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重生-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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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设计师跟刘洋交代一番,留下一个在这里指挥看管后,其他的都离开了,跟着离开的,还有吴振南。自始至终,吴振南都没有明着跟刘洋打过招呼,而只是微微点了下头。
回到刘洋的家,已经是早上十点左右了,柳青青跟刘家乐两人早已望眼欲穿,互向对方诉着:怎么还没来啊!他不会是忘了吧!
“呵呵,都等急了吧!”一进门,看到两人那心急火燎的样子,他忍不住笑了出来。
“振南哥,你迟到了两个多小时,你说话不算数!”刘家乐很不乐意的撅起嘴来。
“呵,我这不来了吗?还想不想去玩了,不想去的话,我可跟你青姐去了。”一小屁孩,还治不了你,那还了得。
“去,当然要去。”
“你在县城长大,你说先去哪?”振南故意问刘家乐这小屁孩。
“现在肚子饿了,先去吃饭!本来我妈说在家里煮的,不过我拒绝了,反正她也有事。嘿嘿,有机会去田记吃一次,那是很难得的。我爸今天给我钱了呢!”刘家乐笑嘻嘻扬了扬他手中的五十块钱。
汗啊!振南好笑的看了他一眼,问:“你姐姐去吗?”
“她早就去她同学那里了,不用管她了啦!我们走吧!吃完饭我们就去溪头看廊桥,那里可热闹了,这几天正在办活动,好多人呢!看完咱们就去三峰寺,明天再去好玩的地方。”刘家乐一边说着,一边兴奋的拉着青青,往大门跑去。
摇了摇头,振南快步跟了上去。
在刘家乐的带领下,三人来到了一个不太起眼的馆子,可能是还不到吃饭时间,所以里面的人并不多。刘家乐很得意的说,“振南哥,这里可是我爸所说的,宁顺县最棒的小吃店了。”振南听得出,他所说的最棒肯定不是指装修,而是指手艺。
“今天我请客哦!你们要吃什么就点什么!”刘家乐怀揣五十块钱,就摆起大款的派头来了,振南看了不禁莞尔。
“你一小屁孩请什么客啊!”振南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今天我请,想吃什么就叫什么!”
“哦,差点忘了,青姐说你是个‘老板’了哦!”刘家乐大眼乌溜溜的转,脸上说不出的兴奋。因为他想到,这一顿如果是振南哥请,那自己的五十块钱不就可以省下来买其他东西了。想起来他就兴奋啊!“田老板,来三块酱汁猪蹄,一份密汁叉烧,一份酱肉丝,一份炒青菜,再来份核桃煲猪骨……”只见刘家乐嘴一张,就是六七份菜,看得柳青青跟吴振南两人目瞪口呆。这小屁孩也忒狠了吧!
“叫这么多你吃得完吗?”青青责怪的看着自己的表弟一眼。算一下这些菜的总账,要三十多呢!
“不是有振南哥在吗?振南哥噢!”刘家乐双眼已经盯在了端上来的酱汁猪蹄上了。
振南笑了笑,示意青青吃东西,叫了三份米饭,他又给自己叫了瓶啤酒,还好刘家乐这孩子没叫嚷着要喝。“没事,只要吃得开心就好,这么点东西,我还是干得掉的。”
于是,三人开始了这顿丰盛午餐的漫漫征程。
“看吧!我就说浪费了吧!”青青指着那碟没有吃完的白切通心粉蒸肉,嗔怪的看着自己的表弟。
“不会不会,我还可以吃呢!喀——”振南边说着边打了个饱嗝。
刘家乐吃得也是小肚子顶得老高,“振南哥够意思,早上你迟到的事情就原谅你了!”
果然,这小家伙在撒他心里的怨气呢!
“看来我们得坐在这里休息上一段时间了!”振南无奈的瘫到了椅子上,看着周围的食客们那好笑的眼神,三人也不觉得有什么。因为这些人的眼神都是善意的眼神,在他们的眼中,眼前只是两个少年跟一个小孩在彼此闹着玩而已。谁没有年青过啊!从三人身上,他们可以想起许多以往年少轻狂,现在想想又觉得幼稚得很的事情。
三人傻傻的坐了半个小时,店老板实在是忍不住了,因为后面已经有客人没地方坐了。于是三人只好开始在街上慢慢遛达着,由刘家乐带领着,向溪头廊桥方向走去。
逛完廊桥聚会的地方,三人又去了趟三峰寺。三峰寺,跟其他普通的寺庙没什么不同,正殿一尊如来佛泥塑像,左偏殿是观音菩萨像,右偏殿是四大金刚泥塑像……
“你们两个回去吃晚饭,我就不回去了!”将两人送到刘洋家路口的时候,振南对两人笑道。省得一会回去还要面对刘洋,他或许有很多事情想问自己吧!小家乐一看依依不舍的两人,小嘴撇了撇,自己先走进门去。
“南南,你晚上又不在这睡啊!”青青似乎很有些不舍的问,眉宇间散着淡淡的不悦,小嘴微微翘起,月牙儿不见了,但星眸却是更亮了。
“南南还有其他事情呢!昨天不是跟你说了吗?县城里,我还有其他朋友嘛!”拍了拍她的脑袋,笑道:“放心吧!明天我一定准时报到,然后我们去买照相机,多照些相片回去。”
“照相机!?那不是要很多钱?”青青可不想南南破费,他的小卖部总共也没搛多少钱。“还是算了吧!我们随便走走就成。”
“傻瓜,不用担心这个。好了,明天见!”说着轻轻在她额间一吻,转身离去。
55。还是单人房
“绮姐,等久了吧!”当振南一走近叶思绮的住所时,就看到她正徘徊在她自己的住所下面,肩上挂着个黑色挎包。长长的秀发随风舞动,微蹙的眉宇散着淡淡的焦急。
“啊!没,没呢!才回来一会儿。”
虽然她是这么说,但振南觉得,她应该是等了挺久的了。可能是昨晚的血腥,让她不敢回到自己之前所住的房子里。“房间找到了吧?走吧!去收拾一下,咱们就搬过去。”
“嗯!”
两人回到住所,昨晚满地的血迹已经不见,只是房间里弥漫着淡淡的血腥气,他们知道,这是虎哥手下清理的。叶思绮快速的收拾了一次,本来是很多个大包的,但被振南扔掉了三四个,因为那些东西都太旧了,去买新的就好。
最后,振南肩挎两包,手提两包,脖子上还挂一包,“绮姐,你看吧!都说扔掉一些喽!你这纯粹就是在虐待我这未成年人嘛!”
“好啦!好啦!这又不重,扔掉以后还得买,多麻烦呀!”叶思绮笑看着这个满身挂着大包小包的小坏蛋,道:“乖啦!姐姐一会给你煮好吃的。”
其实他倒是可以叫那些暗中保护叶思绮的小弟过来帮忙的,不过想想,他还是放弃了,既然他们都是在暗地里保护她,那就继续让他们蛰伏着。反正到楼下,叫辆面包车来拖走就是。“绮姐,你去叫辆面包车来!”
叶思绮快速走在前面,在楼下找了辆面包车后,振南才松了口气。
呃——
当走进叶思绮新租的住所时,振南愣住了。在他想来,这次她应该会找间两室一厅的,免得自己整天来县城就跟她争床睡,没想到,她租的地方还是一室一厅的那种,只不过多了个小阳台。她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振南偷眼瞄向了一旁正在弯腰收拾行李,将臀部曲线完美的展现出来的叶思绮。“咦!绮姐,你是不是很热啊!脸怎么这么红呢?”看到叶思绮脸红,振南猜想,应该是前一种的可能性比较大。哈——,看来她也并不排斥自己这样瞎闹腾啊!真是好现象呢!
“是啊!挺热的呢!”叶思绮不自然的笑了下,捋了捋垂下的发丝,走向厨房。“我今天买了排骨跟东瓜,一会炖个东瓜排骨汤,解解暑。”其实她的心里也是有过挣扎的,她也想过选两室一厅的,只是当她看到这间房的时候,很自然的就选择它了,虽然是一室一厅,但是这里的地理环境却非常不错。
离城中与城南交汇的那块地皮不远,站在小阳台,可以看到楼底下清澈的溪水,远处是三峰寺,隐约可以听到传来淡淡的钟声。夜半时分,捧一杯香茗,轻迎河风,聆听远处隐约的钟声,这是多么享受的事情啊!虽然无法领略‘夜半钟声到客船’的美妙意境,但夜半钟声到‘小阳台’还是可以的。
晚饭很丰盛,除了东瓜排骨汤,另外还有糖醋鱼,酱肉丝,炒青菜。两个人,三菜一汤,这是标准的小康生活啊!
“绮姐,过几天,我们去你家好不好?”躺在床上,振南这样问身旁的叶思绮。当然,两人是一人一条被单,而且床也够大,振南躺上去,只占了四分之一而已。
“这么快……啊!不是,去我家干嘛?”一听到振南要去她家,她差点语无伦次起来,还以为振南对她有那个意思呢!
“什么快不快的啊!你在想什么呢?”振南哧哧的笑了起来,“那天婶儿不是一直叫我去你家做客吗?反正暑假我也有空,就去你家转一圈喽!”
“哦!好吧!我看看。”
“睡吧!晚安!”
很自然的,第二天醒来,两人又抱在了一起。一个感觉抱着个柔软惹火,香喷喷的玉体,是件非常享受和折磨的事情,越折磨,越享受,你说这人贱不贱!一个感觉在他怀里很踏实,既然没人反对,那就继续踏实下去吧!谁会反对啊!这不是自欺欺人吗?于是,这种拥抱就渐渐成为一种自然与习惯。
翌日一早,离开叶思绮的振南直接来到了刘洋的家,刘洋已经出去,只有他的夫人跟刘家乐姐弟俩和青青在家。“振南来了。吃过了吗?”青青的舅妈很热情的问。
“谢谢舅妈,我吃过了呢!小家乐,今天准备去哪玩呢?”他也跟着青青这样称呼刘洋一家。
“问我姐喽!她说要去什么九瀑十八潭的龙溪,累都累死了哦!”小家乐很不爽的撅起小嘴,气呼呼的双手抱胸,坐在一旁,感觉小大人似的。
“九瀑十八潭的龙溪我可听过,听说挺不错的啊!怎么?小小年纪就怕累了?”振南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在他身边坐了下来。“青青呢!想去哪呢?”
“我跟表姐一样,也觉得去龙溪看看挺不错的,反正当天也能赶得回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同为女生,所以青青就站在了她的表姐刘洁一边去了。
刘洁是一个比较懂得时尚新潮的女生,头发烫成时下流行的大波浪发,脸上画了些淡妆,完全看不出是个刚走出校园的雏。其实也只有像刘洋这种家庭的子女,才有那条件去时尚,去新潮,普通家庭的子女,一年头到,能穿得暖,吃得饱,平时有几块零用钱,就已经很满足了。就像前世的吴振南一样,一个月也就那么几块零用钱,都得省着,抠着。
“振南哥,今天听说有马戏团到咱们县城来,咱们先去看狮子和老虎好不好?”小家乐乌溜溜的大眼可怜兮兮的望着他,很希望振南能站在他一边。
振南还没回答,刘洁已经辩驳起来了,“马戏团今天什么时候到都还是问题,咱们先去龙溪,明天再看你的狮子老虎也不迟,反正马戏团也得在县城呆好几天呢!”
“谁说不知道了,中午就能到。”小家乐伸长脖子反驳道。
“停!”振南举起双手,看着这对姐弟,无奈的笑起来,“今天先养精蓄锐,把明天要去龙溪的东西都准备好,比如包包啦,干粮啊之类的。最要紧的是,把相机准备好。”
“相机我家里也有,不过是老式的,用起来好麻烦,还得一直调一直调。”小家乐无奈的笑了起来,看来他也有玩过。这就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与有钱人家孩子的区别,像振南在他这么大的时候,记得好像还在田埂上玩泥巴来着呢!
“咱们去电器行看看吧!我自己也想买架傻瓜机呢!”在县城玩后,还得去一趟叶思绮的家呢!正好可以拿相机将美景拍下来。还可以拿回家,也让村子里的人乐呵乐呵。
“哇!振南哥,你真有钱!”小家乐乐呵呵的笑了起来。
56。有得必有失
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90年代中期,照相业发展非常迅速。照相机从照相馆或专业摄影者手中的奢侈品逐步成了普通物品。尤其是随着“傻瓜相机”的问世,照相机开始走进寻常百姓家。只是,现在一台普通的傻瓜机,也得要个四五百。四五百块大洋对于月收入两三百的普通百姓来说,很多还是不舍得花这个钱的。大多都找亲戚朋友借借。
花了五百六十大洋,振南买台凤凰牌的傻瓜机。又在青青与刘洁姐弟三人奇怪的目光下,买了十卷彩色胶卷,对于如此豪爽的顾客,老板是非常喜欢的,一高兴之下,就给他打了八折。倒是便宜了不少。
虽然从青青那里知道,这个叫吴振南的少年有间属于自己的小卖部,但刘洁却没想到,他买下这么多东西,居然眉头都没皱一下,出手是相当的阔绰。如果不是知道他可以自己挣钱,她都怀疑,他就是个败家子。
“南南,为什么叫它傻瓜机啊?真难听!”青青不明所以的问。
“哈哈,傻瓜机就是傻瓜都懂得用的相机,简称傻瓜机。你看,这叫快门,一按就可以。”振南笑着拍了拍小丫头的