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在说话-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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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V字是倒过来的。
“她到底多大年纪?”他有点不耐烦地问。
“我们到楼下去看。”我想,也该让他尝尝与尸体共舞的滋味。
这对他似乎很残忍,但我就是忍不住想这么做。我知道克劳得尔一向最怕进解剖室,我就是要让他不舒服。一时之间,他的表情像掉进陷阱似的。我暗自发笑,抓起吊在门后的绿色手术服装,迳自往电梯走去。他跟着进了电梯,然而在电梯下降的过程中,他却一语不发,看起来就像是要进医院检查摄护腺。克劳得尔很少进这个电梯,因为这电梯只通往停尸间。
这具尸体仍保持和我离开时一样的状态。我戴上手套,掀开盖在尸体上的白纸。从眼角余光中,我看见克劳得尔正僵在门口。他只踏进来一小步,勉强可说他已站在解剖室内。他的目光看向解剖室里的柜子,看着玻璃柜里的瓶瓶罐罐,看着各式各样的解剖工具,但他就是不敢直视尸体。我看过尸体的照片,从照片上看来一点也不恐怖。距离太远了,血液和血块都看不清楚。对刑警来说,要破解命案之谜就像考试一样。刑警的专长便是寻找线索、抽丝剥茧、解开谜题。然而,要直接面对解剖台上的尸体,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尽管现在克劳得尔心里害怕得要命,在我面前却得努力做出冷静的样子。
我把浸在水中的耻骨捞起来,轻轻将它分开,然后用探针探弄覆盖住右耻骨表面的胶状物质。胶状物质剥离后,底下的骨头便露出几道平行的凹痕。这根坚硬而细长的骨头形成骨盆的最外缘,和左边的耻骨以胶质物相连。
克劳得尔仍站在门边。我把从尸体身上刮下的骨盆组织拿到灯光下,拉出灯臂对着自己,然后按下开关,把荧光灯打在骨头上。透过放大镜,一些肉眼看不到的细节都出现了。我看着那块弯曲的胯骨,发现了我想要的答案。
“克劳得尔先生,”我头也不回地说:“过来看这个。”
他走到我身后,我让开了些,不要挡住他的视线。我指着胯骨上部边缘的不规则状部分给他看。
我放下骨盆,他虽仍盯着它看,但不敢动它。我回到解剖台前,继续检查锁骨,验证我刚才的发现是否正确。我把泡在水中的锁骨抽出来,开始切开组织。当我能看到关节部分时,我以手势示意克劳得尔过来帮忙。我一言不发指着锁骨的另一端,它的表面相当粗糙,像耻骨表面一样。一个小小的椎间盘附在中央,它的边缘明显而没有毁损。
“如何?”克劳得尔问。他的前额已冒出汗珠,看得出他是在强忍紧张,装出英雄气概。
“她很年轻,大概20岁出头。”
我可以解释这些骨头如何透露年龄的讯息,但是他一定不会想听,所以我也懒得提。我的手套上黏上一小团软骨,我把它拍掉,摊平手掌,像个乞丐一样。克劳得尔和我保持相当远的距离,好像我染上伊波拉病毒似的。他虽然注视着我,但眼神却透露他现在正在心里暗自回想,寻找和尸体年龄吻合的人选。
“伊莉莎白!”他肯定地说,一点也没有询问我的意思。
我点点头。唯一可能的就是伊莉莎白·康诺。今年23岁。
“我想要一份死者的齿模报告。”他说。
我又点点头。
“死亡原因呢?”他问。
“目前还不得而知,”我说:“我得看过x光照片,或把骨头清理干净再检查,之后才能知道。”
我把话说完,他便离开了,连一句再见也没说。我也不指望他说,他能离开我就很高兴了。
我剥下手套丢掉,走出解剖室。我一面脱下手术服,一面对丹尼尔说话。我告诉他今天的工作已经结束,他可以把尸体送去拍x光照片了,正面侧面都要拍,尤其是头盖骨部分。在上楼时,我在组织学研究室前停下,告诉里面的技师长但尼斯可以把尸体拿去清洗了。我还特别请他小心,因为这次是件分尸案。其实,提醒也是多余的,这里没有人比但尼斯更会照料尸体。两天后我就可以看到干净完整的头盖骨了。
我利用下午的空闲时光,继续拼凑桌上的头盖骨。虽然残缺不全,但是己足够用来辨识死者的身分了。这个家伙再也不能开装满丙烷的油罐车了。
回到家后,先前在陈尸处出现的那个不祥预感又回来了。一整天下来,我都不去想它,刻意把这个忧虑封锁起来,让自己专心一意,好能进行被害者尸体的查验工作和拼凑那个卡车司机的头盖骨。现在我已完全自由了,可以开始思想,开始忧虑。我一把车子开进车库,关掉收音机,这些烦心的事情便开始涌现。音乐一停,忧虑便窜了上来。现在不行!我对自己说。晚点才发作,至少也得吃完晚餐再说。
我走进公寓,听见安全系统的警示声,让人心安不少。我把公事包先放在一进门的地方,随即关上大门,走向街角处的黎巴嫩餐厅,点了一份我最爱的烤羊肉大餐外带。这是我喜欢住在城里的原因,离我住的地方不到一个街区,就可以吃到世界各国名菜。至于我的体重……哎,就先别提了。
在收银台左侧的架子上放了许多瓶红酒。我的酒瘾又犯了,每当我看到这些酒,就会有千百个冲动想尝滋味。我记得红酒的口感、香气、甘美和微酸的感觉。我记得红酒在体内燃起的暖意,由内至外,徐徐发散。酒能让我手舞足蹈,在黑暗中燃起希望的火炬。酒能让我充满活力,让我无所畏惧。没错,以现在的情况,正是需要酒的时候……我在开什么玩笑?我不能停在这里,这是谁摆的陷阱?我赶紧离开酒架前,不让红酒进入我的视线。不行,酒的愉悦只是一时的,付出的代价却相当昂贵。我已经戒酒6年了,绝对不可以前功尽弃。
我提着食物回家,与我一起共进晚餐的,只有我的猫儿博蒂和蒙特娄的景色。猫儿睡了,蜷缩在我的腿上,发出咕噜噜舒服的声音。当我洗完长长的一个热水澡,躺在床上时已经10点30分了。在黑暗寂静中,我已无法再压抑思绪。就像细胞一个个都发了狂似的,杂乱的思绪如排山倒海而来,逼迫我的意识非得正视这些问题,坚持要我思考。我想起另一起谋杀案,同样是年轻女孩被残忍分尸。我清清楚楚地一寸寸看过她的尸体,心中仍存在那时勘验她尸骨时的感觉。她的名字叫茜儿·托提尔,年纪只有16岁。她被人勒死、痛殴、头被砍断,身体也被肢解装在塑胶袋内,过了一年才被人发现。
时间己晚了,但是我的脑子仍不肯休息。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不容易才得以入睡。整个周末晚上,那些尸体的数字编号不停在我脑海里跳跃,像幽灵一样,紧紧纠缠着我。
三
戈碧的声音从机场的扩音器里传来,催促我赶快登机。我拖着一个巨大无比的行李箱,在机场的空桥上动弹不得。在我后面的旅客已很不耐烦,但是没有人过来帮我的忙。我看见凯蒂站在头等舱旅客的行列中,正往我这儿看,身上穿着她高中毕业典礼时所穿的黄绿色丝质洋装。她后来告诉我说她不喜欢这件衣服,有点后悔选择穿它。她为什么又穿这件洋装?她应该穿她最喜欢的那件碎花图案的洋装才对。还有,为什么戈碧会在机场工作,而不是在大学教书?她的声音透过扩音器,越来越大声,越来越刺耳。
我坐起来。现在是星期一上午7点30分。窗外光线正亮着,但受到窗帘阻挡,透进来的却很少。
戈碧的声音仍持续着。“……我待会可能没时间打给你,所以想看看人起来了没有。反正,我要问你关于……”
“喂!”我拿起电话,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太虚弱。对方说到一半的话被我打断了。
“唐普?是你吗?”
我点点头。
“我吵醒你了吗?”
“没错。”我头脑还有点昏沉,无法机智答她的问题。
“抱歉。要我晚点再打吗?”
“不、不,我醒了。”我坚持说下去,省得待会又接一次电话。
“你也该醒了,宝贝,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对了,关于晚上的事,我们能不能……”一阵高频刺耳的尖鸣声打断她的话。
“稍待一下,我得先把答录机关掉。”我放下话筒,走到客厅,答录机上的红灯正在闪耀着。我关掉答录机,拿起客厅里的无线电话,回到卧房把里面的电话挂上。
“好了。”现在我已经完全醒了,而且极想喝咖啡。于是我便迳往厨房走去。
“我打电话来是要问你晚上的事。”她的声音有点冷淡。这不能怪她。她快等了五分钟了,就是无法好好把话讲完。
“戈碧,很对不起。我整个周末都在看学生的报告,结果太晚睡了。我睡得太熟,连电话声都没有听见。”我终于完全清醒了。“你刚才要说什么事?”
“是晚上的事。我们不是约好7点吗?我想改成7点半好不好?这些研究计划让我鸡飞狗跳,可能要忙一整天。”
“没问题,改晚一点对我也比较方便。”我用脖子把电话夹在肩上,伸手打开橱柜,拿出咖啡豆罐,舀了三汤匙到研磨机里。
“要我去载你吗?”她问。
“随你高兴,我也可以自己开车去。问题是,我们要去哪里?”我本来想打开研磨机,但是戈碧的声音已经够不清楚了,再打开机器伯什么也听不见了。
话筒那端一阵沉默。我能想见她现在正摸着鼻环,思考要去哪里玩的样子。也许她今天挂的是饰钉,而不是鼻环。在她刚穿好鼻洞挂上鼻环时,我一直无法好好专心和她说话,注意力老是放在她的鼻环上,想像这样做得承受多少痛苦。不过,后来我就习以为常了。
“今晚一定要好好玩一下,”她说:“我们找个地方吃露天大餐如何?到亚瑟王餐厅或圣旦尼斯餐厅?”
“很好,”我说:“我想,没有理由要你来载我。晚上7点30分我会准时出现。不过,你能不能再想想别的餐厅,最好带点异国风味的。”
这样直接了当地对话听来很刺耳,然而这却是我们两人习惯的对话方式。这个城市她比我熟,选择餐厅的任务当然是交给她处理。
“好吧,那就晚上见了。”她用法语说。
“晚上见。”我跟着她把这句法文说了一遍。她说完便把电话挂了,这使我有点惊讶,又有点松了口气。每次她打来都会讲个不停,我经常得想一些借口来结束谈话。但是这次却不用了。
在我和戈碧之间,电话一直是我们用来联系的热线。除了她之外,我从来不会和别人讲这么久的电话。这种模式很早就已经开始。在研究所时期,和她聊天总能让我松弛紧绷的心情;在我女儿凯蒂出生后,无论是喂奶、洗澡或在婴儿床里睡觉,都能让我在电话里兴奋地和戈碧讲上几个小时。有时我们也会分享新发现的好书,讨论目前所教的课业、学校里的教授、学生。我们几乎无所不谈,彼此都把这当成日常严肃生活中的一个小小调剂。
最近十年来,这个模式已有一点点改变,最近我们已比较少用电话聊天。不管是聚在一起或分离,我们都会为彼此的状况忧愁或快乐。是戈碧帮助我走过那段酗酒的日子,让我不再靠酒精的力量来为生命添加色彩。是我帮助戈碧走过那段情感波折的岁月,让她无论是在热恋、吵架或分手时,有一个能够倾诉的对象。
咖啡煮好后,我把它端到餐厅的玻璃桌上,脑海里仍不断出现戈碧的影像。每次一想到她,我便不自觉微笑起来。在学校里的戈碧、在难过时的戈碧、在恶作剧时的戈碧。她很早以前就自认自己不是美女,因此从不刻意减肥或把肤色晒黑。她不刮腿毛,也不刮腋毛。戈碧就是戈碧;来自魁北克托罗斯河畔的戈碧;母亲是法国人,父亲是英国人,全名是戈碧尔蕾·马库利的戈碧。
在研究所时代,我们就已经很要好。她痛恨自然人类学,而那正是我的专长;我讨厌人种学,而那却是她的最爱。当我们离开西北大学后,我前往北卡罗来纳州,而她则回魁北克。那些年来,我们见面的次数不多,全是靠电话维系情感。由于戈碧的缘故,我才得以在1990年在麦卡基尔大学获得客座教授职务。在我开始兼职担任验尸工作,并且继续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工作时,每隔六周便来回两地跑。去年我才正式结束北卡罗来纳州大学的教职工作,回到蒙特娄担任全职工作。我很想念戈碧,并且享受这全新的友谊关系。
答录机上闪烁的红灯吸引了我的注意。在戈碧之前,好像还有别人打来过。我把答录机设定为铃响四声后自动录音,没想到四声的铃响和留言居然叫不醒我。我按下答录机上的播放键,录音带自动回转,然后开始放音。答录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发出哗一短声后,便放出戈碧录了一半的留言。还好,只有一通电话。我把签录机倒回最前面,然后换装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