打算帮杜牧和许浑买单,就指着他用首诗来付账呢。现在倒好,看着这位老板那青一会儿红一会儿的脸,杜风很是担心。
最过分的是,杜牧写完这二十五个正确的字以及三个错别字后,连诗题都没写,就直接醉倒过去了,趴在那个头牌的脚边呼呼大睡。
“咳咳,这位兄台,你不要着急,这首诗有一点点的小问题,不过你放心,我告诉你怎么改,就没问题了。”杜风走到老板面前,笑着对老板说,然后找他讨了毛笔,走到墙壁面前。
寥寥数笔,将“江”的左边偏旁稍稍弄得模糊点儿,看起来就有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