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钟的女主角-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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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淑芬
序
匆匆又一年凌某人
转眼间,又是书展了。
上一回写刀青梅的故事参加去年书展,彷佛还是不久前的事,时间过去的速度真是令人招架不住。
其实,每当出版社有特殊活动,凌某人那一回的前言或后记就会想得特别头大。
既然有活动,好像应该针对相关活动说些什么,不过每次想来想去,还是想不出个头绪来,所以,呃……凌某人还是决定依照以往写前言后语的方式,随兴下笔。(转开头不敢去看小郑郑和詹姊铁青的脸)
我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经验。
有一个主体──这个主体可能是一首歌,一本书,一个明星,一位作者,一个朋友,一种感觉等等,不一定。
然后我们一开始对这个“主体”的想法,可能是喜欢,可能是没感觉,可能是偶尔看到会注意一下,但无论如何,我们一开始对这个主体并没有太强烈的坏印象。
有一天,你必须讨厌它!
你讨厌它的原因也不一定,有可能是你的朋友不喜欢它,或你最厌恶的那个人偏偏很喜欢它,也有可能是你觉得自己长大了不再需要它了,总之你必须说服自己,你很讨厌这个主体。
接下来,你可能在每个场合不断说服自己,它是坏的,它是糟的,它是不好的。如果这个主体是一个人,那么你可能放大这个人的每个小缺点,忽略所有的优点。
你用尽各种方法说服自己:我就是讨厌它。然后,有一天,你发现你成功了,你真的前所未有的讨厌这样东西、这个人、这本书,或这份感觉。
你会忘了,其实,一开始你对它真的没有那么排斥的。
这就是男主角章柏言对“爱情”的态度。
人的自我说服力,某方面来说,也是一种很成功的自我欺骗。有时候我们自我说服成功,有时候失败,但无论如何,这个世界上,最困难的事,不是让别人来指责我们失败──我们大多数的人都一样,面对别人的指责往往能振振有词地反驳回去──最困难的事,往往是让我们自己承认自己的错误。
所以,这是我写男主角顿悟爱情的过程。让他自我折磨,比让任何人(包括女主角)折磨他有意思多了。
读友们应该注意到了,封面上多了一个系列名称──“坏男人启示录”。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凌某人唯一一本挂系列名的书下场如何?
如果不记得是最好的,让我们一起快乐的忘了它。
如果记得,那……这次凌某人会尽量不要让本系列难产的,到底不是多光彩的事嘛,咳咳。
凌某人曾经在《柔能克刚》一书的序文里提过,该书原本是悲苦版,所以有一天一定要把悲苦版写出来。
本来在《十分钟的女主角》里是要尝试的,可是写了几章下来,凌某人深深发现,现在写的书,已经很难用单面向的心情来描绘了。
早期写的作品可以天马行空,放很多一枝独秀的情绪在里面,冷的很冷,沉的很沉,快乐的很快乐。可是这几年下来,总觉得一个人的生命历程不会只有那单方面值得记忆的事。快乐中必然有寂寥,悲怒之余也必然有欢快。我想,每个人的性情都是随着生命历程在演进的,凌某人也不例外,所以,现在已然很难单纯为了快乐而快乐,为了悲苦而悲苦。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写“坏男人”的故事。
我想写失而复得,想写男女主角分开之后,如何再寻到彼此。
古早些的人,称离婚为“离缘”,这词汇真是传神──离开了一段缘分。
如果跳进现实生活里来看,分手的经验大抵都不会太愉快。一定有不少人一想到那个圈圈叉叉的前男友或前女友就咬牙切齿,巴不得把他们抓过来剥皮啃骨,推到地球最远的一角腐烂再说。复合?等两百年吧!
言情小说的世界却是截然不同的事。
言情小说美丽的地方,就是它保留了许多现实中的不可能。所有遗憾与错过,所有离开的缘分,总是能借着作者的手,再为它接续一次。
原本想就称此系列为“离缘启示录”的,可是考虑到接下来的书中,不见得每一对都是已经先结了婚的,于是略做改变,把系列名称的重点放在那个猪头男主角身上。
凌某人自己是女人,某方面总是偏爱自己的同性一些。人家舍不得写很差劲的女生,只好让男主角委屈一点。
常听有心创作的读友来信说:有趣或新鲜的题材都被写完了。
其实凌某人一直不觉得有所谓“题材被写完”这种事。我想大家都听过“不同题材由不同人来写会有不同新意”的老话。我想进一步说的是,有时候即使同一个题材由同一个作者来写,只要取材的角度不同,就能形成两个完全不同的故事。
这本书可以说是《柔能克刚》的“部分”原型──因为还是没能写得太悲苦,只能算“部分”而已。这就是《十分钟的女主角》形成的开始。
既然系列名称叫“坏男人启示录”,顾名思义就是男主角都很坏。
这里所指的“坏”,不是那种“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邪气,而是真正性格上的缺点。简而言之,差劲是也!
以本书主角章柏言来说,他外表看起来很世故,其实脾气很暴躁。他的事业看起来很成功,其实爱情观比小学生还幼稚。当你听他的话办事时,他就是个文明人;当你和他的意见相左,他怎样也要把你踩到脚底下。
这个世界上,只有他的规矩是规矩,别人的统统不算数。
要跟这种人谈恋爱,可以想见,会非常辛苦。
本书算是一个“二手”的恋爱故事,一对男女主角相恋之后,分开,最后又在一起,但是凌某人把重点放在男女主角“分开之后”,到男主角终于顿悟出他对女主角的爱为止。
这个系列的接下来几本,也是以失而复得为主题,而且这个“失”,通常是因为男主角的猪头而失的。
第二个和第三个坏男人,凌某人心中已有腹案,至于会不会有第四个?这……话还是不要说得太满比较好。
总之,可怜的猪头男主角,你们撑着点,我美丽可爱的女主角来拯救你们了。
如果亲爱的读友们也想看看坏男人的故事,那么,请跟着我一起翻开书页吧!
第一章
“现在是什么情况?”
沙哑的男中音在宽广的书房里显得有些空寂。
混血儿给人的既定印象不外乎“好看”、“英俊”、“美丽”,无奈这些刻板印象并不适用在章柏言身上。
乍看到他本人,任何人心中会涌现的形容词可能是严厉,可能是冷漠,可能是不近人情,但无论如何都不会跟任何外观上的美貌与否有关。
并不是章柏言不“好看”,只是他性格显露于外的特质,往往已压过单纯的外貌问题,而形成深刻的冷酷形象。
他的眼瞳如融化的上等巧克力,头发是一种带着栗色光泽的深咖啡色,他的皮肤因为酷爱运动而晒出一身古铜,立体的五官极为深刻。
章家的男人,从不以温柔儒雅闻名。
他们天生就有一股强势的压迫感,身怀东方色彩的脸孔,却欲在西方人的世界里打下一片天地,绝对不是只靠翩翩风度就行了。
他们必须勇、悍、猛、狠,对敌人完全不留余地。
他们的眼神锐利,削直的鼻梁陡峭如刀,横飞的剑眉充满煞气,他们天生习惯颐指气使,发号施令,而且不习惯听见别人以“不”做回答。通常敢这么回答的人,一个下场是被拿来当踏脚垫,另一个则是流放到冰岛去猎海豹。
章家也不是一夜致富型的经济奇迹。事实上,直到章柏言的祖父一辈为止,章家都还是一穷二白。
在大约六十年前,章家仍然是中国山东一户非常贫困的普通人家。当时已经结婚生子的章家祖父,辗转带着妻小去到香港,希望可以在这东方之珠找到一个明朗的未来。
这个愿望并没有达成。
由于身分问题等种种因素,在香港混了七年之后,一穷二白的章家祖父更进一步迈进到连隔日粮都快孵不出来。后来更因为欠了高利贷一屁股债,不得已,只好东借西索,凑足了一家三口的机票钱,跟着朋友流浪到美国旧金山淘金去。
当然金没有淘到,人倒也没被放高利贷的逮着。
一直以来,章氏一脉都没出产过什么能人异士,章家祖父的平庸资质是章氏常态,真正的变种怪胎,出现在章柏言的父亲身上。
凭借着不知从哪里学来的精明能干,章父从小自学,竟然对股票、基金等数字游戏颇有心得。
众所皆知,没有门路、没有背景的小老百姓,想从美国复杂的股票市场赚到钱出头天,那是一万个里面都找不出一个的机率。章父独独就是那一个。
他二十岁那年,母亲在唐人街标了个会,冒死让他拿去玩股票;在二十四岁那年,章父替章家赚到第一个六位数字美金的存款。
那是章家祖父一辈子想都不敢想的“天文数字”。
章父深知,投机事业玩不长,于是这十几万美金最后全部拿来投资在自家开的破不啷当杂货店里。
第一步是先将杂货店拓展成唐人街里稍微有点规模的超级市场,随着时间过去,变成规模最大的,接着从旧金山的唐人街,发展到洛杉矶的分店去。
虽然如此,章父极为明白,若要走百货杂物路线,无论如何是拚不过美国既有的Wal…Mart、KMart等大型连锁店。章家开的杂货店,必须有这些大型连锁店所没有的特殊优势才行。
于是,已近中年的章父,渐渐将家族生意导向香料事业。“章氏”专门以代理世界各国的土产或香料为主,举凡义大利的橄榄油和各种番茄制品、墨西哥多达一百三十七种以上的辣椒、中国的花椒八角香辛料,乃至台湾珍珠奶茶的干料珍珠等,都在章氏代理的范围内。
时至今日,章氏香料在美国本土已经拥有三百五十七家连锁店,年营业额高达八千四百万美元。
章家人一生都在社会底层打滚,任人轻贱,这让章父对于成功有一股常人无法体会的渴求。在接近四十岁那年,章父娶了一个家道中落的英裔千金。
当时这位千金小姐家其实已坐吃山空了,但是背后那百年的社会地位仍然让她的“道森”姓氏摆在美国上流社会里非常响亮。
章父提供金钱,道森小姐提供一个子嗣为交换,两方皆大欢喜。
道森小姐生下儿子不久就和章父离婚了,四年后改嫁给她青梅竹马的心上人,然而这段婚姻也没有维持多久,那个男人就骑马摔断脖子了。
章家父子俩,说像嘛,彼此的差异极大;说不像嘛,那臭脾气偏又一模一样。
章柏言自小展现出来的好强与求胜心,绝对不亚于父亲。
这一点,章父绝对是赞赏有加,也因此,当他把自己儿子的下半生全规划好,认定章柏言在几岁时应该做什么事、何时进章氏、娶哪家千金,尽哪些本分时,他是满心欢喜地认定儿子应该会跟他抱持同样的使命感,父子俩一起肩并肩征战商场!
结果儿子给他三个字:“想得美!”
正因为父子俩是如此相像,章柏言绝对不是那种人家叫他往东走,他声都不吭一点儿就乖乖向右转的男人。
大学刚毕业的章柏言甩下他老爸帮他物色好的新娘人选,头也不回的飞到英国念硕士去了。
章父火大吗?当然火!第一个动作──切断经济来源。
可惜得很,姜是老的辣,可辣椒是小的呛。
章柏言早知道老爸迟早有一天会拿经济手段恶搞他,从小到大的零用钱可存了不少。
这个“不少”,是真正的“不少”,章父对唯一的宝贝儿子本来就宠到接近溺爱的程度,从小章柏言开口要的东西,很少要不到的。
章父没有想到的是,这个生出来咬他这只老布袋的儿子竟然还把那些钱给暗崁起来,紧要关头全提出来用,吃喝住宿外加念书可全不必仰赖老头子的外援。
青出于蓝更胜于蓝,章柏言不知怎地,还说动了五、六位同样是世家子弟的同学,每个人拿出一万英镑来当基金,就这样让章柏言在欧洲的投资市场里玩了起来。
在英国的六年时间,章柏言满二十八岁,念完了博士,而当年那几万英镑利滚利,再加上其他同学风闻而来的投入,早已滚成了一笔巨款;最后他甚至考了个相关证照,再成立公司,也不劳驾外人了,自己直接下场操作这笔七位数基金。
这段期间,为了把叛逆心发展到极限,他的生命中还出现一段短短的──唔,不能说“意外”,且称它为“插曲”好了。
章父对于这个不听话的儿子是既恼又呕……不过老实说,心里也着实带有几分得意!
终究是虎父无犬子啊!虽然儿子不像当年的自己一切从零开始,但是他独自在异乡闯出一番天下的情节,也有几分缩影了。
最后把章柏言带回美国的,是老父患了癌症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