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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梦幻界之妖艳江湖-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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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笑,心想:好像也没什么用……对了,我不是有心兰的电话么!

马上发了一条信息给她,向她打声招呼。只要她肯慢慢的接受我,以后还是有机会!

她只回复了五个字:“你好自为之!”

以后再发信息过去,便没有任何回复了。(好像我也没再发吧?不记得了……)

如果苏樱没有出现,或许我会继续追求铁心兰,或者在江湖大学找一个女朋友,度过剩下的大学生涯。顺利的话,现在已经生娃了。

可是,没过几天,我便认识了苏樱,使得我日后的生活发生重大的变化。

而将她介绍给我认识的,是我的好兄弟胡不愁。

在介绍苏樱之前,先介绍一下这位胡不愁。他在我的生命之中,有着很重要的意义。

认识胡不愁,是在初一。

那时刚上学,突然有个人喊我的名字:“江小鱼!”

我觉得挺奇怪,循声望去,是一位我不认识的少年,笑得很亲切。

我走过去,微笑:“你好……你是谁?我好像不认识你……”

他得意的笑笑:“现在不就认识啦!你的名字挺奇特,所以我忍不住叫了一声。我叫胡不愁,胡思乱想的胡,不三不四的不,永不发愁的愁。”

我和他握了握手:“很高兴认识你。”心想:这人挺有意思的,就是有点莫名其妙。

夜里睡觉,突然有个人推了推我。——有贼?!!

我猛然打个激灵,拿着电筒一照,原来是胡不愁。

我很疑惑:“有事么?”(这家伙怎么看也不像小偷呀!)

胡不愁讪笑:“你果然有电筒。能借我用一下么?我要去小便。”

我们的学校在半山上,比较新,要去公共场所方便,还比较远。而且,据说这座山以前是用来行刑的地方,鬼故事特别多。

刚好我也有点尿意,便打着电筒,陪着他一起去。

后来,我们一直走得比较近,也比较投缘,感情还不错。

高中之后,我们又在同一个学校,感情更加好了。

不过,确定兄弟关系的,还是因为后来的一件事。

高二寒假,胡不愁决定把东西放我家里。那时我已经搬到城里,他还在农村。

他骑着我的自行车,载着我,我则抱着他和我的行李。由于东西太多,我根本看不见前面的路。他想抄近路,以致我的脚把人家停在路边的摩托给碰倒了。

我俩还没反应过来,对面的店里突然蹦出一个大汉,迅速将摩托扶起来,问我俩要两千块。

事后我们才搞明白,这根本是一个圈套。

哪里只是轻轻碰一下,摩托就会倒下来?而且,当时他根本不应该动摩托,而是维持现场。

油箱上的那条凹陷的碰痕,分明是旧的!

这家伙不跟我们谈,要我俩留下一个,另外一个去找大人拿钱。

胡不愁:“你留下吧,我有个表姐在附近,可以找她帮忙。”

我点点头,先把行李和自行车放回家里(快到我家门口了,我老爸江枫白天在建筑工地管理),便跟随那个家伙来到他的眼镜店。

那个家伙是个小老板,让我打电话给我老爸,然后就出去招呼客人了,让他的小舅子跟我谈。

那个小舅子挺年轻,看起来蛮和蔼的,眼神却透着凶狠,居然是个混黑道的!

那个小舅子笑笑:“放心,只要你肯交钱,不会有事的。”

我心里一个咯噔:这回完了……遇上贼喽!

那时两千块可不是小数目,如果胡不愁不肯分摊,我还是挺吃力的。

过了大约半个小时,胡不愁还没回来。

那个小舅子逗我:“他可能不回来啦!”

我淡笑:“不可能!他是我的好朋友……”心里却有点忐忑。

那个小舅子大概挺无聊,又问我是哪里人。

我:“我来自恶人谷,目前在城里住,过年才回去。”

他微微一愣:“恶人谷里有个叫江飞的,你认识么?”

我:“当然认识。他是我的叔叔。”

他:“叔叔……是亲的么?”

我:“当然是亲的。我叫江小鱼,我爸叫江枫,江飞是我的五叔。”

他有点慌了,急忙给我倒茶,赔着笑脸:“不好意思,原来是自家人。我也认识你叔叔呀,以前还跟他闯荡过江湖呢!”

我暗吁一口气。我叔叔江飞在做建筑之前,也混过黑道,认识很多人,因为他很讲义气。后来结了婚,他觉得这样下去只会拖累妻儿,因而改行做建筑,认识更多人。

没过多久,我老爸赶到,胡不愁也带着他的表姐夫来了。

胡不愁的表姐夫在车站工作,和那个小舅子居然也认识。

因此,赔了一点点钱,意思一下,便散了。

多年以后,我把当时的心情告诉胡不愁,很认真的:“如果当时你不回来,我就不认你这个朋友了。不过呢,你回来了,我们从此是兄弟。”

胡不愁笑得很开心:“怎么可能不回来呢!当时我好不容易才找到我的表姐夫……”

我和胡不愁之间的兄弟之情,就是这样开始的。

我能够认识苏樱,也是他介绍的。只不过,起初是他对苏樱有意思。

我发誓,我没有撬兄弟的墙脚。

我和苏樱只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一直都是,尽管联系得不多。

2008年1月她嫁了,新郎是她青梅竹马的好友,生的女儿也挺可爱。

我和苏樱虽然见面不多(学校相隔很远,她还比我早毕业一年。她大专,我本科),她却让我从铁心兰的阴影中走出,慢慢学着去爱,学着接受别人的爱。

原来,学会接受别人,对于我来说,竟然那么困难。当年我还差点怀疑自己有恐女症……

先为大家送上这首梁静茹的《勇气》:“……爱真的需要勇气,来面对流言蜚语。

只要你一个眼神肯定,我的爱就有意义。

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

人潮拥挤,我能感觉你,放在我手心里,你的真心。

如果我的坚强任性,会不小心伤害了你,你能不能温柔提醒我?

虽然心太急,更害怕错过你……”

第十二章 浪花一朵朵

认识苏樱,是在一个中午,天气有点闷热,我和老妈花月奴都在睡午觉。

朦胧之中,突然接到胡不愁的电话:“小鱼儿,我带个朋友上你那里坐坐,记得招呼一下。”

我有点不耐烦:“什么朋友呀?”(好不容易才睡着呢!)

胡不愁:“是个美女……”

“美……美女?!!”我登时清醒了,“好呀,我马上泡茶!”

胡不愁:“嘻嘻,就知道你好这口。我们很快就到。”

一个鲤鱼打挺,我挺不起来。只得一个懒驴打滚,翻到床下,迅速跑到厅里煲水。

约莫过去半个小时,胡不愁领着一个女孩进来,让我眼前一亮。

她比我还高出几厘米,超过一米七二,让我有点自惭形秽。只不过,她亲切的笑容,大方得体的言行举止,让我们很快熟识了。

闲聊一阵,我打探到她的一些信息。

她叫苏樱,在广州的一家大专学校,外贸专业。由于她的身体曾经很差,因而没上过高中,只学习过绘画,自学几个星期的文化课,居然考上大学了。

这让我很惊讶,也很惭愧。我辛苦这么多年,还重考了一次,高考成绩也没比她好多少。

难怪她的眼角眉梢,言行举止,都透着一股灵气。

片刻之后,我老妈醒了,干脆一起打牌。

我和老妈一伙,胡不愁和苏樱联手。我以为自己的牌技已经够烂了,没想到苏樱的比我还烂,因而双方都有输有赢,僵持不下。

将近傍晚,苏樱便告辞了,胡不愁送她。

我想:如果认识这样一个朋友,应该很不错。但胡不愁分明是想追求她,我还是别搀和进去,免得以后做不成兄弟。

夜里,胡不愁来我家睡,很兴奋的谈起苏樱。

听着听着,我无端蹦出一句:“你真的确定,她对你有意思?你的女朋友呢?”

我和胡不愁经常保持联系,因而知道他的近况。

这家伙长得挺帅,脸皮又厚,油嘴滑舌,从小就很有女人缘,换女朋友就跟换衣服一样。奇怪的是,那些女生一直对他很好,直到结了婚。

胡不愁:“早甩了!她太唠叨,又爱吃醋,我受不了。这个苏樱真的很不错,我一定要追到她。对了,过几天有些高中同学想去海滩玩,你也一起去吧。”

我心里一动,笑笑:“谁去?”

胡不愁:“好几个男生,都是我们班的。我已经约了苏樱。这是一个好机会。”

我:“……那我也去吧。”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再次看到苏樱。和她闲聊,我觉得很开心。

三天之后,我、谋哥和辉哥,在车站集合。

等了大半个小时,胡不愁才和苏樱坐着摩托过来。

辉哥挺不耐烦:“女人可真麻烦!”

谋哥瞧见苏樱,小声笑着:“姓胡的这次吃得可真肥腻。”

苏樱的身体不太好,因而显得有点浮肿。幸好她够高,样子很甜,才不觉得难看。这都是童年遗留下来的毛病,后来我才知道。

我却感到很高兴,马上跟苏樱打招呼。她冲我一笑,笑得很甜。

女人如果多笑笑,就算长得并不出色,也是挺吸引人的。

如果本身还挺优秀,那就更吸引人了。

坐车来到海边,大家都很高兴。

谋哥和辉哥立即去踏浪,又唱又跳,还互相泼水,玩得很高兴。

我看了苏樱一眼。她和胡不愁慢慢在海边走着,聊得挺开心。

我不敢去打搅他俩,立即冲向谋哥和辉哥,一起打闹。

尽管我觉得,和苏樱说话很开心,很自在,可以很放松,但如果我现在跑过去,弄不好日后胡不愁会把我狂揍一顿,怪我不识趣。

晚上,大家没回去,在海边烧烤,聊天。

住在海边的一些同学,有男有女,也加入我们的行列。

胡不愁是个很能玩的家伙,跟大伙打声招呼,立即跑到海里游泳。

谋哥和辉哥也冲下去。我瞧见苏樱还在海边,便没跟下去,和她天南海北的闲聊。

说着说着,居然把我之前追求铁心兰的糗事也说出来,自然而然。

或许因为我俩都是天秤座吧,居然有很多共同的语言。

我将心里的郁闷统统发泄出来,觉得舒服多了。

这些心事,我没跟父母讲过,也没跟好友谈过。

但是,我竟然跟苏樱说了。我觉得她可以信任,而且不会不耐烦。

苏樱静静的听着,只是微笑,偶尔会说上一句。

胡不愁游泳回来,见我俩聊得正欢,微微一愣,也听了一会,挺不耐烦的:“你说这些干嘛,苏樱不爱听的……”

他的神经有点大条,而我在感情方面却比较敏感。因此,即使胡不愁是我的兄弟,我极少跟他说起这些琐碎事。

只要不涉及男女之情,做任何事我都不会乱了阵脚;但如果动了情,那就麻烦了。幸好,经过这几年的磨练,我已经进步许多,不会轻易感情用事。

当时苏樱笑笑:“说吧,我听着呢。只有将那些不开心的东西倒出来,你才可以重新开始。”

胡不愁嘀咕几句,又跑去冲浪了。晚上,在海边的野鸳鸯特别多。

不知不觉,竟然快天亮了。当时天气比较热,我也跑到海里游泳。

一夜长谈,心中的阴霾尽扫一空,浸泡在冰凉的海水里,很舒服。

我和苏樱互相留了手机号码,方便日后联系。

我觉得,苏樱虽然对胡不愁有好感,但并不是爱情,只是比较合得来。

胡不愁是水瓶座,很够哥们,也很吸引女生,却容易让人觉得他花心。

当时,已经有很多男人追求苏樱,而且有些还很优秀,又是富家子弟。

以前苏樱曾经在广州学过绘画,还做过模特,因而认识很多公子哥儿。

她的经历,比我和胡不愁都要丰富很多,眼界也开阔很多。如果她是个男生,身体又比较好的话,肯定是个娱乐圈的风云人物。

我不敢奢望太多,只是偶尔和她发一下信息,谈一下彼此的糗事,感觉挺开心的。

某天,我心血来潮:“我想写一部小说,你愿不愿意做我的第一个读者?”(后来我经常用这一招,竟然也吸引不少美眉……变质喽!!)

苏樱:“好呀!什么题材?我一定支持你!”

原本我只是说说而已,既然她这么说了,我总不能反悔吧。

因此,我再次拿起钢笔,在稿纸上涂鸦。那时还不能直接用键盘写作,写得很慢。

但是,苏樱一直支持着我,并时不时发来一些鼓励的言语。

当我全身心沉浸在写作中,不带任何功利的色彩,只想兑现我的诺言,竟是那样充实。

海滩之旅后,我和苏樱没见过面,也没打过电话,仅仅是以信息交流。但是,我仿佛感到她就在我的身边,鼓励着我,让我不敢放弃。

即将开学,我要返回学校补考了。其实苏樱就住在我家附近,我却一直没约过她。

不知为什么,我有点害怕见到她,我怕自己会再次沦陷。一是胡不愁似乎还在追求苏樱,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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