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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章

降临在电影世界-第1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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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原石,就是钻石。

钻石本身很纯净,但一旦将钻石放入负面能量击中的地方,钻石就会沾染上负面能量,变成地狱之石,而这种石头,是制造傀儡最好的材料之一。

陈旭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地狱之石,但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钻石,所以他让水手去买钻石,然后自己把钻石加工成地狱之石。

“钻石……。”水手觉得一阵口干舌燥。

那可是钻石啊,非常珍贵的一种宝石,价值非凡,有一颗,就足以让他几年不用发愁了,而且还是大手大脚花钱的那种。

可陈旭让他去购买一些,主才知道这个‘一些’到底是多少,哪怕是把他全部的财富一起加起来,也买不起钻石。

“这个……。”水手支支吾吾的说道:“主,一些是多少。”

一颗两颗,找其他的水手凑钱过来还买得起,但如果是很多的话,他就无能为力了。

他可不是海盗,在成为血族之前,他们是东印度公司的水手,尽管水手的薪酬不菲、再加上偶尔一两次的打劫,为他们提供了一笔不小的储蓄,但离买钻石,恐怕还少了点。

“两袋。”陈旭道。

“两袋……。”水手瞪大了眼睛,觉得一阵天旋地转。

“对了,还要三袋黑宝石。”陈旭道。

黑宝石里面蕴含负面能量,不过较为稀少,而且具有杂质,不过用来炼制傀儡,还算不错,可以充当能量来源。

水手当即崩溃了。

黑宝石,这种东西不算贵,但绝对稀有,它产自马来西亚,且只有马来西亚有。

从某种程度来说,黑宝石是比钻石还要稀少的一种宝石,不过因为黑宝石本身是黑色的,被教廷认为不详,很多贵族不愿意去买,否则的话,它的价格还要高于钻石。

陈旭让他去买的东西,哪怕是把整艘船的水手的小金库都收刮来,也买不起。

不过主的命令不容违背!水手咬紧牙关,恶狠狠的看向不远处的皇家港口,心里打定主意,要去抢劫。

不抢劫根本就完成不了任务。

“是,伟大的主,我保证完成任务。”水手当即下去,打算和其他的水手一起,来抢劫这座古老的港口。

作为全世界最大的私掠港口,里面有很多赃物,说不定就有钻石和黑宝石,抢劫无疑是最快的方法。

船只缓缓的驶过一个洞口,洞口上面挂着三个骷髅、三个风干的骷髅。

“警告吗?”陈旭冷笑一声,他很明白这三个骷髅的意义,不外乎是警告海盗们,不要在这里捣乱,否则的话,你们就会像这三个骷髅一样,被挂在上面晒干成骷髅。

不过这样的警告,除了显得这个皇家港口虚弱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作用。

事实上,对于海盗们来说,这个私掠港口除了用来销赃之外,还可以用来放羊,当港口的财富积累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凶残的海盗们就会把这个港口的财富掠夺一空。

不要以为港口为海盗们提供便利,海盗们就不会对他们下手了,事实上,在海盗们的眼中,任何港口都是肥羊,区别在于肥羊够不够和肥羊的牧羊人够不够强壮。

船只缓缓的靠岸,而陈旭则乘坐小船上岸,带着一大帮吸血鬼水手。

“真是美丽的港口,我已经闻到血液的芬芳了。”水手在陈旭的后面兴奋的嘶吼,声音被压得很低,“等到了晚上,我们就要这个港口变成我们血族的牧场。”

“你们看。”另外一个水手忽然低声说道,“那个杰克船长居然没有游泳过来。”

此时的杰克船长,正以一种非常惊奇的方式行驶过来,他站在船只的桅杆上面,一路过来,一路下沉。

“这样也可以。”水手目瞪口呆看着靠近自己的杰克船长,对杰克船长佩服不已,“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人才,我打算把他变成我的后裔。”

“如果你把他变成我的后裔,我就把你扔到圣水里面浸泡。”陈旭冷冷的说道。

被改造过的吸血鬼病毒注射的吸血鬼虽然已经不害怕阳光了,但他们依然害怕神圣的物品,而圣水对于他们来说,和硫酸差不多。

把他扔到圣水里面,就等于把人扔到硫酸里面,就算是不死,也要吃尽苦头。

水手闻言,立即把头一缩,害怕的看着陈旭,“主,我不会的,保证不会。”

他没见过圣水,但是他看过圣经,从圣经里面对圣水的描述,他就知道那不是一个好东西,当然,是对于吸血鬼而言圣水不是一个好东西。

“让开,让开。”杰克船长挥着手,一脸的恐惧,眼底却闪过一丝恶作剧的笑意。

砰砰!

杰克船长的小船狠狠的撞在陈旭所乘坐的船上面,整个船身一阵摇晃,几乎要倾倒。

打上来的水花落在陈旭的身上,沾湿他的亚麻布袍,顷刻间,他就变成了一个落汤鸡。

陈旭还算好的,其他的几名水手干脆在摇晃的船身上面落了下去,成了海底的游泳的鱼儿。

哈哈……

看到这一幕的水手和苦力都哄堂大笑,而杰克船长则在笑声中上岸,得意洋洋。

“他一定是故意的。”水手恶狠狠的诅咒,“我诅咒他变成外面的骷髅,被悬挂在我们的船头,永远的受到海风的侵袭。”

“你已经是血族了。”另外一个水手小声的提醒道,“血族应该享受、或者为主的荣光而战斗,在黑夜里,清洗教廷的一切敌人,在破晓之光来临的时候,躲藏在黑暗之中,掩盖自我。”

“我知道。”水手咒骂道:“但我就是想要把他变成骷髅,这个狗娘养的。”

“杰克船长。”陈旭一步跨出,慢悠悠的来到杰克船长的背后,看似很慢,但实际上很快,因为他欺骗了人的眼睛和感觉。

“我的衣服湿了。”陈旭慢悠悠的说道,脸上带着微笑,好像不在意一样。

杰克船长心中一寒,连忙说道:“等下我帮你烤一下。”

“怎么烤?”陈旭追问道,“是用大火烤我还是用火炮烤我?”

杰克船长心底的想法被说破,神色一僵,不知道应该如何继续答话。

“你们两个。”一个老书记官领着一个孩子走过来。

“你们需要支付一先令,来使得你们的船只停靠。”

“而且你们还需要告诉我你们的名字。”

“我给你三先令。”杰克船长摸了半天,摸出了三先令,欢迎的扔给老书记官,“感谢你对我的帮助,我叫史密斯。”

说罢,杰克就转身离开,仿佛是后面有火在燃烧一样。

书记官看了一眼书页上的先令,轻轻的将书本合拢,道:“你呢,先令和名字。”

“我?”陈旭道:“我也叫史密斯,先令已经给你了。”

带着魔力的声音钻入书记官的耳朵里,刹那间就把他催眠了,“记住,刚才那个人叫杰克船长,是黑珍珠号的船长,大名鼎鼎的海盗王。”

陈旭并不介意给杰克船长找点麻烦。

第一百六十章 吸血鬼的狂欢(上)

海鸥的叫声和隐约传来风笛组成了婉约的音乐,突然集中爆发的炮火,则代表着魔鬼的怒吼。

陈旭的心灵意志延伸过去,很快就看清楚里面的情况。

里面正在举行庆典,庆祝诺灵顿晋升到准将。

“剧情应该快要开始了。”陈旭心底说道。

“主。”水手如同落汤鸡一样,走到陈旭的身后,“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这些水很讨厌。”

蝙蝠讨厌阳光,因为阳光可以把蝙蝠的血液蒸发;蝙蝠讨厌水,是因为水可以黏住蝙蝠的翅膀,让蝙蝠飞不起来。

血族和蝙蝠不一样,但他们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比如说翅膀、比如说吸血。

同样的,他们也有着共同的厌恶,比如说太阳、比如说水。

尽管太阳和水不能带给他们麻烦,但他们依然讨厌它们。

“好。”陈旭答应下来。

接下来的剧情已经不需要他去推动了,剧情会自行演化,他只需要在关键的几个点上面插足一下就行了。

“我建议我们去酒吧。”水手提议道。

在没有血液的时候,酒也许是不错的饮料。

“随便你们。”陈旭道。

他随便,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无聊的吸收元素能量,来补充自己的魔力,尽可能多的存储魔力。

虚幻六面晶体不必说,本身就是一个无底洞,他到现在都还没有触摸到这个能量核心的极限。

而金丹他也才凝聚不久,并不怎么熟练,对于它,也没有摸到能够存储的能量极限。

现在的他,就相当于是两个‘黄金’领域的强者,只不过这两个‘黄金’领域强者的输出,只能输出一个‘黄金’领域的魔力而已。

“肉体对人的限制实在是太大了。”陈旭心中暗道。

从本质上来说,魔法的修行就是强化肉体、让肉体容纳更多的能量的过程,从青铜到史诗,都是这样。

这也是为什么许多法师在向元素君主奉献自己的忠诚、把自己转化成元素生命体之后,能够迅速到达‘史诗’领域的原因所在。

不过这种‘史诗’领域的强者,因为在魔法上造诣有限和对元素的理智不够的关系,显得有些水。

他们和真正的‘史诗’领域的强者之间的差距,就像是水货神器和强力神器之间差距。

前者可以轻易的被一些强大的魔法道具超越,比如说传奇级的魔法道具和史诗级别的魔法道具。

而后者是即便是神也要流口水和争夺的东西,比如说主手中的十诫、曾经出现过投影的地狱权杖、奥丁手中的流星之枪、奥林匹斯诸神神王宙斯手中的雷霆,这些都是非常强大的神器。

远远不是朗基努斯之枪这种仅仅沾染了一滴神血,从而从凡人武器蜕变成神器的武器可以比拟的。

“不过没有肉体的话,会被削弱得厉害。”陈旭心中暗道。

他降临到加勒比海盗位面这个低魔位面,实力被削弱了六分之五,但实际上,他依然是黄金领域,从来都不曾改变过。

但如果是元素生命体降临到这个位面的话,他会因为元素逆差的关系,而被强行抽走六分之五的元素,哪怕是他原本是‘传奇’领域的强者,也会被削弱到‘黄金’领域。

所谓的元素逆差,是指位面之间因为元素浓度的差异,而导致一种平衡关系。

打个比方,700美元可以在美国买一台苹果手机,但700人民币在中国只能够买到七分之一的苹果手机。

如果把700美元换成人民币,再补少量的钱,依然可以买一台苹果手机。

但如果直接把700美元变成人民币,那就只能够买七分之一的苹果手机了。

拥有肉体的陈旭降临过来,等同于把自己的能量通过汇率,转化成这个位面能够使用的能量,尽管能量依然有所下降,但下降得不多。

而元素生命体则没有这么好的事情了,他们无法通过汇率来保证自己的能量不会流失太多,所以他们如果降临到这个位面,就等于把700美元直接变成700人民币,实力被削弱得厉害。

而当他们回归自己所在的次元或者位面的时候,则等于拿着700人民币去美国,还需要重新赚钱,补足其中的差额。

酒吧有些昏暗,天花板也有些矮,里面的客人也不是很多,不过这些客人大部分都是一些面相凶狠的人。

当陈旭被水手们簇拥着进来的时候,立即就吸引了这些面相凶狠的人。

在他们眼中,一身亚麻布的陈旭,就是一个伪装自己出来旅游的公子哥,就像是三流爱情小说里面写的:主角是个英俊的贵族,但喜欢穿着亚麻布去贫民窟,然后遇到了美丽而勤劳的贫民女孩。

天知道为什么美丽的贫民女孩会在贫民窟,而且干了那么多活,手依然是那么的光滑细嫩。

并且长得貌似天仙的贫民女孩,居然没有受到地痞流氓和贵族的骚扰,简直就是不可思议,这个世界什么时候变得那么纯洁了。

“先生,你们需要什么。”吉普赛女郎靠过来,“需不需要特殊的服务?”

她一眼就看中陈旭,看中这个被众星捧月的人。

“一杯朗姆酒,不要烈的。”陈旭不喜欢喝烈的,他更喜欢醇厚的。

“好的。”吉普赛女郎朝着陈旭抛了一个媚眼,但陈旭无动于衷,她只好失望的离开,等她再次过来的时候,端了一杯朗姆酒过来。

“少爷,要不要特殊服务。”吉普赛女郎又问了一次。

“不需要。”陈旭眉头,手不住的摇摆,像赶苍蝇一样把吉普赛女郎赶走。

陈旭喝了一口朗姆酒,液体入喉,立即感觉到甜润、芬芳馥郁。

“很不错的酒。”陈旭微微点头,对这种酒表示赞扬。

“嗨,小少爷,烈的朗姆酒才够味。”一名脸上有刀疤的汉子挑衅道。

从陈旭不喝烈的朗姆酒的时候,他就认为陈旭是贵族家的少爷,只有那些贵族家的少爷,才会整日里吟诗开宴会、喝平淡的酒。

“闭嘴。”水手怒斥一声,“主岂是你可以挑衅的?”

“主?哈哈……。”刀疤汉子大笑了起来,“小少爷,只有主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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