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故事-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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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常福点头道:“准是,他自然放不下银花儿,他离开的时候对我说,他一定要报仇,一定要。”
我诧异:“离开?他在你那里躲了多久?”
常福想了一想:“出事之后,大约……不到两年,他忽然要走,我劝他别走,他说他不能一辈子像老鼠一样地躲著,当晚就带了他的刀走了,那时他身子还不是十分好,在他走了之后,我提心吊胆地过了十来天,没听说抓到他的消息,才算是放了心,他也一直没有消息,一直到了几年之后,张龙头实在干不下去了”
白老大扬眉问:“为什么?”
常福是一直在心情沉重的情形下叙述著往事的,可是这时,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龟儿子受不了哇,拾来没有死,他不知道拾来什么时候会出现,虽然他布下了天罗地网等拾来上钩,可是经年累月下来,时时刻刻要提防拾来出现,你当每晚睡在铁箱子里,那滋味好受的么?他宁愿让出这好位置,回总坛去。临走的时候,报应,他的样子也比银花儿好不了多少。”
白老大吸了一口气:“他和他带的保镳,全都死在半路上,那是张拾来下的手?”
常福简直有点眉飞色舞:“除了拾来哥,还会有谁?”
我有点疑惑:“只知道所有人全死了,他带的金子也不知所踪,怎知一定是他下的手?”
常福沉默著,不出声。那和他喜欢说话,滔滔不绝大不相同,我们都觉得十分奇讶。过了好一会,他才道:“我不知该不该说。”
白老大连笑带骂:“常福,你在我面前,还想卖什么关子,小心你那几根老骨头。”
常福也笑了起来:“我在抗战胜利那一年,离开了金沙江的,那时,什么鹰煞帮、外帮,早已因为没有什么金块可捡,另谋生路去了。只有哥老会还有些人在,但是也零落不堪,和当年白老哥你来的时候,可大不相同了。”
白老大感叹地:“是啊,一切故事,都因为有金子才发生,金子没有了,自然故事也没有了。听说你离开之后,就到了上海,在虹口开了一家川菜馆?”
常福点头:“是,历年来,我积蓄不少,开一家饭店是有余了,就在我到上海的第二年,我见到了拾来哥。”
我们三个人一起“啊”地一声,叫了起来,这实在是太戏剧化了,我先问:“张拾来那时在干什么?”
常福犹豫了一下:“他没详细告诉我,只是看他的样子,像是在做大生意,做得很好,他派人来找我,派来了一辆大车子,在一所好大的洋房里见到了他,见到他的时候是冬天,那天恰好下著雪,他在花园里,穿著皮袍,双手笼在袖子里,愣愣地望著雪花,我来到他的面前,认出是他,一时之间,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他先开口,叫著我的名字,说:‘你看这雪花,当年,碎雪刀法就只我一个人会使,唉,你再看,雪沾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就成了银白色,要是沾在花上,花儿就成了……’他没有说下去,可是我知道他想说花儿就成了银花儿,他一直没能忘记银花儿,我听得连眼都红了。
“我问他,是不是替银花儿报了仇?我们都知道张龙头出事的事,他呆了一会,才点著头说:‘是,那是我最后一次杀人,本来,我对付不了那么多人,离开之后,虽然我一直在静养,刀法也没搁下,可是总是大不如前,我用的方法……很……不值一提。”
“我当时,听说张龙头果然是让他干掉的,心中不知多兴奋,忙问他经过的情形。
“拾来他说:‘我一现身,先劈开了他装金子的箱子,上千斤金块滚了出来,他的保镳虽然明知箱子中装的是金子,可是看到了金块满地乱滚的情形,还是忍不住红了眼,这就叫我能下手,把他们全都解决了。’听,拾来哥一直是有智谋的。”
我们都不出声。
当时的情景如何,实在不难设想,闭上眼睛,可以凭想像使当时的情形活现出来。
看到了满地乱滚的金块,所有的刀手都贪婪地去抢夺,结果却毫无例外地一起死在张拾来闪电一样的快刀之下。
这种情景,可以说是“黄金故事”的外一章。
常福仍抑制不了他的兴奋:“我问他,把那龟儿子怎么了?一定痛痛快快地报了仇?他却只是淡淡地道:“我给了他一刀,没有多拿他怎么样。”我追问他为什么,他叹了一声:“多少年的恨意,不知想了多少法子要解除恨意,可是真到了那一天,也没有什么意思。他什么也没说,只说了一句:想想你自己是怎么来的。我就给了他一刀,算了。”
“我说,那真是便宜了他,拾来叹了一声:‘人其实也没有意思得很,连自己是怎么来的都不知道。’后来,他又告诉我,上海不宜久留,能走多远就走多远,他自己就准备到香港去,劝我也打点一下,能走就走,他又说他改了一个名字,不叫张拾来了。”
我问:“叫什么?”
我急急这样问,是隐隐感到,像张拾来这样的一个人,是不应该一生就此没没无闻的,在结束了他充满传奇的前半生之后,一定还会有极其精采的下半生。可是偏偏张拾来这个名字,听也没有听说过,所以一听说他改了名字,我自然十分注意。
常福用手指敲著自己的额角,在想著:“对了,想起来了,他改了一个名字,叫”
他说出了一个名字来,这个名字一传入我们的耳中,我们三个人不由自主,都发出了“啊”地一声,而且,都不约而同地直了直身子。
我、白素和白老大三个人,自然都不是容易大惊小怪的人,可是这个名字还是令我们有了这样的反应,自然是有原因的。
原因之一,是这个名字十分熟悉,实实在在是一个人物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恕我不写出来,因为就算不写出他的名字,只要一提起他的身分,他所做的事,也几乎人人可知他是什么人。而他这样处心积虑地埋藏了他的过去,自然是不愿意任何人再提起他的过去的,又何必去违反他的意愿呢?
原因之二,是由于实在太意外了,绝对无法将这个人物,和当年的哥老会的一个杀手联系在一起,想像力再丰富的人,也无法将之联系起来。
我们站起来又坐下,常福眨著眼,看看我们,道:“他后来真成了大人物,真不是?不过我一直没有再和他联络,因为他说过,他要把自己的过去彻底地埋葬掉。”
我挥著手,忽然想到了一点:“不对,不对,这个大人物我曾见过几次,也曾和他说过话,他样子和张拾来完全不一样。张拾来那一张娃娃脸,只怕到了七十岁,八十岁,就算脸上全是皱纹了,也难以改变,可是我见过的那个人,却全然不是这个样子的。”
白老大和白素立时附和,自然,他们也曾见过那个大人物的。
常福叹了一声:“你们别心急,他在告诉我要改名字之后,又告诉我,他要把自己的样子也改掉。我当时就嘀咕:人的样子是父生母养,一生下来就定了的,怎么能改变呢?他告诉我可以,并且说,我们在山沟子里长大,知道的事情太少了,出了山沟子,才知道外面的天地要多广阔就有多广阔,所有以前做梦想到的事都有,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也不知道有多少。”
我吞咽了一口口水,张拾来后来变了样子,那自然是经过了彻底的外科整形手术的结果了,难怪他看起来和以前全然不同。
我努力在记忆中寻找和把过去埋葬了的张拾来见面的经过,仍然无法将之和当年的张拾来刀法如神的杀人作任何的联想。
白老大喃喃地道:“一个人能把过去埋葬得如此彻底真不容易。”
白素沉声道:“那也只能骗别人,绝对骗不过他自己,我敢说,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银花儿。过去的事是已经发生了的,绝对无法消灭。他终其一生都是独身,就证明了这一点。”
我吸了一口气:“或许他生理上的缺憾,一直没有好过?”
大家都保持著沉默,那自然是由于张拾来的前半生,虽然充满了传奇,但只是局限在一个闭塞的、野蛮的“山沟子”里的事。而他的下半生的传奇,才真正精采绝伦,叱吒风云,非同凡响,惊天动地。
我们又沉默了一会,常福才又道:“那次在上海的会面,我们谈了很久,我曾问过他,他在上海做什么,他也没有回答,只是说他在做的事,我不会知道的。”
我自然而然地点著头,的确,那时的张拾来,已经改了名字,还没有改变外貌,但是他已经开始了他生命中下半生的传奇,他在做的事,不是常福所能明白的。常福虽然是一个技艺出色的厨子,但毕竟要了解张拾来下半生,还是相差太远了。
(常福的烹调手段简直出神入化,后来他露了两手,亲自下厨,一味茄子,就煮得叫人不会再去想大观园中的那味茄子,而茄子是最普通的菜蔬,唯其能把最普通的菜蔬,烹调出美味来的,才是真正技艺超群的厨师。)
常福又道:“他也有点感叹,他说,虽然外面世界的一切,看来和金沙江畔大不相同,但是……但是什么根本,根本……”
白素提醒了他一句:“根本原则?”
常福用力一拍大腿:“对,我也不懂什么叫根本原则,他说根本……原则是一样的,拾来那时和在金沙江边的时候大不相同了,他既然这样说,自然是对的。”(奇*书*网。整*理*提*供)
我早已听出,常福对张拾来,有一种异样的崇拜心理,这或许就是他当年拚著生命掩护张拾来的原因。而今经历了数十年,他崇拜的心情仍然不变。
这时,我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还是不对,你说的那个名字……他的过去历史,都有公开的记载,我看可能是同名同姓,恰好张拾来也改了这个名字。”
常福眨著眼,不知如何回答才好,显然他也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白素叹了一声,望著我:“你怎么忽然这样迂起来了?个人的出身、历史,以他这样的地位,要假造,还不是再容易都没有?连朝代、国家的历史都可以随意编写,何况只是个人,要假造,真是再容易都没有了。”
我有点迷惑:“虽然是,要是事情实在太匪夷所思,也难怪我生疑。”
白老大缓缓地道:“我有点明白了,在过去的时间中,发生过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王居风和彩虹既然有能力在时间中自由旅行,为什么千不拣万不拣,只拣了张拾来的传奇来记录,自然是由于张拾来下半生的传奇,他们早已知道了的缘故。”
白老大这种分析,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也无从对证。
常福显然不明白我们在讨论什么,可以却又现出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来。我们知道他还有话要说,就静了下来,听他还要说什么。
他双手做著没有意义的手势,又再敲著自己的额角,像是这样做,可以把他失去了的、或是凌乱的记忆弄回来一样。
过了一会,他才道:“拾来哥又对我讲了一番话,在他对我讲这番话的时候,曾一再叮嘱我,要我牢牢记著,说是也许不知哪一年,会有人问起我。”
我们一听居然还有下文,而且,可能是更重要的下文,不禁精神为之一振。
可是常福却道:“唉,老了,很多事老是想不起来,那么多年了。”
我耐著性子:“你慢慢想想,这些事……他对你说的那番话,可能极重要。”
常福忽然感慨了起来:“人都过世了,还有什么重要不重要的。对了,他对我说,若是有人问起他的事时,他还在世上,那就不能说。”
我急得连连搓手:“是啊,现在他过世了,你可以说出来。”
常福笑了起来:“好性急的小娃子。也好,叫你一催,我倒想起来了。他说,他离开了我之后,一样东躲西藏,想走也走不远,有一次,叫刀队的十来只獒犬钉上了,凭他的能耐,一连三天都没有法子摆脱,他攀上了一个绝崖,獒犬一直钉著,连犬吠声都可以听得到,他除了跳下悬崖去,别无他法可以逃避,而跳下去,也是一个死字,那时,他大仇未报,怎么也不舍得就这样死,真可以说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了。”
常福的叙述虽然噜苏一些,可是一面听他说,一面想像当时张拾来的处境,也著实令人替他捏一把汗,试想在崇山峻岭之中,张拾来在中枪之后,体力又一直未曾恢复,虽然手中有著利刃,刀法依然出神入化,可是獒犬岂是容易对付的?
这种学名 THIBET MASTIFF 西藏獒犬,足有小马般大小,性子特别锲而不舍,嗅觉特别灵敏,猎物一教它们钉上,可以间关万里,不会舍弃。虽然和其他犬只一样,属于生物学中的脊推动物,有胎盘哺乳类食肉类裂脚类犬科,可是犬科生物,体型性格大不相同者达好几百种,就像同样是人,却大不相同一样,獒犬可以说是犬中之王,最勇猛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