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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另类书僮-第1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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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人都在吧?”

“夫人跟止家姐妹聊天呢。胡治少爷在后院打拳。”

杜风点了点头,挥挥手说:“行了,你忙你的吧。”然后就直接穿过厅堂往后院走去。

胡治一看到杜风,就很开心的停下了手里地拳脚,但是杜风的眼色,让他停住了自己原本想要说的话。

“杜风哥哥,你回来了?来看看,我这趟拳怎么样?”胡治也很聪明,立刻改了口。

杜风笑笑:“你那些拳脚我算是领教够了,只是我叫你的九阴白骨爪你练得如何了?”杜风指的是擒拿术。

胡治小嘴一撇:“你要不要试试?”说着还摆出了个姿势。

杜风连连摆手:“拉倒吧。我跟你试试,试完我就该请御医来给我看病了!”

胡治摸着脑袋嘿嘿直乐……

“你功课学的如何了?”

一听到杜风问这个。胡治就摸着脑袋满脸尴尬之色了,显然。这个小子学武功比学诗词歌赋的本事强多了。

“来,跟我去书房,我检查检查你的功课怎么样了!”

听到杜风这句话,胡治才明白,原来杜风不是想问他功课的事情,而估计是另外有话要说。

于是他点了点头:“哦,不过要是不合格你不许骂我!”

杜风被他气笑了:“行了。我检查过了再说吧。下午你还是要去学馆的……”

胡治苦着个脸,跟在杜风身后,这就进了书房。

小心地关好了门之后,胡治很谨慎的四下巡视了一遍,确定窗下之类地地方没有蹲着人,这才小声的说到:“那个死太监估计得有个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了。我一剑刺在那老东西地肋下,看上去像是想要刺他的心口却不小心刺偏了的样子……”

杜风听了胡治这句话,这才很是放心的点了点头。坐在书案之后,很严肃的说到:“你下午先去学馆,给我老实点儿,好好的呆在学馆里。晚上晚点儿回来,至少要等到天全黑了再走,如何留在学馆,你自己想办法。”

胡治也严肃了起来,点点自己的小脑袋:“下一步打算让我干嘛?说实话,我当时真想一刀杀了那个老东西,看着他那个长相就来气。”

杜风笑了,心说这世道,还真是有那种天生长地就惹人厌的家伙,也不是说他长的难看,尽管王守澄的确长的不好看,只是让人看了一眼,就有一种一拳打断他的鼻梁地冲动。

“你晚上回来的时候,记得自己跟自己发点儿脾气,就像是在学馆受了委屈的那种感觉。然后到院子里打趟拳使劲儿发泄一下,反正要做出那种生人勿近地感觉来。我会宣布关你禁闭不许你出门的。而后你半夜里给我潜进宫去,想办法找到一个叫做仇士良的宦官的住处,小心的给我保护好他的安全。但是记住,一定要等到有人动手的时候你再出现,这一点很重要,最好能让仇士良受点儿惊吓,然后你再救下他。动静越大越好,但是你必须暗中行事,不能让人发现了是你救下的他,怎么行动你自己打主意,务必要让仇士良的手下把那个刺客生擒。明白了么?”

杜风小声的将胡治的任务说完,胡治的脸上露出了稍有的严峻神色。

像是在仔细考虑盘算应该如何才能完成杜风交待的任务,胡治一直低着脑袋。半晌之后他才抬起头:“我知道了,杜风哥哥你放心吧,一定给你办的漂漂亮亮的。”

“你自己也要小心,这次可能在宫里潜着的时间会很长,说不得要有个两三天那边才会动手。我也不清楚他们什么时候才会行动,但是总也超不过三天。也许今晚,也许明夜,反正你一切便宜行事,切不可误了大事。”

“胡治省得!”胡治很认真的点了点头。

杜风笑了,伸手摸了摸胡治的脑袋:“会不会怪我派个这么艰巨的任务给你?”

胡治摇了摇头,憨笑着说:“不会,爷爷交待过,说是胡治找到杜风哥哥之后,这条命就是杜风哥哥的。”

杜风心里突然升起了一丝很复杂的感觉,嘴角也有些苦涩的味道。

他脸上的笑容的变得苍白了起来:“这事儿完成之后,你也该有个好点儿的归宿了,今后能爬到什么样子的位置,就看你自己了。到时候,也许我就不能一直看着你,照顾你了……”

“杜风哥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啊?”胡治眨着眼睛,不明白杜风怎么突然好像很感慨的样子。

杜风勉力笑笑:“没什么,先把晚上的事情做好吧。”

待到胡治出去之后,杜风坐在书案之前,目光涣散,像是看着桌上的那本书,又像是什么都没看。

“可笑啊可笑,算计来算计去,却没算计到误闯兴庆宫会出现这么大的意外。呵呵,也许,这就是天注定的吧。不过,好在,目前一切都还在轨道之上。”杜风喃喃自语,也不知道他这番突如其来的话是个什么意思。

与此同时,远在扬州的杜牧,突然就觉得心头一紧,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看看四周,什么都没有,除了斜靠在床头的那个姑娘。

看到杜牧突然有些发呆的样子,那个姑娘嫣然一笑,从果盘里取出一颗葡萄,剥好了皮,递到杜牧嘴边。

“杜公子,想什么呢?吃颗葡萄吧。”

听到姑娘的话,杜牧一愣,随即笑了笑,张嘴吞下葡萄,顺便还噙住了那个姑娘的葱葱玉指,嘴里喃喃的说:“嗯,真甜!”

姑娘连忙将手指缩了回来,脸上微微有些发红:“讨厌!”

葡萄是吃在了嘴里,可是却味同嚼蜡。杜牧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按说这些日子一直快活异常,牛僧孺真的对他很好,不但不阻止他有事没事泡在妓院里,还派上一队人马专门保护他。只是偶尔会提醒一下杜牧,让其低调一些,不要在妓院里动不动就诗兴大发,留墨太多,就宛如拉完了屎擦不干净屁股一样。

许浑开始的时候还陪着他很玩了一段时间,可是时间一长,许浑都顶不住了。

按照许浑的话说就是:“你现在是堂堂状元郎了,而我还什么都不是。不行,我非得也点个状元不可,否则输给你我很不甘心。”

他这会儿倒是知道用功了,居然把杜牧一个人丢在妓院里,自己跑回丹阳老家苦读诗书去了。

“杜公子,你想什么呢?怔怔出神的样子……”姑娘忍不住又说话了。

杜牧猛地一惊,回过神来,笑了笑:“没什么。”

姑娘撒娇般的说:“杜公子,你看你题在墙上那首诗才写了两句,你给填完了去吧。”

杜牧抬头一看,雪白的墙壁上,赫然十四个大字: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比较可恨的是,十四个字里居然赫然有三个错别字……

第二卷 小试牛刀 第一百七十二章 赢得青楼薄幸名
刚才杜牧之所以要在墙上写下这两句诗,是因为突然就感觉到自己才华乱窜才气逼人即将从身上的十万八千个毛孔里流淌出来了,心里想着反正浪费了浪费了,不如在墙上写首诗吧。

写到一半的时候,觉得脑袋有点儿晕,大概是刚才喝酒喝多了,于是转个身就趴床上去了。

待到后来那个姑娘伺候了他半天,这酒是醒了,关于写诗的事情也就忘记了。

跟姑娘聊了这么半天,又突然没来由的想到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这会儿杜牧哪儿还有心思写什么狗屁的诗啊?更何况墙上的那十一个正确的字以及三个错别字,他自己看着都别扭,一点儿情绪都没有了。

于是乎杜牧老老实实的说到:“现在没灵感了,一点儿情绪都没有,等我什么时候有了感觉再写吧。”

那姑娘这就有点儿不乐意了,心说你杜牧是谁啊?大才子啊,居然跟我这儿应付说什么没灵感。不是说你们这帮大才子都是张嘴就来,七步成诗么?

于是乎腻腻乎乎的就往杜牧身上靠,靠着还不断的扭动身体,嘴里还唠叨:“杜公子,您就别戏弄小女子了,谁不知道您是大才子啊,赶紧把这首诗题完吧!”

为什么这姑娘非得让杜牧把诗题完呢?是因为真喜欢他的诗?

其实那倒也未必。

这事儿不太好说,也许她是真的喜欢杜牧地诗,但是也不可否认。还有另外一种可能性。这妓院的墙啊,是刚刚粉刷的,就因为之前动不动就有些个没什么钱但是又突然凑足了一次过夜的规银的家伙,来了之后,傻了吧唧的弄支毛笔,也不管自己那字写的比狗爬好不了多少,更不顾自己根本就不会作诗,突然就也学着人家才子们“诗兴大发”,琢磨了半天,后来也终于明白自己是做不出什么诗了。但是这架势也拿了,姿势也摆了。笔墨也都给预备齐了,要是一点儿不写。老觉得有点儿对不住自己。

最后,思虑良久,挥毫泼墨,在墙上写下了“某某到此一游”这样的狗屁东西来。

这一来二去的,几面墙基本上就都给写满了。

妓院老板一看,这不行啊,赶紧的。找了点儿泥瓦匠,弄了点儿石灰粉也不知道什么玩意,好好地给粉刷了一遍。

这儿刚弄干净,好容易把那些这个到此一游那个留芳于此的废话都遮住了,杜牧又不安分,刷刷来了十四个字。叫妓院老板看见了,非把这个姑娘给狠狠地责骂一通不可。说不得还得克扣她的钱银,用以重新粉刷。

于是这姑娘就希望杜牧给这首诗完成。哪怕错别字再多也没关系,到时候跟妓院老板一说,这是大才子杜牧留下地墨宝啊,说不得这位老板还找几个工匠来,把墙给卸下来,弄个框子修整修整,搁到前院去做个影壁啥的,至少还能炫耀炫耀。

可是这只有半首绝句,又或者是四分之一首律诗,最可恨的是里头居然还有三个错别字,错误率高达百分之二十强,就算是这个姑娘再怎么跟老板解释说是杜牧写的,老板也一定要好好的责骂那个姑娘不可。

所以,这姑娘才会这样,想要让杜牧写完它。

杜牧这会儿正烦着呢,姑娘又步步相逼,这心里一郁闷,加上反正该干的事儿都已经干完了,牛僧孺又千叮咛万嘱咐的说:“你没事去妓院玩玩可以,但是别在那儿过夜,好歹也是朝廷命官不是,叫人看着难看。”干脆地,直接一甩袖子,丢下点儿钱,走人了。其实啊,按照大唐律,官员是不允许逛妓院的,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也就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也没见到哪位官员真的因为逛妓院而被革了职去,除非那家伙倒霉正巧赶上皇上心情不好。

他这一走不要紧,后头那姑娘郁闷坏了,看着这墙上的十一个歪歪扭扭的破字儿 ̄ ̄你想啊,一个喝多了的家伙能写出什么好字儿来?像是张旭那种大醉酩酊地时候才能写出最好的草书的人,这上下五千年也没几个,多数都是能捏住了笔不掉在地上就算不错了 ̄ ̄那叫一个气哟……

看了半天,也没办法啊,心说这将其复原是没什么指望了,让杜牧写完?更没指望了,那小子人都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总不能这姑娘一个妓女,招摇扭捏地跑去节度使的府上给杜牧揪出来吧?

不过这姑娘也真算是有点儿本事,一想,没办法,我给他填上下半阙得了,不然怎么办呢?

想了半天,还愣是给她憋出了两句来。

这上半阙如果排除掉那三个错别字的因素,其实应该是:“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这姑娘想了半天,提笔就在墙上写了一句:“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她为什么写出这么两句来呢?还不都是因为她跟那儿找杜牧起腻,可是杜牧非但没答应了她的要求,居然还一甩袖子穿上衣服就走人了。那可不是一觉醒来薄幸无情么?稍稍加点儿文学的方式,就成了这么一句。把那一个时辰不到的小憩说成十年,然后就用怨妇的口吻说杜牧留下了薄幸名,其实啊,就是说的杜牧穿上裤子就翻脸的意思。

写完之后,想了想,用个什么题目呢?

又想了半天,心说就用“潜怀”吧,这小子可不是潜入我硕大的胸脯之间了么?但是这姑娘居然也写了个错别字,写成了《遣怀》,倒是没想到这么一来,反倒成就了杜牧这辈子最好的一首诗。

末了还装模作样的在下边签了个“杜牧之”的名儿,然后就屁颠屁颠的去找妓院老板了,说是杜牧在这儿留下了一首诗。

妓院老板原本挺不高兴的,心说老子刚粉刷的墙,你杜牧就给我又涂地乌七八糟的。可是走过来以后一看,乐了,嘿,这是首好诗啊!

不但乐了,还摇头晃脑的读了起来:“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好诗啊好诗……”

那姑娘一听,差点儿没把鼻子气歪了,心说什么好诗啊,这是本姑娘给写完的。但是又不敢说,只能陪着笑脸说:“老板,您看这墙壁不关我的事儿,我拦着他呢,可是他非得写,我一个弱女子也没办法不是?”

老板心里高兴哇,就很大度的说:“没什么没什么,这是好诗啊,我这地儿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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