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身保镖-第3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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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叶秋会不会和之前一样对这个手术没有把握?
再说,叶秋的这一身医术不也是他教出来的吗?
而且,叶空闲也对唐果极其的偏爱。他视若宝贝的美容用品都大方地给了唐果,一些让唐果爱释手的小玩意儿更是送出去不少。
“叶爷爷,你为什么这么快就要走啊?多在苏杭住一段时间嘛。要不,我请你去燕京去玩?请你去爬长城,去故宫……还请你去吃燕京烤鸭,吃满汉全席。”唐果一脸不舍地挽留道。
“是啊。叶爷爷,难得出来一趟,就多和叶秋在这边住几天吧。苏杭的美景还多呢,家父还准备邀请叶爷爷去平湖秋月喝茶。”沈墨浓也出声说道。
沈墨浓每天都要忙着沈氏集团的工作,虽然也在尽力的争取时间赶过来,可在关系上,还是不及唐果和叶空闲亲近。
唐果是直言不讳的性格,心里藏不住事,想到什么便说什么。沈墨浓却是内敛含蓄的多,而且为人也聪明,很多事情自己都能够想明白。这样的性格决定了她和叶空闲交流的机会反而少。
因为他们都是聪明人。
“是啊是啊。叶老,无论如何也得再住上一个星期。我们还没来得及好好招待呢,怎么也不能这么快就走了。”沈而贤出声劝道。
因为叶空闲决定要走,所以叶秋今天打电话把沈而贤夫妇和沈墨浓都叫到西山辽养院来吃午餐。西山疗养院有家地道的农家菜馆,就在这边要了个包厢,几个人围桌而坐。
除了还无法下床的唐布衣之外,其它人都到齐了。
叶空闲笑着摇了摇头,说道:“燕京我是不会去的,至少,暂时是不会回去的。我在这边住着,反而会拖叶秋的后腿。去意已决,大家就不要为难我这个老头子了。大家都是一家人,我也就不说什么客气话了。借花献佛,薄酒一杯,代表我对大家戚情招待的谢意。”
老头子说完,就将杯子中的白酒一饮而尽。其它人见到这老头如此执拗,也不再勉强,纷纷端起杯中的酒喝了。
拒绝了沈而贤夫妇以及唐果沈墨浓的送别要求,老头子只让铁牛和叶秋跟着去火车站。
吃过饭后,沈墨浓要去公司处理业务,沈而贤大醉,被沈母给送回家休息了。唐果也去照顾父亲,并把叶空闲要走的消息说给父亲听,将时间都留给了叶空闲和叶秋铁牛三人。
“票定好了吧?”叶空闲问道。
“定好了。晚上十一点三十分的。这个时候是不是太容易让人看出破绽了?”
“不过还好的是,苏杭到达岭东的车子除了下午一点多钟有一趟,凌晨四点多钟有一趟之外,就剩晚上十一点半的这一趟。即便他们怀疑,也是一样会跳出来的。”
老头子无所谓地说道:“杀人而已,并不需要刻意的挑时间。”
“你自然不用顾忌,杀了人之后拍拍屁股就走人了。后面的工作不还是需要我来处理?虽然西山前往火车站的路上平时车辆少,但是晚上出发还是会保险一些。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们会在路上拦截。”叶秋耸耸肩膀说道,这老头子总是会干些让人难以收尾的事。
老头子冷笑道:“他们愿意送死,那也怪不得我了。那么多年没和晏家的人打交道,我倒是害怕把他们给忘记了,杀些人来加深些仇恨也是件善事。”
铁牛这次将会留在叶秋身边磨练,所以这次就不会陪老头子回去。叶秋和老头子说话的时候,他大多都是插不上话的。只是默默地帮忙老头子收拾着行李。
老头子扫了他一眼,说道:“你在做什么?”
“收拾行李。要不我也和你一起回去吧?不然这两个大包谁来扛?”铁牛虽然想留在叶秋身边,不愿意回去。可是想到老头子一个人背着两个大包的情景,还是有些与心不忍。
“丢了。”叶空闲摆摆手说道。“我没有带包袱的习惯。”
叶秋就是一阵肉痛,这两个包里面的物品加起来至少价值数百万。先不说他亲手调制的美容药品和从山里带出来的茶叶茶具。单是十景缎的衣服就多达十几套,其中有好几套还是唐果刚刚帮他做的。
这个败家的老头子,说不要就不要了。
这老家伙,还真是一个能够舍弃的人啊。
铁牛愣了愣,咧开嘴巴笑着说道:“舍不得丢。等我回去的时候,再给你背回去。”
叶秋就笑,还是铁牛继承了自己节俭朴素的良好习惯。
◇ ◇ ◇
在特种部队,狙击手的代号,一般用“鹰”,擅长丛林狙击的狙击手,叫“绿鹰”,精通山地作战的,叫“山鹰”。
而他的代号却叫做“飞鹰”,像飞在空中的鹰一般,俯窥着地上的猎物,等待最待时机,一个冲锋,便将猎物在了嘴里。
飞鹰是个狙击手,而且是个全能的狙击手。他不仅仅擅长丛林狙击战,山地狙击战,而且还擅长活狙。就是在跑动的时候,能够随时的瞄准目标,并且开枪。
说实话,以一个专业狙击手的眼光来看,他现在潜伏的位置不好,是路边一个小土坡的至高点。而且山坡的角度也实在太低,三十五度左右,趴上去就跟趴在平地上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比公路高出那么一截。
他的身后是一片树林,这是道路两边最常见的树种。而正对面的却是那条有些不平的石子路。西山本就属于郊区地带,离市中心太过于遥远。即便是一些投机的地产商人也没有来得及在这儿拿地,所以这边也幸运的保持了自然的原原貌。
飞鹰已经潜伏在这儿两个小时了,身体和旁边的几株低矮的植物融为一体。
他在等待,等待目标车辆过来时,给予雷霆一击。
对于一个天才的狙击手而言,只有那触之便让人灵魂跟着颤抖的狙击枪才最能体现他的水平。可是让他遗憾的是,他今天用的武器不是狙击枪,而是火箭简。
火箭简,这玩意儿在越南或者金三角司空见惯,几岁的孩子都能出这家伙耀武扬威一番。可是在华夏国内,却是难得一见的宝贝。
飞鹰喷了喷嘴,轻轻地摸着摆在他面前的大家伙,心里由衷地赞叹着。
证明雇主的来头大啊,竟然能把这种禁止武器给搞了过来。
雇主的来头大,那么证明自己所要狙击的目标来头也大。
可惜,他终究是要死在自己的炮轰下。
现在已经是十点二十分了,这条道上几乎人烟罕至。在飞鹰潜伏的这两个小时内,只有一辆车经过。
难道得到的情报是假的?他们今天不会出来?
他不急,狙击手最不缺少的就是耐心。
突然,一道强光探了过来。
是汽车的车前灯,有车子来了。
飞鹰通过火箭炮前特别安装的狙击镜看过去,一辆白色的东风汽车驶了过来。
车主是个年轻俊俏的小伙子,好像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到现在的危险,正一脸专注的转动着方向盘。
他是谁?怎么会这个时候出现在西山?
他的目标人物是个俊郎的中年人和一个同样年轻的小伙子,他看过照片,并且将他们的相貌牢牢的记在了脑海里。所以,他不会搞错对象。
既然不是目标,飞鹰自然不会打草惊蛇。
白色汽车在他面前了个弯,然后向前驶了过去。
飞鹰警惕地监督着那白色汽车远去后,这才收回了视线,又继续盯着西山那边的方向。
你们,快些来吧。
小白的心理素质是极佳的,即便他敏锐的感觉到那一缕危险的气息,以及那犹如实质的杀气牢牢地盯在自己的脸上,他仍然一点儿都不觉得惊慌和担心。
将车子丢在路边,从副驾驶室的位置上取出一个精钢制的密码箱子。小白戴着手套的手指伸出去按了五个数字后,就听到卡啪一声的脆响。拉开锁链,就将箱子打开了。
里面是几个长短管形的漂亮零件,那双戴着白手套的手异常灵敏地将箱子里的几个零件给组装好。然后便成了一把华丽森冷的来福枪。
耀扬711来福枪,专业人士对它的评价是四颗半星,威力大,火力猛,后座力也超强。
当然,对于枪枝来说,后座力越弱的枪越方便使用者的操控。可是小白的想法却异于常人。他喜欢那种将子弹发射出去时那强大的后座力带来的震撼冲击力。
看到子弹将人体打碎或者整个身体打飞出去的时候,他有一种拿着亲手提着刀子把人给捅死的畅快淋漓感觉。
取出箱底的子弹,将密码箱再次锁好。小白便提着那杆长枪窜起了路边的树林里,身形如鬼一般的闪开。起起伏伏间,便跑出去好远。
他是被叶秋派出来打前站的,就要把这条路的一些不安定因素给清扫掉。
沿着来时的路,小白一路狂奔,等到离自己刚才经过的那个S型拐角还有一段距离时,他便放缓了脚步。呼吸的节奏也慢了下来,每一步都走的小心翼翼。
狙击手不仅仅有一双毒辣的眼睛,他们的敏锐性的听力也是异于常人的。
终于靠近了那块山坡,小白甚至能看到那个身穿一身迷彩装的男人雄厚的背影。
他大概还不知道有人会窜到他的身后来偷袭他吧?
去死吧。
小白举起了来福枪,快速地瞄准了那道黑影。
啪啦!
轰!
没有任何犹豫,小白扣动了板机。
砰!
飞鹰刚才趴的位置被打得尘土飞扬,可是他的身影却快速地向山坡下滚了下来。
“该死。”小白在心里暗骂道,他竟然躲开了这一枪。
是的,飞鹰在小白扣动板机前就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
他是个狙击高手,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无数的大战小战磨砺出他今天的赫赫威名和高强身强,也让他对危险的感知性异常的敏锐。
在小白举起枪的那一瞬间,他的心就一便冰冷,后背有种被人抵上了刀子般的寒意。
来的是个高手啊,竟然能偷偷摸摸的靠近自己。
如果不是这最后一刻的举枪,以及枪支这种热兵器所散发出来的杀机的示警,怕是自己会死的不明不白吧。
他不敢动,一动都不敢动。
如果他这个时候动了的话,只会加速自己的死亡。
他没和对手交过手,不知道他的射击精准度,但是凭借他能在自己不知不觉的情况下靠近,想必也差不到哪儿去。
神经紧崩,身体也紧紧的崩着,一边偷偷地打量着周围的地形,一边在心里磨念着。
一、二……闪。
飞鹰仅仅数了两个数,便跟个似的,身体猛地向后一栽,然后快速地向山坡下滚过去。
而他刚刚趴着的地方,被子弹打的火花四溅。
来福枪,又一件凶猛的热武器。飞鹰心里瞬间就辨别出了对手使用的武器情况。
对他们这些专业人士来说,对枪支的了解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仅仅凭借上膛的声音,便知道它的产地和型号了。
火箭简是没机会带走的,那种武器太大,不仅不能在这个时刻保命,反而会是个累赘。
飞鹰的身体还没有滚地坡底,就已经从怀里摸出一把改装过的沙漠之鹰手枪。
翻滚的过程中没办法瞄准,根据刚才子弹飞行的轨迹,对着身后连续打出两发子弹。
小白以一个极其诡异的姿势闪开,然后单手持枪再一对着飞鹰下一步的落点轰了过去。
哐……咔……
一棵手臂粗的小树被子弹给打断,飞鹰却依靠双手的力量,一个高难度的腾空飞跃躲过这一枪的射击。在地上又连续滚了好几圈后,才一个跪膝的姿势举枪向目标射击。
而这个时候,那还有小白的身影?
高手。
飞鹰的眼神一凛,再一在心里赞叹道。
擅长丛林战的顶尖高手都有一种绝学,叫做瞬间潜行。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潜伏起来,然后在最合适的时机向对手发动攻击。
自己从开始翻滚到爬起来总共不到三秒的时间,可是这短短的时间内他竟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这样的本事,比那些特种部队培出来的精英还要强悍数十倍啊。
飞鹰只觉得身体血液翻滚沸腾,仿佛快要燃烧起来。心脏砰砰地跳跃着,深邃的眼神里燃烧着战斗的火焰。可是他用来握枪的手却稳稳,没有任何的波动。
快速的扫了一眼四周的环境,然后立即选择向东北角跑过去。
根据他的经验,对手一定会向那边奔跑。
为什么?
飞鹰说不出为什么,只是一种感觉。
因为他知道,如果自己是那个人的话,自己也会这么做……
更快速地奔跑。
当他从一棵树的空隙间穿过时,突然间侧面多了一支枪管。
砰!
飞鹰没有任何犹豫的对着那边开了一枪,对方的子弹也打了过来。两人都纷纷以自己的方式躲开。
这一一,两个枪手终于面对面的站到了一起。
中间隔着一棵大树的距离,两人的枪口互相指着对方。
“你的名字。”飞鹰沉声问道。
孤独求败,高手难寻。
无论是自己要死在这个男人的枪口下,还是那个男人死在自己的枪下,他都想知道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